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入世与战略应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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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关贸总协定的“回合”及其成就(1)

关贸总协定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基本方式是举行一系列多边贸易谈判。因为每次谈判的时间比较长,少则1~02年,多则5~7年,所以把每一个谈判周期又称为一次“回合”从1947年l0月30日关税与贸易白、协定正式产生起,到目前为止,已经进行过8个“回合”。最初的贸易“回合”谈判主要目标是关税削减问题,后来关贸总协定的“回合”延伸到调节解决非关税壁垒问题和对总协定最初条款的修正、重新解释和延伸。

第一次“回合”发生在1947年关贸总协定正式通过前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为了实现贸易自由化,就向联合国经济贸易理事会提议召开世界贸易和就业会议,建立国际贸易组织。1946年联合国经济贸易理事会接受了美国的提议,并建立了国际贸易组织筹备委员会。1946年10月,筹备委员会在伦敦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上各国代表讨论了美国提出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因为各国代表对此草案有各种分歧意见,会议决定成立起草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修改。1947年4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了第二次筹委会,会议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同年11月,在古巴首都哈瓦那举行了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会议正式通过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又称“哈瓦那宪章”在宪章制定过程中,23个国家进行了多边减税谈判,并制定了一系列关税减让协议,宪章起草委员会把这些关税减一比协定和“哈瓦那宪章”中有关贸易的政策和规定的内容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条款,确定于1948年1月1日起开始生效。第一次“回合”谈判使占进口值约54%的商品平均关税降低35%,涉及应税商品4.5万项,影响贸易额达100亿美元,大约相当于当时世界贸易额的1/5。

第二次“回合”发生在1949年,有33个国家参加,举行地点在法国的安纳西,主要谈判关税减让问题。谈判的结果使占应征进口值5.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35%。

第三次“回合”是1950年~1951年,由38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举行地点在英国的托奎,主要谈判关税削减问题。谈判的结果使占应税进口值11.7%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26%。

第四次“回合”是1955年~1956年,由28个国家和地区参加,地点在瑞士首都日内瓦,仍然以削减关税为主要谈判内容。谈判的结果使占应税进口值16%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l5%。

第五次“回合”于1960年~1961年在日内瓦举行,因为这次多边谈判是由美国的副国务卿狄龙倡议的,所以又称为“狄龙回合”。这次多边谈判的结果使占应税进口值20%的商品平均降低关税20%。

第六次“回合”是于1964年~1967年在日内瓦举行的。由于这次回合是由美国总统肯尼迪倡议的,所以又称为“肯尼迪回合”。“肯尼迪回合”是在一种特殊的国际贸易环境下进行的。肯尼迪是1961年担任美国总统的,当时美国的国际收支出现了严重的逆差,1960年底的统计表明,美国收支逆差累计已达110亿美元,国外持有的美元增加到64亿,有47亿美元价值的黄金流失,美国的黄金储备下降到175亿美元。国际贸易虽经第五次“回合”,关税壁垒在原关贸总协定缔约国之间有很大的削减,但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又在抬头,尤其欧共体国家对美国还有多方面的非关税壁垒,妨碍贸易自由化一肯尼迪力主世界贸易自由化,想通过消除国际贸易中的壁垒,利用美国的科技和经济实力,通过扩大出口,解决美国的收支逆差问题。1962年美国国会通过贸易扩大法案,给予美国总统以更大的权力,用谈判形式在世界范围内大幅度减税,尤其希望通过谈判使美国产品打人欧共体市场。

第六次关贸总协定谈判采取了新的关税谈判方法,涉及了比前几轮谈判更广泛的项目。前几轮谈判采取了逐个部门或逐项商品分别谈判的办法,而第六轮谈判则采取一刀切的办法,对6万种商品一律平均削减关税35%,还把反倾销协议吸收进来,并且决定向不发达国家提供粮食援助,这就触及了许多非关税壁垒。这次谈判的成果还是比较显着的,根据谈判签订的协议,主要工业化国家对70%的应纳进口税产品实行减税,工业品的关税降低35%,主要工业国家的工业品平均进口关税水平从10.9%降到6.2%,这次谈判的减税协定共影响世界贸易400多亿美元。这次谈判不足的地方是在农产品贸易问题上没有取得更多的进展,例如在谷物、肉类及乳制品等产品的关税减让上没有达成协议;另外,对当时国际贸易中存在的很多非关税壁垒也没有得到解决。

第七次“回合”称为“东京回合”,是1973年~1979年在日内瓦举行的。因为这次“回合”是在1973年9月在日本东京举行的部长级会议上发动的,所以称为“东京回合”。此次“回合”是由美国总统尼克松倡议的,所以又称为“尼克松回合”。最初的谈判是在东京进行,后来会议迁到日内瓦进行,由于参加国的利益冲突,协议难以达成,时间延长了7个年头。尽管如此,“东京回合”是关贸总协定生效以来最着名的一次谈判,谈判的协议解决了许多关税和非关税壁垒问题。“东京回合”的协议确定,参加一谈判的各缔约国和地区要进一步降低关税,从1980年起,8年内削减关税25%到33%,世界9个主要工业国家市场上制成品的加权平均关税从7%降到4.7%,完税额下降了34%。这次关税减让,不仅涉及工业品,还涉及部分农产品及非关税壁垒的许多问题,如禁止对工业品的出口进行补贴,制定评估进口关税的准则,主张各国政策采用竞争性的国际投票方式进行采购。“东京回合”突出的成就是把谈判的重点转移到减低或取消非关税壁垒上,采取了两个解决非关税壁垒的途径:对国际性交涉问题用制定国际准则的方法来解决;对个别国家之间的问题则采取个别交涉的方法来解决。经过“东京回合”,使原来各国列举的650项非关税堡垒措施,经过谈判减少了150项。

“东京回合”制定和通过的各项非关税壁垒协议对国际贸易具有很重要的规范价值。关于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既加强了关贸总协定中原有的规定,而又对关贸总协定反倾销守则进行了修正。签约方政府保证,任何补贴的实施不应当损害其他签约方的贸易利益,反补贴措施的实施也不应当不公正地阻碍国际贸易,而反补贴措施的应用只有在进口国的产业真正受到损害或威胁时才能实行。关于贸易的技术壁垒协议,对政府和其他公共机构的采购提出了规则,作出了关贸壁垒的技术标准、证书及检验制度实施纪律,要求政府及其他机构以安全、健康、消费者或环境保护为目的实施技术壁垒,实施技术标准时不得对贸易设置不必要的障碍。关于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规定缔约方政府保证要简化进口许可证程序,以公正和公平的方式实施,保证实施进口许可证程序不得阻碍国际贸易。关于政府采购协议,缔约方认为,它要保证对政府采购的投标具有更多的国际竞争,政府采购要以透明的法律规章、程序和惯例来进行,不能保护国内产品,也不能歧视国外产品和供货者。关于海关估价协议,“东京回合”提出了一整套修改后的海关估价,对关贸总协定已有的海关估价作了扩充和更精确的解释。该协议指出海关估价的目的是要建立公平、统一和公正的关税制度。海关估价协议对发展中国家在时间上有照顾,它们可以延缓5年执行此协议。“东京回合”还对原关贸总协定的反倾销守则作了修订,解释了关于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

“东京回合”力图对农产品和工业产品一样作为关税和非关税减让的谈判对象,期望在世界贸易中,同样实施总协定的规则。但是,东京谈判中只制定了一部分农产品的关税和非关税的贸易协议,参加“回合”的各方对牛肉和奶制品拟定了协议,在牛肉方面包括牛肉、食用小牛肉及活牛,旨在扩大牛肉和牲畜的国际贸易;在国际奶制品的安排方面要求增进奶制品的国际合作,增加出口商的利益,避免过剩、短缺和价格剧烈波动。协议包括了所有的奶制品,也制定了特别条款,包括一定量的奶粉、奶油和奶酪的最低出口价格。“东京回合”的另一个成就是,一些发达国家的参加方对消除民用航空器贸易方面的障碍达成了协议,确定在1980年1月消除所有对民用航空器、航空零件、航空器件修理的所有关税和类似费用。协议中列举了民用客机、直升机、滑翔机和氧气面罩等清单,作为关税减免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