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人本心理学研究方案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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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人本心理学现象学研究方案(4)

3.2.参与者的选择

在人本心理学研究方案中,对那些参与研究的人有着不同的称谓。有的称为共同研究者(co-researcher)、研究同伴(research partner)、研究合作者(research collaborator)或共同作者(co-author)。正如罗杰斯使用“来访者”(client)代替“患者”一样,这些称谓上的变化体现了人本心理学研究方案(包括现象学研究方案)中研究者与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对研究对象的不同认识。对现象学研究者来说,所选择的研究对象不是实验中被动反应的被试,而是与他们分享自己体验的共同的研究者,是一种主动的、自愿的、负责的参与,同时也暗示了研究者与参与者之间的平等关系。为忠实于现象学研究的思想,本文用研究的“参与者”来指代传统研究意义上的“被试”。

现象学研究参与者选择的逻辑与统计抽样理论逻辑不同,统计要求从样本推论到一般,被试的选择要求是随机的。而现象学研究的目的是对某一个经验结构的描述,参与者的选择是有意的,目的是使用于分析某种现象的描述能包含所有可能的变化。所以研究者要选择能对所研究的主题提供独特的、多样化描述的参与者。如,如果一个研究者正在对“受到犯罪行为伤害”的经验进行研究,那么尽可能选择受到不同犯罪行为(如强奸、抢劫、偷窥、暴力等)伤害的人,这样,“受犯罪行为伤害”的命题所包含的内涵更全面、更完整。所以,现象学研究参与者的选择是有目的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的人,不是随机的。

此外,所选择的参与者必须体验过所研究的经验。有的主题如“愤怒”“理解”等都是一般大众的普遍经验,参与者的选择范围广泛,但有的经验却只局限于一部分人,如被罪犯袭击的经验和精神分裂症等,选择的范围狭窄。对参与者的另一个要求是,参与者能对所研究的经验提供全面的和敏锐的描述。万·卡姆曾经提出参与者必须具有六种重要的技能,这些观点也得到了吉尔吉等新一代人本心理学家的认可:①能容易地用语言进行表达的能力;②能流畅地体验和表达内心感受和情感的能力;③能感受和表达伴随这些情感与感受的机体感觉的能力;④对自己体验的自发的兴趣;⑤最近阶段对所研究的情境有过体验;⑥对发生在自己内心的过程有报告和书写能力。

在参与者人数的选择上,现象学研究并不认为参与者人数越多就越好,而是依据所研究问题的本质和研究可能获得的结果来决定。如果一个人的经验知识能满足研究的目的,那么一个参与者可能就足够了。在实际的研究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研究所选取的参与者人数是不同的。如,早期万·卡姆曾经做过一个对学生“被理解”的研究,采用了325名学生的描述;斯狄维其(Stevick)对“愤怒”经验的研究中访谈了30名参与者;鲁克(Mruk)在他的有关“自尊”的研究中采用了25份描述;科尼格(Konig)在研究“怀疑”时,只采用了三个参与者的资料。费舍尔和沃兹对犯罪受害者的研究中,所选取的参与者是50个受过犯罪行为伤害的受害者。

3.3.研究资料的收集

现象学研究资料收集的目的是获得对所研究的经验的真实的描述,它是整个研究的基础,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3.3.1.在自我反思中获取资料

现象学哲学研究是把哲学家的自我反思当成唯一的方法,自我反思的内容作为唯一的资料来源。但在现象学心理学研究中,自我反思只是从参与者处收集资料的预备性步骤。如,在费舍尔和沃兹的研究中,研究者粗略地记下自己有关受到犯罪行为伤害的个人体验(想象的或现实的),然后共同讨论,对可能会发现什么样的结果作出预想。这些记录下来的预想提醒研究者留心可能出现的主题,如果参与者对这些主题是隐含地或者间接提及,研究者需要予以澄清。这些预想也提醒研究者自己对现象的预设,这样就可以消除把预设强加给参与者的倾向。随后,研究者发现他们所记录下来的一些观点得到实现,一些得到修正,而一些则不成立,遭到了驳斥。

3.3.2.通过与参与者访谈收集资料

现象学心理学运用他人对经验的真实描述作为原始资料——这是现象学哲学与心理学研究之间的一个重大差异。现象学家斯特拉舍(Strasser)指出,现象学研究如果要克服唯我论的话,必须包含对他人经验的研究。吉尔吉阐述了在现象学心理学中运用他人经验描述的实际意义:他人对所经验的情境的描述是如此的重要,从现实水平上来说,在心理科学中,自我理解还不是很有市场,对经验的描述以及又由同一个人(研究者)对它进行分析,还很难接受,是因为怕存在“主观性偏见”。主张心理学研究中的资料收集要包括“由对研究者的理论和偏见不熟悉的参与者对经验进行真实的、由开放性问题所引导的描述”。

研究者获取资料最普遍的方式是访谈。现象学研究者认为,现象学访谈的理论与问卷调查访谈的理论不同。调查访谈所预设的是刺激-反应的互动模式,访谈者的问题是刺激,被试的回答是反应。根据调查访谈理论,问卷是作为所有被试相同的刺激,因而在每一个访谈中,问题都应该以相同的语言、相同的顺序呈现,而受访者也不能以偏离反应的方式来作出反应——这样才能克服访谈过程中的误差。相反,现象学访谈是一个过程和对话,是一个双方都涉入其中、参与者对研究者分享他们经验的过程。现象学研究中的绝大多数访谈都是面对面访谈,有时也采用电话访谈。费舍尔和沃兹的研究既有面对面访谈也采用了电话访谈。

凯维尔(Kvale,Steinar)概括出了现象学访谈需要注意的问题:访谈的焦点在于受访者的生活世界和经验;访谈是主题取向,而非个人取向;访谈的目的是为了描述和理解所研究的经验主题的意义;访谈要获得的是对经验描述的本身,而不是参与者的说明和理论解释;访谈者要时刻对经验中所表现出来的新的和未曾预料到的因素持开放的态度;访谈者关注研究主题的特殊情境和行动后果,以此作为研究主题的一个实例,而不是普遍的观点,这样研究主题的本质或结构就会自己呈现或展示出来;如果受访者的陈述不是很清晰,研究者就要进一步澄清;访谈只是一个暂时的阶段,可能需要反复进行以获得越来越丰富和清晰的描述。克莱兹(Colaizzi,P.F.)建议研究者通过提出一系列问题来进行访谈,如通过询问“你体验到了什么?”“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来帮助参与者了解他们的经验,而不是了解实际“发生了什么?”费舍尔和沃兹的研究吸取了这些建议,要求受害人描述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前、受到犯罪行为伤害以及之后所发生的事情及感受,主张不对受害人的讲述作任何评价或说明。

此外,很多现象学研究者在自己的研究实践中形成了其他收集资料的方法。如斯皮尔格博格的“协作的或群体现象学”(cooperate or group phenomenology)以及安斯图斯(Christopher Aanstoos)在研究下棋时所运用的“出声思维”(think aloud)。斯皮尔格博格的群体资料收集程序是把参与者以6~16人分为小组,在2天到2周的时间里,研究者来引导小组,首先是成员单个地写出描述材料,然后形成整个小组的结构性描述。安斯图斯的出声思维技术要求参与者“尽可能详细地、完整地大声说出在整个游戏中你的想法”,用录音机录下,随后进行记录。

3.3.3.从先前已经形成的材料中收集资料

对所研究的经验的特征可以从文化传统中获得丰富的资源,如古代神话、哲学着作、研究文章、文学作品(如诗歌、戏剧、小说)以及非文学艺术形式。吉尔吉等人曾经指出:我们对以现象学为基础的研究运用文学作品这种类型的资料持更乐观的态度,尤其是当被运用到与从参与者那里获得的资料相结合时。文学作品往往为研究者提供更加深刻的描述,并且允许研究者从不同的地理和历史背景对它进行解读。这一类资料在现象学研究中只是起一个辅助性作用。

现象学研究者指出,所收集的资料越丰富、越详细、越生动,“资料越好”,研究者就有更多的机会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说明。从现象学的视角来看,描述和语言是通向描述者世界的途径,描述总是揭示了描述者世界的某些东西。研究者的任务就是通过描述者所提供的描述揭示其世界的意义。所以,描述所担负的就是展现参与者的世界和具体情境的任务。

总体来说,现象学研究的资料主要是来自参与者对自己经验的描述,其他两个方面都只是起一个辅助性的作用。无论资料来自哪种方式,在资料收集过程中,研究者都要进行还原过程,即把关注的焦点从对经验的实际存在(事实)转向对呈现在意识中的经验的描述(意义)上。现象学研究的资料是对经验呈现在意识中的状态的描述,而不是对存在经验之外的对象和行动的描述。研究者要明确区分经验的描述和现实存在之间的差异。即使研究者知道参与者对自己经验的描述与实际存在着不符,研究者仍然要关注参与者所描述的经验。最后,所收集的资料——无论是研究者的反思、参与者的原始描述,都要转换为书面形式。现象学研究往往获得大量的资料,这些资料将成为下一步分析的基础。

在费舍尔和沃兹的研究中,他们对50个遭受各种不同犯罪行为伤害的受害者进行了访谈,这些访谈都被录音并随后进行了转录成为书面材料(每一个描述长短不一,从8页到30页不等),访谈对象涉及各种不同的经济及教育水平、人种、年龄。受害的类型有袭击、抢劫、入室行窃、偷窃、企图强奸、故意破坏行为及折磨。在访谈中,每一个受访者都描述了自己生活中的一次具体的受到犯罪行为伤害的事件。研究者要求受害者详细描述犯罪行为的细节(包括犯罪行为发生之前的情况,受到伤害的感受以及随后发生的情况)。受篇幅所限,在此只选取其中的一小段为例,一方面,我们可以从中了解访谈的一些特征,另一方面我们可以了解这些原始材料是如何在现象学研究中得以运用的。

下面所选的这段是访谈者(F)对一个已婚的、27岁女性Marlene(M)的访谈,不时在访谈中出现的Allison是Marlene四岁的女儿。

“F:请你首先描述发生在你身上的犯罪行为。

M:他没有成功,不去说它了,但他想把我拉进车里去。过来Allison。

F:他想把你拉入……

M:是的,我一定是被跟踪了,晚上很晚了我开车回家,他一定是看到我是独自一人,他一直跟踪我到了停车场,他的车看起来很像我邻居的车,所以我根本就没在意。我刚刚下车,是吧?这样做很愚蠢,但我确实这样做了。我走上台阶转过身来,因为我没有听见汽车关门的声音,并且我总是有一种“直觉的恐惧”(“got a fear over my shoulder”)。所以我转过身察看,他已经到了我面前。

F:请稍等,你在走路?

M:是的,我刚下车往我公寓走。那时大约是零晨三点半。

F:那辆汽车一直尾随你吗?

M:他一直跟着我,但我(此时Allison打断了我们)。娃娃在睡觉,我们等一会再看,好吗?你安静点。这样他一直沿着Leechburg路跟着我,而我根本没有在意,因为一路上有很多车来来往往。他跟我进了停车场,把车停在停车场的最后,我把车停在我公寓楼前。我想他是我的一个邻居。

F:就在这时。

M:是的,就在大楼前。我把他认成我的邻居是因为他们的车型是一样的。这样我下了车,他一定是飞过来的,因为我已经上了台阶,而他把车停在停车场的最后,他一下就到了我跟前。

F:他做了什么?他抓你……

M:他抓住我的肩,你知道,他们中的一个人。你感受过把你的脚踝抓起来扛到肩上的感觉吗?

F:他那么对你做了吗?

M:他离我那么远,又是冬天,我穿着一件毛大衣,我猜他是抓不住我的,但我害怕得瘫倒了。我双脚无力,我想我一定很重或什么其他原因,他抓我的手松了。前面有一个栏杆,我紧紧抓住它,大声呼救,双腿用力并拢而他——我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只是拼命想把我拉开。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拉开我的双腿或其他什么事吧。

F:那么他在拉你。

M:是的,把我从栏杆上拉开,他知道我坐在那里——就像他的汽车门。你可以看到他的车是开着门停在那里的,他根本就没有关门。车里还有一个家伙。

F:这些你都可以看到。

M:是的,我都看到了。

F:你的第一个反应是吃惊。

M:是震惊。我从没有想过这件事发生在我的身上。

F:对他的行为你是怎么理解的?他想干什么?你可能会认为,他想把你拉进车里。

M:噢,是的,绝对的。绝对是要把我拉进车里。是的。

F:那你认为他的意图是什么?

M:他想强奸我。

F:强奸你?

M:是的。

F:你对此非常确定,是吗?那家伙抓你的时候,你就想“这家伙是想强奸我”。

M:是的,绝对是。此外他还会对我做什么?在零晨的那个时候?

F:嗯,那么。

M:是的(笑)。

F:那么,接下来发生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