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人权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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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附录(1)

(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二阶段(2010-2014)行动计划草案)

一、导言

A.背景和人权教育的定义

1.国际社会越来越一致地认识到,人权教育对于实现人权可作出具有根本意义的重要贡献。人权教育的目的,是使我们认识到对每个社区和整个社会实现人权负有共同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权教育有助于长期防止侵犯人权和暴力冲突,促进平等和可持续发展,增进人们参与民主制度中的决策进程。(人权委员会第2004/71号决议(2004年4月21日),序言部分第4段。)

2.许多国际文书和文件都对人权教育做了规定,包括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1965年《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第7条)、1966年《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3条)、1984年《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10条)、1979年《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10条)、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第29条)、1990年《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庭成员权利国际公约》(第33条)、2006年《残疾人权利公约》(第4条和第8条)、《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第一部分第33-34段和第二部分第78-82段)、2001年反对种族主义、种族歧视、仇外心理和有关不容忍行为世界会议的《宣言和行动纲领》(《宣言》第95-97段和《行动纲领》第129-139段)、2009年《德班审查会议成果文件》(第22段和第107段)和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第131段)。

3.这些文书为国际社会商定的人权教育定义提供了要点。根据这些文书,人权教育可定义为旨在建立普遍的人权文化的任何学习、教育、培训和信息交流的努力,普遍的人权文化包括:

(a)加强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

(b)充分发展人格和人的尊严感;

(c)促进所有民族、土着人民以及少数群体间的了解、容忍、男女平等和友谊;

(d)使人人都能在法治的自由和民主社会中有效参与;

(e)建设和维护和平;

(f)促进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正。

4.人权教育包括:

(a)知识和技能——了解人权和各种机制,并掌握在日常生活中实际运用的技能;

(b)价值、态度和行为——发扬拥护人权的价值观并强化这种态度和行为;

(c)行动——采取行动保护和促进人权。

5.为了鼓励人权教育的各项举措,会员国通过了各种具体的国际行动框架,诸如着重撰写和传播人权宣传资料的世界人权宣传运动(1988年至今)、鼓励详细拟定和实施在全国进行人权教育的全面、有效和可持续战略的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1995-2004)及其行动计划、世界儿童和平非暴力文化国际十年(2001-2010)、联合国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05-2014)、国际人权学习年(2008-2009)及国际文化和睦年(2010)。(大会第62/90号决议。)

6.人权理事会框架内一个支助有关国际活动的非正式跨区域国家小组——人权教育和培训平台,正在推动制定一项联合国人权教育和培训宣言。由人权理事会咨询委员会编写的第一份草案已于2010年3月提交理事会。理事会在2010年3月25日第13/15号决议中决定,设立一个不限成员名额政府间工作组,任务是就宣言草案进行谈判,形成定稿,并于2011年3月前提交理事会。

7.2004年12月10日,经人权委员会和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建议,大会宣布于2005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世界人权教育方案,以推动在所有部门落实各项人权教育方案。(大会第59/113A号决议。)世界方案由几个连续的阶段构成,目的是进一步使国家人权教育工作集中于具体的部门/问题。

B.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的目标

8.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的目标是:

(a)促进人权文化的发展;

(b)推动以国际文书为基础的、对人权教育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的共同理解;

(c)确保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注重人权教育;

(d)为各类有关行为者开展行动提供共同的集体框架;

(e)加强各级的伙伴关系与合作;

(f)调查、评估和支持现有的人权教育方案,突出成功的做法,鼓励继续和(或)扩大现有的人权教育方案并制定新的方案。

C.人权教育活动的原则

9.世界方案中的教育活动将:

(a)促进人权,包括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及发展权利的互相依存、互相关联、不可分割和普遍性;

(b)尊重和理解差异,反对基于种族、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观点、民族、族裔或社会出身、身心状况、性取向的歧视,以及基于其他原因的歧视;

(c)鼓励分析长期和新出现的人权问题(包括贫困、暴力冲突和歧视),还要考虑到政治、社会、经济、技术和生态领域内迅速变化的发展态势,找到符合人权标准的解决办法;

(d)使社区和个人有能力确认他们的人权需要,并有效提出要求;

(e)提高各方面负有责任者,特别是政府官员的能力,这些人对于他们管辖权内的人,有义务尊重、保护和实现他们的人权,要求他们必须履行这一义务;

(f)发扬不同文化环境中的人权原则,考虑每个国家的历史发展和社会发展;

(g)培养利用地方、国家、区域和国际人权文书和机制保护人权的知识和技能;

(h)采用包括促进人权的知识、评判分析和行动技能在内的参与式教学法;

(i)营建没有匮乏和恐惧的教学环境,从而鼓励参与、享受人权和充分发展人格;

(j)设法切合学习者的日常生活,与他们一起讨论将人权从表达抽象规范转化为实际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条件的方式方法。

二、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二阶段(2010-2014):高等教育中的人权教育和公务员、执法人员和军人的人权培训行动计划

A.范围

10.世界方案第一阶段(2005-2009)致力于在中小学系统中纳入人权教育。大会于2005年7月通过了一项有关的行动计划。

11.根据人权理事会第12/4号决议,世界方案第二阶段(2010-2014)将侧重于“高等教育中的人权教育和对各级教师、教育工作者、公务员、执法人员和军人的人权培训方案”,而且“各成员国应继续在中小学系统内实施人权教育”。

12.行动计划重点放在两个概念宽泛的领域内的人权教育,即高等教育和公务员、执法人员和军人的培训。

13.关于教师的培训,(“所谓‘教师’,涵括所有担负起学童教育责任之在校人员”,《教科文组织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1966),第一部分,定义,第1(a)段。)世界方案第一阶段已包括针对中小学教师的培训战略。高等教育中教学人员,(“‘高等教育教学人员’系指高等教育机构或高等教育计划中所有从事教学和/或学术工作和/或进行研究和/或向学生或向社会提供教育服务的人员”,《教科文组织关于高等教育教学人员地位的建议》(1997),第一部分,定义,第1(f)段。)有时也定义为教师,放在本行动计划中关于高等教育的部分。

14.“教育工作者”是一个宽泛的概念,用于指称在正式、非正式和非正规教育环境中,设计、发展、执行和评估人权教育活动和方案的人士。虽然本行动计划并没有具体章节论及范围如此之广的教育工作者的人权培训,但是与高等教育教学人员有关的原则和战略也可以比照适用。

B.具体目标

15.鉴于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的总体目标,本行动计划旨在实现下列具体目标:

(a)促进在高等教育及对公务员、执法人员和军人的培训方案中纳入人权教育;

(b)支持制定、通过和执行相关的可持续国家战略;

(c)就高等教育及对公务员、执法人员和军人的培训方案中的人权教育的关键要素提供指导原则;

(d)协助国际、区域、国家和地方组织向高等教育机构和成员国提供支助;

(e)支持地方、国家、区域和国际各级政府和非政府机构与组织之间结成网络、开展合作。

C.在高等教育中促进人权教育的行动

16.“高等教育”,系指“由大学或由国家主管当局批准为高等教育机构的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各类学习、培训,或为高中后研究进行的培训”。(《教科文组织关于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与资格的建议》(1993),第一部分,第1(a)段。)高等教育部门可以包括各级教师、社会工作者及医疗和法律专业人员的培训和认证机构。

17.C部分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世界方案第一阶段的行动计划,因为在正式教育系统内纳入人权教育,无论是初等、中等还是高等教育,其原则和战略相同,而且所有这些部门都属于受教育权的范畴。

1.背景

18.在高等教育方面,本行动计划借鉴了数项国际人权和教育文书与文件所规定的原则和框架,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及儿童权利委员会通过的有关准则(特别是关于教育目的的第1号(2001年)一般性意见)、《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通过的有关准则(特别是关于受教育权的第13号(1999年)一般性意见)、《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教科文组织关于教育促进国际谅解、合作与和平及有关人权和基本自由教育的建议》、《教科文组织教育促进和平、人权和民主宣言及综合行动框架》、《教科文组织取缔教育歧视公约》、《教科文组织关于承认高等教育学历与资格的建议》及有关区域性公约、《教科文组织关于高等教育教学人员地位的建议》、《教科文组织二十一世纪高等教育世界宣言:远见与行动》,及2009年教科文组织高等教育世界会议的最后文件《高等教育与研究在促进社会变革与发展中的新动力》。

19.2000年,世界教育论坛通过了《达喀尔全民教育行动纲领:实现我们的集体承诺》,这是实现全民教育目标和指标的主要国际纲领和集体承诺,行动纲领重申了《世界人权宣言》所支持的面向学会共同生存的教育设想。《达喀尔行动纲领》指出,教育可促进社会的凝聚力并使人们积极参与社会变革,因而被视为“可持续发展及和平与稳定”的关键(第6段)。《达喀尔行动纲领》的第6个目标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确保人人都能学好,特别是在识字、计算和基本生活技能方面取得获承认和可测量的学习成果。(根据儿童权利委员会关于教育目的的第1号(2001年)一般性意见,生活技能包括“有能力作出妥善的决定,以非暴力方式解决冲突,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良好的社会关系和责任,辨别是非,创造才能及使儿童掌握追求生活目标的工具的其他能力”(第9段)。)本目标为优质教育的概念提供了基础,这一概念超越了阅读、书写和算术,并把民主公民的能力和促进团结的态度作为重要成果。

20.《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执行计划》(《可持续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报告》(A/CONF.199/20)。)将教育视为向学习者提供知识、技能和态度的过程,使其能够解决诸如农村发展、卫生保健、社区参与、艾滋病毒/艾滋病、环境、传统和土着知识及人权等重要问题。行动计划还指出,成功的可持续发展要求我们所采取的教育方针能增进“我们参与支持其他价值观——特别是正义和公平——并认识到我们与其他人有着共同的命运”。(教科文组织,“教育促进可持续性。从里约到约翰内斯堡:十年承诺的经验教训”(2002年)。)因此,世界方案与联合国教育促进可持续发展十年(2005-2014)相呼应,协力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

2.战略

21.由于享有学术自由需要高等教育机构拥有自主权,高等教育作为一项公共事业,是政府的必要责任,也必须由政府提供经济支持。(见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第13号(1999年)一般性意见,第40段。另见2009年教科文组织世界高等教育大会的最后文件《高等教育与研究在促进社会变革与发展中的新动力》,第2页:“高等教育作为一项公共事业,是所有利益相关方特别是政府的责任。”)高等教育机构,通过其核心职能(研究、教学与服务社会)而肩负的社会责任不仅包括教育那些致力于建设和平、扞卫人权和民主价值观的有道德的公民,而且包括在全球范围创造知识,以应对当前的人权挑战,例如根除贫困和歧视、冲突后重建、可持续发展和多种文化间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