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速剌丁,累官中奉大夫、云南〔诸〕路宣慰使都元帅。至元十六年,迁帅大理,以军抵金齿、蒲、骠、曲、缅国,招安夷寨三百,籍户十二万二百,定租赋,置邮传,立卫兵,归以驯象十二入贡,有旨赏金五十两、衣二袭,麾下士赏银有差。
会其父赡思丁殁,云南省臣于诸夷失抚绥之方,世祖忧之,近臣以纳速〔剌〕丁为言。十七年,授资德大夫、云南行中书省左丞,寻升右丞。建言三事:其一谓云南省规措所造金簿贸易病民,宜罢;其一谓云南有省,有宣慰司,又有都元帅府,近宣慰司已奏罢,而元帅府尚存,臣谓行省既兼领军民,则元帅府亦在所当罢;其一谓云南官员子弟入质,臣谓达官子弟当遣,余宜罢。奏可。
二十一年,进荣禄大夫、平章政事。奏减合剌章冗官,岁省俸金九百余两;屯田课程专人掌之,岁得五千两。(三十二)〔二十三〕年,以合剌章蒙古军千人,从皇太子脱欢征交趾,论功赏银二千两。二十八年,进拜陕西行省平章政事。二十九年,以疾卒。赠推诚佐理协德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中书左丞相,封延安王。
子十二人:伯颜,中书平章政事;乌马儿,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法尔,荆湖宣慰使;忽先,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沙的,云南行省左丞;阿容,太常礼仪院使;伯颜察儿,中书平章政事,佩金虎符,赠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中书左丞相、奉元王,谥忠宪。
(第一二一章)大汗军将与缅国国王之战
马可波罗
鞑靼军统将名纳速剌丁(Nacireddin),⑴闻知此国王确以其众至,而己所将众仅一万二千骑,初颇迟疑。已而自信雄武,善将兵,而习于战阵,遂激励其众,使用种种方法以自防。盖其所部为善战之武士也。于是鞑靼军一万二千骑,乘良骑,相率进至永昌平原而迎敌,在其地列阵以待。其为此者,因其用善策而有良将,恃此平原附近有一极大森林,树木遍布也。
兹暂置鞑靼不言,请言其敌。
缅国王休息其军毕,自其地率军出发,至于永昌平原,距鞑靼备战之处有一哩,整顿象楼,列战士于楼中,复列步骑备战。布置既毕,开始进军击敌。鞑靼见之,伪作毫不惊异之状,仍整列前进,及两军既接,甫欲交锋之时,鞑靼军马见敌军战象,大惊骇,遂退走,缅国王乘势率众进逐。⑵
冯承钧注:
⑴马可波罗谓统将是纳速剌丁,其说非误。纳速剌丁虽未自将,然为云南路宣慰使都元帅,镇大理(参看《元史》卷一二五《纳速剌丁传》,又卷一六六《信苴日传》,)骑兵千人发自大理,应为彼所遣也。纳速剌丁者,赛典赤(时年六十七岁,后二年死)子,此1277年春一役以后,纳速剌丁于是年阴历十月,复率三万八千人征服潞江以西金齿诸部,进至大金沙江。次年(1278)夏,因天热,始率兵还。云南之回教徒视纳速剌丁(Nasired-din)为其教之主要传布人,后死于1292年。
⑵象阵之破骑兵,其例常有。盖马见其形,闻其声,嗅其味,辄骇而退走,迄今尚然也(参看Armandi撰《象之战史》245页)。
(第一二章)重言此战
鞑靼见之大恚怒,不知所为,盖其明见其在战前若不将马勒回,将必全军败没也。然其将知战略,一如早已预知者然,立命各人下骑,系马于附近森林树上,已而引弓发矢射象,鞑靼善射,无人能及,前进之象,未久死伤过半。敌军士卒射不如鞑靼之精,亦伤亡甚众。
时矢如雨下,象负伤者奔逃,践踏声大,俨若世界土地全陷,诸象逃散入林中,楼甲等一切战具尽毁。
鞑靼见象逃不敢再战,遂重登骑,进击其敌,持刀与骨朵与敌酷战。缅王军虽众,然非善战之士,亦未习于战,否则鞑靼军少,绝不能以少胜众也。
由是见刀与骨朵互下者有之,骑士战马被屠杀者有之,头足臂手 斫断者有之,死伤卧地而永不能再起者无算。两军呼喊之声甚巨,脱有雷声而莫能闻。双方战斗奇烈,终由鞑靼获胜。
此战始于不利于缅王军队之时,迄于正午,缅王军不能复敌,遂溃而逃。鞑靼见敌败走,乘胜追逐,杀戮无算,见之诚可悯也。追击久之,始止。⑴已而还至林中,捕取逃象,谋捕象,伐象藏伏处之大树。虽如此,若无缅军俘虏之助,仍不能得。盖象性较他兽为灵,俘虏识其性,教以捕之之法,得二百余头。自此战后,大汗始有多象。⑵此国王败于鞑靼之策略,经过如此。
冯承钧注:
⑴剌木学本叙述此战较为详细生动,然无要事可采。兹仅取中国载籍之文以证之,缘其所志更加详也。
据载此战不在永昌附近,而在大金江(Lraouaddy)左岸之一支流。此支流并非流经南甸而具有种种名称,在新街(Bhamo)注入大金沙江之河流,只能为龙川江(Shweli,既麓川江)也。元代循此流域有三道可通缅地。《元史》卷二一〇《缅国传》云:“至元十二年(1272)四月,建宁路安抚使贺天爵言,得金齿头目阿郭所云:……今白衣头目是阿郭亲戚,与缅为邻。尝谓入缅有三道,一由天部马,一由骠甸,一由阿郭地界,俱会缅之江头城。”
案:第一道久为要道,即今出天马关入缅之道。此道自南甸发足,经石竹隘南,入南碗河流域,经行杉木笼、龙川、南散、章凤。
第二道以骠甸名。骠甸即是1285年蒙古军与缅人相见议事之地,在今孟密(Mong-mit,即孟乃甸)国北,今新街(当时尚无此城)之南,则似即今由腾越赴新街之道。惟不在蛮允(Manwaing)及Myothit间过大盈江峡,而绕道其南,出虎踞关耳。此关在天马关北,类弄地方附近。1283年宗王相吾答儿从南甸至骠甸,应取此道(见后)。
第三道即经行阿郭地界之道,应亦是1277年缅人进攻阿郭之道。此道自今之昆明,经景东顺宁,在腊猛逾潞江,于镇安所西循龙川江左岸,经龙陵、芒市、回环,在孟卯逾龙川江,出汉龙关。关在天马关南,南碗河支流西。
根据史文,此战应在龙陵南,龙川江左岸支流芒市河流域也。兹录《缅国传》之文于下:
“至元十四年(1277)三月,缅人以阿禾内附,怨之。攻其地,欲立砦腾越、永昌之间。时大理路蒙古千户忽都、大理路总管信苴日、总把千户脱罗脱孩,奉命伐永昌之西腾越、蒲骠、阿昌、金齿未降部族,驻扎南甸。阿禾告急,〔甲〕忽都等昼夜行,与缅军遇一河边。〔乙〕其众约四五万,象八百,马万匹;忽都等军仅七百人。缅人前乘马,次象,次步卒。象披甲,背负战楼,两旁夹大竹筒,置短枪数十于其中,乘象者取以击刺。忽都下令,贼众我寡,当先冲河北军,亲率二百八十一骑为一队。信苴日以二百三十三骑傍河为一队,脱罗脱孩以一百八十七人依山为一队。交战良久,贼败走,信苴日追之三里,抵寨门,旋泞而退。忽南面贼兵万余绕出官军后,信苴日驰报忽都,复列三阵,进至河岸击之,又败走。追破其十七砦,逐北至窄山口,转战三十余里,贼及象、马自相蹂,死者盈三巨沟。日暮,忽都中伤收兵,明日追之至干额,不及而还,捕虏甚众。军中以一帽、一雨靴、一毡衣易一生口,其脱者又为阿禾、阿昌邀杀,〔丙〕归者无几。官军负伤者虽多,惟蒙古军获一象不得其性,被击而毙,余无死者。”(《元史》卷二一〇,参看远东法国学校校刊1909年刊666页至668页Huber撰文)
⑵《元史》卷十本纪,至元十六年(1279)六月“军还,献驯象十二”,应是次役所获之战象。又卷十一,至元十七年(1280)十月“始制象桥”,同年“二月丁丑,诏纳速刺丁将精兵万人征缅国。乙酉,赏纳速刺丁所部征金齿功银五千三百二十两”。此役应在前一役之后。
〔甲〕《缅国传》中之阿禾、阿郭,应是同名异译。初着录为金齿头目,后着录为金齿、干额总管。后此于1283年一役中复见其名(见后)。
据大威思(H.Davies)所撰《云南行纪》附图,大车河、槟榔河汇流处有地名干崖,似是元代之干额。
阿禾地界昔为元镇西路之全部或一部。《元史》卷六一《地理志》云:“镇西路在柔远路正西,东隔麓川(龙川江),其地曰干赖、曰渠澜,白夷蛮居之。”明代此干赖、渠澜与赖、镇西合为干崖安抚司。考《广舆图》卷一(86页)此干赖、渠澜等地在龙川江上流,南甸之南,距大威思地图所载现代干崖位置处甚远,殆因治所已有变迁欤。
〔乙〕设其为一大河,必录其名。案:经行阿郭地界之第三道,发自芒市,循龙川江左岸之一支流行。此支流由两分流合成,二流分经芒市之南北,应是昔日战场。
〔丙〕《元史》卷六一《地理志》:“南在镇西路西北,其地有阿赛、午真,白夷、峨昌所居。”此峨昌应是《缅国传》中之阿昌。
哈散
赛典赤·苦马鲁丁→赛典赤·赡思丁→哈散
依《元史·赛典赤传》,哈散为赛典赤·赡思丁次子,曾任广东道宣慰使都元帅。
忽辛
赛典赤·苦马鲁丁→赛典赤·赡思丁→忽辛
依《元史·赛典赤传》,忽辛是赛典赤·赡思丁第三子。《元史》有忽辛传,其政治作为可以从中窥见一斑。
至元初年,他作为世臣之子,充任元世祖的宿卫。因善于应对,受到元世祖的赏识。
至元十四年(1277年),任兵部郎中。
至元十五年(1278年),调任河南诸路宣慰司同知。当时,河南一些人往往群聚山林,劫杀行路,官军屡屡收捕失利,忽辛用招抚的办法得到这些人的信任和欢心,最终使其款附。
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任云南诸路转运使。
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任山西道转运使,其后历任燕南河北道宣慰司同知、南京总管。
至元三十年(1293年),任两浙盐运使。
大德元年(1297年),江东道宣慰使,改陕西行台御史中丞;再改云南行省右丞。
大德八年(1304年),出任四川行省左丞,改江浙行省。
至大元年(1308年),拜荣禄大夫、江西行省平章政事。
至大二年(1309年),以母老谢职归养。
天历三年(1330年),赠守德宣惠敏政功臣、上柱国、雍国公,谥忠简。
附:
元史·忽辛传
忽辛,至元初以世臣子备宿卫,世祖善其应对。至元十四年,授兵部郎中。明年,出为河南等路宣慰司同知。河南多强盗,往往群聚山林,劫杀行路,官军收捕失利,忽辛以招安自任,遣土豪持檄谕之。未几,贼二人来自归,忽辛赐之冠巾,且谕之曰:“汝昔为贼,今既自归,即良民矣。”俾侍左右,出入房闼无间,悉放还,令遍谕其党。数日后,招集其为首者十辈来,身长各七尺余,罗拜庭下,顾视异常,众悉惊怖失措。忽辛命吏籍其姓名为民,俾随侍左右,夜则令卧户外,时呼而饮食之,各得其欢心。群盗闻之,相继款附。
二十一年,授云南诸路转运使。明年,转陕西道。又明年,授燕南河北道宣慰司同知,寻除南京总管。三十年,授两浙盐运使。大德九年,进江东道宣慰使,改陕西行台御史中丞,再改云南行省右丞。
既至,条具诸不便事言于宗王,请更张之,王不可,忽辛与左丞刘正驰还京师,有旨令宗王协力施行。由是一切病民之政,悉革而新之。豪民规避徭役,往往投充王府宿卫,有司不胜供给,忽辛按朝廷元额所无者,悉籍为民,去其宿卫三分之二。马龙州酋谋叛,阴与外贼通,持所受宣敕纳贼以示信,事觉,宗王为左右所蔽,将释不问,忽辛与刘正反覆研鞫,反状尽得,竟斩之。军粮支给,地理远近不同,吏夤缘为奸,忽辛籍军户姓名及仓廪处所,为更番支给,吏奸始除。
先是,赡思丁为云南平章时,建孔子庙为学校,拨田五顷,以供祭祀教养。赡思丁卒,田为大德寺所有,忽辛按庙学旧籍夺归之。乃复下诸郡邑遍立庙学,选文学之士为之教官,文风大兴。王府畜马繁多,悉纵之郊,败民禾稼,而牧人又在民家宿食,室无宁居。忽辛度地置草场,构屋数十间,使为牧所,民得以安。
广南酋沙奴素强悍,宋时尝赐以金印,云南诸部悉平,独此梗化。忽辛遣使诱致,待之以礼,留数月不遣,酋请还,忽辛曰:“汝欲还,可纳印来。”酋不得已,赍印以纳,忽辛置酒宴劳,讽令偕印入觐,帝大悦。
大德五年,缅国主负固不臣,忽辛遣人谕之曰:“我老赛典赤平章子也,惟先训是遵,凡官府于汝国所不便事,当一切为汝更之。”缅国主闻之,遂与使者偕来,献白象一,且曰:“此象古来所未有,今圣德所致,敢效方物。”既入,帝赐缅国主以世子之号。乌蛮等租赋,岁发军征索乃集,忽辛以利害榜谕诸蛮,不遣一卒,而租赋咸足。俄有为飞语及符谶以惑宗王者,忽辛引刘正密为奏驰报,朝廷遣使临问,凡造言之徒悉诛之,忽辛偕使者还觐。
大德八年,出为四川行省左丞,改江浙行省。至大元年,拜荣禄大夫、江西行省平章政事。明年,以母老谢职归养。又明年正月卒。天历元年,赠守德宣惠敏政功臣、上柱国、雍国公,谥忠简。
子二人:伯杭,中庆路达鲁花赤;曲列,湖南道宣慰使。
苫速丁兀默里
赛典赤·苦马鲁丁→赛典赤·赡思丁→苫速丁兀默里
依《元史·赛典赤传》,苫速丁兀默里为赛典赤·赡思丁第四子,曾任建昌路总管。
马速忽
赛典赤·苦马鲁丁→赛典赤·赡思丁→马速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