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回族史(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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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明代回族(15)

三是多次平定地方变乱。如满四之后,既有汉中李淮等造谣惑众,又有潼关火蝎儿、蒲城王彪等聚众盗挖银矿,杀官军,还有西固城、岷州等地少数民族暴动,更为严重的是,另有孛罗忽、满都鲁、癿加思兰等蒙古各部头目犯边,所有这些均被马文升一一加以妥善处置。其中,对李淮、火蝎儿、王彪等人“以计灭之,不遗种类”,坚决镇压;对于“比岁犯边”,为害严重的孛罗忽等蒙古各部,也给予坚决反击。成化八年,孛罗忽等再次入犯,马文升建议驻兵韦州,在各堡寨设伏,待机歼敌。结果黑水口一战,大败蒙古各部,擒平章迭烈孙,夺回人畜无数。次年,马文升提督甘、凉、宁夏三镇军务。是年九月,孛罗忽部攻韦州,深入固原好水川劫掠,马文升闻报,急抵固原,在汤羊岭设伏,取得大捷,后人改称此岭为“得胜岭”。而对于西固城少数民族暴动,只“剪除首恶三十余人,胁从者罔治,且抚绥之”;对岷州少数民族暴动,马文升恐滥及无辜,命佥事左钰捕杀其头目,不问其余,结果,“余党悉平,西羌畏惧,边陲宁谧几二十年”。

任职兵部时,马文升仍关心西北边防事业,特别是为明朝能够有效地控制西域地区作出了突出贡献。

弘治元年(1488年),西域哈密卫被吐鲁番政权攻占,对明朝构成严重威胁。为夺回对哈密的控制权,马文升于弘治四年八月奏安定哈密之策。他认为,哈密国有回回、畏兀儿、哈剌灰三民族,同居一城,彼此矛盾,只有寻访原蒙古哈密王后裔,主理国事,才能慑服诸族,兴复哈密,并推荐了原忠顺王脱脱后裔陕巴,这个建议被孝宗采纳(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五八八。)。

弘治六年,吐鲁番头目阿黑麻劫走陕巴,使明廷大为震动。马文升建议拘留吐鲁番使者写亦满速儿等40余人,并希望能够和平解决哈密问题。弘治八年,在和平解决失败后,马文升挑选精练将士出征,长途奔袭哈密,迫使阿黑麻于弘治十年归还陕巴,同时还实现了与吐鲁番关系的正常化。

巡抚辽东。成化年间,马文升曾三次巡抚辽东,为加强北部及东北部边防出力最多。成化十二年(1467年)春,蒙古癿加思兰部自延绥镇河渡,驻牧大同、宣府,对明廷构成严重威胁。时任兵部尚书的马文升因练达边务,被派往辽东整饬边备,凡城堡铠仗,俱为一新。又自制《五花营八阵图》训练军士。癿加思兰见明军有备,只好遁去。

十四年,辽东建州女真反明,边将不能支,马文升再次奉命巡抚辽东,设法招抚女真头目锁黑忒等。但马文升因在这两次活动中先后得罪了辽东巡抚都御史陈铖、御马太御汪直而受到二人陷害,被谪戍四川重庆卫,至十九年陈、汪二人获罪,文升冤案始得昭雪。

二十年,建州等处女真复叛,朝廷以马文升为左副都御史,第三次巡抚辽东,整饬辽东边务,对“射利害人”的辽东太监洪义、游击将军罗雄、总兵侯谦等人“以法禁之”,终于使辽东很快宁静下来。

安定南疆。二十一年,马文升迁右都御史,巡抚凤阳等处,不久进兵部尚书。是时,贵州都匀卫东苗民反明,守臣欲邀功,奏调湖广官军征讨。马文升为避免骚动,不同意征讨,而是要求派御史、员外郎各一人前往处置,结果兵不血刃,解决了问题。

弘治三年(1490年),安南国侵入占城,占城求救。文升与礼部会商后,拘留安南使臣,对两国争端进行调解,使之“通好如故”。同年,广西土官岑钦与侄岑浦相互仇杀,巡抚本想以兵剿之,而文升只令安抚,晓以利害,和平解决了此事。五年,贵州苗民再次反明,声势浩大。马文升奏敕镇远侯顾溥,督兵讨之。他亲自制定了征讨方略,“遂克五十余寨,俘获男女数千”。从此以后,这一地区平静了很多年。

3.辅君恤民,整饬吏治

作为一名杰出的封建政治家,马文升希望君主“圣明”,并以此期望明王朝能够长治久安,因此他一生中曾给予了君主多方面的辅佐,同时也给予了老百姓多方面的爱惜。

首先,他竭力主张“安民”,“抚民”。认为“天下之生财有限,不在官则在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心之向背,天命之去留,宗社之安危系焉”(《马端肃公奏议·恤民弥灾再奏疏》。)。因此必须安民。而安民的关键是爱民。他指出,“自古人君之有天下,未尝不以爱养厮民为首务也”。要爱民,就“必先于节用”(《马端肃公奏议·恤百姓以固邦本疏》。)。这就要求各级官吏和君主必须“视民如己之子,节财如己之肉”(《马端肃公奏议·陈灾异疏》。),能节省一分是一分,以便国家和百姓都能获得益处。弘治元年,他向朝廷系统地提出了15条施政主张,大意是选贤与能,惩戒贪污,注意刑狱,留心庶务,足兵节用,安抚四夷等。

其次,他多次直接劝诫君臣,尽力使他们避免施政错误。弘治元年二月,孝宗初即位,教坊司以杂戏进演,戏中或出狎语。他及时劝诫说,“新天子即位,当知稼穑艰难,不宜以此上渎宸聪”,迫使此次杂戏演出只得作罢。不久,御史徐渭、贺霖因进言得罪孝宗,他又劝诫说,“主上初登大宝,首罪言官,恐伤新政”。二人因而获救。弘治三年,吏部侍郎彭韶奏,欲减少京官皂隶银三分之二。文升认为,“禄以养廉,倘若此,恐难于自赡,反启贪墨风”。弘治五年,朝廷传奉画工及旗军张玘等27人各升官,文升又立即加以阻止,认为,“此辈素乏军功,而冒滥名器,恐四方将士闻之解体”。

再次,他经常赈灾劝农,为民请命,把自己恤民的思想付诸行动。如前文所述,成化年间,他在经营西北时就曾大规模地赈济过陕甘饥民。任南京参赞机务时又勤于为民办事,后接到调令时,南京兵民因“沐公盛德,攀辕不忍去者溢路”。弘治五年,华北大旱,华东大水,造成无数流民,有的聚而暴动。马文升请敕各省巡抚设法赈济。同年,他还敦促太仆彭礼、鸿胪少卿李上奏各省养马政繁,为害百姓等情况,朝廷遂差官清查,规定了养马的具体数额,减轻了百姓负担,“所至咸称便,欢跃如更生”。正德元年,马文升上奏,要求将宁晋、河间、静海等处皇庄拨给百姓耕种,每亩止征籽粒银三分,并撤回管庄太监,禁止沿途官吏将校侵害百姓利益。

马文升对士兵也很爱护,因为他深知“克敌制胜,莫先于军事之效劳,养锐蓄威,必在乎衣食之充足。古之名将,所以与士卒同其甘苦而颇加犒劳者,盖以此也”(《马端肃公奏议·抚军士以蓄锐气疏》。)。所以他特别注意士兵的衣食冷暖和思想情绪,经常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并及时向朝廷反映,严禁军官对士兵敲诈勒索。

最后,他极力振作朝纲,整饬吏治,以此打击贪官污吏,消除冗官冗员,从而达到提高办事效率,减轻百姓负担的目的。为此,他要求大小官吏和衙门必须各持《大明律》一本,“朝夕熟读,用心讲解,务晓其意”,并通过各巡按、御史、按察司、分巡官遵照《大明律》的规定,对官吏进行严格考核,凡不称职者,依律降职、惩处,不讲情面。如弘治二年,他按照一定标准考选军官,一次罢黜贪懦将校三十余人。他因此遭到了这些人的报复。据载,当时有人持弓刃藏于其门侧,意欲加害于他;还有人把文书射入长安门内,对他进行诽谤。尽管如此,他仍不畏惧,继续整饬吏治。弘治十七年八月,孝宗早朝毕,召年事已高的文升入暖阁,商量罢黜官吏的问题。孝宗说,“明年天下诸司朝觐,卿务要用心访察的实,大彰黜陟之典”。文升见皇帝留心求治,很高兴,当即接受了这个艰难的任务。第二年,他对朝觐官吏“考察精严”,罢黜不称职的官吏多达二千余人。同年又罢黜传奉官763人。

明武宗即位后,御用太监王瑞以“成造大婚礼器”为由,想任用儒士李升等七人,但经文升查验,发现此辈“皆本部考黜冗食人数,不可再录”,引起王瑞不满。文升会同府部大臣辨清此事后,看到朝政日非,加之自己已老,遂连续上疏20道,力请退休,正式结束了他的仕宦生涯。

回到钧州老家后,因宦官刘谨乱政,罗织罪名,肆意迫害,文升愤懑不平,气结心膂,不可救药,于正德五年(1510年)元月八日去世。其时,刘谨已败,帝闻文升卒,大为哀悼,为之辍朝一日,赠特进光禄大夫、太傅,谥端肃。有子璁、绣、玠、璐,皆仕宦出身。另有女五人。

马文升历官五六十年,出将入相,为明王朝呕心沥血,作出了巨大贡献。史家评他“有文武才,长于应变,朝端大议,往往待之决,功在边镇,外国皆闻其名”。因而称“其为一代之伟人”。

(二)海瑞的一生

海瑞(1515~1587年),字汝贤,又字国祥、国开,自号刚峰,广东琼山(今海南海口)人。先祖原籍福建,南宋时迁至广州。至明初,海瑞高祖海逊之已是军籍,曾任广州卫指挥。海逊之有子海答儿,即是海瑞曾祖父。洪武十六年(1383年),海答儿正式落籍海南琼山县左所,并逐渐发展成为当地回族大姓(海答儿是波斯人常见姓氏。元代色目人中就有姓海答儿的(见《至正金陵新志·官守》)。又,明初任钦天监灵台郎的回回天文学家也叫海答儿(一译黑得儿)见吴宗伯《回回天文书序》,因此,海瑞上世大概就是经海道至闽的波斯人。对海瑞族属的考证,还可参见杨志玖《海瑞是否回族?》一文,刊《元史三论》,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37~240页。)。

海瑞祖父海宽曾任闽中知县,叔伯四人(海澄、海、海鹏、海迈)均是举人,其中伯父海澄还中了成化十一年(1475年)进士,任过御史之职。海瑞父亲海瀚为禀生,因不治生产,家境每况愈下。在海瑞四岁时,海瀚就去世了,只留下薄田十余亩。从此,年幼的海瑞与母亲谢氏相依为命,刻苦攻读,于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中举,并进入仕途,先后担任过福建南平儒学教谕、浙江淳安知县、江西兴国知县、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司丞、大理寺丞、南京右通政、应天巡抚,最后卒于南京吏部右侍郎任上。

海瑞生活的十六世纪,是明王朝政治腐败,危机四伏,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痛苦岁月。特别是在嘉靖年间,由于世宗二十余年不临朝理政,只顾寻欢作乐,致使各级官吏重臣,在结党营私、相互排挤的同时,又疯狂地兼占土地,骚扰百姓,搞得国家乌烟瘴气,民穷财尽。当时有一首流行颇广的民谣说,“天子重权豪,开言惹祸苗,万般皆下品,只有奉承高”(见《今古奇观·沈小霞相会出师表》。),对这种危局作了高度概括。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像海瑞这样的好官、清官,使人民看到了一线希望。

在长达三十多年的仕宦生涯中,海瑞做了很多利国利民的好事、难事,表现出了很多难能可贵的优秀品质和精神风貌。这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勤政爱民,务求实绩

海瑞一生注重国家大事,关心人民疾苦,具有强烈的政治热情和充分的政治才能。无论官职大小,地位高低,环境好坏,他都积极办事,认真办事,从不马虎,务求实绩。有些政绩因十分突出,为后人传颂不已,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有五事。一是重视民族关系。早在中举前,海瑞就注意到海南的民族关系十分重要,因此积极研讨协调民族关系,特别是黎汉关系的政策与措施。嘉靖二十八年、二十九年先后上《治黎策》《平黎疏》,主张发展海南交通,修筑海南道路,设置郡县,增加黎汉接触,减少仇视隔阂。同时反对使用武力征服黎族。他的这些主张虽未被当政采纳,但因“识者壮之”而中举。

二是注意改革学校陋规。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底,海瑞被署为福建延平府南平县儒学教谕,正式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在任期间,他制定了教约,规定“诸生参见拜揖外,不许更执货物以进。凡俗例所云送节酒食馔先生者,俱不许举行”(《教约》,见《海瑞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从而废除了学生见先生必须送礼的陋规。与此同时又力图改革教师迎见政府官员时必须跪拜的礼节。他认为,学校是师长教授学生的地方,教师应该有教师的尊严,不该向长官磕头跪拜。一次,提学御史、延平知府等官员前来视察,其他迎接人员全部跪着,唯独海瑞不跪,只站着作揖,像个笔架,以后就得了一个“笔架博士”的外号。

三是重视刑狱,力办冤案、疑案。嘉靖三十七年(1559年),海瑞任浙江淳安县令时就曾平反过不少冤狱,审明了不少疑案。他审案时,往往注重调查研究,讲求真凭实据和人情事理,如淳安县有胡、邵二姓,因争山地结仇,后来胡姓中有人得病而亡,其弟假造伤痕,诬告被邵姓打死,海瑞派人验尸,终于使案情大白,未造成冤案(参见《胡胜荣人命参语》,载《海瑞集》上册。)。由于海瑞审案有方,即使邻县有疑难案件也请他会审。如与淳安毗邻的桐庐县有一起凶杀案,经多次审理均未能了结,只好移交海瑞审理。经过多方调查,反复分析、取证,海瑞终于判明此案系由谋财而起,并找到了真凶(参见《徐健人命参语》,载《海瑞集》上册。)。诸如此类的案件还有很多,后来的小说、戏剧作家选取了一些,加以渲染,写成《大红袍》《小红袍》《生死牌》《五彩舆》等公案小说和剧本,在民间广为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