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人本心理学研究方案之研究
19120000000065

第65章 附录10宽恕他人的体验(1)

“从所收集到的描述中,很显然,宽恕是一个过程,开始于自己受到另一个人的伤害,结束于心理上与伤害自己的人和解。在这一情境下,很明显宽恕有两个维度:其一,它是个体间即时的体验过程。它出现在涉及另一个人的关系或事件的情境中,他人以伤害的方式影响了他;其二,宽恕他人的体验具有超越与他人的关系并以新的方式为他自己和世界敞开的特征。这不仅仅是一种释怀,而是一种新的开始。

当某个人的行为破坏了他人生活的整体性时,就需要宽恕。起初,在一个深层次上,几乎是机体的层面上来看,是对一个人生活、世界结构的破坏。这种伤害是破坏了一个人的自我统一性。自我统一性的展开受到了影响,对于未来也发生了改变,往往觉得整个未来都失去了,都遭到了破坏。就像一个人所说的,‘我们买了一大堆东西,原打算建一个静休中心的,但是现在所有这些想法都泡汤了’。

要‘超越伤害’并不是自然完成的一个过程,除非有某种活动或情境使受到伤害的人能摆脱伤害事件的回忆。如果他还仍然记得所受到的伤害,他会仍然体验失去未来所带来的伤痛。因此,伤害事件和与伤害人关系是一个人自我同一性的关键因素,侵害了他的‘唯一世界’,他的‘唯一意义的同一性’。

面对着伤害,对破坏的感受是很深的。一个人会觉得彻底地被打倒,彻底地失去了中心。如一个妇女从朋友处听到爱人对自己不忠,叙述到:‘她告诉我的时候,我的喉咙发干、发紧,我的房间变得异常寒冷,我开始发抖。我似乎被什么重击了一样,我不知道如何反应。’此时与世界和他人的关系是疏远的和病态的,绝大多数情况下与伤害人的关系也是如此。疏远的关系一直到受害者建立起了与朋友和熟悉世界对象关系之后还存在——如,当熟悉的街道看起来不再陌生和可怕。但是,伤害对他生活更广泛的隐喻性的意义还没有得到阐明,在随后会得到揭示。

在生活层次上,一个人把伤害看做是另一个人对自己所造成的突然打击。在他对事件的理解中,他是自我参照的:他相信他人的行为是直接指向他的,他就是他人刻意的或有意伤害或不公平行为的对象。

通常,责任、来自另一个人的道歉被认为是恢复的必要条件。‘她必须认识到她的态度对我的伤害很大,她应该道歉,不是为了她的决定,而是为了它对我们所造成的影响。那样才行,我喜欢那样。’希望他人道歉的背后其实是希望他人与自己所感受到的那个人不同。这往往被认为是必要的——因为,要使情境发生改变,他人必须首先改变。就像一个妇女所指出的,‘也许那是为什么我不能宽恕她,她没有意识到她给我带来了多大的伤害,也许那是她要得到我的宽恕必须付出的代价。’也许有、也许没有明确地意识到宽恕的标准,即他人必须做什么才能得到宽恕还不明确,‘她应该过来告诉大家她撒了谎……我也不知道她该做些什么(笑),到最后都很难实现的。’

对伤害的体验赋予了伤害行为一些偏见。这一偏见涉及两个维度:1)对伤害的即时的、明显的和感受的体验;2)伤害行为给一个人的生活所带来的隐喻性的、更广泛的意义,如以新的方式看待自己。受到伤害的人在此并不试图揭示隐喻性的意义,他所关注的是即时的体验。他认为他人的行为是伤害和破坏自己生活的唯一的和充分的原因。对伤害行为的记忆成为舒适的和熟悉的世界与破坏了的存在的一个过渡点。有一个人是这样描述的,‘第二天早上,我感到一个可怕的恶魔悄悄地爬进我的心里。我感到它控制了我的生活。我感到恐惧,随后恐惧变成了巨大的愤怒……我大哭并对不公平大叫……这不公平。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发生在我的身上?我回答不出我的问题,我更加愤怒。’

最初对伤害的感受都伴随着愤怒,在其他的案例中,愤怒的情绪出现得稍后一些。在愤怒中,有一个向他人的转向,爆发性的或非常激动的,至少有一个想象中的行为。一个女性说:‘我想做的一切就是舔好自己的伤口予以还击。’另一个报告中写道:‘我决定……以我所了解的新的信息和他对质,我只想让他知道,他作为一个人来说是多么失败。’

伴随着愤怒,常常有想报复和反击的意愿。这些想象可以在伤害之间获得部分的平衡,虽然是人为的,但是它们使得急转直下的未来不再存在。尤其是在它们所展示的未来中,一个人不再是受害者。一个女性描述了这一感受:‘我恨他……我花了很长的时间在考虑,像我这样的人怎样与职业杀手联系。我想让他知道为什么他该死。我让我雇的杀手告诉他还是我自己写一个纸条……最理想的方式是雇个人把他痛打一顿。我常常想象着飞撒的鲜血和爆裂的肉块。然后告诉他必须尊重我,对我好,否则再打……这种空想让我想象在他余后的生活中他将遭受的恐惧。’

在这一阶段,宽恕似乎不可能,愤怒可能会被无限地扩大。一个中年男人似乎就处于这种状态:‘我的母亲固执、顽固,是个令人失望的女人。我不知道该如何原谅她。’

如果另一个人或者关系是有价值的,那么在报复的想法中也点缀着和解的愿望。虽然认为对方应该受到谴责的想法仍然占据主导,但是,会不断地询问自己:‘我是不是错误地理解了对方的意图?’‘我是否做了什么才会导致对方的行为?’在这一阶段,开始解开伤害产生的原因,以自我为参照的观点开始松动。他开始脱离即时的关系来看待另一个人。通过猜测,对他人伤害行为的偏见开始突破,在解释他或她的伤害行为时更能理解和‘接受’。在此,一个人对与另一个人的关系的感受仍然不舒服,对于如何结束这种不舒服的关系还不是很明确。一个妇女写道:‘我看到在我们面前的障碍,但是我不知道怎么克服它。她没有表现出了解我所受到的伤害,我怎么能宽恕她?在没有忘记我所遭受的痛苦我如何宽恕她?我怎么才能摆脱让她了解我的痛苦的自私想法?’在此,一种新的模式,即对他人的舒服的想法和感受还不明显。

除了关注重建关系和感受平和、不再被过去发生的事困扰的愿望以外,一个人还受到来自内心宽恕义务的驱使,此外,对另一个人愤怒会有一种负疚感。但是,一个人又不能简单地任凭伤害和(或)反击的实施,虽然有时候这些感受会很混乱。在他们的描述中,这一阶段访谈他们的陈述比宽恕以后阶段更犹豫,更不明晰。这体现在他们讲述的方式以及讲述的内容上。此时,在这一过程中,复原的一些最重要的形式还没有出现,还会出现反复甚至看起来矛盾的立场:形成疏远的伤害和愤怒以及让过去发生的事情过去的对关系的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