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证券投资学
19096700000034

第34章 证券交易程序与方式(4)

2.金融期货的特征

金融期货交易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1)交易对象是标准化合约,即交易所为进行期货交易而制定的一种具有固定格式和内容的协议书。金融期货交易就该金融资产的品种、期限、利率、数量、规模等都预先加以确定,实行标准化管理,只有价格是可变的,因而既便于市场流通转让,又可避免发生纠纷。

所以,就期货合约而言,它具有标准化和流动性强的特点。

(2)对冲交易多,实物交割少,具有明显的投机性。在期货交易中,卖方不一定拥有金融资产,买方也不一定真的要买金融资产,真正需要履约进行现货交割的是极少数,据统计,不到合约的3%,绝大部分交易都在合约到期前通过对冲买卖而了结交易,只进行差额结算,减少或免除实物的交换。

(3)采用有形市场形式,实行保证金制度,交易安全可靠。期货交易所采用会员制办法,只有交易所会员才有资格进场交易,且为防止交易者毁约,实行保证金制度,-般按成交金额的10%交纳,每天收盘时,要按市价重新核算需交纳的保证金数额,实行多退少补方式。这种交易方式的实质是买空和卖空。即投资者只需支付少量的保证金,就可以买卖大额证券。

期货交易被认为是从远期交易发展而来的,但它克服了远期交易的缺陷。与远期交易相比,期货交易的特点是合约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包括被交割商品的数量和质量标准化、交割时间标准化、交割地点标准化、交割方式标准化等。期货合约标准化,目的在于最大程度地简化期货交易过程,提高市场效率,以便使期货交易成为一种只记录期货合约买卖数量的交易。

5.4.3金融期货交易功能

金融期货交易最主要的功能表现为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

套期保值是指通过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同时做相反的交易而达到为其现货保值目的的交易方式。

(1)套期保值的原理。期货交易之所以能够套期保值,其基本原理在于某一特定商品或金融资产的期货价格和现货价格受相同经济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使它们的变动趋势是一致的,而且,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具有市场走势的收敛性,即当期货合约临近到期日时,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将逐渐趋合,它们之间的价差即基差将接近于零。

(2)套期保值的基本做法。在现货市场买进或卖出某种金融资产的同时,做一笔与现货交易品种、数量、期限相当但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以期在未来某一时间通过期货合约的对冲,以一个市场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规避现货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实现保值的目的。套期保值的基本类型有两种:一是多头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先在期货市场买进期货,以便将来在现货市场买进时不至于因价格上涨而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的一种期货交易方式;二是空头套期保值,是指交易者先在期货市场卖出期货,当现货价格下跌时以期货市场的盈利来弥补现货市场的损失,从而达到保值的一种期货交易方式。

2.价格发现功能

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在一个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场中,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特点,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出未来商品价格的变动趋势。期货市场之所以具有价格发现功能,是因为期货市场将众多的、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集中于交易价格。这一价格一旦形成,立即向世界各地传播,并影响供求关系,从而形成新的价格。如此循环往复,使价格不断地趋于合理。

由于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向一致并逐渐趋合,所以,今天的期货价格可能就是未来的现货价格。这一关系使世界各地的套期保值者和现货经营者都利用期货价格来衡量相关现货商品的近、远期价格发展趋势,利用期货价格和传播的市场信息来制定各自的经营决策。这样,期货价格就成为世界各地现货成交价的基础。当然,期货价格并非时时刻刻都能准确地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

5.4.4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

金融期货交易有一定的交易规则,也是期货市场运行机制的外在体现。

1.集中交易制度

金融期货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期货交易所为期货交易提供场所和必要的交易设施,制定标准化的期货合约,为期货交易制定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监督交易过程等。

2.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期货合约是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构批准后向市场公布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对标的商品的品种、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值、每日限价、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割地点、交割方式等都作出了统一规定,唯一的变量是标的商品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在期货交易所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产生的。

期货合约设计成标准化的合约是为了便于交易双方在合约到期前分别做一笔相反的交易进行对冲,从而避免实物交割。实际上绝大多数的期货合约并不进行实物交割,仅有2%左右的期货合约到期需要进行最终交割。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

设立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是当交易者出现亏损时能及时制止,防止出现不能偿付的现象。

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是买卖双方履行其在期货合约中应承担义务的财力担保,起履约保证作用。交易者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足保证金,结算所有权将交易者的期货合约平仓了结。

这一制度为期货合约的履行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保障。

保证金的水平由交易所附属的结算所制定,一般初始保证金的比率为期货合约价值的5%~10%,但也有低至1%或高达18%的情况。保证金账户必须保持一个最低的水平,称为维持保证金,这一水平一般为初始保证金的50%~75%。由于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比率很低,因此有高度的杠杆作用。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

结算所是期货交易所附设的专门清算机构,但又以独立的公司形式组建。结算所通常也采取会员制。所有的期货交易都必须通过结算会员由结算机构进行,由交易双方直接交割清算。

结算所实行无负债的每日清算制度,是以一个交易日为最长的结算周期,故又称逐日盯市制度。就是以每种期货合约在交易日收盘前最后1分钟或几分钟的平均成交价作为当日结算价,与每笔交易成交时的价格作对照,计算每个结算所会员账户的浮动盈亏,进行随市清算。当合约对冲或到期平仓时,结算所又负责一切盈亏清算。

5.限仓制度

限仓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根据不同的目的,限仓可以采取根据保证金数量规定持仓限额、对会员的持仓量限制和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等几种形式。

6.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达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的交易风险状况。通常,交易所规定的大户报告限额小于限仓限额,所以大户报告制度是限仓制度的一道屏障,将大户操纵市场的违规行为防患于未然。

5.4.5金融期货的主要类型

金融期货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等。

1.外汇期货

外汇期货是一种缔结合约在未来某个确定的日期买入或卖出一笔外汇资产后,在合约有效期内每天结清市价差额的交易工具。

1)外汇期货合约的主要特征

(1)外汇期货只代表交易双方对有关外汇汇率变动方向的预测,交易一方买入或卖出一份期货合约时,并不需要实际付出或收入合约所表明的外汇,而仅需支付手续费即可。合同生效后,如果当天收市时的实际期货价大于合约规定所表明的价格,则合约买方承亏需支付差价,卖方则赢取差价收入;反之,则买方收益,卖方亏损。

(2)外汇期货交易双方必须在签订合约的同时向经纪人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在每一交易日结束后,若合约盈利大于保证金,就可提取多余部分,如亏损导致保证金减少,则必须立即补足差额。

(3)外汇期货合约每天都需结算,其协定具有约束力。外汇期货合约到期也必须进行交割,但合约可以每天结清,实际上到期前大部分交易者都进行反向操作而平仓,双方仅需支付对冲后的差额。

2)外汇期货合约

外汇期货合约的标的不是有形商品,也不是具体的外币资产,而是一份纸面化的外币期货标准合约,实际上是一份条款内容标准的协议,买卖双方可在将来的既定时间内按事先约定的汇率结算所交易的数量。以下是其主要内容。

(1)外币币种。一般都采用可自由兑换的外汇。1972年国际货币市场(IMM)交易的外币期货种类包括英镑、日元、法国法郎、德国马克等8种。

(2)交易单位。每份合约都有一个标准的交易数量规模,称为合约规模或交易单位。在任何一个市场,同一币种的交易单位都是相同的。例如IMM目前的外汇期货合约的标准单位有65500英镑、12500000日元、1000000澳大利亚元为一个交易单位。

(3)每交易单位报价。外汇期货合约以每一现汇折合交易者所在国本币的一定货币单位为变动单位。

(4)汇率波动的最小限度。即每份合约规定的最小变动价格单位,其目的是为防止市场恐慌时导致行情波动过大、速度过快。

(5)涨跌幅限制。为防止因传闻而引起行情瞬间波动过大,损害投资者利益,外汇期货也设有涨跌幅限制。

(6)合约月份。即期货期限或期货交割日。不同币种的交割期可能不同(有时甚至同一币种也可能有不同交割期)。交易者可买卖任一月份的期货合约,成交后就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卖出或买进当月的期货合约对冲,否则就得在该月办理现货交割。

(7)合约最后交易日。一般外汇期货交易在交割月最后1个营业日前数天即要停止交易。给出这个宽限时日是为了方便期货合约买入者或卖出者的接手。最后交易日各交易所并不相同。

2.利率期货

以有价证券作为期货合约标的物的金融期货有利率期货和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利率期货合约是按事先约定好的期货价格,在将来的某一时间实施利息资产交割的标准化合约。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商品”的期货合约,股票价格指数期货交易就是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的买卖。股票指数期货是金融期货中最年轻、最受欢迎的一种。

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IMM就开始做利率期货交易,最初是做1年期短期国库券,其后各地交易所将可转换定期存单(CD)、欧洲美元定期存单、英镑定期存单、长期国债期货、3月期商业票据、拆放利率等都进行上市。80年代,美国里根政府放松金融管制政策,导致美国利率大起大落。在期货市场保值交易原理实施对冲以避免利率波动带来的损失这一认识得到普遍的认同,利率期货交易急剧膨胀,迅速增长。

利率期货合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交易标的。各种利率期货的期货交易与相应的现货市场交易密切相关,各种证券、票据的期限、利率都不相同,这使不同的利率期货合约间的套做增加了麻烦。世界各地开设利率期货的交易所普遍采用一种转换系数,把不同交易单位的合约转换为可交易的标准价值。

(2)合约规模。合约规模一般以证券的本金面值计算。如伦敦金融交易所:英国3月期欧洲美元定期存单100万美元;各期政府担保债券5万英镑,息票利率9%;德国政府债券25万马克,外加息票利率6%等。

(3)最小变化值。以利率基点(basicpoint)变化百分率表示,如0.01%等,变化值与利率基点变化百分率的转换关系为

变化值=名义合约价值(合约规模)×期限(天)年(天)×基点百分率

(4)合约期。各地差不多相同,均为3月份、6月份、9月份和12月份4种。

(5)最后交易日。有交易月份最后1个营业日、交易月第三个星期三的再2个营业日等,种类较多。

(6)交割。银行定期存单、商业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等以现金实施交割,而国库券、债券等则以实物交割。具体交割方式差异较大,有采用联邦电子账户系统过户,也有实物实际交割的。

在美国上市的利率期货品种主要有:短期国库券期货合约、商业票据期货合约、定期存单期货合约、美国政府长期公债期货合约、GNMA(全国政府抵押协会)期货合约等。其他国家和地区较为流行的其他利率期货还有:90天英镑定期存款期货、3个月期欧洲日元通货期货、3个月期欧洲马克期货、英镑长期国债期货、3个月港元利率期货、日元长期国债期货等。

3.股票指数期货

1982年2月,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设立了堪萨斯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价值线指数由阿萨德·伯恩哈德公司编制,由1700种股票按几何平均法编制,报价时以指数乘以固定乘数500美元,即为合约价值。价位变动的最小单位为一个指数点的0.05,换算成美元价值25元。同年4月,美国商业交易所(CME)开办了标准普尔500种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计算方法同价值线指数。5月份,纽约证券交易所推出由1525种股票编制的综合指数期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