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城市群联市制研究:以长株潭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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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2)

“政治结构是指各种政治力量以及政治关系的制度安排。”1992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称,“政治结构”的基本含义是政治角色的特定组合,即特定的政治行为模式。由于政治结构建立在经济结构基础之上,所以马克思又把政治结构称为政治上层建筑。政治与经济密切相关,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在阶级社会中,政治与阶级斗争有不解之缘,阶级之间围绕经济利益展开的斗争,必然通过政治斗争反映出来。社会的政治结构就是集中反映阶级的经济利益的,它建立在经济结构之上,并为经济结构服务。

政治的目的不是政治本身,而在于社会。政治结构的基本功能是社会功能。

2)经济结构

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所谓经济结构,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构成和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根据考虑问题的角度和研究的侧重点不同,经济结构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如考虑不同产业构成有产业结构(更细的便是农业结构、工业结构、服务业结构、产品结构等),考虑经济地理空间分布有地区结构,考虑不同所有制分布有所有制结构,考虑经济发展方式有组织结构,从供需层面考虑有供给与需求结构(供给结构、消费结构)等。

3)社会结构

一般情况下的社会结构指狭义的社会结构,并主要指社会阶层结构。

狭义的社会结构是社会学概念,也是政治学概念,只是研究领域不同。社会学通过研究社会结构探讨社会问题和社会发展,政治学通过社会结构研究探讨政治问题和政治发展。本书的社会结构主要指社会阶层结构,也论及社会空间结构。

“社会阶层结构”比“社会阶级结构”更加科学。“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

(中国共产党章程)“社会结构可以包括多种含义,但通常主要是指社会居民的分层结构。”“社会阶级结构”在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适用,现已过时。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的基本社会结构为“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即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阶级不同于阶层。一是阶级表明的是一种对资源的占有,如资产阶级是对经济资本的占有,工人阶级是对人力资本的占有。马克思就是以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划分阶级的;韦伯根据财富、权力和声望等指标划分阶级。二是“阶级是一种关系性概念,即在相互之间的关系中体现各自的特征”。三是“阶级是某种程度的共同利益的承载者”。四是阶级具有同质性,成员有认同意识,而阶层不然,并不同质,也不涉及认同问题。五是阶级可以一致行动,而阶层不然。在我们国家,进行社会阶层结构研究而不进行社会阶级结构研究更切合实际。其实,中国还有一个比较符合实际的称谓,这就是利益群体。

4)文化结构

“文化,就其广义而言,是指人的一切创造物。但从狭义上看,它是人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生存方式与价值认同。按照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博阿兹的理论,文化都是自成一体的,各民族都创造了自己特殊的别具一格的文化。”文化都是在一定地域形成的,地理环境对文化的形成发生基础性的作用,各地文化不同,于是出现地缘文化。这样,在一定的地域空间,人类活动形成地域文化系统,人、文化、环境是地域文化系统的三要素。

各种文化的组成形成文化结构。政治文化是文化的主要形式。“政治文化”概念是1956年一个美国政治学家提出的。“哈佛大学的政治学家詹姆斯·威尔逊认为‘政治文化是关于政治和国家管理应如何进行的模式化了的一套看法’。”阿尔蒙德和维巴⑤“将政治文化定义为一国人口中对政治主体(政府机构、官员、政党组织、政策决定等)的认知、情感和评价的特有模式”,并认为公民文化是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的混合。刘丽敏(2004)根据文化的性质,将众说纷纭的政治文化简约为一个由意识形态、政治思想和政治心理3个层面组成的三位一体的结构。但张康之(1999)认为,从政治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到政治心理,再到政治文化,是政治文化形成的合理途径,说明政治文化并不是包括政治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政治心理的,而是比它们更高一个层次。

1.1.3 国家、国家结构,单一制、联邦制、邦联制,国体、政体

1)国家

国家形态,学术上比较严格的界定是指民族国家,有一定的领土、人口,有政府组织,拥有独立主权,有正式独立的国际地位,有民族主义共识等。“主权本意是‘最高权力’,最初是指上帝拥有的权力,而现在用于指国家拥有的至高无上的决策与执行决策的权威。”一个现代国家要行使国家的权力,除正式宣布为独立国家外,还要为国际社会所承认,否则无效,国家主权无法行使。“民族”本意指公民整体,人民都是国家的公民、主人。民族主义共识表现为,大家觉得我们属于一个团体,是自己人,不是外人;认同国家这一块领土,认为这块领土是自己的国家;共同的历史文化使大家希望维持这个国家。

2)国家结构

“国家结构形式是指一个国家内部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的相互关系,是在纵向上划分和调节国家权力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国家结构形式一般又可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

国家结构形式是变化的,国家结构形式的变化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巨大。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不存在永远不变的国家结构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的变化可能由一种形式变成另外一种形式,也可能是形式没变但内容、功能发生变化,比如中央与地方关系很多方面的变化。

3)单一制

单一制是指所有的政府权力都属于中央政府。中央政府根据情况需要和管理上的便利划定行政区域,设立地方政府并授予一定的权力。

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单位或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的国家。其一,国家具有统一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其二,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各行政单位没有自己的宪法;其三,国家的最高权力由中央政府掌握,地方政府受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其四,中央政府对外行使统一的外交权,地方政府对外不具有独立性;其五,国民具有统一的国籍。一般来说,单一制国家只有一部宪法,只有一个立法机关,只有一个中央政府。

单一制国家明显呈现中央集权的特点,权力主要在中央,下级服从上级,地方的权力都是中央让与的,说收就收,说放就放。只是集权程度有异,根据集权程度不同,分为分权单一制和集权单一制。

财政体制一般是集权型。中央政府的权限很大,不仅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很高(一般为60%以上),而且对地方财政实行严密的监管和控制。当然,地方也能够得到中央的财政补贴或拨款。中国、英国、法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实行的是这种体制。集权型财政体制有很多优点,能够有效地提供公共品和配置、安排准公共品,有利于区域统筹。

4)联邦制

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其一,国家有最高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但各联邦成员也有自己的独立于中央的立法、行政、司法机关,以管辖本地区的各种事务;其二,国家具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但各联邦成员也有各自的宪法和法律;其三,中央机关和联邦成员机关各自具有联邦宪法规定的权力范围,没有隶属关系;其四,联邦政府是对外关系的主权国家,拥有外交权,各联邦成员一般不具有外交权,但享有宪法规定的某些外事权;其五,国民既有联邦国家的国籍,又有联邦成员的国籍。

现在世界上200多个国家中,只有20多个联邦制国家,但占了全世界1/2的土地和1/3的人口。联邦制国家有美国、加拿大、印度、澳大利亚、瑞典、瑞士、南非、德国、尼泊尔、巴西、俄罗斯、埃塞俄比亚、阿根廷、墨西哥、奥地利等。美国、澳大利亚、巴西、墨西哥等国的联邦成员称州,印度联邦成员称邦。现代意义上的联邦制国家是美国,1787年形成。巴西共分为26个州和1个联邦区(巴西利亚联邦区),州下设市。墨西哥由31个州和1个联邦区(墨西哥城)组成。

联邦制国家也有多样性,有的联邦成员权力大,有的联邦成员权力小。印度是联邦制国家,但呈现单一制国家特点,中央的权力很大。“德国政治学者认为,德国的联邦制则偏向于‘集权化’,即地方的权限没有像美国,尤其没有像加拿大的那么大”。“俄罗斯是世界上拥有最多联邦主体的联邦国家”。2008年3月,俄罗斯联邦有83个联邦主体,包括21个共和国、9个边疆区、46个州、2个联邦直辖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1个自治州和4个自治区。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联邦举行全体公民投票,通过了俄罗斯独立后的第一部宪法。同年12月25日,新宪法正式生效。这部宪法确立了俄罗斯实行总统制的联邦国家体制。

联邦制国家的形成至少有两种形式,一是先是很多国家后联合组建中央政府;二是先是一个单一制国家后改为联邦制国家。第一种形式可以说联邦制国家中央政府的权力是联邦成员让渡的。以美国为例。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北美13个殖民地相互独立,自称为“STATE”,各自对英王负责。为了共同的利益,13个州需要联合,进而形成邦联。为了抵御外侮,维护民族的独立和生存,13个州经过磋商,各自让出一部分权力,组成联邦中央政府,而各州仍保持自己的较大独立性。后进一步发展为50个州。第二种形式可以说中央政府把更多的权力下放给了联邦成员。尼泊尔制宪会议2008年5月28日在第一次会议上宣布尼泊尔为联邦民主共和国,从而结束了近240年历史的沙阿王朝,2008年7月23日尼泊尔联邦民主共和国首任总统宣誓就职。

联邦制国家中央与成员的权限划分方式有3种形式。美国采取的是单独列举中央权限形式,加拿大采取的是分别列举中央和省的权限形式,南非采取的则是列举邦的权限形式。

联邦制国家一般实行分权型财政体制。联邦中央和联邦成员的财政收支范围明确划分,联邦成员与中央没有多少财政关系,联邦中央对联邦成员的财政不予干涉,中央给成员的支出也很少,总起来而言就是各收各的,各管各的。

联邦制不同于单一制,有两个主要方面。区域性政府是否有权制定基本组织法是联邦制国家与单一制国家的第一大不同。所谓自主组织权,是指可以自己制定基本组织法即邦的宪法,创设政府机构。对于联邦制国家,联邦成员有自主组织权,可以制定自己的宪法。在单一制国家,地方的基本组织法由中央政府制定。第二,对于联邦制国家,联邦成员对于联邦中央有参政权。参政权是联邦制与单一制的另一个重要区别。参政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直接参与联邦的立法;另一方面,成员单位选派代表,组织一个代表各成员单位的议会,作为一个全国性政府机构行使职权。而单一制国家的地方政府显然不具有这一意义上的参政权。

5)邦联制

邦联制是国家的联合。就严格的定义而言,邦联不具有真正的国家性质,邦联并不是国家,尽管存在邦联政治组织,但比联邦松散得多。它的主要特点是:其一,各成员国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仍保留着各自的对内、对外的主权,只是根据协议将某些权力让与并委托给邦联机构;其二,邦联机构只是协商性的机关,不是统一的最高权力机关;其三,邦联的决定以成员国政府的认可为基础,各成员国可以自由退出邦联。

邦联的形成是联合作用的结果,形成邦联有利于各个国家。“一体化格局是由行为体整合而成的,区域内所有行为体通过一体化过程形成一个统一的力量中心。它是建立在共同命运基础上的,通常这种共同命运来自区域内外的地缘政治压力和需求。从欧洲一体化进程看到,欧洲介于美苏对抗夹缝间和前苏联势力辐射的前沿,每个行为体都承受巨大的地缘政治压力,而任何行为体都无力单独应对前苏联的威胁,共同的命运使行为体意识到只有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才是扞卫自身命运的最佳途径。

从内部看,战后欧洲各国担心德国东山再起,因而希望通过一种新的国际结构把德国约束在内。而在经济方面,欧洲资源不足且分布不均,各国市场狭小,经济发展的困境使欧洲各国产生统一市场的需求。”

欧盟是世界上邦联制的典型代表,但欧盟制宪之路并不平坦。欧盟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成员国从1950年的6个国家发展到了今天的27个国家。欧盟各国首脑2004年10月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署了《欧盟宪法条约》,但先后遭到法国和荷兰全民公决的否决。2007年10月,欧盟各国领导人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就新条约文本达成一致,并将之命名为《里斯本条约》。《里斯本条约》要得到各国批准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