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阿拉伯国家的服务贸易进出口差额的角度考察,在旅游部门除了阿尔及利亚、苏丹和沙特分别存在着3.58亿美元、10.22亿美元和144.23亿美元的贸易逆差外,其余阿拉伯国家在旅游部门都是贸易顺差,其中顺差最大的是埃及,其旅游部门顺差达102.88亿美元。在运输部门,情况则与旅游部门相反,除了巴林和埃及有4.3亿美元和13.41亿美元的净出口额外,其余阿拉伯国家均处于逆差国地位。而在其他商业服务中,阿拉伯国家总体处于逆差地位,其中摩洛哥、约旦、突尼斯和巴林是该部门的顺差国,分别有着5.63亿美元、2.13亿美元、0.79亿美元和0.16亿美元的净出口额,其余阿拉伯国家都是逆差,其中最大的逆差国是沙特,逆差额达到83.80亿美元。在通信服务部门,阿拉伯国家总体处于顺差地位,顺差额达2.77亿美元,其中除卡塔尔和沙特是通信服务净进口国之外,其余各国处于顺差地位。此外其他在阿拉伯国家服务进口总额中占比较小的部门中,阿拉伯国家基本都处于逆差国地位。如专利费和特许费,除了突尼斯约有0.10亿美元的净出口额外,其余阿拉伯国家在该部门都是净进口国。还有保险服务部门,阿拉伯国家均为净进口国,净进口额达到41.04亿美元,其中最大的逆差国是沙特,其逆差达到13.79亿美元。
3.2中国与部分阿拉伯国家区域服务贸易开放度比较
不同的阿拉伯国家所处的服务贸易发展阶段各不相同,但毋庸置疑,服务贸易正逐步成为一些阿拉伯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核心,并正在多元化其服务贸易出口结构。资源丰富的国家,如沙特和阿联酋,加大了对服务业的投资,期望通过发展服务业使得国民经济和出口结构多元化。
海合会计划到2020年新增投资3万亿美元,主要投资于休闲和旅游服务业(间接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现在迪拜的旅游服务出口收入已经超过石油出口对于国民经济的贡献度,同时还通过打造传媒城市和互联网城市推动信息、计算机和传媒服务出口。摩洛哥正在日益成为阿拉伯国家中的离岸服务外包中心,戴尔(Dell)、布尔(Bull)、马扎(Mazar)、育碧(Ubisoft)等知名服务业跨国公司纷纷落户该国,使其成为吸引高新技术企业投资的重要东道国。
在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层面上,阿拉伯国家的服务贸易自由化主要体现在《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框架下做出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通常WTO成员的服务贸易市场开放承诺会根据成员加入WTO的时间不同而有所差异。较早加入WTO的阿拉伯国家成员,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贸易自由化承诺程度较低,而较晚加入WTO的阿拉伯国家成员,在服务贸易领域作出的贸易自由化承诺程度则较高。还有一些阿拉伯国家尚未加入WTO,因此没有在多边贸易体制下作出服务贸易自由化的任何承诺。因此,在阿拉伯国家中,由于沙特加入WTO时间较晚(2005年),因此承诺开放的服务贸易分部门数量最多,为120个;约旦和阿曼承诺开放的服务贸易分部门分别有110个和98个。上述三国不仅是阿拉伯国家中承诺水平最高的国家,也是WTO成员服务贸易水平较高的国家。科威特开放的服务贸易分部门为61个,卡塔尔、摩洛哥、埃及和阿联酋的承诺水平居中,几个国家开放服务贸易分部门数量较为接近,为45个左右;而巴林、突尼斯、吉布提和毛里塔尼亚的承诺水平较低,毛里塔尼亚只开放了3个部门。其余的阿拉伯国家包括阿尔及利亚、伊拉克、利比亚、黎巴嫩、苏丹、也门和叙利亚等,由于尚未加入WTO,因此没有任何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承诺。不过上述国家都在积极申请加入WTO,未来将会做出新的多边承诺。
到目前为止,阿拉伯国家间尚没有涉及商品和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区域自由贸易协议(FTAs)。只有5个与地区外贸易伙伴签署的区域自由贸易协议已经生效:约旦、巴林、阿曼、摩洛哥已与美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约旦和新加坡签署了一项自由贸易协定。
本报告基于GATS承诺和FTAs承诺,采用分国别和分部门的方式对巴林、约旦、摩洛哥、阿曼4个阿拉伯国家和中国进行了服务贸易开放度分析。本报告的FTAs包括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CEPA香港;CEPA澳门;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约旦-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美国-巴林自由贸易协定;美国-约旦自由贸易协定;美国-摩洛哥自由贸易协定;美国-阿曼自由贸易协定。
本报告测度上述5个经济体区域服务开放度指数是基于Marchetti和Roy(2008年)的研究基础进行计算的。把各国FTAs的服务部门开放承诺与GATS的服务部门开放承诺进行比较,会发现5个国家的区域服务贸易开放度均高于多边服务贸易开放度,或者是以新增承诺的形式,或者是以改善承诺的形式。
考察多边服务贸易承诺,在模式1下,阿曼的开放度最高,其后依次是约旦、中国、巴林和摩洛哥;在模式3下,巴林的开放度最高,其次是阿曼。GATS下总体开放度排名约旦第一,阿曼第二,中国第三。“模式1”指的是由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提供服务(如国际电话),术语称为“过境交付”。“模式3”是指外国公司在另一个国家设立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如外资银行在一国开设业务),术语称为“商业存在”。
考察区域服务贸易承诺,在模式1下,阿曼开放度最高,巴林第二;在模式3下,巴林开放度最高,其次是阿曼;区域服务贸易总体开放度巴林最高,阿曼第二。
巴林的服务贸易部门中,计算机服务完全开放,环境服务开放度排第二,旅游服务排第三,开放度位列其后的五个部门依次是娱乐服务、电信服务、教育服务、分销服务、保险服务等。巴林的所有服务贸易部门中,航空运输和建筑服务开放度较低。
约旦的服务贸易部门中,计算机服务同样完全开放,健康社会服务开放度排第二,电信服务排第三,开放度位列其后的五个部门依次是分销服务、音像服务、旅游服务、教育服务、海运服务等。约旦的所有服务贸易部门中,建筑服务和环境服务开放度较低。
摩洛哥的服务贸易部门中,计算机服务完全开放,电信服务开放度排第二,娱乐服务排第三,位列其后的依次是旅游服务、音像服务、空运服务、专业服务、分销服务等。摩洛哥的所有服务贸易部门中,邮政快递服务和健康社会服务开放度较低。
阿曼的服务贸易部门中,空运服务、计算机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分销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保险服务、健康社会服务、海运服务都是完全开放的。其中空运服务开放度最高,电信服务排名第二,娱乐服务排名第三,其后依次是旅游服务、音像服务、专业服务和分销服务。只有邮政快递服务和银行及其他金融服务开放度较低。
中国的服务贸易部门中,环境服务完全开放,计算机服务开放度排第二,音像服务排第三,其后依次是专业服务、建筑服务、保险服务、旅游服务、分销服务等。中国的所有服务贸易部门中,教育服务和健康社会服务开放度较低。
3.3中国在阿拉伯国家承包工程业务发展情况
3.3.12011年中国在阿拉伯国家承包工程合作概述
近年来,中国与阿拉伯国家承包工程合作整体上取得良好发展,截至2011年底,中国企业在阿拉伯国家签订承包工程合同总额已达1701.8亿美元,占中国企业在全球签订合同额的20.2%,完成营业额1130.5亿美元,占全球完成营业额的21%。
2011年,西亚、北非局势出现剧烈动荡,中国企业在阿拉伯国家承包工程业务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当年在阿拉伯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总计229.1亿美元,同比下降12.5%,占中国企业在全球新签合同总额的16%,完成营业额205.8亿美元,同比下降8.5%,占全球完成营业总额的19.9%。
3.3.22011年中国在阿拉伯国家承包工程业务分行业情况
2011年,中国企业在阿拉伯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按项目类别分主要集中在房屋建筑、石油石化工程、交通运输建设三大领域,其中房屋建筑新签项目78.6亿美元,占中国企业在阿拉伯国家承包工程新签合同总额的34.3%,石油石化工程新签项目40.3亿美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17.6%,交通运输建设新签项目32.3亿美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14.1%。
2011年,中国企业在阿拉伯国家承包工程合同完成情况按行业分亦集中在上述三大领域,其中房屋建筑项目完成营业额62.3亿美元,占中国企业在阿拉伯国家承包工程完成营业总额的30.3%,石油石化工程项目完成营业额42.7亿美元,占完成营业总额的20.8%,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完成营业额33.7亿美元,占完成营业总额的16.4%。
3.3.32011年中国在阿拉伯国家承包工程业务分国别情况
2011年,中国企业与大多数阿拉伯国家签订了新的承包工程合同。与2010年相比,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的国家有阿曼、卡塔尔、叙利亚、伊拉克、埃及、阿尔及利亚、吉布提等国;新签合同额同比下降的国家有沙特、科威特、阿联酋、巴林、也门、约旦、摩洛哥、苏丹、利比亚、突尼斯、毛里塔尼亚、科摩罗等国。
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较2010年同比增长的国家有沙特、阿曼、科威特、约旦、伊拉克、苏丹、毛里塔尼亚、科摩罗、吉布提等国;完成营业额同比下降的国家有阿联酋、卡塔尔、巴林、也门、叙利亚、黎巴嫩、巴勒斯坦、埃及、摩洛哥、利比亚、阿尔及利亚、突尼斯等国。
按截至2011年底累计签订承包工程合同额统计,阿尔及利亚、沙特、利比亚、苏丹、阿联酋是中国在阿拉伯国家前五大承包工程市场,累计合同额1271.7亿美元,占中国在阿拉伯国家签订合同总额的74.7%,累计完成营业额835亿美元,占中国在阿拉伯国家累计完成营业额的73.9%。2011年,中国企业在上述五国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合计147.8亿美元,占在阿拉伯国家新签合同总额的64.5%,同比下降21.9%;完成营业额合计138.9亿美元,占2011年在阿拉伯国家完成营业总额的67.5%,同比下降18%。
从行业分布看,中国在阿拉伯国家主要承包工程市场各有特点。其中在阿尔及利亚房屋建筑项目占优势,2011年新签房屋建筑项目合同额占与该国新签合同额的58.6%,金额达37.9亿美元;在沙特,房屋建筑和石油石化工程两类项目分别占与该国新签合同额的42.7%和24.1%,金额分别为19.3亿美元和10.9亿美元;在苏丹,房屋建筑、石油石化工程和电力项目所占比重较大,2011年新签合同额分别占比34.9%、23.6%和23.1%,金额分别为6.9亿美元、4.7亿美元和4.6亿美元。
3.3.42011年中国在阿拉伯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大项目情况
2011年,中国在阿拉伯国家新签承包工程合同额超过1亿美元的项目有48个,主要集中在沙特、苏丹、阿尔及利亚等国,涉及行业主要为房屋建筑、石油石化工程、电信、交通建设等。主要项目有阿尔及利亚阿尔及尔大清真寺项目、伊拉克瓦西特电站二期项目、卡塔尔多哈新港基础与防波堤项目、埃及电信项目、阿尔及利亚国际会议中心项目、科威特大学城工程与石油学院项目、沙特电信项目、阿联酋莎穆哈南部基础设施开发项目、摩洛哥丹吉尔-肯尼特拉高速铁路北线第三标段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