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人本心理学研究方案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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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人本心理学启发式研究方案(1)

启发式研究方案的提出者穆斯塔卡斯是与马斯洛同时代的人本心理学家和人本主义运动的倡导者和活动家,为人本心理学的创立以及《人本心理学杂志》的刊出作出过重大的贡献。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开始,穆斯塔卡斯就开始关注人类体验的研究,他从自身的内心体验开始,着手对孤独体验的研究。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启发式研究方案。因此,启发式研究方案是穆斯塔卡斯在自己研究实践过程中总结而成的。在1990出版的《启发式研究:设计、方法论与应用》中,穆斯塔卡斯系统阐述了启发式研究的相关问题,标志着启发式研究方案的逐渐走向完善与成熟。

1.启发式研究的内涵与基本特征

按照穆斯塔卡斯的说法,在思考对他所进行的研究如何命名时,启发式一词“出现在了脑海里”。启发式(heuristic)一词源自希腊语“heuretikos”,是“我发现”和“我找到”的意思。据考察,用“启发式”一词来说明研究方法,并不是穆斯塔卡斯的首创。波儿亚(G.Polya)曾经把它用于数学中解决问题的心理操作过程。之后“启发式”一词也被用于计算机科学的问题解决,最近还被运用到较高级的一般思维过程,包括在处理复杂问题时的反思和判断。波尔亚所指的启发式研究过程包括:识别(identification)、评价(assessment)、澄清(clarification)、确定因果(determination of cause and effect)、决策(decision making)、结果预测(outcome prediction)和结果分析(outcome analysis)。其中的每一个步骤都以试误方法进入,直到问题得到解决。在波儿亚对启发式研究方法的说明中,隐含着决定每一个阶段的具体步骤是直觉而不是技术技巧。

穆斯塔卡斯用“启发式”来命名其研究方法,保留了对直觉方法重要性的强调,用来指发现经验的本质和意义、并发展进一步探究和分析的方法和步骤的内部过程,是研究者通过与自我和他人的对话,通过对所研究经验的反思、探索、转换和说明,实现对现象阐明的主观过程。它关注人类的体验,而不是行为,尤其是关注个人体验的感受纬度,关注自我的未知领域和内在组织系统。穆斯塔卡斯指出,通过对这些领域的探讨,对它们进行重新组织,来揭示现象本质与意义,形成一个新的整体,实现对自我和世界体验和认识的改变。而这一过程的实现采用传统的方法是行不通的,只有通过对话、想象、直觉等主观体验的方式才能揭示。因此简单地讲,启发式研究就是通过主观体验的方式揭示经验本质,形成一个包含了直觉和缄默知识的新的整体,以此来增强或修正对自我和世界的理解。与其他研究方法相比,它有着自己的特征。

第一,从研究的性质看,启发式研究不是验证的,而是自我发现的。启发式研究不像传统研究那样提出一个假设然后予以验证的过程。它强调,每一个研究都是从自我生活体验内部的呼唤开始,它与“我”有关,这些体验的本质是未知的。启发式研究的任务就是要发现和揭示出这些体验的本质和意义。

第二,强调研究者是科学-艺术家(scientists-arts)——这是启发式研究与其他研究的一个重要区别,也充分体现了启发式研究方法的特征。首先,启发式研究强调,研究者不仅具有科学家的严谨,还拥有艺术家的敏感和激情。穆斯塔卡斯曾经把研究过程与画家的绘画过程进行类比,认为科学家的科学发现过程与画家的绘画过程是类似的:从问题的形成来看,启发式研究强调所研究的问题源自内心的激情与渴望,是内心需求或张力的自然流露,是来自研究者的内心呼唤,因而一定是研究者体验过的——这类似艺术家的灵感;其次强调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研究者激情的重要作用,认为激情成为区分启发式研究与其他人文科学模式的主要特征,当一个研究者把激情带进对问题的证明和对问题的解决,启发式研究就完成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第一步。因而,在启发式研究过程中,穆斯塔卡斯挑战了传统科学家的角色,一再强调研究者激情的参与、忘我的沉浸,以及运用诸如直觉、内居、酝酿等各种传统心理学研究范式所排斥的方法;再次,在研究结果的表达和体现上,也主张采用艺术家的表达方式,如绘画、诗歌、舞蹈、故事等。

第三,主张研究的开放性。这种开放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对自我的开放。启发式研究以内在的感受和体验为自己考察对象,主张只有对自我的开放,才能使内在的缄默知识出现在意识中,才能给直觉一定的空间,才能使内在感受和体验的意义“流露”出来。其次,是对所研究的现象的开放。启发式研究不对体验和现象作任何的因果假设,也不是要去证明或驳斥一个事物对它的影响,而是去发现问题或现象自身的特征,按照它存在于人类意识中的发生对它加以说明。穆斯坦卡斯对此进行了如下描述:“如果我要对愉快的意义进行研究,那么愉快就伴随着我。我进入完全信任它的状态,并把它看成是我内在的东西。愉快就成了持续的存在。一段时间,就只剩下愉快了。它以一种快乐的方式为我打开了世界的大门,轻松自由地把我带进丰富的、有趣的和童真的世界。我准备好了去看、去感觉、去触摸、去倾听任何为我展开的愉快”。再次,主张研究过程的开放性。穆斯塔卡斯反复强调研究过程是一个自然展开的过程,认为发现中的自由是启发式研究的一个必要特征,主张方法运用上的自由和灵活性,鼓励研究者更开放地追求一个始于自我和在自我中发现方向和意义的途径。启发式研究的目的并不是要培养学习科学规则和机械遵循的专家,而是在人们不断追问困扰和挑战人们自己存在的现象意义过程中,能对人们加以指导的人”。任何一个研究步骤都可以根据自己内心展开过程而加以改变,无需拘泥于固定的方法,也不要机械地遵循它们。因此,在启发式研究中,所研究的问题决定了方法的运用。最后,是对参与者的开放。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要把参与者作为共同的研究者,无论在资料收集过程中的自我袒露还是在研究分析过程结束后的结果反馈,对参与者的开放都能促进启发式研究的顺利进行。

第四,强调个人知识的重要性,启发式研究的力量在于,它能认识到自我探寻的重要意义以及个人知识的价值,并把它们看成是理解普遍人类经验的基本要求。在实证主义成为科学权威的氛围下,提出这种倡导无疑是需要研究者巨大勇气的。我们将在随后的波兰尼的相关理论中予以介绍。

第五,强调研究回归到研究者自身,主张整个研究是一个自我探究和自我发现的过程。强调没有什么可替代直接的、全面的、准确地对体验的第一人称的说明,替代在发现自我和凸显体验意义和本质过程中自我调查和自我对话的重要性。启发式研究过程要求对自我的回归,对自我知识的认可,对个人体验价值的重视。自我贯穿于整个研究过程中:研究的问题来自于自我内心的强烈体验,是自我的持续沉浸,研究的整个分析过程也是在自己体验的基础上,通过持续的和稳固的内向“凝视”和探究,结合研究者的观察、思想、感受和直觉而实现的。在这一内向“凝视”的过程中,研究者发现体验的本质意义。同时,研究结果的验证也最后取决于研究者,在严格的说明、对资料仔细的收集和彻底的专业的分析过程中,研究者必须担负巨大的责任。最后,启发式研究强调,随着研究者对体验意义的揭示和理解的不断深入,研究者的自我认识和自我理解也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不断增长。因此,研究者必须对所研究的现象有一个直接的、个人的体验是启发式研究的基本要求——这与传统研究和其他的质化研究都存在着不同。

2.启发式研究方法的思想渊源

2.1.启发式研究方法的哲学基础

2.1.1.现象学与存在主义

毫无疑问,人本心理学家都或多或少地受到现象学哲学和存在主义的影响。在现象学与存在主义庞大的体系中,不同的人本心理学家汲取着不同的营养。穆斯塔卡斯与经验现象学心理学家一样深受胡塞尔先验现象学和存在主义的浸染,但是与吉尔吉等人所侧重的方面又存在着差异。现象学与存在主义对穆斯塔卡斯的影响主要集中在:

第一,强调自我(myself)在体验研究中的的作用。穆斯塔卡斯承继了胡塞尔对自我在揭示事物意义和本质上的重要作用。认为,我自身的经验和知识最终会决定观念和价值的核心。胡塞尔认为,只有一样是确定的,那就是“我所想、所感受的、所理解的,这与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的思想一脉相承。胡塞尔指出,最终,所有的知识,包括所有的科学知识,都依赖于内部的证明:随着证明的拓展,知识的概念也不断拓展。现象学关注发现知识中的本质与意义,现象学家普遍认为在事实与本质、真实与非真实之间存在着很大的鸿沟。只有通过自我的直觉和自我反思来揭示事实中的本质,非现实中的真实。

自我在启发式研究中处于核心位置。从研究问题的提出开始,无不是从强调自我开始:研究的问题甚至研究方法都是内在意识、意义和灵感的外在流露,研究的过程是一个自我对话、自我袒露、自我发现的过程,研究的最终结果是自我觉知和自我认识的不断增长和提升。可以说,自我的核心作用构成了启发式研究的主基调。

第二,强调直觉的力量。启发式研究主张自我对事物的认识不是通过假设演绎或者归纳过程实现的,而是通过自我的直觉获得的。直觉是胡塞尔现象学的一个主要方法。在胡塞尔看来,现象即本质,本质是通过直觉而获得的。直觉不是对事物的推理与归纳,而是对事物整体的直接把握。穆斯塔卡斯主张科学研究者就是要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对现象进行描述,然后通过直觉和反思对呈现在意识中的内容加以理解,无需再从外部寻找证据来证明其意义和本质。穆斯塔卡斯指出:“从我能记事开始,我记得我就是通过我的直觉和理解从我自身的直接经验以及觉知和反思中进行学习,明了意义”。“我总是直接面对我周遭的事物,把自己沉浸其中,从我自己的视野和内部的景象与声音来看、来领会”。“当我独处时,我自由地考察我面前的事物,我能面对、探究、思考、学习和了解”。“我不仅从书本和他人中实现学习,主要的是从我自己的直接的理解、观察和直觉。最重要的学习来自我与自然世界的分离、来自沉浸和自我反思、来自想象和反思的先验之所”。

第三,强调现象理解中的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主体间性是20世纪西方哲学中凸现的一个范畴。也是一个具有多层含义的范畴。对主体间性的强调是胡塞尔现象学对知识验证以及拓展对经验和知识认识的基础。对胡塞尔来说,世界是人的统一体,每一个人都能通过移情(empathy)和共现(copresence)认识他人。移情是由我对他人经验的体验所构成的意向性范畴。通过移情我能感受到他人是和我一样的存在,形成一个共同存在的共同体。这种共同体为理解他人提供了一个基本条件。在共同体内,就可以通过“成对”(pairing)类比的方式来理解他人。在这种体验过程中,“我把自己呈现给你,你把自己呈现给我,”他人在我心中,我在他人心中,“在理解、感受、观点和判断上进行交换”。他人进入到我的意识,与我一起呈现在我意识中,成为我意向性经验的基本方面。因此,只要我能理解自己的经验,就能理解他人的经验。从海德格尔开始,主体间性具有哲学本体论的意义,主体间性的根据在于生存本身。生存不是在主客二分的基础上进行的主体构造和客体征服,而是主体间的共在,是自我主体与对象主体间的交往、对话。

穆斯塔卡斯所接受的是胡塞尔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间性观念,他认为,主体间性的观点能克服心理学研究唯我论倾向,在社会交流和对话中实现对现实认识的相互修正。通过主体间的交流,就能实现对他人的理解,揭示个体间对现象的认识和经验的真实性,即强调通过移情使理解他人成为可能。穆斯塔卡斯强调主体间性,目的是为启发式研究从关注研究者个人体验扩展到对他人体验的研究提供基础,为启发式研究的结果验证提供理论依据。

此外,存在主义和现象学还为启发式研究提供了一个概念背景,启发式研究主张按照事物在意识中所呈现的状态来加以描述,同时认为,存在的事实是现实自身,是经验。是在人类经验的王国中,在个人的即时存在中,无论是在爱或者孤独,在痛苦或者绝望中,自我得到成长。启发式研究就是对这些存在着的体验、感受的研究,以期获得对它们的理解。

正是由于启发式研究方案中所蕴含的诸多现象学和存在主义的基本主张,有人把它看做是存在主义-现象学研究的一个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