书城经济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与发展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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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长三角区域科技创新合作的机制研究(3)

相对而言,分布式合作模式是一种比较松散的合作模式,其主要开展形式是多边技术合作以及由一些发达国家牵头的多边合作,它一般有一个统一的组织来安排和分配任务,协调各个参与方的工作。分布式合作最大的特点就是分散性,虽然有一个统一的组织来协调工作,但是不同国家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主要在各自的国家单独完成的,当他们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研究出来之后,才能公布给合作的各方共享,并在此基础上分享其他合作国家的科研成果。由于分布式合作模式是以任务为中心,并且合作各方分散工作,因此从管理的角度来说,各方任务明确,中人员不存在交叉,避免了利益冲突。但是分布式合作模式存在一个致命的缺点:由于分布式合作模式是把一个大任务分成若干小任务,每一个合作方,利用自己的资源、设备独立完成任务,因此一项工作的完成,取决于所合作各方的进度,如果某一方不能顺利完成份内工作,就难免使其他合作方受到掣肘,因此,选择合作对象要慎重,且不能忽视由于研究是分布进行,所以各个国家的人力、物力和资源并不能真正整合在一起,发挥最大的效应的问题。

(4)矩阵式模式

矩阵式合作是指在国际科技合作中,为了完成某一科学研究项目或者任务,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科学研究人员、资金、科学研究资源等共同协调组织起来、共同攻克科学的研究任务或者项目。矩阵式合作是一种目前比较通行的合作模式,它把合作各方的资源真正整合在一起,发挥整体合作的优势,在那些需要集中建设大型科研装置或设备的合作中,矩阵合作更为常见,如国际空间站计划、DECD组织的核聚变实验堆计划、欧洲原子研究委员会的大型强子对撞机计划等,在这些合作中,合作各方共同承担科学研究资金和承担大型研究设备的研究制造,然后众多科学家利用这个装置开展相对集中的科学研究。此外矩阵合作除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合作之外,在一些大型的跨国公司中,为了及时快速推出新产品、占领市场,公司之间的合作也很普遍。

矩阵式合作的开展形式主要是共建联合实验室,共建联合实验室是当前国际科技合作所采用的一种比较流行的合作模式,所谓共建联合实验室,就是合作方处于自身发展和长期合作的需要,在评价各方面可行性之后,共同投入科研人员和资金,建立公共的实验室作为合作的载体,双方互派人员参加基地的管理。实验室的研究成果或由各方共享,但有时资源投入多者有使用优先权,或经各方同意之后向社会公布,实验室的投入由各方协商决定,并共同制定实验室的运行机制,维护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

矩阵式合作一般是属于大型的科学研究项目研究的合作。它具有合作长期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合作各方从长远的合作态度出发来进行合作,因为合作各方投入大量的资金来建立实验室,实验室作为联系各方的纽带,使得它们之间的合作比较稳定,不会轻言放弃,一走了之,否则将遭受巨大的损失。矩阵式合作模式的优点是加快了研究进度和降低研究风险。矩阵式合作集中合作各方的人力、物力和资源,进行联合研究,因此,能够快速完成科研项目,对企业而言,这一点显得尤为重要,新产品迅速快速推出并占领市场,可以在竞争中取得优势。并且合作各方共同投入资金,即使在耗资巨大的研究项目中失败了,也可以一起来分摊损失,共同承担风险。矩阵式合作的缺点是由于参与国怀有各自不同的目的,所以在合作过程中难免会有利益冲突,这就给合作带来了管理的困难;此外联合研制对企业而言虽然能够快速的推出新产品,但是在合作过程中也培养了潜在的对手,所以很多人认为:矩阵式合作相当于引狼入室,矩阵式合作不仅仅是研究成果共享,而且在合作中,培养和锻炼了对方的人才,这些人才在以后的科学研究中,往往对己方造成威胁。

(5)虚拟合作模式

随着ICT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特别是国际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虚拟合作模式。它是指为了完成某一特定科学研究任务或科学研究项目,不同国家或地区之间的科学研究机构、大学、企业或科学家个人等,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和电子通讯等技术,把科学研究中的信息、资料、思想和方法等传输到网络上实现数据交换、资源共享或实时交流,这种网络上的合作模式称之为虚拟合作模式或者网上合作模式。

虚拟合作是当今国际合作发展的新趋势,它是依靠网络联系起来的知识资源中心与智力合作的联盟,参与的科学家不再受制于地理位置和时间的局限,可以实现数据共享,快捷地、自由地进行沟通、交流与合作。传统的合作模式(指前四种)是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合作与交流,这些合作必须要跨越一定的空间才能实现。虚拟合作模式则使得科学研究活动突破了地域和国家的界限,在全球范围内方便、快捷、高效的进行。因此,这种合作模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当今许多国家之间的研究机构,为了方便交流与合作,都建立一个相互资源共享的合作网络。

网上合作打破了传统合作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层次,它是一种虚拟的研发任务联盟。它通过一种建立在互联网上的合作实现科学家个人之间的交流和科研机构网上信息资源的共享。这一模式合作最早的开展形式就是科学家个人之间的合作与交流,通过网络,可以相互之间讨论学术问题,相互交流学术的看法和主张,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把资料发送到对方,这种交流与合作,比起普通的邮件要快捷和安全等多,在短短的几秒钟就可以把信息传达给对方,这样的合作与交流形式,可以取代原来科学家之间的互访制,不需要像以前通过固定的时间来互访进行学术交流,就能达到合作的目的,灵活、省时、高效。而信息资源共享一般是在科研机构、企业或者大学之间开展的,建立合作关系的许多科研机构、大学之间都有相互之问的合作协作网,不同国家的研究机构、企业或者大学,把科研的资源、信息、研究成果及时的公布到合作内部网站,其他人员可以通过网络及时了解这些信息和科学的研究进度。

虚拟合作是一种现代的合作方式,在今天具有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它的最大的特点就是虚拟性。所谓虚拟,就是指不是真正的现实事物,人们之所以把网上合作看作是虚拟合作,就是因为在合作中,并没有现实存在的面对面合作,如设备上、物种资源上的交换,人与人面对面的发生关系等等,仅仅依赖计算机把合作各方联系在一起。但是,应该认识到虚拟合作并非是真正的完全虚拟,合作中虽然各方没有真正的接触,但仍尽可能提供真实的信息和资料。虚拟合作最大的优点是及时性,通过网络,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把信息资料传达到网络上,使得合作的其他成员能够及时快速的获取第一手资料,比起传统的合作来,这种合作方式要便捷快速得多。但是,虚拟合作也有致命的缺点。首先是合作信息容易泄漏,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协作内部网被渗入,技术、信息被窃取已成无法忽视的问题,因此,网上合作与交流存在着安全隐患;还有就是网络上的交流与合作只是一种纸上谈兵的合作,不像矩阵式合作等合作那样,科技人员在一起可以尽情的交流;还有虚拟合作在合作中培养人才方面,缺乏矩阵合作那样有交叉。

总之,在国际科技合作中,每一种模式都有自己的优缺点,处于研究经费缺乏技术落后的国家,一般都优先选择互换型合作模式,因为这种模式所花费的成本小,但是取得的效果显着,所以在许多国家的科技合作中,都把互换型合作当作重点来开展,一方面是根据国情,另一方面也是无力去进行“大科学”的矩阵式合作的无奈之举。互换型合作具有其他合作模式所不可顶替的地位,是因为它可以交换现成的科技信息,就算是发达国家,往往也需要开展这种合作模式。互补型合作模式适合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所以一般也是一种强——弱合作模式,但是发达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发展中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也有进行。分布式合作模式与矩阵式合作模式则往往适合于大型的科学研究和比较前沿的研究领域。虚拟合作模式开展的条件由于受到网络建设的制约,往往是信息社会比较发达的幽家地区之间技能型的合作。从以上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虚拟合作模式具有其他合作模式所没有的优点,并且是新诞生的一种合作模式,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凶此以是当代国际科技合作中最应该注重的模式。

三、长三角科技创新合作机制的现状分析

(一)长三角区域合作协调机制建设现状

长三角区域合作从过去个别政府部门的浅层次沟通与协作,已升格为两省一市最高领导层定期磋商,发展为制度合作,构建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省市间、城市间、部门间和行业间四个层面的区域协调体系,实现了由浅层次向深层次的国家战略转变。

第一层次,长三角两省一市主要领导年度会晤制度。2004年开始,沪苏浙三省市6位党政主要领导人定期会晤共商长三角合作与交流大计。三省市领导共同达成的共识为三省市合作指出了方向和重点,着重在推进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共同构建交通网络、打造长三角物流中心,合作发展服务业,建立长三角“环保联盟”等方面加大力度,深化合作,促进共同发展。

第二层次,“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制度。从2000年开始,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政府为了加强省市间和长三角地区的战略与协调发展,建立起由常务副省(市)长参加的“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简称“三省市座谈会”)合作机制,商定明确下一年的合作课题和重点任务,并形成纪要,推动各专题组工作。2002年2月第二次“三省市座谈会”通过了区域经济合作的原则和计划,标志着长三角区域政府合作协调共识的真正确立。2004年12月浙江主持召开的第四次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确定了“科学规划、协同并进,把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推向新阶段”的主题。2005年11月江苏省主持召开的第五次座谈会,确定了“加强区域合作、推进自主创新,努力提升长三角地区国际竞争力”的主题。2006年11月上海市主持的第六次座谈会,则确定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长江三角洲地区联动和谐发展”的主题。

第三层次,沪、苏、浙重点合作专题与“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重点合作专题是沪苏浙三省市经济合作与交流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抓手,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从第一届开始,就设立了专题合作制度,由各省市根据当届会议议定的合作重点,相应地成立专题小组开展工作,各小组之间也保持畅通的联系和交流。先后提出了综合交通、信息、科技创新、能源、环保、区域规划等重点合作领域。“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是长三角16个城市之间自发组织自愿参加的城市间横向交流与合作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