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撒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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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撒拉族对伟大祖国的贡献(7)

(三)书画领域

在书画领域,甘肃省政协书画研究室高职画家陈珊长期从事美术教学和国画创作,其国画作品获全国画展优秀奖并被国家收藏。所辅导的青少年美术作品获得国际奖项和全国一等奖、优秀奖等,本人作品曾参加国内外美展获奖并被编入《92’中国美术家专集》《现代中日美术通鉴》等。作品被日本、瑞士、英国、美国等国收藏。作品主要描绘中国西部边塞风土人情、画风深沉浑厚而悲壮。出版有《陈珊画集》《陈珊甘南风采集》和《陈珊桂林速写集》等,多件作品被国家文化部、人民政协及海外文化部门收藏。1982年《撒拉人》获全国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佳作奖,1993年《荒野春韵》获1993年中国西部画展优秀奖,1996年《河州古韵》获中国青年国画大展一等奖。1996年《96’甘肃首届当代中国画展》优秀奖,2002年《奶香醉人》获中国西部风情画展优秀奖。

(四)舞蹈领域

在舞蹈领域,董淑琴贡献了毕生的精力。1966年被选拔到青海民族歌舞剧团,1971年转为正式演员。1983年,青海民族歌舞团到塞浦路斯、土耳其、突尼斯、马耳他等国访问演出,参加迦太艺术节,其中《阿丽玛》等舞蹈在演出中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得到高度的评价。在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中《阿丽玛》入围被选中,并在人民大会堂为国家领导人汇报演出。1987年,担任舞蹈编导。1996年秋,循化举办首届“撒拉尔艺术节”,编创了《奥土斯山魂》18人男子群舞,舞蹈演出后在撒拉族中引起较大反响。2004年,她和焦福才同志编创了《撒拉族婚礼》舞蹈,参加了青海省文化旅游节,深受观众的好评。

2001年大型民族组舞《高天厚土》(编导之一)荣获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金奖。2001年撒拉族舞蹈《天池梦》(编导)荣获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一等奖。2005年编创的《阿哥的悄悄话》荣获全国民族民间舞蹈优秀作品展演,荣获编导十佳荣誉证书。

三、体育方面

1986年,国家体委授予循化撒拉族自治县“篮球之乡”称号。

2005年8月6日,循化县成功承办了中国青海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来自美国、德国、韩国3个国家22个地区37支游泳队共30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组织清水、积石、查汗都斯3个乡镇130余名撒拉族水手进行了泅渡、皮筏、木洼等水上精彩表演。北京体育大学教授、大赛形象代言人、横渡勇士张健亲临现场助兴表演,中央电视台、青海电视台对赛事进行现场直播,33家新闻媒体、新闻网站予以报道,向外界宣传循化,为扩大循化影响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对而言,撒拉族成员大多体质较好,加上其民族性格刚强,荣誉感强,故竞技体育较发达,在历次各级各类体育比赛中屡屡获胜。

1965年11月,青海省农民篮球赛在湟源县城关镇举行,循化县男子篮球队荣获冠军。

1972年5月,青海省青少年田径选拔赛在西宁举行。循化12名少年儿童组成代表队参加。撒拉族少年运动员韩兴邦获乙组手榴弹投掷全省第1名,女子乙组马金兰获跳远第3名。6月,省体委举办全省少年乒乓球赛,循化县获少年男乙组、女乙组、儿童组女子3个团体第1名。

1977年6月,青海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在西宁举行,循化县派19名男女运动员组成代表队参赛。撒拉族运动员陕永祥获少年男子800米第1名,撒拉族运动员马智德获少年男子甲组3000米第1名。1978年8月,海北州浩门镇举行青海省第八届中学生运动会,撒拉族运动员马智德获男子甲组5000米第1名、3000米第3名。

1979年6月,循化县选拔45名男女运动员组成代表队,参加青海省第七届运动会,撒拉族运动员马智德获男子甲组5000米第1名、3000米第3名。1984年5月,全省农民篮球赛在乐都举行,循化男子篮球获第1名。7月,在海西州举行的全省青年篮球赛中,循化篮球队获冠军。

1999年9月4日,全国第6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在北京召开,循化9人组成的撒拉族传统体育项目牛皮筏代表队,夺得水上牛皮筏表演二等奖。

2001年8月,选拔24名运动员和10名教练及工作人员组成代表团,参加全省第二届少数民族运动会,参加4个竞赛项目和1个表演项目角逐。在摔跤比赛中,撒拉族运动员韩舍木素获90公斤以上级别冠军。是年7月18日,省十三届运动会少年组篮球赛在循化举行,来自西宁(区、县)及海东地区7个代表队参赛,循化代表队获男子组冠军,7名运动员被授予优秀运动员称号,1名获优秀裁判员称号,1名获优秀教练员称号。

8月,循化县选拔35名运动员,教练员组成代表团参加在西宁举办的省十三届运动会田径比赛项目,获63公斤级自由式摔跤个人第1名,获竞走、长短跑第2名4人。其中马晓伟的摔跤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省运会共获6金4银的最佳成绩,创循化体育运动史之最。

2003年初,全省农民篮球邀请赛在湟源县举行,循化农民篮球队获冠军。

2005年7~8月,循化县承办了第四届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第八赛段的比赛和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两大赛事,承办了6州9县15支篮球代表队参加的全省农牧民篮球锦标赛。

值得一提的是,在竞技体育领域马明善为中国的体育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自1964年至2002年在青海省体工大队历任运动员、教练员、主教练,培养省、市、地、县教练员212名,培养全国冠军88人次。他由一名摔跤运动员成长为一名优秀体育工作者,是撒拉族贡献给全国的杰出体育人才和文体活动的积极倡导者、参与者,为活跃撒拉族文体活动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撒拉族中也涌现了一批法律工作者,他们为极力推进法治建设,维护司法公正,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做出了不凡的业绩,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马德良、青海省民和县人民法院院长马有诚、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少云是其中的佼佼者,而原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有功大法官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马有功历任青海省循化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副院长、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副书记、书记,青海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主任等职,1988~1998年间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青海省法官协会会长,中国法官协会常务理事,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他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为社会作出了多方面的贡献。但就国家层面和社会影响来说,最值得骄傲和欣慰的是在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10年间,积极推行公开审判制度,为国家法治建设,为维护司法公正作出了特殊贡献。

马有功院长不负人民的期望,为了维护宪法的尊严和司法公正,大胆推行公开审判制度。他首先进行深入的研究,做了理论上和法理上的充分准备,发表了《论公开审判》《认真贯彻公开审理的宪法原则》《关于执法环境中的问题及对策》《努力改革审判方式,坚持和完善公开审判制度》《狠抓业务建设,确保严肃执法》等高水平的论文,同时,他认为,要提高思想认识,首先要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认识。他亲自动手动员组织,重新学习《宪法》《法院组织法》和《拆讼法》,联系审判实际讨论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在全省各级法院大力推行公开审判制度,省法院率先以死刑案件公开审判为突破口,一扇公开审判的改革大门从此打开。从这扇门折射出的,是中国民主与法治点滴前行的进程。

从此,马有功的事迹在中国司法界传开了,他成了名人,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东方之子》栏目报道了他的事迹。《中华英才》两次刊载了马有功的事迹,并被收入《当代世界名人传》《中国当代名人录》《中国少数民族名人录》《中国改革者风采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