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人本心理学研究方案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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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人本心理学现象学研究方案(5)

M:我一直呼救、呼救、呼救。我的声音很大,住在我楼下的我的一个朋友听见了,打开了窗户。我没有听见她打开窗户或其他的声音,甚至叫我名字的声音,可能是我呼救的声音太大了。他听见了我朋友的声音,害怕了,最后放我走了。

F:她叫了你的名字?

M:不是,她只是大叫‘Marlene,怎么回事?’她想我可能和我的丈夫在打架或其他的什么事。所以,她只是叫‘Marlene,Marlene,怎么回事?’这样的”。

访谈即对受到犯罪行为伤害的经验的描述,为研究者提供了最原始的材料。但是由于参与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不一,在有的描述中可能包含了与研究不相关的材料,包含了偏离描述任务的因素,有的描述可能出现重复或遗漏,因此对事件进程的描述并不一定与事件发生的过程相一致。所以虽然对事件的描述为研究者对现象的理解提供了一种途径,但研究者不能对原始的描述充分、完全地信任,还需要作进一步的提炼。

3.4.资料分析

资料分析是现象学心理学研究最核心的阶段,其目的是从原始的描述中形成一个对经验本质特征的描述。现象学研究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资料分析。

3.4.1.对相关描述的组织,获得个别的现象描述

这一阶段的目的和最终结果是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对每一个访谈经验的、组织良好的、以参与者的语言表述的描述——个别的现象描述(individual phenomenal descriptions)。在这一描述中,要排除掉访谈中与所研究的经验无关的资料,包含所有与经验相关的陈述。根据吉尔吉、费舍尔、沃兹等人的研究,在这一阶段,遵循以下五个方面的原则有利于研究者达成自己的研究目标。

第一,研究者不带任何预设的态度,以开放的心态来阅读访谈资料,以获得对经验的整体把握。即研究者要持一个还原的态度,悬置过去个人所有的知识和理论,以便把注意力都集中在所描述的经验中。此时,研究者要把自己置于参与者的地位,从内心来感受所经历的事件,这样研究者不仅仅作为一个观察者,通过阅读与参与者交织在一起,研究者使自己进入所描述的情境以便“重新体验”(re-experience)当前研究的经验。而且要体验参与者在描述中所要表达的意义,真正理解参与者所描述的经验。在这种移情性的阅读中,研究者调动自己所有的理解能力以对参与者经验产生同感——这是现象学方法得以进行的操作之一。通过这种共鸣,一个人就能站在另一个人立场,获得所描述情境的丰富的意义,就能开始熟悉经验的本质意义和组织。所以,这种阅读不是研究性的阅读,而是一种沉浸的、移情的阅读,把自己当成参与者来阅读。在阅读中,研究者运用了个人过去经验、知识的悬置、直觉、移情等知识与方法,尽可能地通过参与者的描述进入参与者的体验中。至于阅读的次数和阅读进度,研究者则按照自己的进程来决定。现象学研究方案的这种移情态度在随后的多种研究方案中都有体现。这与科学主义心理学强调研究主体与研究对象的分离有本质的区别。

第二,划分材料的意义单元(meaning unit)。意义单元的划分是后续分析的基础和准备。通常,现象学研究通过访谈所获得的描述都很长,对一个描述的分析先是把这些描述划分为各个部分,而这些部分是以意义为单位的,因此称为意义单元。意义单元的大小依研究者的认识而有所差异。我们反复重申现象学研究是对现象的一种整体的研究,这种意义单元的划分似乎是对资料的还原做法。其实不然,在现象学研究者看来,意义单元并非是现象本身所包含和固有的因素。对资料按照意义单元进行划分,其目的是为了形成资料的共同主题,是为了确保所有的资料都得到了仔细的对待和说明(因而避免可能出现的遗漏或者选择性偏见)。对于怎样划分意义单元,不同的研究者划分的方式存在着差异,在长度上也各不相同。吉尔吉认为,每一个单元或部分大约按照参与者的1~3句话来划分。在操作这一过程时,研究者要仔细阅读材料,在感受到意义变化时在相应之处做出标记,直到整个描述结束。一般来说,单元的主题可以用一个句子来命名和区分。为了更直观地感受意义单元的划分,我们以上述描述为例,看现象学研究者是如何进行单元划分的。

在上述的访谈中,访谈是以“他没有成功,别再提它了。但他想把我拉进车里,过来,Allison”而开始。前三个句子是来自同一个单元,研究者称之为“他想把我拉进车里但没有成功。”“过来,Allison”与前面三个句子存在着不同的意义,因而是第二个意义单元。参与者说:“我一定是被跟踪了,晚上很晚了我开车回家,他一定是看到我是独自一人,他一直跟我到了停车场,他的车看起来很像我邻居的车,所以我根本就没在意。”虽然看起来这是一个单元,因为它所描绘的是同一个情境,但在这里研究者看出其中所蕴涵的双重意义。一组是由第二、四和五句所组成的,即“晚上我开车回家,被一辆汽车尾随至停车场,这辆车很像我邻居的车,因此我对此没有在意。”第一句和第三句表达了完全不同的意义,是在开车回家以后才产生的,也就是通过对到底确实发生了什么的回顾才产生的:“他一定是看到我独自一人,尾随了我。”因此,这两个句子与其他句子存在着不同的时间系数,因而对相同情境有着完全不同的体验,因此应对它们加以区分。“他抓住我的肩……他离我那么远……但我害怕得瘫倒了……我双脚无力……前面有一个栏杆,我紧紧抓住它”,这一整段都可以看成是一个意义单元,可以称为“与袭击者抗争”。也可以对此作更细的划分,如,区分“袭击”“受害人的瘫倒”“受害人试图抓主栏杆”等。可见,意义单元并不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东西,而是与研究者的视野、观点、学科取向等有着很大的相关。不同的研究者所划分出的意义单元是不同的,所以,现象学研究者也把意义单元称为“研究者的意义单元”(meaning- unities-for-the- researcher)。但是吉尔吉也强调,在意义单元的划分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个标准,即不能遗漏掉描述中的任何细节,并且所划分出的单元都有明显的可区分性。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提供费舍尔和沃兹对上述描述所划分出的前20个意义单元:

1)他没有成功,别再提它了。但他试图把我拉进他的汽车里。

2)过来,Allison。

3)我一定是被跟踪了。

4)晚上,我开着车回家。

5)他一定是看到我是独自一人。

6)他一直尾随我到停车场,由于汽车看起来与我邻居的一样,因此我并没有在意。

7)我刚刚下车,对吧?

8)这样做非常愚蠢,但我还是做了。

9)我走上台阶,转过身来,因为我没有听见关车门的声音,我总是有一种直觉的恐惧。

10)我转过身察看,他已经到了我面前。

11)我下车走向我公寓楼,那时是零晨的三点半。

12)他一直沿路跟踪我。

13)娃娃在睡觉,宝贝,我们一会儿再看。

14)所以他一直跟在我后面,我没多想,因为有很多车来来往往。他跟着我进了停车场,我把车停在公寓楼前面。我想那是我邻居的车,因为车型是一样的。我下了车。

15)他一定是飞过来的,因为我已经上了台阶,而他把车停在了停车场的最后面。

16)他一只手抓住我的脚踝,一只手抓住我的肩膀,你知道,是他们中的一个。你感受到过被抓住脚踝扛在肩上的感觉吗?

17)我害怕得瘫倒了。我双脚无力,我想我一定死沉或其他什么原因,他抓我的手松开了。

18)前面有一个栏杆,我紧紧抓住它,大声呼救,双腿用力并拢,而他——我不知道他想干什么,只是拼命想把我拉开。我不知道他在干什么,拉开我的双腿或其他什么事吧。……是想把我从栏杆拉开吧。

19)他知道我坐在那里——就像他的汽车门。你可以看到他的车是开着门停在那里的,他根本就没有关门。在车里还有另一个家伙。这些我都可以看到。

20)我感到非常震惊,我从没想到过它会发生在我的身上。

第三,确定与研究现象相关的部分。这一过程是形成个别现象描述阶段最困难和至关重要的操作。在所有的研究中,研究者都要区分出哪些资料对所进行的研究有启发意义,哪些没有。同样以上述的描述为例。在以上的意义单元中,第2和第13个单元并没有表现任何与犯罪行为以及受到伤害相关的意义,而是显示了一个母亲与一个希望引起她注意的孩子之间的互动关系。因此,在这一阶段,确定了这两个单元与所要研究的经验是无关的。

在确定哪些资料与所要研究的现象相关的问题上,研究者之间也存在着差异,一个被某研究者否定的意义单元,可能会被另一个研究者接受。如第5和第14单元,在这两个单元里,参与者既没有受到伤害也没有受到伤害的体验,也许其他研究者会删除它们,但是费舍尔和沃兹等人则把它们看成是相关的,因为他们认为首先它与犯罪行为发生“之前”相关,即它表达了犯罪行为产生的时间背景,准确地说它是与“非犯罪行为”相关,即与犯罪行为形成一个对照,来体现非犯罪行为特征的缺失。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意义单元的划分还是相关单元的确定都依赖研究者的理解,都建立在研究者特殊的视角基础上,也充分体现出现象学研究的主观范式特征。

第四,重组相关部分,并按时间顺序准确表达事件类型。这一操作对经常出现重复、顺序交错的访谈材料来说尤为必要。如第4、6和14单元,虽然在访谈中是相对独立的,但都表达了“开车回家,把一辆汽车看成是邻居的,不在意它”,所以要把它们归在一起。除了要把内容相关的单元归在一起以外,在意义单元中没有考虑的时间也要重新安排。如,出现在访谈中的第1单元,要放在第4、6和14单元之后,甚至是放在第16、17和18单元之后。

第五,研究者要删除多余的陈述,用参与者自己的语言,以第一人称的视角重新描述事件,形成这一阶段的最后结果——“个别的现象描述”(见附录1)。

3.4.2.对个别现象描述的心理学分析,形成个别的心理描述

以上所获得的个别的现象描述还没有表达出经验(受到犯罪行为伤害)的心理学意义。因此,这一阶段就要实现一个转换:从现象描述到心理学意义的获得,其目的是对描述作心理学理解,形成个别的心理描述(Individual psychological Descriptions)。在个别的心理描述中要完成两个任务:第一是阐明每一个案例的内在意义;第二是阐明每一个案例的结构统一性(即这些内在意义的相互关系)。吉尔吉等人也把这一阶段称为转换阶段,即把参与者的日常生活事件的描述赋予心理学意义。吉尔吉、沃兹等人强调,在进行分析过程中,研究者必须持一个科学的态度,即心理学态度。现象学研究者认为,如果所持的态度和视角不同,对于相同的对象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如,对于“心脏”,心理学家可能会把它视为获得某种感觉的器官,而生理学家可能只把它看做一个起搏器。所以心理学家要保持学科的敏感性,才能发现资料处理的视角——心理学视角,获得现象的心理学意义。

吉尔吉等人认为,这一阶段是整个现象学研究最艰难的过程,主要因为:首先,当研究者在获得研究结果时,总是处于非常激动的状态,其新奇感容易掩盖模糊不清的方面,研究者容易为自己的成就激动,从而破坏与它密切的联系,忽视获得这一结果的过程;第二,心理学意义是通过直觉自然涌现的,而不是遵循明确的规则获得的,因此它是怎样获得的仍然还是一个谜;第三,这一阶段本身既模糊又复杂,研究者既要关注发现同时还要理解意义,既要忠实于日常描述又要高于日常描述,因而在客观上为分析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第四,相关词汇的缺乏。吉尔吉等人认为,目前现象学研究所用的词汇仍然是精神分析和行为主义的,但是意义却存在着差异,人们在理解上会有偏差。所以,他们对这一阶段予以格外的重视,提出了很多具体的指导,包括:5个基本立场和态度,11个活动性操作。

3.4.2.1.研究者应有的立场和态度

第一,移情地沉浸所描述的世界中。研究者要把描述作为进入参与者生活经验的一个窗口,使参与者的经验成为自己的经验。如果要全面理解参与者,研究者不能作为一个观众,而是要把自己置于参与者的经验中,充分体验参与者在这一事件中的苦与乐。如,在Marlene的例子中,研究者要把自己置于停车场,下班回家的途中。要和Marlene一样确信她面对的是一个强奸犯并感受到她的无助。同她一样想到最坏的结果——再也看不到孩子和丈夫,被粗暴地虐待而不想活下去,决定为自己的生命而抗争等。而这一切必须通过研究者的移情、站在参与者立场才能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