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后,国内会展业是在政府直接出面办展推动下发展起来的,行政化色彩很浓,“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是这种模式的高度概括和反映。会展行政化,导致政府在发展会展业中存在“越位”、“错位”、“虚位”等现象,导致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角色错位”,导致会展企业举办会展与政府举办会展的市场竞争不公平性,不利于会展企业作为会展市场主体的培育,还容易导致会展“政治工程”、会展“形象工程”的产生。政府应当明确自身定位,转变会展职能,选择适当时机从具体的组展活动中退出来,由“主导”、“主办”转变为引导、服务,把精力主要集中到制定相关的会展产业政策、支持会展场馆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会展产业软硬环境上来。
一、准确定位政府在发展会展业中的职能
在承办南博会、发展会展业过程中,各级政府的作用是贯穿其中的。尤其是在中近期,由于广西会展产业发展还很不完善,更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由于在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首先是一种政府行为,因而政府的重要地位更突出。并且,与一般的经济发展相比,政府的会展产业发展职能也有其特殊性——承担“桥梁”责任。政府在发展会展产业中的角色应当是“裁判员”、“服务员”,主要履行“桥梁”、公共物品供给、市场失效弥补、政策引导等职能。
(一)“桥梁”职能
在举办发展南博会过程中,政府要做沟通中国和东盟十国的“桥梁”。这是政府最基本的职责和任务。
政府在南博会中的“桥梁”职能,首先是由南博会的“桥梁”性质所决定的。南博会本身是一座“桥梁”,是一个“平台”。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定位明确提出,要进口与出口相结合,以进口为特色,做东盟商品进入中国的桥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以“走出去”为特色,做中国企业投资东盟的平台。政府在进口与出口相结合、“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这两个“结合部”上,是大有可为的,而且也是必须可为的,政府必须做好进口与出口、“引进来”与“走出去”过程中的各种沟通、协调工作,架起一座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的桥梁。
其次,南博会本身就是“政府的事”。我国着名东盟事商务专家许宁宁指出:“南博会是中国与东盟各国政府的经济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后者的积极配合有利于南博会的成功举办,这就需要中央及有关部门更多支持南博会”。只有政府重视了,才能更好地落实南博会的办会方针,充分发挥南博会的“桥梁”作用。
第三,从政治高度来看,中国-东盟博览会是一种经济外交手段,政治对其生命力起着决定性的影响作用。中国的政治稳定性、东盟各国与中国的国际政治关系,直接影响到南博会的“四个结合”——进口与出口相结合、“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展销推介与专题论坛相结合、经贸活动与文化交流相结合。甚至可以说,政治是南博会的生命线,中国与东盟各国政治关系的健康发展是中国-东盟博览会成功举办最坚强的后盾。因此,举办、发展南博会,必须重视中国政府与东盟各国政府间的友好往来,切实做好政府间的各项沟通与协调工作,争取得到东盟10国政府的大力支持。
关于政府在南博会中的“桥梁”作用,我国商务部于2004年3月15日发出的《关于抓紧做好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政府的各项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参与博览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利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支持手段”;“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配合本地区旅游部门做好地区旅游整体形象展示和旅游线路、产品推介、有实力的相关参展参会工作”;“北京、天津……广西、云南省(自治区),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广泛组织动员本地区、本行业的优秀企业、优质商品和优质客商参展参会”。
(二)公共物品供给职能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一项服务全国、服务东盟、面向世界的综合性、国际性博览会,是我国政府为推动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而做出的一项战略决策。举办南博会,对于全面深化中国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商务部发出的《关于抓紧做好组织企业参加中国-东盟博览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单位要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博览会这一平台,积极促进出口,合理组织进口,扩大利用外资,加快‘走出去’步伐,全面深化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努力实现温家宝总理提出的‘2005年中国与东盟双边年贸易额突破1000亿美元’的目标。”
基于南博会的重要性,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在广西承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动员大会上号召: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举全区之力,把南博会办好,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他提出,办好南博会,要做到“五个一流”:我们一定要不负重托,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地推进各项筹备工作,以一流的投资贸易场所、一流的会展场馆设施、一流的安全保障措施、一流的高效优质服务、一流的城市人居环境,确保南博会的顺利举办和圆满成功,在国内外树起南博会的品牌。
从2003年10月8日提出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到2004年11月3日举行,这中间仅有短短的不足13个月的时间。要实现“五个一流”的重任,没有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尤其是财力投入,是绝对无法胜任的。
从国内举办一些大型会展来看,前期投入是巨大的。云南省1999年办世博览,共投入183.6亿元用于全省的机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和昆明城区的改造。2002年,海南省仅是动工兴建博鳌亚洲论坛的永久性工程总投资则超过50亿元。
广西要把南博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各方面的总投入会在数百亿元以上。这对于后发展的广西来说,依靠社会投入是有限的,政府责无旁贷。正如许宁宁所说的:“拿在海南举办的(博鳌亚洲论坛)为例,……中央及有关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否则难以达到现在的知名度。”
因此,除了加大地方财政对南博会的倾斜投入,中央政府也要给予大力的扶持援助,以增强中国-东盟博览会公共物品的供给能力。
(三)市场失效弥补职能
广西发展会展经济是近年来的事情,会展市场发育不成熟,会展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的规范、引导和调节,才能避免会展市场可能出现的种种失效问题,从而促进会展业的健康发展。
1.政府应对广西会展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方向作出选择,承担宏观调控责任
需要制定科学的会展产业发展目标和会展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决定广西会展产业的基本发展方向以及发展布局。
2.制定促进会展产业发展的政策方针,承担市场培育责任
广西会展市场目前还很不成熟,最突出的是会展市场主体少,市场发展程度低,会展市场无论是供给还是需求,都严重不足。如何创造一种有效供给和需求的会展市场发育环境,是当前政府面临的重要任务。应制定、出台鼓励公司、企业参与投资会展业的政策,引导企业在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方面开展竞争;制定鼓励企业、客商参展参会的优惠政策,激活会展市场需求。从而把会展蛋糕做大起来,使广西会展市场成规模、成气候。
3.加强对会展市场秩序的约束管理,承担维护监督责任
为了确保会展市场的健康发展,政府必须正确处理、理顺各种市场关系,明确规定会展市场有关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政府必须制定会展行业标准,对会展服务设施、会展服务质量、会展场所安全等进行规范,承担起会展行业标准化的领导和推动工作。政府必须加强对会展市场的过程监督管理,对发展当中存在、出现的问题加以矫正,不断调整和完善原有的政策法规,并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会展市场的正常秩序,打出各种非法行为。政府还要强化行业自律,强调业主自我约束和管理,通过建立、发展会展行业协会,不断改进会展企业与参展企业、客商及政府等各方的关系,促进会展业的顺利发展。
二、健全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三级管理体制
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主办单位是中国与东盟各国政府的经济主管部门,承办单位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协办单位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三者共同对南博会实施管理。必须建立健全与之相对应的三级管理体制,才能促进南博会的健康发展,产生预期或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管理体制的内涵
管理体制是指推动管理活动进行的管理机制、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等诸方面的统一。管理体制所涉及的问题包括用何种形式把整个管理活动组织起来,与这种组织形式相适应,应该建立哪些管理机构,这些机构应该具有哪些责任和权力,以及应该制定什么规章、制度,采用什么方法和程序来实施管理等。管理体制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它既反映经济基础的现状,又予经济基础的发展以深刻的影响,并经过经济基础进一步影响生产力。
一个国家、地区或部门的管理体制受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包括生产力发展水平、生产关系性质、社会政治经济制度、自然条件、社会化程度等。举办、发展中国-东盟博览会,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深入分析诸种影响因素,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符合中国-东盟博览会性质的具体模式,以促进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中国-东盟博览会管理体制的现状
中国-东盟博览会是由11国政府共同主办的国际性博览会,在筹建短短的几个月时里,已成立多个不同层次的管理机构。
1.中国-东盟博览会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为了办好每年一度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04年初成立了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领导小组,并组建了常设工作机构——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博览局对外称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南宁市作为举办城市,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
2004年7月15日,中国-东盟博览会正式成立中国-东盟博览会组委会,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宣部、外交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新闻办、贸促会等14家单位为组委会成员单位。
中国-东盟博览会各级管理机构的建立,加强了政府对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领导、组织,为办好博览会提供了一定的组织保障和政府服务保障。
2.中国-东盟博览会机构设置简评
中国-东盟博览会各级管理机构的成立,适应了博览会举办和发展的需要,加强了组织和领导,对于成功举办首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时间紧、涉及面广、任务重,目前博览会的管理体制更多的是出于服务首届博览会而设立的,从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长远发展来说,仍有一些地方需要加以完善。
3.中国-东盟博览会组委会尚未体现出中国和东盟10国政府共同主办的性质
目前组委会的成员单位有14个,全为中国政府的有关部门,而东盟十国政府没有参加,不利于与东盟各国的沟通和协调。
4.中国-东盟博览会常设工作机构的职能部门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发展
作为常设机构的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目前内设综合协调处、招商展务处、发展宣传处、经营开发处、对外联络处、财务会计处等6个处。它们是按职能设置的,没有体现出区域市场细分的特征,没有在国内和东盟各国设立区域市场开发机构,诸如博览会北京办事处、博览会新加坡联络处等。从长远发展来说,不利于国内和东盟各国会展市场的开拓。
5.中国-东盟博览会尚未实行市场化运作
博览会目前还没有成立市场运作的组织机构——公司,市场运作“缺腿”。博览局发挥的是政府的职能,难以发挥企业的职能,不利于市场化筹集博览会的资金,不利于市场化经营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各种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三)健全中国-东盟博览会三级管理体制的理论构想
中国-东盟博览会作为由11国政府共同主办的国际性展会,应当健全11国政府间高层协商对话决策机制;应当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对博览会的商业性展览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同时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能分工,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政治目标、经济目标、文化目标、国家利益统筹起来,促进各国以中国-东盟博览会为平台,在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实现利益最大化。
1.建立健全中国-东盟博览会11国政府间协商决策机构制
中国-东盟博览会组委会作为博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争取东盟十国政府的参与,发展各国商务部部长、副部长为副主任委员。这样更有利于树立组委会的权威性,更有利于协调中国-东盟博览会所涉及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方面的事务,也更符合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区域性、国际性特征。
组委会可设立以下一些职能:决定、处理博览会所涉及到的国家层面上的各种事务;审定、批准每年度的博览会方案;组委会中方领导小组宏观协调指导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博览会的重大事项。
2.成立市场运作机构——中国-东盟博览会集团公司
目的是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全面开展各种招商展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