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强烈的情感性
在基础教育的管理中,在管理态度上,也强调“尊师爱生”的情感。但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起主要作用的是制度的管理和律令的约束。例如,为了管好学生,学校不得不保留退学、降级、开除等刚性制度。在老年教育中,老年学员自觉地选择学习作为自己晚年的生活方式,他们的老而弥坚的生活态度,受到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的高度尊重。这些人员,抱着尊老、爱老、孝老的态度,关怀老年学员、扶助老年学员、引导老年学员,实行“大爱至爱”的情感管理。
3.适度的规范性
现代管理在坚持管理的人本原则的同时,也要贯彻科学管理的原则,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在老年教育中,实行爱心管理,但也不能没有必要的规章制度。问题在于:老年教育中的规章制度必须适应老年学员自由、自主、自觉地学习的实际情况,使管理在范围和强度上做得适度、适当。其一,在管理范围上适度、适当。对老年学员进入学习过程和退出学习过程,校方基本尊重老年学员的自主性,只备案,不干预;对进入教育教学过程的老年学员则要求他们遵章守制,维护教学秩序,不干扰其他老年学员的学习。其二,在管理力度上适度、适当。对老年学员基本不用处分手段,而采取劝导方式。在做说服工作时,只能循循善诱,不作严厉批评。
4.机制的简约性
表现为老年教育管理机构的扁平化。机构设置呈现横宽竖短的特点,主要是校系两级,老年大学事务性工作较多,需要对教学班面对面地做工作,这就要求管理人员必须深入一线,问题解决到一线,工作落实到一线。也表现为日常管理的动态化。老年大学工作呈现整中有散、形整实散的特点,专业课程轮流上班,惯性运行突出,管理难度大,必须实施动态管理。
(三)中国老年教育管理学的研究内容
美国科学哲学家劳丹说:“科学本质上是解决问题的活动。”劳丹所说的科学主要是指自然科学,但社会科学也同样应以问题为研究对象,以解决问题为主要责任。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领域的现象是复杂多样的,有些现象进入人们的视野被人们感知到,有些则没有进入到人们的视野未被人们感知到。只有当进入人们的视野并成为问题的现象,才成为科学的研究对象。概括中国老年教育管理研究的问题,大体有如下三方面:
1.老年教育管理的事实问题和价值问题
老年教育管理的事实问题,是教育管理中客观事实,是从“物的尺度”衡量的老年教育管理现象。这里包括:老年学校组织机构建设问题,老年学校规章制度建设问题、老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问题、老年学校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和科目安排问题等。目前,我国各地老年大学(学校)积累了许多管理实践经验,研究这些经验,使之上升为具有普遍意义的老年教育管理理论,是老年教育管理者的任务。
老年教育管理的价值问题,不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而是从“人的尺度”来衡量的老年教育管理现象,由人来判断其意义,确定为老年教育管理主体所追求、赞赏、期望的东西。一般学者把价值分为物质价值、精神价值和人的价值。老年教育管理中的物质价值,是通过管理使各种物质设施如校舍、经费、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等为老年学员带来舒适环境、良好条件、文化感受等价值。老年教育管理的精神价值,是通过管理使学校的文化品质得到充分体现,形成学校的校风传统、道德风尚,发扬学校特有的文化精神。老年教育管理的人的价值,是通过管理,树立老年教育管理中人的地位、作用、尊严。
老年教育管理的事实和价值是共存的。所有的管理事实,都有其价值;所有的价值又体现在事实中。实际的管理过程:一是依据价值判断来构建事实,二是在事实的存在和发展中检验其价值,三是按照这样形成的事实和价值的统一,重构事物。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发展,提升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2.老年教育管理的经验问题和概念问题
老年教育管理的经验问题可以分为已解决问题、未解决问题和反常问题。已解决问题是指那些已经被某种理论有效解决了的经验问题;未解决问题是指那些还未被任何一种理论有效解决了的经验问题;反常问题是指那些已经被某种理论有效解决了而在新的条件下又成为问题的问题,如老年校长负责制问题、民主参与管理问题等,不同条件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老年教育管理的概念问题是老年教育管理理论的“元”问题,是老年教育管理研究的高级问题。老年教育管理概念可以分为外在概念和内在概念,外在概念指老年教育管理理论与其他理论之间的矛盾或冲突问题;内在概念指老年教育管理理论内部的矛盾或冲突问题。
老年教育管理的经验问题和概念问题的共同点,在于都是揭示老年教育管理的规律或原理;老年教育管理的经验问题和概念问题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是研究和解决老年教育管理的实践问题,后者是研究和解决老年教育管理的理论问题,老年教育管理的经验问题和概念问题的研究,可以使老年教育管理理论更具合理性、系统性。
3.老年教育管理的真问题和假问题
老年教育管理的真问题和假问题判断的标准,不是依据社会或研究者主体的“需要与否”作为标准,而是依据“存在与否”作为标准。有学者从能否对教育理论发展和教育实践改善有价值或研究者有无研究欲望和热情的角度来审视,将教育研究中那些教育理论发展和教育实践改善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者有研究欲望和热情的问题;既是教育理论发展和教育实践改善所需要解决的问题,又是研究者有研究欲望和热情的问题,看成真问题。而那些既不是教育理论发展和教育实践改善需要解决的问题,又不是研究者有研究欲望和热情的问题,即“炮制的问题”看成假问题。对于真问题,需要用科学求实的态度去研究,探索解决的渠道和途径;对于假问题,则需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予以剔除。
(四)老年教育管理理念的现代化
21世纪的老年教育是现代老年教育,老年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途径无不与经济社会现代化紧密联系在一起。老年教育管理理念是人们对客观存在的老年教育管理实践的本质认识,是老年教育管理走向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的意识,也是老年教育管理者必须确立的全新管理理念。老年教育管理理念现代化体现在以下方面:
1.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
老年教育管理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面向社会开门办学的胆识,适应世界潮流和国家发展的意识,努力满足老年求学者愿望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2.由办事型向办学型转变
老年学校校长必须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教育工作者,面对老年学员,你也是老龄服务者,但根本上是教育工作者。如果老年学校校长只知自己是个老龄工作者,那所领导的学校就只是个办事型组织,只有自觉其为教育工作者,自己所领导的学校才是个办学型组织。
3.由物质化向人性化转变
老年学校以人为本,首先要树立以老年学员为本的教育观,要真正理解老年学员的生存状态和心理需求,以此为出发点去管理、去教授。要使老年教育成为提升老年人需要层次,丰富老年人精神世界、提高老年人生命质量的一种途径;要以现代人的精神培养现代老年人,以全面发展的视野培养全面发展的老年人。其次,要树立以教师为本的教育观,主要表现为:确立教师是老年学员引导者、老年教育质量的支撑人的理念,树立民主、平等、和谐的教育观,业务上提供教师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生活上提供教师物质精神和谐的保障,管理结构将金字塔模式过渡到扁平化模式,减少中间环节,建立校长与教师直接对话的机制,坚持对教师真情投入,营造相互合作、荣辱与共的人际关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促进老年教育内涵发展。
4.由专业型向文化型转变
一般成人教育都被认为是专业教育,学员选择专业、掌握专业、适应就业市场的要求,达到谋职谋生的目的。老年教育与此不同,它并非要适应市场,也非就业培训,它设置专业,却不是为了专业。老年教育要引导老年人在专业和课程的学习中,接受文化熏陶,领会文化精神,达到更高的文化境界。为此,老年学校校长必须把校园和谐文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把老年学校办成老年人的“精神家园”,这才是“文化型”的学校。
第二节中国老年教育宏观管理与改革
中国老年教育管理包括老年教育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两部分。中国老年教育宏观管理,指国家对老年教育的管理,包括:法律法规的制定,老年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确定及改革,全国及地方老年教育规划制定与执行,老年教育财政体制及教育经费管理,老年教育评估督查与指导等。
一、中国老年教育宏观管理的依据
中国老年教育宏观管理依据主要是近年来全国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政府等颁布的相关法规、政策及规定。
(一)全国人大、国务院的相关法规政策
中国老年教育宏观管理的主要依据是:中央或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政府颁布的与老年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规定。
1.1996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该《法》提出:“国家和社会应当采取措施,健全对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改善保障老年人生活、健康以及参与社会发展的条件,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国家应当为老年人参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条件。根据社会需要和可能,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从事传授文化和科技知识等活动。”
2.2008年3月,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
该《意见》要求,“统筹规划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适应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的需要,制定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规范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效能,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建设,建成规模合理、实用性强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并注意向街道、社区、乡(镇)延伸活动和学习的网络。要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
3.2010年7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规划》第一部分“总体战略”的第二章“战略目标”中提到:“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促进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在《规划》第二部分“发展任务”的第八章“继续教育”中,提出了继续教育的任务:“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是面向学校教育之后所有社会成员的教育活动,特别是成人教育活动,是终身学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新继续教育观念,加大投入力度,以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稳步发展学历继续教育。重视老年教育。倡导全民阅读。广泛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又规定了继续教育的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统筹指导继续教育的发展。”《纲要》是从现在起到2020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中国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建设的主要依据。
(二)地方人大、政府的相关法规政策
在中国老年教育事业的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不平衡发展中,处在先进地位的地方,率先体会为老年教育立法的重要性,并进行立法。
1.2002年7月18日,天津市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国第一部地方性老年教育法规——《天津市老年人教育条例》
该《条例》提出:“老年人教育是终身教育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老年人教育工作。老年人教育工作应当纳入本行政区社会和教育发展计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本行政区的教育、文化、体育等资源,积极发展老年人学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办好示范性的老年人学校。”“教育部门应当把老年人学校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和管理各级各类老年人学校教育。”“老年人教育是全社会的事业。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单位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传媒设施,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人教育。鼓励非政府组织和个人举办各类老年人学校或者其他形式的老年人教育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老龄人口对老年人教育发展的需求,逐步增加老年人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政府举办的老年人学校。非政府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老年人学校,办学经费主要由举办者筹集。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老年人学校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收取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