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化老年大学的主要制度应有:
1.教学管理制度。包括规范教学秩序、教学过程、教师任用、教材编写与使用等制度或条例。
2.科研管理制度。包括规范科研计划、课题研究、全校与地区性研讨会的举办、科研人员管理等条例。
3.行政管理制度。包括规范议事、请示、汇报、会议、财务、人事、宣传、组织活动等制度或规则。
4.总务管理制度。包括校产、场所、车辆、设备、水电等管理规定;
5.岗位责任与考核制度。包括制定领导班子、处、室、系和校长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按此进行考核、实施奖惩。
(六)教学管理
教学始终是老年大学的中心工作,而教学管理是否到位、教学管理水平如何,最能体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教学管理主要方面有:
1.全面优化质量管理。教学质量是学校“核心竞争力”之所在,质量管理是老年大学教学管理的重中之重。首先要有质量意识,真正确立教学质量是老年教育生命线的观念;其次要有行之有效的教学监控、反馈、改进手段;再次要调动教师和学员两个积极性参与质量管理。
2.全面规范教学程序。要制定各专业的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和教学要求,井然有序地开展教学活动。教务人员和班主任要根据教学计划听课检查。
3.实现教学层次管理。规范校办学规模较大,学员人数众多,教学管理实行校级-系级-班级层次管理,有利于专业设置、教学组织、招生协调、教研交流,从而有利于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4.把教材建设列入重要工作。要求各学科均有适用的教材,为此,必须把自编教材和引入教材结合起来,形成自己的教材体系。教材内容应丰富多彩,更加贴近老年人的多种需求。
5.不断提高教学管理办公自动化水平。这是实现老年教育现代化管理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七)教育理论研究
教育理论研究是老年大学一项重要工作,总结一些带有方向性、根本性的问题,充分体现它的价值和作用,这是规范化学校的责任。科研工作总的要求有:
1.有科研机制。包括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室、信息资料等都能有保障。
2.有计划地开展调查研究、课题攻关、专题研讨、学术交流等校内、外乃至国内、外老年教育学术活动并取得积极成果。
3.科研与教学紧密结合,专职科研人员必须深入教学一线,而教师也必须积极主动参与并成为科研的骨干力量。教学要以科研为支撑并促进科研工作的开展。
4.办有校报、学术刊物。
(八)校园文化
老年大学独具特色的活跃的校园文化,是“教、学、乐、为”相结合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社会和谐文化建设的“亮点”。营造以人文环境和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是规范化建设的重点之一。
总的要求有:
1.建设和谐校园。老年教育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支重要力量,大有可为。学校和学员要共建、共享校园文化,积极组织开展学员社团活动、联谊活动、文艺演出、诗文朗诵、书画展览等项活动。
2.建设高雅校园。规范校的校园,既是老年人的精神乐园,又是党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阵地。一方面要设置并办好时事政治课、专题讲座,并开展节日、纪念日等具有丰富精神文化内涵的活动;另一方面,要建设好高尚雅致的人文环境,宣传栏目、书画作品、古训名句等张贴恰到好处,校训、校风、校歌、校徽等醒目显现,藏书要达到一定标准,要建自己的校园网站。
3.建设绿色校园。要做到环境优美,绿化良好,花、草、木清新怡人,教室、走廊、活动场所干净整齐,空气清新,环保和卫生检查优秀。校园里应有餐厅、便利店等方便老年人的服务设施。
(九)办学效果
办学效果是老年大学所有工作成绩的集中体现和价值所在,它是广大学员切身感受、体验和收获的综合反映,也是外界观察和评价老年大学的整体看法。办学效果的考察主要来自三个不同的角度和方面:
1.从在校学员角度评价办学效果。学员对学校领导班子、课程设置、教学水平、管理服务、设施环境等方面全面综合评价的满意度应达到90%以上。
2.从学员学习成果角度评价办学效果。学校要注意收集、积累、研究、总结学员入学前后身心健康、智能增长、生活质量等方面变化情况,以及学员在省内外、国内外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展览、比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获奖情况,以体现学校的办学效果和老年教育的社会功能。
3.从社会反映角度评价办学效果。一所老年大学在当地、省内外以至国内外的名声,主要是其自身建设和工作的结果,也是党政领导、社会各界看法,以及新闻媒体关注报道的客观反映。二、规范化老年大学的评价标准我国各地老年大学创建规范校、示范校工作已进行了多年,许多地区的老年教育主管部门和参评的学校虽然积累了较丰富的经验,但由于地区差异,发展不够平衡。为了与前面提出的“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的项目构成”相配套,参照各地成功的创建经验和做法,坚持中国特色,突出老年特点,我们拟出了“地(市)、省(含副省级)级规范化老年大学评价标准”和“全国示范性老年大学评价标准”,为各地、省级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提供参考。
(一)地(市)级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
地(市)级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是对学校基础性底线评价,主要是规定办好一所老年大学的最基本的条件和要求,重点在解决办学硬件的最起码的要求和办学、教学、管理方面基本的规范化问题。
地(市)级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评价项目,共有4类15项50条评分标准,计1000分。
(二)省级(含副省级)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
省级老年大学的学校级别、办学规模、教学质量、管理服务、教学设施、社会影响等方面,比市级老年大学更高一个层次。因此,省级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比市级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评价标准也要更高一个层次。硬件要求更实,软件要求更高,更加重视办学质量、效率和效益。
第五节规范化老年大学的创建工程和评审方法
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创建工程,是在规范化建设的项目构成和评价标准研究成果基础上,对如何创建和评审作一个综合性的论证,提出一个比较科学、规范、可行的操作方法,以便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创建主体、评审主体、创建主导和社会支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规范化老年大学的创建工程
(一)创建工程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规范化建设创建的目的是推动规范化建设各个阶段的任务得到顺利地实施,使老年大学规范化建设能科学、有序、健康、有效地进行。
规范化建设创建工程的基本要求:一是必须符合我国国情,体现中国特色;二是必须符合老年教育的规律,体现我国老年大学的特点;三是必须符合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使实施过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四是必须在地区的差异性、领导体制的多元性等多样性中寻找同一性和稳定性。
(二)创建工程的主体、主导和各自任务
规范化建设创建工程的主体有两个方面,一是创建主体——各级各类老年大学;二是评审主体——各级考评、审定部门。无论在创建过程还是评审过程中,党政主管部门的主导作用(即创建主导),始终是规范化建设得以成功推进的根本保证。
规范化老年大学创建主体的任务是: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办学方针,不断加强学校各方面的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建设和谐校园文化,把学校办成受老年人欢迎的知识殿堂和精神乐园,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阵地。评审主体是考评审定部门或主管部门组建或委托的考评组织,其任务是按照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搞好评审工作,并提出考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