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古伊朗八大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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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伊朗史诗之王——菲尔多西(1)

菲尔多西(940~1020)在国际学术界被公认为是“东方的荷马”,是“复活了伊朗文化与语言”的代言人,是与荷马、但丁、莎士比亚及歌德并列的世界五大杰出诗人之一。菲尔多西的英雄史诗《列王纪》,既是东方文化中最重要的古典作品之一,同时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珍品,迄今已有40余种语言译本,千百年来在东西方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菲尔多西的全名是阿布尔·卡基姆·曼苏尔·本·哈桑·本·沙拉夫沙赫,菲尔多西是他的笔名,意思是“天上的乐园”。他出身于霍拉桑省图斯城郊塔巴朗村的一个没落贵族家庭,幼年受过良好的教育,精通伊斯兰教神学,熟谙阿拉伯语、巴列维语和他创作《列王纪》(亦译《王书》)时用的达里波斯语。由于有很高的语言素养和广博的知识,菲尔多西能阅读和研究大量的伊朗古代史籍,掌握充分的素材,此外,他还亲自调查访问,搜集民间创作和古代英雄故事,为创作《列王纪》作了认真的努力和充分的准备。

菲尔多西能创作出划时代的《列王纪》,除去个人的条件外,还有深刻的社会政治背景。7世纪中叶阿拉伯人入侵伊朗,推翻萨珊王朝,建立了哈里发的统治,这对伊朗是一次沉重的打击。这一重大事件在一定意义上改变了伊朗历史和文化发展的进程,影响了伊朗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其中最为显着的变化就是伊朗人民由信奉祆教转而信奉伊斯兰教,伊朗丧失了原来强国的地位而沦为异族统治的附庸。这样的变化自然会在伊朗人民中激起深深的亡国哀痛,唤起他们强烈的爱国主义感情,促使他们追忆祖国历史上的鼎盛时期,怀念往昔保卫祖国、抵御外侮的英雄勇士,所以菲尔多西的《列王纪》是响应时代呼唤和体现民族精神而产生的文学巨着,是流传的古代英雄故事和民间文学的发展。

菲尔多西的《列王纪》是伊朗人民爱国主义热情高涨年代产生的一部民族英雄史诗。诗人从公元980年开始写起,到公元1020年又最后加以润色修改,前后用了将近40年的时间才完成了这部巨着。它结构宏伟,人物众多。史诗内容涉及阿拉伯人入侵前几千年的伊朗古代历史,是古代伊朗历代王朝的兴衰史,也是伊朗民族形成、迁徙和发展的真实写照。全书共6万个联句,12万行,分为50章,包括了伊朗四千余年流传于民间的神话故事和历史传说,以及公元651年萨珊王朝被阿拉伯入侵灭亡之前波斯帝国史上50个帝王公侯的传略。整部史诗充满着强烈的民族意识,隐含着反抗阿拉伯统治的爱国热情。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部伊朗古代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伊朗和我国一样,自古就有编写自己国家进程和朝代历史的传统。萨珊王朝时期就曾专门设置史官,编写《王书》(亦称《帝王记》)。在菲尔多西之前,已有五部《王书》问世,其中值得一提的就是由着名诗人达吉基撰写的诗体《王书》,遗憾的是当时达吉基只完成了1000联,便发生意外,被他所役使的仆人杀害。菲尔多西写《列王纪》时,将达吉基这1000联未完成的遗稿,收入其中,作为纪念。而他殚精竭虑,呕心沥血,历40个寒暑,终于完成了前人未竟的壮举,成为伊朗史诗《王书》的集大成者。他所完成的《列王纪》不仅是伊朗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品之一,而且也是东方文学史上引人瞩目的巨型史诗,完全可以和印度史诗《罗摩衍那》《摩诃婆罗多》和希腊史诗《伊利亚特》《奥德赛》并列,堪称世界文学的瑰宝,当之无愧。

《列王纪》的基本内容大致可分为三大部分:

(一)神话传说部分。包括的年代从公元前3223年到公元前782年。菲尔多西在这部分写到伊朗古代传说中的人类起源、文明的萌芽、击石取火、农耕的开始、衣食的制作等。这部分最精彩和最富有意义的传说是铁匠卡维推翻暴君祖哈克的故事。

祖哈克原来是阿拉伯半岛上的王子,他受恶魔的唆使,害死自己的父亲,夺取了王位。为了报答魔鬼,他答应让魔鬼吻自己的双肩,被吻后他双肩上长出两条毒蛇,砍去后又长出来,这使他十分苦恼。这时魔鬼化身为医生,为他治病。让他每天用两名当地青年的脑浆喂蛇就能得到安宁。开始每天用两个犯人的脑浆喂蛇,犯人杀光以后,便杀百姓。伊斯法罕的铁匠卡维有18个儿子,被祖哈克抓得只剩下最后一个小儿子,这个暴君仍不肯放过。卡维忍无可忍,用竹竿挑起自己打铁时穿的皮围裙作为义旗,率众起义,最后抗暴斗争取得胜利。据说这一皮围裙后来就演变成了伊朗的国旗,人们称之为卡维之旗。

(二)勇士故事部分。包括的年代从公元前782年到公元前50年。伊朗和敌国土兰交战的故事是这一部分的核心内容。菲尔多西在这部分通过王子伊拉治死于两个亲哥哥刃下、苏赫拉布被亲父误杀、埃斯凡迪亚尔死于鲁斯塔姆之手和夏沃什死于敌国土兰四大悲剧,用一幕幕悲惨动人的故事描绘了以史诗英雄鲁斯塔姆为代表的数十位勇士的事迹,指出了四个悲剧主人公的死都与当时的社会政治因素有关,揭示了伊朗古代宫廷皇权斗争中,兄弟阋于墙;为了急于登上王位,不择手段;国土分封中,愤于不平,闹内讧;为了执行穷兵黩武政策丧身异国等原因造成的一系列血腥场面和悲惨情景,使读者看清了当时的统治者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不惜使用一切残暴与卑劣的手段、肆无忌惮的行径和穷兵黩武的政策,同时也反映了在封建专制统治的时代,这些英雄人物虽然在保卫祖国、对敌斗争的疆场上奋勇杀敌,视死如归,在反抗暴君专制统治的错综复杂的内部斗争中主持正义,据理力争,表现了他们忠于祖国大无畏的精神和高贵的优秀品质,然而他们终究难逃这些自私卑鄙、猜忌多疑和残忍暴虐的专制君王的毒手,最后还是落得个正如我国稗官野史和民间俗语所道的“为国的忠良没有好下场”的结局,令人扼腕不已。

勇士故事部分是《列王纪》的精华,特别是对这些勇士中的中心人物鲁斯塔姆的描写更是重中之重。菲尔多西在《列王纪》中对鲁斯塔姆的描写,从家庭、出生到他最后的死亡,笔调雄浑古朴,富于神话的原始色彩。

鲁斯塔姆的祖父萨姆是伊朗东南部锡斯坦的勇士,萨姆的儿子扎尔一生下来就满头白发,浑身长有白毛。萨姆认为这是不祥之兆,就把孩子抛弃到山里,一只神鸟把孩子带回巢,觅食把他抚养大,还教他人言。萨姆后来后悔,入山寻子。临别时,神鸟把自己的羽毛赠给扎尔,让他遇到危难时焚烧羽毛,就能得到帮助。

扎尔长大成人,身强体壮,武艺超群,也成了一个远近闻名的勇士。一次,扎尔去喀布尔访问。喀布尔国王的女儿鲁达贝慕他之名,经过使女的安排他们得以相见。扎尔回国后把自己想与鲁达贝成婚之事告诉父亲,因鲁达贝的父亲是蛇王祖哈克之后,伊朗国王卡乌斯不同意,后经萨姆的力劝,才促成了这桩婚事。鲁达贝婚后怀孕,由于感到身体沉重,扎尔便焚烧了一支羽毛。神鸟告诉他,由于婴儿身躯太大,必须实行剖腹产。鲁达贝生产时果然有高人赶到,为她剖腹取出了婴儿,这个婴儿就是鲁斯塔姆。

鲁斯塔姆一生下来,食量就很大,由十个奶妈喂养,到自己能进食时,一个人能吃十个人的饭,未成年时就杀死过凶猛的野象,显示出过人的膂力和勇气。这时伊朗当政的国王是卡乌斯,是凯扬王朝(《列王纪》写作中所依据的伊朗古代神话传说中王朝世系中的第二个王朝)的第二位国王,也是《列王纪》中一个重要的国王。在卡乌斯登基后的第一次出征中,一路上鲁斯塔姆曾连闯七关,不仅救出了被俘的国王卡乌斯,最后还战胜敌国并把敌国的地区置于伊朗的统治之下。后来又在一次出征中搭救了卡乌斯和被困的将士,并一同凯旋回国。

有一次,鲁斯塔姆出外打猎,来到伊朗与土兰交界处,白天猎获野驴,烤吃后酣睡,夜间战马拉赫什(《列王纪》中曾有一处专门描写鲁斯塔姆挑选战马之事,只有他给起名为拉赫什的这匹马能承受自己巨大身躯的压力,后来拉赫什就伴随他征战了一生)失踪。为了寻找战马,来到土兰属国萨曼冈。由于勇士声名早已远播,他受到萨曼冈国王的礼遇,并和该国公主达赫米娜结成连理。战马寻获后,鲁斯塔姆就要动身回国。这时公主已身怀六甲,鲁斯塔姆就把随身佩戴的一个玉符留给公主,告诉她如生女儿,就把玉符作为头饰,若生男孩,就把玉符系在孩子的手臂上,以便日后凭此物相认。鲁斯塔姆走后,公主达赫米娜生了一个男孩,给他取名苏赫拉布。

苏赫拉布长大后,和鲁斯塔姆一样,武艺高强,英勇无敌。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是伊朗英雄鲁斯塔姆后,急于寻父,便率领土兰的军队进攻伊朗,并声言要推翻卡乌斯的统治,辅助鲁斯塔姆登上王位。土兰国王恐惧他们父子相认后,形成对他不利的局面,因而派了两名将军随军出征,作为监控,阻止他们父子相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