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入世与战略应策
19108100000074

第74章 房地产业“入世”应策

一、“入世”后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新趋势

房地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占每年固定资产投资的1/7。同时,它也是一个新兴产业,许多领域还有待发展和健全。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期,对房地产业的总量需求正逐年增加。加入WTO后,涉外经济活动的扩大升级和外商常住人员的增加,会对全国各主要城市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房地产业形成新的刺激和需求。其中非住宅类房地产将受益明显,各类外销办公楼、写字楼、宾馆、商场、厂房等更具有增长潜力,销售前景看好。此外,适合外商使用的高档住宅需求,特别是租赁需求也会增加。

加入WTO后,会带动城镇居民收入的普遍增长,而随着关税的下降和部分进口配额限制的取消,国内消费品价格指数将有所下降,居民的经常性支出结构会降低,这有利于居民积累购房资金,进行住宅消费。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镇住宅类房地产需求会不断提高。以后居民对汽车等交通工具的持有量的不断上升,还使得城市近郊住宅和其他房地产需求增加明显。

可见,加入WTO后,境内、境外两方面的需求增长都对我国房地产业带来莫大机遇,房地产需求将明显上升。这会产生如下一些新的变数。

1.土地价格上扬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房地产市场,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外资注入这一行业,也会有更多的国外房地产商直接参与业务竞争。由于竞争日趋激烈,开发规模日趋扩大,土地价格尤其是大中城市市区的“黄金地段”价格将持续上涨,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将得到深入贯彻。

2.房价构成有所变化

房地产需求量的增加,将引致土地需求量的增加。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尤其是区域环境好、开发价值大的土地数量有限,因此,地价不断攀升,带动房价上涨。此外,由于建材进口价格下降及竞争加剧,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房屋建造成本。在加入WTO后,这两个因素相抵,在短期内会使房地产成本下降,但从中长期看来,加入WTO后,建材下降等因素释放出的降价空间是有限的,而土地资源短缺将是长期无可改变的事实,因此,房地产价格最终将不断上扬。在一些沿海开放城市、省会城市和涉外经济活动频繁的中小城市,房价构成的这一变动过程表现将更为明显。

3.房地产业中一些新材料、新技术将得到广泛应用和推广

由于关税下降和国外竞争对手的进人,在短期内均会使房地产建造成本明显下降。如进口建材、建筑物设备的关税,将从目前的百分之三十降至百分之十几。随着涉外经济活动的增加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全面提高,一些高档建筑物的需求持续看涨,这从总体而言,会带动我国房地产建筑业有一个质的提高。

4.房地产产业运作水平、配套服务管理水平将会全面提高

加入WTO后,市场准入,境外的开发商、建筑商、中介商、设计商、评估师、物业管理企业都将择机人市,这有利于打破国内的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封闭,带来全新的理念和运营行为。这对中国房地产业全面走向规范化、国际化是必不可少的。

二、“入世”给房地产业带来的机遇大于挑战

从多方位衡量,加入WTO对我国房地产业而言是机遇大于挑战。

加入WTO可以使我国房地产业在最大范围内享有有利的竞争条件,拥有相对稳定、规范的外部环境,可以促进国内房地产业的长期持续发展。国外房地产商的介入,一方面带动了资金投入,使国内投资主体结构有所变动,竞争加剧,这可以刺激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国际竞争条件下的重组、联合和兼并,加快国内房地产商的成熟与成长;另一方面,境外房地产商会把先进而规范的市场经济理念带人国内,有利于房地产业市场经济机制的完善,为进一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房地产市场奠定良好基础,这对国内的房地产开发、建筑产品质量、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都起到明显的促进作用,可加快房地产业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的发展历程。加入WTO,可以促进高质低价的建材产品的大量进口,有利于理顺国内建材市场价格。此外,境外的房地产商及商贸组织机构的大量涌入,将进一步刺激房地产开发商注重楼盘品质,提高房地产开发的科技含量。有利于国内房地产业与国际市场的接轨,也有利于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

当然,与国外同行相比,国内真正进入市场,按市场方式运作的房地产企业还很少。我国的房地产生产企业大多生产力水平较低,经济基础薄弱,体制不顺,不但面临着日趋升级的市场竞争,还面对着内部机制转轨,压力较大。不过,房地产业的地域性比较强,国外大多房地产商也只是中等规模企业,这使得加入WTO初期国内业界的受冲击还不是十分强烈。

相比较而言,建材行业面临的挑战更大一些。国内建材行业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工艺水平落后,科技含量不高,质量、档次与国外产品存在较大差距等。加入WTO后,建材行业有可能成为全面开放性产业,这对境内企业的压力不言而喻。

三、房地产业的“入世”应策

总体而言,我国的房地产业还处于市场化初期,尚未形成较为成熟的运作模式和规范、科学的市场体系,为更充分地迎接WTO,推进房地产业的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我们建议着手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行业法规体系

我国的房地产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配套不足。例如,我们只有土地管理法,却没有土地法,没有住宅法。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还存在有不合理的地方,有的甚至与国际惯例有矛盾和冲突,不利于和国际市场接轨。因此,目前应尽快建立健全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使房地产业的经营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2.加大房地产企业的改革力度,组建大型的房地产集团

世贸组织规定对发展中国家的幼稚产业可予以保护发展。我国房地产业历史只有短短十几年时间,可以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但我国房地产业发展壮大的根本在于提高自身的竞争实力。我国房地产企业的特点是:规模小,专业化水平低,管理水平差,截止2000年年中,全国共有房地产企业22287家,平均资产不足1000万元,具有一级资质的只有1.44%,二级资质的占12.9%。针对这种状况,应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重组、联合和兼并,使人才、资金、技术等向已创出品牌、规模较大、竞争力强的企业会聚,资产优化组合,提高国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

3.加强房地产业整体的配套服务建设

我国房地产市场运作尚不够成熟与规范,特别是与房地产主业密切相关的房产评估、地产评估、买卖交易、租赁交易等中介市场还远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存在着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加强这些领域的发展,将进一步地推动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4.强化土地使用管理,防止土地收益流失

进一步深化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由城市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建立土地储备制度,运用级差地租批租土地。通过评估确定合理的土地出让价格。除法律及国家政策明确规定的划拨土地外,所有城镇建设用地一律实行有偿出让,杜绝非市场交易,防止土地收益流失,使土地转让收益逐渐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