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败犬剩女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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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败犬女大王 (1)

礼拜六对于闲的人来说依旧很闲,对于忙的人来说始终很忙。

好时要去上大提琴课,照例该由奚日再开车送她,可奚大少一句“我约了人打台球”,好时小朋友就交给翁半晴负责了。

这样也不错,教琴的教室外有扇偌大的落地窗。一杯廉价的奶咖,一台笔记本电脑,里面是断断续续的琴声,外面是她噼里啪啦的键盘声,对她提高工作效率很有帮助。

在PPT的最后一页打上“结束”标志,翁半晴合上笔记本电脑,悠然地望着窗外。悄然间,有个人的身影闯入她的视线。

“温又微?”

她看见她的瞬间,她也正望向她。

礼拜六还可以看到自己的老板,对温又微来说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总不能当没看见吧!温又微漫步走上阶梯,停在老板面前,“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琴行嗳!看起来无坚不摧的女老板居然会来这种地方学音乐?

光看她脸上的表情就知道她的心里正展现着怎样的错觉,翁半晴可不想给人留下如此闷骚的印象,“是好时——奚日再的女儿在学大提琴,我只是陪她来而已。”

提到奚日再时,温又微脸上那一闪而过的惆怅让翁半晴的猜测成了真。

“还习惯公司为你安排的那间公寓吗?”

温又微感激地直点头,“习惯,习惯,真的非常好,谢谢。”

“不用谢我,我没工夫管这些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公寓的事全是奚日再安排的。要感谢,你还是谢他吧!”

这不是成心让温又微越陷越深嘛!温又微左右不是的模样被翁半晴一点一滴看在眼里,很好,陷进去了,沉底了,可以拖出来了。

“奚日再对身边的每个女人都很好,如果说他对你有一点点的特别,那也不是因为你,而是因为你哥——温又笑。”

“你们……你们都认识我哥?”她这份工的确是哥哥介绍的,可没道理这里每个人都认识她哥吧!哥早年就入了部队,这些年他们兄妹俩聚少离多,她自己跟她哥都不熟嗳!

等一下!等一下!

温又微指着翁半晴好似发现了天大的秘密,“我知道我哥几年前曾经为一个女人黯然神伤,以至于这几年他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难道说……难道说那个女人……那个女人就是你?你跟我哥相爱,然后为了攀附上富家公子,又狠心地把我哥给抛弃?”

会计都很爱在言情小说里寻找自己在现实中得不到的虚幻爱情吗?翁半晴握住她的手指,拨开。

“你太不了解你哥了。”甚至还不如她对温又笑的了解程度。

“你哥喜欢的女人应该有一个柔弱的外表,因为你哥表面上看很强悍,是那种可以被倚靠的人,所以他喜欢的女人一定会是小鸟依人型。可是,一个一直被其他人所倚靠的人一定会期待被关爱,一个在危险的环境里活了多年的男人内心深处会期待自己的女人有足够保护自己的实力。所以,能让你哥动心,并且心里只装着她一个的女人,在柔弱的外表下一定有颗无比强悍的心——比我们更加至柔至坚的心。”话说回来了,“你觉得我像你哥会喜欢的类型吗,温又微?”

答案一定——不是!

“有空邀请你哥回来看看吧,这里的故人很惦记他。”翁半晴特别提示,“这个故人一定不是我,你别误会。”

啰里八嗦说了一堆废话,重点再强调一遍。

“你对奚日再来说不是特别的,记住。”

“知道啦!”

温又微翻着白眼瞪她,说什么不嫉妒,不吃醋,绝对平和,绝对相信奚日再的心。结果呢?这个翁半晴随便一开口就有让人心死绝的力量。

还说不嫉妒?

砰——

一杆进洞,奚日再今天的球打得很顺,顺到黄梅子有点不服气地想给他添点乱。

“看最新一期的《嫁》了吗?”

奚日再松了松领口,每次说起这个他就莫名地惭愧。虽然《嫁》是他名下的产业,可他真的对这些和结婚有关的一切完全不感兴趣,连带之下对《嫁》的内容也从不过目。

早知道会如此,黄梅子将随身携带用来给客户了解《嫁》的最新一期杂志丢给了他,“看看吧!里面新开的专栏——《败犬女王》是翁半晴亲自操刀的,我觉得你需要仔细研究一下。”

哪里有她说得那么严重?奚日再随手翻来——

败犬,指高收入、高学历、事业成功,但无感情归宿的女性。源自日本女作家酒井顺子的散文集《败犬的远吠》,认定年过三十的未婚女性,无论事业上多有成就、在职场叱咤风云,只要未婚就是人生战场上的一只败犬,如果这只“败犬”不因没能结婚而感到遗憾,她就是“败犬”中的“女王”!

败犬们从小就是班上成绩最好的那个女生,她十有八九还是这个班的班长。工作后,她依然遥遥领先。

事业上,她是成功的女上司,在无形之中已把自己和其他人远远隔开。人们总是默认男上司的成功是理所当然,对于女上司的春风得意却怀有许多不那么善意的揣度。

在男人眼中,她们不是所谓的败犬女王,而是真正的鳖女。她们拥有让男人敬而远之的五项可怕本质——太强悍、太疏离、太自我、太爱工作、嘴巴太坏。

其实,藏在鳖壳里面的心灵,却是多么害羞和善良呀!至少,她们是仍然相信爱情的稀有女人。

败犬女其实很美丽,只是她锋利的光芒让你忽视了她原来也是个女人。能够爱上败犬女的男生其实很有眼光,他不会仅仅听凭别人的议论就给眼前这个看似冷漠的女强人下定论,他有一颗善于发现美的心灵。

……

奚日再莫名地合上杂志,将它丢到一旁,“给我看这个干吗?难道你想说,翁半晴在写的其实是她自己?”

“不像吗?”还死撑?黄梅子指着那上面的字字句句拷问着奚日再,“作为败犬女王,翁半晴除了比她们多一个你这样另外有女朋友的情夫,还有什么不一样的?不,她比她们更惨,至少那些败犬还有成为胜犬的机会,绑了你这样的男人在身边,她是注定一辈子只能成为败犬了。”

“你说的这都是什么话啊?”奚日再不服气地呛声,“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差?我是很好的男人,周遭的人一致认为我是非常体贴、温柔、善解人意,又很懂得爱的绝世好男人,好不好?”

黄梅子抬起下巴怔怔地盯着他,“绝世好男人?那为什么和翁半晴谈了那么久的恋爱,都不给人家一个应有的名分?”

名分?她说名分?奚日再真想拿球杆敲开她的脑袋瓜子,看看她的脑仁里装的都是哪个世纪的脑浆,还名分?

“其实我觉得翁半晴也很享受现在这种生活吧!”他来来回回翻着那几页纸,好似自言自语,“就像你说的,我跟翁半晴交往这么多年了,她从来不曾透露过一丝一毫想结婚的意思,连一点点想要成家的信息都不曾流露过。照我看,其实她并没有彻底规划好我们俩的将来吧!”

砰!黄梅子拿那本厚厚的《嫁》敲打他的额头,“在你眼中翁半晴是那种对未来完全没有打算的人吗?”

错!

翁半晴是那种十岁就已经规划好二十岁人生的人,所以在二十多岁的现在,她恐怕早已计划好退休后的人生。所以方才奚日再提出的那些理由,连他自己都无法被说服。

接下来轮到黄梅子来说服他了:“你猜,会不会是因为……因为翁半晴早已透露了想要有个家的意思,可你一直忽视,所以她才压抑自己这么多年都不说不提和结婚有关的一切。又或者,翁半晴早已察觉到你没有结婚的意思,所以——对你彻底死心了,死心到将自己规划成败犬女王?!”

噢,天啊!

奚日再不可思议地遥望着黄梅子那闪闪发光的眼眸,“你现在是在编小说吧,我的大主编?”

黄梅子将那本《嫁》丢进奚日再的怀里,“好好研究下翁半晴写的文字吧!大家不是都说嘛!笔者的文字代表她的内心,翁半晴的内心就在你怀里,怎么不好好看看呢?”

翁半晴的内心就是……《嫁》?

嫁?!

草草结束了那副残局,奚日再决定去接翁半晴和好时下课。

“你们就在那里等着,别动,我很快就来。”

接到奚日再打来的这通莫名其妙的电话,翁半晴便牵着好时的手杵在琴行门口。

好端端地说什么来接她们?从他的台球馆开车到这里起码要半个多小时吧!有那个工夫,她们俩打车就可以回去了。

没等翁半晴拒绝他的提议,那头已经挂断了电话。

两个人一把大提琴在太阳底下苦守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终于等到了那个开着海蓝大跑的男人。

“我已经尽量快点赶过来,谁知道这时候会堵车?”他绅士地为两位淑女拉开车门,照例是小的驮着琴坐后面,大的抱着笔记本包包坐在他身畔的副驾驶位上。

照例发动车吧!在这之前,他忽然觉得自己有话要说——

“那个……我说……我们……我们结婚好吗?”

车内的空气在他话出口的瞬间凝固,两位淑女的目光全都集中在这位男士的身上,好像他方才说了什么了不得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