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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末代封建王朝(清)(6)

凡籍充牙将领卖妇人逼勒卖奸图利者,物号三个月,杖一百,发云贵川广烟痒少轻地方。如虽无局奸图骗情事,但非系当官交领,私具领状,将妇女久养在家,逾限不卖,希图重利者,杖一百,地方官不实力查拿,照例议处。

凡无籍之徒及生监衙役兵丁,窝顿流娼土妓,引诱局骗,及得受窝顿娼妓之家财物,挺身架护者,均杖一百。生监革去衣顶,衙役兵丁不准食粮充役,邻保知情容隐者,杖八十。受财者准枉法论,计赃从重科断。其失察之该地方官,交部照例议处。

到了雍正年间,又诏令废除官妓,《雍正会典》说“雍正三年律例馆奏准:令各省俱元在官乐工。”雍正还采取了一项措施,即下令免除明朝遗留下来的“惰民”、“查户”、“九姓渔户”等世为娼妓的贱民阶级,恢复成为良民。这方面的记载有:

雍正元年时,山西省有曰乐籍,浙江绍兴府有曰惰民,江南徽州府有曰伴当,宁国府有曰世仆,苏州府常熟昭文二县有曰丐户,广东省有曰蛋(查)户。该地方视为卑贱之流,不得与齐民同列甲户。上甚悯之,俱令削除其籍,与编氓同列。而江西、浙江、福建又有所谓棚民,广东又有所谓察民,亦照保甲之法,按户编查。

自明初绍兴有惰民,靖难后诸臣有抗命者,子女多发山西为乐户,数百年相沿未革,一旦去籍为良,令下之日,人皆流涕。

在历史上,人们对雍正帝颇有争议,但从政治、军事上看,雍正和顺治、康熙一样,都还是有一些作为的。从雍正元年至八年间所持续推行的颇得民心的“除贱为良“政策,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否定和废除了延续实施达一千多年之久的乐籍制度,使卖淫为娼的活动失去了合法性,这对于乐户作为一个阶层的政治解放和对于城市娼妓业的控抑乃至于废止,是产生了积极作用和一定影响的。

二、清代娼妓之盛

虽然清初对禁娼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似乎也收到一定效果,但是,和前面几个朝代一样,这个问题并没有解决,过了不久,反而进一步地蔓延发展了起来。

娼妓的产生与发展,是有一定的经济和文化土壤的,只要这种土壤未被铲除,娼妓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清初虽然三令五申地禁止以良为娼,雍正虽然废除了延续一千多年的乐籍制度,但是这些封建统治者既未对众多妓女除籍为良后的生活出路做出安排,也未对草生娼妓的社会土壤予以铲除,于是过了不久,“解放”了的妓女中有不少人迫于生计又只好重操旧业。加之雍正之后的几代皇帝对于娼妓的活动也多听之任之,令虽行而禁不止,乾隆皇帝巡视江南时甚至亲自召幸过女伶昭容和雪如,于是,娼妓又像野草一样,“春风吹又生”了。

当然,在这个问题上要作一些分析。在顺治、康熙两朝79年间,官妓废除得较为彻底,但市妓在经过改朝换代的动乱以后,很快又恢复了发展,例如顺治年间仅苏州城就曾两度开设花榜,品定高下。到了康熙年间,则各城镇的市妓都已比较活跃,如朱彝尊所押代州妓白狗、汤西屋所悦江阴妓红娘子、赵执信情密的天津妓恋校、玉素、珍珠、金钱等,都是康熙年间名闻遐边的名妓。但总的说来,清初的市妓已远不如晚明之盛。到了雍正年间废除乐籍制度后,市妓也随之结束了她的历史使命,而私妓则大大兴盛了起来。

雍正所采取的废除乐籍的制度,实际上并没有收到决定性的效果,政治上的压迫似乎消除了,但经济上的压迫仍旧存在,道光、威丰以后,一些被解放了的“贱民“妇女,仍旧荐寝俯筋,未离旧业。例如同治五年出版的戴架的《西浙宦游纪略》云:

严郡建德之渔课,始自明洪武间。九姓则陈、钱、林、李、袁、孙、赵、许、何,相传为陈友谅抗明师后的后裔,及臣属子孙,被贬入舟居,使身为贱役,无异教坊,其家属随船者皆习丝弦大小曲,以俏筋荐寝。名为眷属,实则官妓。日久年深,九姓之名,已难遍考,至今船只名为江山。由钱江而上至衙州为八省通衡,富商大贾,非此船不坐,豪宦亦然,沈游倾覆,迷而不悟,耗费资财,诚不可以数计。道光、咸丰间,尚存船一千数百只,船以奉官为名,官吏既征课银,即有不能禁止之势。……渔课一项,征银九十四两五钱五分八厘,皆属可裁之款。九姓之课可裁,九姓之人可以改业。

乾隆以后,娼妓之盛,当时来华的日本人也有记载.《唐土名胜图》认为,古今风土变迁,最可玩味者,莫如戏楼与妓馆。其中的《东西青楼之图~.是在北京的灯市。之东一带,妓皆长袍盛妆,弹筝俯酒,绣帘红烛,迥非今世所见。《唐土名胜图》是1804年至1805年所作,相当于清嘉庆初年,那么所述当然是乾隆时的情况。

可是,当时的北京,还不是妓女最盛的地方,在这方面,不如南方,其原因一则因为北方妇女的容色、装束、习惯都逊于南人,同时因为清沿明律,禁止官吏士人押娼,凡文武官吏,宿娼者杖八十.(挟妓饮酒,亦在此例)媒合人减一等。监生生员……押妓赌博……者,问发为民,被革治以应得之罪。

在京师对这些规定,掌握尤严。可是到了咸丰时,北京的妓风大炽,“脑脂石头胡同,家是纱灯,门揭红帖,每过午,香车络绎,游客如云,呼酒送客之声,彻夜震耳,士大夫相习成风,恬不为怪,身败名裂,且有因此被官者。”这主要是因为清朝中叶以后,帝王沉迷于女色,元暇管理臣工;同时承平日久,法令渐弛的缘故。

当时广州一带,妓女很盛。清初妓馆,多设于沙面,其地积沙而成,妓女以板筑屋,和茅案差不多,所以叫“寨”。查户在水边筑板屋的叫“查家寨”,也是这个意思。广州还有所谓“珠江花肪”,即以船肪载妓女,游泊于江,嫖客或在肪上饮乐,或在肪上嫖宿。但当时一般文人对粤妓评价不高,袁枚《随园诗话》说“久闻广东珠娘之丽,余至广州,诸戚友招饮花船,所见绝元佳者,故有‘青唇吹火拖鞋出,难近都如鬼手馨之句。相传潮州绿蓬船人物殊胜,犹未信也。”但他的孙子袁翔甫《沪北竹校词·咏粤妓》则云:“轻绢帕首玉生香,共识侬家是五羊。联抉拖鞋何处去,肤圆两足白于霜。”对粤妓的评价与乃祖大异。

清初以后,妓女最盛处当推南京、扬州、苏州、杭州一带,大多是地处江南,水土气候好,素多佳丽;交通发达,商业繁盛;而且晚明时代该地妓业就很繁盛,虽经清初战乱的影响,但恢复起来很容易。

珠泉居士《续板桥杂记》(乾隆四十九年出版)述南京的妓业云:

闰之金陵父老云,秦淮河房,向为妓者所居,屈指不过几家。开宴延宾,亦不恒有。自十余年来,户户皆花,家家是玉,冶游遂无虚日。丙申丁西(乾隆四十一二年间)夏问尤甚。由南门桥迄东水关,灯火游船,衔尾蟠旋,不睹寸澜。河亭上下,照耀如昼,诸名姬家,广楚长席,日午至百夜,座客常满,搏酒不空。大约一日之间,千金靡费,真风流之藏泽,烟月之作坊也。

关于扬州的妓女,李斗(扬州画肪录)(乾隆五十八年出版)云:

自龙头至天宁门水关,夹河两岸,除有可纪载者,则详其本未,若歌喉清丽,技艺可传者,则不胜枚举0...

如赵大官、赵九官……诸人,皆色技俱佳,每舟游湖上,遇者皆疑为仙0.

小秦淮妓馆尝买掉湖上,妆掠与“堂客船“异0.

船首无侍者,船尾仅一二仆姊,游人见之,或隔船作吴语,或就船拂须握手,倚栏索酒,倾危无遗漏。甚至湖上会日,妓舟齐出,罗帷翠幕,稠叠围绕。韦友山诗“佳话湖山要美人”,谓此。

如前所述,清初对禁娼法令甚严,但中叶以后,法令渐宽,这也大大促进了妓业的发展。例如康熙十九年律:伙众开窑诱取妇人子女,为首照光棍例斩决,为从发黑龙江等处给披甲人为奴。到了嘉庆年间,此律就有所修改,十六年时修订《大清律》:“京城内外拿获窝娼至开设软棚,日月经久之犯,除本犯照例治罪外,其租给房屋房主,初犯杖八十,徒一月。……知情容留者,……邻保杖八十,房屋人官。”到了光绪三十四年,宪政编查馆《考核违警律折》第三十一条规定:

“凡犯左列各项者,处十五日以下十日以上之拘留,或十五元以下十元以上之罚金。”第五项:“匿娼买奸或代媒合及容留止者。”

这些法律与康熙年间相比,实在是轻得多多了。

到了慈禧执政后,曾于同治年间修订《大清律例》,其中虽然仍保留了禁止买良为娼和禁止文武百官宿娼或娶娼的律文,但是却删除了嘉庆年间颁布的《大清律例》中关于“京城内外拿获窝娼至开设软棚日月经久之犯”“照例治罪”的内容,这实际上是默认了妓院存在的合法性。

根据清人的烟花记载,似乎名妓很多,但她们的才学与社会影响都不如前期,一些名妓元多可述者,但是清末的赛金花值得注意。这个名妓成为状元洪钧的妾后,曾随洪作为大使的眷属出国,晓德语;后来在八国联军攻人北京后,在联军统帅瓦德西之间周旋,对保护当时的城市与民众起了一定的作用,这在过去的妓女中是绝无仅有的。到了清末,中国已从封建社会进人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西方对中国的影响很大,在赛金花的一生经历中,也反映出这方面的许多影响,抹上了不少西方的色彩。

樊樊山《彩雪曲序》云:

赛金花原名曹梦兰,又名傅彩云,本苏州名妓,年十三依姊居申江。洪学士钧衔恤归一见悦之,以重金置为篷室,携至都下,宠以专房。会学士持节使英,万里鲸天,鸳鸯并载。既至英,六和象服,俨然敌侍。英故女王年垂八十,彩云出入椒风,独与抗礼;尝与英皇并坐照相,时论奇之。学士代归,从居京师,与小奴阿福奸,生一子。学士逐福留彩云,寝与疏隔。俄而文园消渴,竞夭夭年。彩云故与他仆私,至是遂为夫妇。居无何,私蓄略尽,所欢亦殖。返沪为卖笑生涯,改名曰赛金花。

花史《赛金花传》云:

......寻附轮至天津,再入平康,此光绪戊戌年事也。

追庚子七月,西兵由天津陷京师,北地香巢,都付一炬,亦莫知傅之所在。相传当联军入都时,傅以能操德语,故有为西兵所侮,而欲诉于瓦德西帅者,辄洗傅为介。

傅甚工词辩,所言瓦帅无弗应,由是所保全甚多。及和议成,瓦帅尚迟迟,李文忠与诸大臣惶迫无所为计。有谓傅能办此者,乃召至许以厚酬,被以华服,造之。傅入宫而瓦帅请并警北游,瓦帅欣然曰诺。傅后佯讶曰“君所部尚淹留于此耶?盎携以俱出。”瓦帅复欣然诺。即日宫禁肃清,无何,清帝还京,诸公使夫人入现,或以傅充舌人,由是傅出入宫禁,声势颇张。造甲辰夏(光绪三十年)以虐毙假女事,对簿南衙。大银台某公本洪钧鳝亲,尝讽傅南归,傅弗听,至是欲按律论抵,京朝官为傅缓颊者积函盈筐,乃减死递原籍。傅既返沪,重张旗鼓,令其假女小金花等应客,不一年又以他事为人奸控归吴门。余于乙巳年元夕后曾一面之(光绪三十一年),见其容色映丽,不异少年时,不知从何处得驻颜术也。

平等阁主人《咏赛金花诗》云“任意输情本惯家,联欢毕竟赖如花。银也拥出宜莺殿,争认婷婷赛二爷。”这是当时赛金花名噪一时、风头出足的真实写照。有些老北京谈:庚子乱后,北京南城外胡同窑主重新开张,清吟小班等各种章程条规都是赛金花首创。从以上这些情况看来,赛金花实在是当时的一个不简单的人物。

这里,还要对《谐锋》多作一些介绍。作者沈起凤,字桐威,江苏吴县人,乾隆举人,历官祁(今安徽祁门)、全椒(今安徽全椒)训导,以度曲知名吴中,为当时着名的戏曲家,词亦清新。他的文言笔记小说《谐锋》共十二卷,问世后颇得好评,谓其“自有千秋,莫消碑官野史;唤醒万众,如聆暮鼓晨钟。”这本书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的文化现实、性混乱的情况,也表达了在许多知识分子中存在的性观念。例如前面引用的《节妇死时箴》、《两指题应》至少是在客观上反映出女子守节的痛苦;在这本书中又有不少内容描述两性生活,涉及妓院,同时反复地提倡戒淫,而且以因果循环相报来解释,这也反映出当时流行的一种性观念。

例如在该书卷九《脑后淫魔》这一节描写一个人去乞求佛法。师曰“汝淫魔日扰,何得引登觉岸。”此人力辩自己是读书人,文魔有之,并无淫魔相扰,于是禅师叫他肤坐打定。

后来有几十个美女联抉而来,对他百般挑逗,他坚忍而不为所动,最后,这些女子化为败纸,纷纷吹散。师曰“幸子有些定力,不然,文魔可除,淫魔不可辟矣。”遂留座下,为予忏除。业。

还有同卷的《掌中秘戏》,描述一个读书人宋生,好采阴补阳,以求长生,于是广置姬妾,日夜蹦戏。后来有个道者来访,向他伸开左掌,大如葵扇,排列合欢床九张,许多对男女在百般淫押。然后又伸出右掌,出来一个八九寸的恶鬼,把这些赤条条的男女都吃得只剩散楼。生大骇一一道人笑曰“横阵之戏,君观之乎7”生问“若辈何人7“曰“皆如君等,以采战求长生者也。”问“恶鬼何名?“曰“此尺郭,即淫魔也。仙家以清心寡欲,得臻上寿。若于欲海中求仙,淫魔一起,非以求生,实以丧生。君几见九转炉头,尽炼春恤胶为续命丹哉?”这一节描述的除与《脑后淫魔》同样鼓吹淫魔要杀人、吃人外,值得注意的是,它把商、周与两汉、魏晋之际所盛行的采阴补阳、以求长生的房中术全否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