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回族史(修订本)
19105500000071

第71章 明代回族(26)

三、理学和史学

(一)回族理学家和李贽的“异端”思想

明朝建立后,为了进一步加强封建专制主义的统治,把程朱理学抬高到独尊的地位,使之成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思想。明成祖永乐十三年(1415年),理学家胡广、杨棠等纂成《五经大全》《四书大全》和《性理大全》,共260卷,对程朱的经传、集注和接近程朱的其他注释加以辑集,“合众途于一轨,会万理于一原”,使程朱理学加以钦定,对人们的思想加以进一步控制。在这样的背景下,明代的回族理学家是难以从钦定的桎梏中跳出来的。

对《易经》研究颇深的丁仪,字文范,福建晋江汾溪人,学者称为汾溪先生。弘治十八年(1505年)进士。初仕海宁,后任教浦江,移松江水利官,守杭州,迁四川按察司佥事,卒于官。“先生资禀英敏,所学多由心悟。师事田南山先生,尽得蔡虚斋《易》学之传,而有发其所未及发也。”对《易经》,他有自己的见解,曾对其门生于光曰:《易》阐天地阴阳之理,尽在于消息盈虚之间。消即长之渐也,盈即虚之本也。卦爻在人日用不知玩之,而徒以辞求占焉,非善通《易》也。善通《易》者,视富贵贫贱,患难夷狄之值,尽在消息盈虚之中。彼用心汲汲以持其盈者,而口则言《易》,而于《易》理之未尽解也。(于光:《汾溪公行状》,载《泉州回族谱牒资料选编》(陈埭丁姓回族部分),油印本。)

惜其着作没有传世。

丁仪之子自申(1521~?),字朋岳,号槐江,嘉靖二十九年(1549年)进士,授南京工部营缮司主事,进虞衡郎中,官顺庆府、梧州府。自幼读经书,为宦后时常钻研六经,“则上自秦汉,下逮唐宋诸儒氏,莫不折衷,根极理奥,而要其归于六经,盖粹然泽于道也。”(庄朝宾:《三陵集·序》。)他在自己的行为上,也一遵程朱理学的规范。例如,朱熹有名言“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丁自申则认为“凡妇于夫而际其不幸者。贞足以善其身。”(丁自申:《吴母张太安人六十寿序》,《三陵集》卷五。)自申有文集《三陵集》。

丁衍夏(约1517~?),号云浮叟,又号适适生、瞻亭主、泰清丈、五口山人。丁仪之孙,丁自申之侄,父名南津君。出身于两代进士之家,自幼受到良好教育。他一生没有做官,立志按中国传统编纂一部族谱。到七十岁时修成族谱。从族谱内容来看,衍夏是一位恪守伊斯兰教规而又笃信儒家学说的回族学者。他在族潜《祖教说》中说:敦乎若上世风气之未开然也。如殓不重衣,殡不以木,葬不过三日,封若马鬣而浅,裹以木棉;祀不设主,祭不列品。为会期,日西相率西向以拜天,岁月一斋,晨昏见星而食,竟日则枵腹。荐神唯香花,不设酒果,不焚楮帛;诵清经,仿所传夷音,不解文义,亦不求其晓,吉凶皆用之。牲杀必自其屠而后食,肉食不以豚。恒沐浴,不是不敢以交神明。衣崇木棉不崇帛。大率明洁为尚也。(《泉州回族谱牒资料选编》(陈埭丁姓回族部分),油印本。)

这些伊斯兰教的教规经写入族谱,则需世代遵循,说明丁衍夏是祖教的继承者。

在族谱里,丁衍夏已把儒家的经典义理作为这个家族伦理的准则。族谱中的《享先纪》《说先纪》《宁先纪》《念先纪》中博引《礼记》《尚书》《诗经》《孟子》等儒家经典,以儒家的标准来教育后代。

丁自申子日近,孙启浚、启汴,皆为儒士。丁仪、丁自申、丁日近、丁启浚,四世皆为进士。这个回族家族以儒家经典为处世准绳,世代相传。

明代中后期时,泰州学派在思想界崛起。

明中叶后,以工商业者为主体的市民阶层,随着商品经济的活跃,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对传统的封建观念提出了挑战。泰州学派的创始人王艮虽师从过王守仁,在哲学思想上受王学影响很深,但他以背离正宗儒学的“异端”思想,而成为独立的学派。王艮提出“百姓日用即道”的命题,认为“道”并非高深莫测,就在“百姓日用”之中。如果离开百姓日用,“皆谓之异端”;只有解决百姓的贫困冻馁才是真学问,才能安本立身。他要求人人平等相待,否定封建特权和等级制度;他主张仁政,提出对残暴之君“可伐”。泰州学派代表了市民阶层的利益,具有启蒙意义。

李贽“自幼倔强难化,不信道,不信仙、释,故见道人则恶,见僧则恶,见道学先生则尤恶。”(《王阳明先生道学钞》附《王阳明年谱后语》。)他在南京时,与泰州学派人物王畿、罗汝芳、焦竑、耿定理等相好,并师事王艮之子王襞。王襞幼闻庭训,追随其父在淮南讲学,故李贽得泰州之传,当属泰州学派。

李贽从姚安辞官后,到湖北黄安客居耿定理之家,一面教授耿家子弟,一面潜心研究。耿定理卒于万历十二年(1584年),他移居麻城龙湖,筑芝佛院以居,生活靠和尚深有奉侍。在龙湖隐居达十余年之久,完成了《焚书》《藏书》《续藏书》《易因》等着作。

泰州后学何心隐(1517~1579年)被诬为名教罪人,被湖广巡抚王之恒所杀。李贽愤而作《何心隐论》,以示追慕;又作《答耿司寇》,指责户部尚书耿定向对何心隐见死不救。耿定向使人毁谤李贽,派人拆毁芝佛院,驱逐李贽。李贽逃到河南商城,又到北通州友人马经伦家居住。

李贽继承了泰州学派的积极思想因素,以犀利的笔锋,猛烈抨击道学的虚伪性,把矛头直指孔子和道学家。他的战斗精神十分可贵。

第一,他反对宋明理学家对“理”的认识。对王艮“百姓日用即道”加以发挥,“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除却穿衣吃饭,无论物矣。世间种种皆衣与饭类耳。”(《焚书·答邓石阳》。)应该顺应人们的欲望,使“天下之民,各遂其生,各获其所望。”(《李氏文集·明灯道古录》。)他对宋明理学家提出的去人欲、存天理的说教表示反对,提出“人必有私”“虽圣人不能无势利之心”(《李氏文集·明灯道古录》。)他嘲笑那些道学家在“义”的掩饰下牟取私利的行径,说他们是“阳为道学,阴为富贵,穿着儒雅,行若狗彘”(《初潭集·释教》。)的伪君子。

第二,认为圣人无异于凡人,不要以孔子是非为是非。他说:“勿以过高视圣人之可为也,尧舜与途人一,圣人与凡人一。”(《初潭集·释教》。)因此不能以孔子之是非来衡量一切。“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是也,若必待取足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又说:“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故未尝有是非耳。”(《藏书·世纪列传总目前论》。)

第三,认为儒家经典并不是“万世之至论”。他指出:像《六经》《论语》《孟子》这些书,有些是史官的“赞美之语”,有些是门徒弟子记忆师说的记录,“夫《六经》《语》《孟》,岂可遽以为万世之至论乎?”(《焚书·童心说》。)大胆地否定了儒家经典的权威性。

第四,对封建礼教进行抨击。李贽反对道学家鄙视妇女的思想,说:“谓人有男女则可,谓见有男女岂可乎?谓见有长短则可,谓男子之见尽长,女子之见尽短,又岂可乎?”(《焚书·答以女人学道为见短书》。)他对寡妇再嫁寄予同情,认为卓文君再嫁“正获身,非失身”(《藏书·司马相如论》。),从而否定程颐所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虚伪封建道德。

李贽对道学的批判是全面的,他揭露道学家的虚伪、丑恶和无能,否定儒家经典的权威性,反对对圣人的迷信,这种种“异端”行为,引起了统治者的恐慌,因而扣上“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必欲置之于死地。

(二)史学

明代的回族史学家曾撰写出许多影响很大的史书,这些史书大体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主要是系朝廷使臣,出使西洋各国和周边国家、地区的亲身经历、见闻;第二类为史学评论之类。

明永乐年间,郑和奉命七次下西洋,其随行人员中有多名回族人士,其中费信远航结束后所着《星槎胜览》,马欢所着《瀛涯胜览》,均为我国研究中外交通的重要史书。

费信于永乐七年(1409年)、十年、十三年、宣德六年(1431年)四次随郑和远航西洋,负责掌管文书。他通阿拉伯语,因而接触域外史料甚多,对阿拉伯各国及伊斯兰国家了解更多,归国后整理资料和所见所闻,撰写《星槎胜览》,共记四十余国,于正统元年(1436年)成书。其自序云:永乐、宣德间,选随中使至海外,经诸番国,前后数四,二十余年,历览风土人物之宜,采辑、图写成帙,名日《星槎胜览》。不揣肤陋,辄敢自叙其首,一览之余,则中国之大,华夷之辨,山川之险易,物产之珍奇,殊方末俗之卑陋,可以不劳远涉而尽在目中矣。

如前文所述,马欢于永乐七年、十一年、十九年、宣德六年,四次随郑和远航西洋,任通事。亦通阿拉伯语,归国后着《瀛涯胜览》一书,成书于景泰二年(1451年)。然据《纪录汇编》本《瀛涯胜览》后序有“今观马君宗道、郭君崇礼所记”云云,似此书为马欢与郭崇礼合着。郭氏浙江余杭人,通阿拉伯、波斯语,亦为回族,随郑和航海,任通事,自然与马欢有交谊。《瀛涯胜览》记19国宗教、物产、风俗、社会、政治状况颇详,所记国数虽少于《星槎胜览》,但内容要详细得多。

郑和去世后,大规模下西洋活动逐渐停止,明朝统治者由于国力渐衰,遂弃开放为锁国,海上交通活动越来越少。但与北方和西域的陆上交通与交涉仍频繁发生,西域穆斯林常以贡使回回、归附回回、寄住回回名义入居中原,回回人中通各国语言者甚多,因而有的成为明朝政府的通事,在许多外交活动中担任翻译,有的还留下了某一事件的文字始末,成为重要史料。通事哈铭,正统中随吴良出使瓦剌,被拘留。时瓦剌在顺宁王也先统治下势大盛,也先欲求大元一统天下,不断南侵,明朝九边告急。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在太监王振怂恿下,仓促率兵亲征,双方在土木堡(今河北怀来东)会战,明军全军覆没,英宗被俘,史称“土木之变”。哈铭遂充也先与英宗之间的蒙汉族翻译,侍从英宗左右。景泰元年(1450年),随英宗返回京师,赐姓杨,授锦衣卫指挥使。着《正统临戎录》《正统北狩事迹》各一卷,记英宗北征瓦剌及其被俘始末,是研究“土木之变”和瓦剌史最为宝贵的史料。

李贽的史学着作很多。《焚书》《续焚书》中有关于史学的理论,他认为经史应互为表里,“经史一物也。史而不经,则为秽史矣。……经而不史,则为说白话矣。……故谓六经皆史可以。”与元代理学家刘因的“古无经史之分”的观点相似。《藏书》《续藏书》有许多历史人物传记,《藏书》为明以前人物传记,《续藏书》为明以后人物传记。他对历史人物的见解多与传统看法相左,有其独到一面。他对秦始皇评价甚高,认为是“千古一帝”。先秦法家均予肯定。汉代刘邦、贾谊、晁错、汉武帝、桑弘羊,三国的曹操、诸葛亮,唐代的武则天、柳宗元,明朝的朱元璋也是“千古一帝”,张居正是“宰相之杰”。对历史上的农民起义领袖大多有赞扬,但对宋江却颇有微词,“是假道学真强盗也。然能以此收拾人心,亦非无用人也。”(见《藏书·梁山泊人优劣》。)

四、科学技术

(一)天文学

明朝建立后,继承了元代的回回司天监等天文机构,征用原元司天监的回回天文学家,继续开展工作。

洪武元年(1368年)十月,明政府在南京置回回司天监,召前元回回司天监的黑的儿、阿都剌、监丞迭里月实等14人、第二年四月又征原回回司天台官员郑阿里等11人赴京师修定历法。洪武二年,鲁穆(今小亚细亚境)人马德鲁丁携其长子马沙亦黑、次子马哈麻、三子马哈沙来华。关于马德鲁丁家族的身世,《大测堂马》挂轴有较详细记载:始祖德鲁丁公,赐姓马,名钦,字彦明。公为西域鲁密国人,真教,精通天文数学。洪武二十年(二年之误)携三子赉贡来华,随宋国公内附。明太祖嘉其学有渊源,遂留朝用,封回回太师府爵,钦天监博士。赐姓马,封大测堂。

二世祖沙亦黑,字仲德。封钦天监监正,任四译馆,翻译回回文书。

哈麻,字仲良。前明洪武二十四年封钦天监监副,文林郎,任四译馆,翻译回回文书。

哈沙,字仲义。父病卒于浙江西绍兴馀姚山途次,遂葬是地。公构庐守墓,于此家焉。(《大测堂马》中堂挂轴现藏南京伊斯兰协会。本处转引自杨怀中、余振贵主编《伊斯兰与中国文化》,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85页。)

洪武三年,明政府改回回司天监为回回钦天监,下设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大统、曰回回历。马德鲁丁父子来自北宋着名天文学家马依泽的家乡鲁穆,又“精通天文数学”,因而到华即受到重用,赐为钦天监博士。其子马沙亦黑、马哈麻先后担任钦天监正与监副。马氏父子在钦天监从事大规模的天文测量,以校订和改进各个天文数据。马沙亦黑还制造过浑天仪等天文仪器。钦天监在京师雨花台建成回回观星台,进行实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