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村民消费
消费水平是指居民在物质产品和劳务的消费过程中,对满足人们生存、发展和享受需要方面所达到的程度。反映居民消费水平的主要指标有:一是平均物质消费量指标,如平均每人全年主要有消费品的消费量、平均每百户耐用消费品拥有量、人均居住面积、平均每人生活用水量、平均每人生活用电量等;二是现代化生活设施的普及程度指标,如自来水普及率、煤气普及率、平均每百户主要家用电器拥有量、电话普及率等;三是反映消费水平的消费结构指标,如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中食品的比例、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中文化生活服务支出比例、不同质量消费品的消费比例等;四是平均消费量的价值指标,如平均每人消费基金、平均每人生活消费额、平均每人用于各项生活消费的支出等。消费水平的衡量是一个复杂的可量化的综合性指标。透过居民的消费水平,可以直接了解到居民的收入水平和富裕程度,也可以作为一个时代发展的见证。
新中国成立后,纳家户村农民的消费主要是粮食消费,即“民以食为天”。1957年,纳家户村农民人均口粮是460斤,“低标准”时“社员每天二两粮,拄着拐棍扶着墙”,人均年供应香油2两,使用的副食票证多达80余种,而且有票还未必买得上。人均口粮302斤,按人口年龄和劳动工分分配,有一半以上的农户年口粮是300余斤。300斤口粮意味着每天不到1斤粮,在无副食、无肉蛋、无瓜菜的情况下如何生活是可想而知的。
1980年后,纳家户村民消费逐步提高,消费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集中体现在物质消费以外的其他精神性消费支出增加,消费内容多元化。1996年,纳家户村人均年消费2210.5元,高于宁夏全区农民人均消费的1233.63元,也高于永宁县人均消费的1821.27元。2000年以来,随着村民收入的增加,其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消费结构多元化,物质消费之外的其他精神性消费支出增加。2009年,纳家户村人均年消费支出4698元,比当年永宁县农民人均消费支出4195.58元高出了500多元,比全区人均消费支出3094.9元高出了1604多元。这是纳家户新时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最有力证明。
三、居住条件
新时期以来,纳家户村民居住条件不断发生着变化。1978年,当时的杨和镇政府与县城建局开始对纳家户村居住房屋进行整体规划,规定每户村民是4口人的户占地200平方米,8口人以上的户占地490平方米,规定房屋统一坐北向南,在居民区内规划了两条宽20米、长1000余米,贯穿东西南北的中心大道。为了排水,规划了5条排水沟,其中3条东西向,2条南北向,纳家户村居环境开始呈现出新面貌。
1993年,在纳家户村东和村北征地120亩,开辟了两个居民新区。1996年,有100余户村民搬进了新居。2000年后,纳家户村因拆迁,很多居民转为城镇户口搬进县城,有的搬到银川市城区居住。尤其是中华回乡风情园建设使得纳家户村落大面积土地被征用,房屋拆迁较多,纳家户村居建设发生了质的变化。2009年,全村有1448户4680人,其中城镇户2817人,占纳家户村总人口的61.58%。纳家户村城镇化进程较快,令人惊叹。到2011年,随着纳家户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传统的村庄逐渐被城市社区所代替,原本村庄中的房屋一部分被拆迁,一部分纳家户人搬入了现代化的楼房建筑中,居住条件得到了实质性的改善。
如今,纳家户村村民生活实现了现代化。全村现已建立沼气池50个,有100多个村民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液化气使用户达到总户数的40%,天然气使用户达到47%,全村95%的农户通上了自来水,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95%以上,电话入户率达80%,手机持有率达99%。现代化设施普及率大大提高,村委会有电脑、投影仪、复印机等设备,办公条件得到进一步的改善。这一切都见证着新时期以来纳家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新时期以来的纳家户,是一个不断奋进与发展的纳家户。随着国家实施改革开放以及发展市场经济的大好形势,古老的纳家户村庄在时代发展的大潮中,拥有了快速发展的时代动力,他们进一步解放思想,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凭借着吃苦耐劳、敢于拼搏的执着追求,大力发展农业生产,继承回族人善于经商的传统,积极从事第二、三产业方面的创业。实践证明,纳家户新时期以来的发展是卓有成效的,尤其是纳家户人在非农产业的探索与发展中走出了一条发家致富的正确道路,形成了纳家户第二、三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使纳家户产业结构进一步合理化。正是如此,新时期以来的纳家户,在短短几年里就一改昔日的旧颜,脱去了贫穷、落后的面貌,焕发出了新的容光,纳家户走出封闭,走向了更广阔的现代化之路,纳家户取得了全面的发展。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各项社会事业都蒸蒸日上,这都是纳家户人在国家改革开放,发展市场经济的大好机遇中,善于把握时机,在与时俱进的探索中推动自身发展的结果。
近几年来,随着纳家户旅游产业的开发与启动,带动了纳家户的新一轮的发展,在促进纳家户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同时,为纳家户又开辟了一种新的发展思路,也就是利用和开发纳家户的历史人文资源,实现文化资本向经济资本的转化。寄望纳家户继续抓住历史的机遇,走在时代的前列。
结语:中国回族形成发展的历史缩影
纳家户是中国回族一个典型的聚居村落,是回族形成和发展的历史缩影。其人口的迁居方式和繁衍发展,印证了中国回族形成发展的历史轨迹;亦农亦商、重农重商的生产生活传统,是中国回族经济形态的典型范式;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文化特征,印证了中国回族文化形成和探索发展的旅程。
一、回族形成轨迹的历史印证
回族是中国第三大少数民族,人口仅次于壮族和满族。也是中国一个人口分布最广的少数民族。回族是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世居民族,回族的历史形成也是一部中华民族大家庭内各个兄弟民族相濡以沫、和睦相处、共同奋进的奋斗史、团结史、发展史。
纳家户是典型的中国回族聚居村落之一,其人口的来源、形成与发展、文化传承与变迁、经济社会演进,鲜明地印证了中国回族历史的发展轨迹和脉络,是中国回族的一个历史缩影。
第一,中国回族形成发展的历史印证。
回族的族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唐宋时期在华侨居的穆斯林“蕃客”。唐宋时期,沿着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由阿拉伯、波斯来华经商的穆斯林,主要活跃和居住在东南沿海的港口城市,如广州、扬州、杭州、泉州和长安、开封等地,开店经营各种东西方货物与商品,从事贸易和物流。后来,他们在当地娶妻生子,逐渐定居下来,并形成了以清真寺为标志的居住社区“蕃坊”,到宋代时,已经在内地的主要城市和沿海港口城市中,发展成为规模、功能可观的回族先民社区。
到了元代,大批来自中亚、西亚的回回先民进入中原。他们中以士兵为多,也有不少工匠、商人等。随蒙古西征大军征发东来的回回先民,被编成“探马赤军”,南征北战。随着元朝统一大业的完成,他们上马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随地入社,与编民等”,被元朝廷编管落籍为民,并相对居住在一起,形成了祖国内地大大小小的回回人聚居区,历史上有“元时回回遍天下”之说。
明代,由于明初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移民,回回人的宦游、经商以及自然灾害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回族“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格局特点形成并趋向定型化。回族的民族共同体也逐步形成。通过不断的迁徙和社会组合,在当时全国范围内形成了几个较大的回回聚居区,有以甘州(今甘肃省张掖地区)为中心的河西地区,以平凉、固原为中心的陇东地区,以西安为中心的关中地区,以灵州为中心的宁夏地区,以昆明为中心的云南地区,以开封为中心的中原地区,以北京为中心的华北地区,以南京为中心的江浙地区。回族共同体在明代进一步成熟并有了不断的发展。
清代中后期,内地回族特别是西南、西北回族的状况发生了急剧变化。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内忧外患,社会矛盾激烈,民族矛盾十分尖锐,受太平天国起义、捻军起义的影响,西北地区、西南地区的回族因不堪清统治者的压迫,起而发动反清自卫斗争,以争取民族生存权利。回族反清斗争失败后,清廷实行了限制回族发展的政策,从整体上将幸存下来的回族强制分散,按照指定地点迁移,并且禁止回民近城居住。把陕西回民迁到甘肃,把甘肃回民往宁夏一带驱赶,把新疆回民与甘肃回民的联系切断,同时又把青海的回民封闭在青海的范围内。清廷强制迁徙回民的原则是“回民近城非所宜,近汉庄非所宜,并聚一处非所宜”,以防有变难以镇压。同时,也要给斗争中幸存的回民以生存和生产下去的条件,因此就“令觅水草不乏,川原相间,荒绝无主,各地自成片段者,以使安置”。清政府的这种分而治之的措施首先从肃州开始,“自是甘、凉、安,俱无回族聚居处”。河西走廊上的回民聚居点几乎被拔净。此后,又不断强迁,将陕、甘、宁、青的幸存回民赶至六盘山周围的荒绝之地。他们被迫离开世代辛勤垦殖了数百年的肥沃土地,抛家弃舍,远徙他乡,栖身于荒凉的滩边、湖边、河边和渠梢、沟梢及山沟谷地,由此形成“三边两梢一山”的居住格局。
纳家户回族聚居村落的形成和变迁,印证了中国回族大分散、小聚居的时空分布格局。元代以来,回族随着蒙元统治者统一中国的南征北战,逐渐在被迫迁徙、流动中,由社会休养生息和发展的需求编籍为民,安居乐业,结束了长期颠沛流离的生活。同时,又由于回族擅长经商的特征,他们也随着经贸活动的开展而不断地主动迁移、流转和发展自己的商贸经济事业,扩大自身在中国社会中的活动范围,以便求得更为自觉而宽松的生活环境。纳家户回族先民的不断移居和定居,也经历了亦宦亦商的时代风雨沧桑。正是聚族而居、同姓族人集体主动迁徙的社会活动需求,使纳家户回族具有了更为典型的回族人民迁徙、流动和聚居的民族精神及其历史特征。在清代后期同治年间,清兵镇压马化龙领导的反清斗争,清兵围攻纳家闸、王疃庄时间长达一年之久。纳家寨被攻陷以后,回族群众受到残酷杀戮。民国时期,纳家户又兴盛起来,社会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并与当地汉族和睦相处,共同耕耘和守护着自己的家园。
二、回族经济形态的典型范式
作为中国回族聚居村落的纳家户,文化血脉中依旧流淌着回族善贾经商的传统血液,以及不畏险难、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民族精神和气质。
回族具有悠久的经商传统和杰出的经商禀赋。回族的先民很多是来自波斯、阿拉伯的商人,子承父业,其后裔大多以经商为生,另一部分人虽由于外部环境的制约而改行从事农业生产,但仍保留兼营商业的优良传统,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今。伊斯兰教十分推崇商业,看重商人。如穆罕默德曾经说过:“商人犹如世界上的信使,是真主在大地上可依赖的奴仆。”“诚实的商人在报应日将坐在真主的影子之下。”
早在唐宋时期,回族的先民们沿着香料之路和丝绸之路来到中国的东南沿海城市和港埠重镇,从事商贸活动,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元代。据元代学者王恽的统计,元初中都路的回回户为2953户。“于内多系富商大贾、势要兼并之家。”可见元代回回人中的富商已成为当时社会经济中一支不可低估的力量。唐、宋、元时期的阿拉伯、波斯等西域胡商和回回商人,基本上进行国际贸易,主要贩运珠宝、香料、药材、瓷器、丝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