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农村民间金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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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中国农村民间金融的运行机制分析(3)

此外,我国农村民间金融还通过两种路径在借贷者之间建立了信任机制。一种是依赖于家庭血缘关系产生的特殊信任。基于家庭和宗族血缘关系存在着一种特殊的信任感和安全感。这种特殊信任促成了农村民间金融的人情借贷,借贷不但无息而且不需要任何合同或契约,“特殊的信任感和安全感”确保了人情借贷的“有借有还”。农村民间金融信任机制依赖的第二条路径是基于村落及乡镇社区熟人关系形成的人际信任。我国农村社会相对闭塞且人口流动少,这种特殊的乡村社会为人际信任的形成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人际信任极大地约束着借贷者的行为。

二、重复博弈与声誉机制

声誉理论由KrePs&Wilson于1982年创建,该理论认为声誉能够增加承诺的力度,是保证契约实施的重要机制,声誉的作用在于为关心长期利益的参与人提供一种隐性激励以保证其短期承诺行动,声誉可以成为显性合约的替代品。

声誉机制作为一种行为约束机制,其作用机理在于:不履行诺言的签约者不仅会受到终止长期合作关系的制裁,而且随着违约信息的扩散,潜在的合作者也会拒绝与之合作,违约者会失去未来获利的机会。为了追求未来持久的获利机会,签约者会克服其机会主义行为,自动履约。

声誉机制发生作用需要一定的条件:第一,博弈必须是重复的。重复博弈下声誉的破坏有损今后的利益,签约者会自觉避免违约发生。第二,当事人必须有足够的耐心与长远的预期。耐心与长远预期会促使其建立自我声誉,只注重眼前利益而不考虑长远的人是不会关注声誉的。第三,当事人的不诚实行为能被及时观察到。第四,当事人有足够的积极性和可能性对交易对手的欺骗行为进行惩罚。

三、惩罚机制

“谁破坏交易就驱逐谁”是对大家都有好处的办法,这是人们在互动中的理性选择。因为以高昂的代价铲除欺骗是值得的,容忍欺骗会危及和动摇信任的整个结构,从而合作交易无法实现。而用奖励和惩罚机制使得合作得以实现,这是非常可行的操作方法。

惩罚机制使合约履行的具体做法是终止与交易对手的关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者是使交易对手的声誉贬值,使与其交易的未来伙伴了解其违约前科,对该交易者不再信任。这样一来,交易者会比较违约带来的潜在收益与惩罚给予的违约损失,从而选择履约。在农村这样的圈层社会中,如果有人借债不还,违约者会受到群体性、社会性的惩罚,违约信息会迅速而广泛地在村子中传播开来,村民们指指点点的议论、嘲笑与讽刺,不仅使当事人名誉受损还会使其子孙后代背负骂名,这种连带式的惩罚有很大的威慑性,为维护自己以及家人的声望与尊严,免受社会与道德的谴责,村民不会轻易欠债不还,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借款人恶意违约的动机和行为。

从某种程度上说,惩罚就是一种激励。

四、抵押担保机制

抵押的灵活安排是农村民间金融维持较高履约率的又一重要原因。从担保来看,许多在正规金融市场上不能担保的物品,如房产、土地、农机具、牲畜等在民间金融市场上均可以担保抵押。在正规金融市场上,这类物品要么是政府法规规定不可以抵押,要么正规金融机构嫌管理和处置成本高而不愿意抵押。但是在民间金融市场上,借贷双方却能够绕开种种限制将其作为抵押品。

第三节 农村民间金融履约机制的博弈分析

上述研究只是对农村民间金融履约机制的某一方面进行了论述,系统的研究还较少见。从博弈视角来分析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已有一些文献,但从该角度系统分析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履约机制的文献相当少。因此,这部分本节尝试从博弈的视角来系统解释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履约机制。

一、模型假设

1.参与人

博弈的参与人有两个,贷方和借方,他们都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理性人,即都会在给定情况下实现自身期望效用最大化。其中货方的行为主体又包括农村正式金融机构和农村民间金融机构。借方的行为主体主要是农村的农户。

2.行动

贷方有两个行动可以选择:发放贷款和不发放贷款。发放贷款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利润,不发放贷款的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两个行动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期望效用最大化。其行动集合可表示为(贷款、不贷)。借方的行动选择也有两个:借款和不借款,二者的目的也是为了实现自身收益最大化,其行动集合可表示为(还款、不还)。

3.基本假定

农村信贷市场是完全竞争的,即存在许多农村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贷款,借方可自由选择合适的农村金融机构贷款,从而信贷双方之间的博弈是完全信息博弈。

假设贷方用A来表示,借方用B来表示,贷出的本金为G,贷款利率为r,贷款期限为t,贷方贷款所获利润为Gert,本利和为G+Gert。

此外,规定贷方所获收益和付出成本用奇数下标表示,借方所获收益和付出成本则用偶数下标表示。

二、逐步增加制约条件的完全信息博弈

1.无任何制约条件的简单博弈

假设贷方用A来表示,借方用B来表示,贷出的本金为G,贷款利率为r,贷款期限为t,则当贷方贷出款项后借方如能按时还款贷方所获利润为Gert,当贷出后借方不还款时其损失为G,当贷方不贷款,且借方也不还款时,双方支付均为零,但当贷方不贷款,而借方有还款意愿时,贷方支付为零,借方的支付为C0,这可以理解为当借方为了获得贷款而付出的各种努力。

2.有限次重复博弈

在上述假定的基础上,假定贷方和借方都有知道信贷博弈只能重复有限次,则在这种情况下,最后一轮的博弈中的局中人行动时不会考虑对方将来如何行动,对借方而言,其占优策略是不还款,认识到借方将会不还款,贷方的最优选择是不贷,则双方的行动同一次博弈时的一样,纳什均衡是(不贷,不还)。再考虑倒数第二轮博弈,考虑到双方在最后一轮博弈中将采取不合作策略(不贷,不还),则在本轮中选择合作策略(贷,还)已没有什么利益可言,因而双方的最优选择是(不贷,不还),如此一直倒推回去我们得到这个博弈的唯一子博弈精炼均衡是(不贷,不还)。用逆向归纳法意味着(不贷,不还)是唯一的子博弈精炼均衡。双方囚徒困境仍然存在。

3.无限次重复博弈

在无限次重复博弈中,局中人的收益是各阶段收益的现值之和,此时,因为博弈没有最后阶段,所以不能用逆向归纳法倒推求解,这时假设贷方将采取“冷酷战略”(grimstrategy),也称“触发战略”(triggerst rategy),这个战略意味着任何参与人的一次不合作将导致永远的不合作。即如果在第T轮博弈中,借方决定不合作,采取不还款的行动,那么贷方将会因为给借方放款而蒙受损失从而在以后将永远采取不贷的策略以惩罚对方,这样,借方的一次不合作将招致以后每轮中零收益的代价。

令δ为贴现因子,如果借方在某阶段选择了不还款,则他在该阶段将得到R0+G的支付,但是他的这个机会主义行为将触发贷方永远不给其贷款的惩罚,借方在随后的几期支付都将是-C0。因此,如果下列条件满足,给定借方B没有选择不还款,贷方A将不会选择不贷款。

R0+G+δ(-C0)+δ2(-C0)+…≤R0-Gert+δ(R0-Gert)+δ2(R0-Gert)+…

解上述条件得:δ≥(R0-Gert+C0)/(R0+G)

即参与人若有足够的耐心,冷酷战略将是无限次重复博弈的一个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双方的最优选择(贷款,还款)将是每一个阶段的均衡结果,这样局中人走出了一次性或有限次博弈的困境,这说明如果博弈重复无限次且每个人有足够的耐心,任何短期的机会主义行为的所得者将是微不足道的,参与人有积极性为自己建立一个乐于合作的声誉,同时也有积极性去惩罚对方的机会主义行为。

4.有担保制约的博弈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在不存在任何制约的情况下,农村金融市场上信贷双方博弈的结果是贷方不发放贷款,借方不偿还贷款,双方陷入囚徒困境,只有当参与人博弈的次数足够多时,且能近似看成无限次的重复博弈时,双方的合作才是可能的。当然,除了无限次的重复博弈,为了走出囚徒困境,我们考虑增加一些制约条件的博弈。先来看有担保制约的博弈分析。

当借方有融资需求时,农村金融机构则要求对方用其财产如房屋、土地等作为抵押,或要求借方找担保人担保。为了简化分析,我们总称为担保资产记为W,且假定W-C1≥0,W-G≥Gert。到期借方如果不偿还款项,贷方有两个行动,其一是选择变现担保资产,其二是选择不变现担保资产,其行动集合为(担保变现,担保不变现)。假设贷方变现借方资产所得收入W,变现担保耗费的成本为C1,在这个博弈中,贷方先行动选择是否发放贷款,若其发放贷款,则借方选择是否偿还贷款,若其不偿还,贷方再考虑选择是否变现担保资产。

运用逆推归纳法分析,在第三阶段博弈中,贷方选择担保变现的收益为W-C1,选择担保不变现的收益为-G,因此理性贷方的最优策略是选择担保变现。认识到贷方在第三阶段博弈中会选择担保变现,则在第二阶段中理性的借方将会选择还款,因为此时还款的收益为R0-Gert大于其不还款的收益R0+G-W(W-G≥Gert)。则由于第二阶段中借方选择了还款,在第一阶段博弈中贷方会选择贷款,因为贷款可得收益为Gert不贷为0,从而(贷款,还款)将是博弈双方的子博弈精炼均衡。可见,在有担保制约的条件下,博弈双方有稳定的博弈解,因而走出了无任何制约条件的囚徒困境。

5.有声誉惩罚制约的博弈

考虑另外的制约条件。加入声誉惩罚制约条件,分析如下:

第一阶段博弈中,当贷方贷出款项时,如果到期借方选择不还款,贷方将通过披露借方的个人信用来对借方进行惩罚,此时我们假定借方承担的惩罚成本为C2,且有C2≥Gert+G。即惩罚成本相当大。贷方实施惩罚的成本为C1,而贷方从对借方实施惩罚中得到的快感或收益为R1,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出了心中一口恶气时个人效用所得,我们假定R1≥C1。若借方不还款,贷方有两个行动,其一是选择进行声誉惩罚,其二是选择不进行声誉惩罚,其行动集合为(声誉惩罚、声誉不惩罚)。

同样运用逆推归纳法分析,在第三阶段博弈中,若借方选择不还款,则贷方选择进行声誉惩罚时贷方收益为R1-G-C1,选择不进行声誉惩罚时贷方收益为-G,由于R1-C1≥0,因此理性贷方的最优策略是选择进行声誉惩罚。其实R1-C1≥0在这里并不是必须条件,因为无论贷方惩罚与否,-G作为沉没成本总是覆水难收,理性的贷方无论如何也会选择进行声誉惩罚,也就是说,贷方一定会采取以牙还牙战略,即所谓的你让我难过我也不会让你好过,而且对对方进行声誉惩罚所得的快感如此之大,有时候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大于G的损失,这种情况对私人产品更是如此。

认识到贷方在第三阶段博弈中贷方无论如何会选择声誉惩罚,则在第二阶段中理性的借方将会选择还款,因为此时还款的收益为R0-Gert大于其不还款的收益R0+G-C2(C2≥Gert+G)。则由于第二阶段中借方选择了还款,在第一阶段博弈中贷方会选择贷款,因为贷款可得收益为Gert不贷为0,从而(贷款,还款)将是博弈双方的子博弈精炼均衡。可见,在有声誉制约的条件下,博弈双方有稳定的博弈解,因而走出了囚徒困境。

综上所述,农村中信贷双方走出囚徒困境的有效途径是双方近乎无限次的重复博弈、贷方对借方施加担保和声誉惩罚制约。满足这些条件之一双方才有合作的可能,也即贷方选择贷款,借方选择还款。此时才有稳定的纳什均衡解。

三、不完全信息博弈

前面的博弈分析假定借贷双方之间信息是完全的,即所有参与人知道博弈的结构、博弈的规则以及博弈后各方的支付函数。支付函数是所有参与人的共同知识。但现实中借贷双方的博弈并不完全满足完全信息的假设。借贷双方之间的博弈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对参与人而言,其参与行动受两个条件约束,一是参与农村借贷的参与约束,也叫个人理性约束或可行约束;二是参与后的激励相容约束,也叫可实施约束。参与约束主要是行为人在参与中得到的期望收益不小于其参与其他行动得到的最大期望收益,这个约束主要取决于参与人的机会成本。激励约束则是参与人参加行动后的期望收益。只有参与人参加行动后的期望收益大于零时,参与人才有激励实施某项行动。

为此,我们建立如下博弈模型:

1.模型的参与人仍是农村信贷市场中的贷方和借方

分别用参与人A和B来表示。二者都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自己行动的准则。而贷方选择将资金发放于城市还是农村总是出于自己利润的考虑。

2.博弈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即贷方和借方之间的信息是不完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