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成功创业的300个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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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企业维权与公关(3)

272.申请专利的条件

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的条件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专利"三性"。

(1)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3)实用性

实用性是指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在工业上或者产业上获得应用。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这包括3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能够产生积极的社会效果,是指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被实施后,不产生对社会的危害,不产生对人类生存、安全、环境的危害,不损害社会公共道德。

第二,能够产生积极的技术效果,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被实施后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

第三,能够产生积极的经济效果,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被实施后,能够给发明人、专利权人或者国家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洗乐洗衣机制造商为了降低洗衣机噪音、提高揉洗效率,组织科研力量对其机械传动结构加以改进,研制出了新的传动部件。但其科研主管人员缺乏专利保护意识,未及时将该技术创新成果申请专利。此后,该技术成果在无意间被一外聘职员所了解和掌握,这个精明的外聘职员将其技术成果以个人名义抢先申请了专利,随后辞职离去。就在该厂商新产品研发工作完毕,新产品即将上市之时,却接到了专利侵权警告书,警告书是那个已辞职的外聘员工写的,他要求该厂商支付其专利费200万元,方可使用"本该属于厂商自己"的新技术,否则将与之对簿公堂。该厂商苦于没有研发过程记录,缺乏能够证明其先期投入新品研制并做好生产准备的必要证据,遂不敢直接应战,只得私下协商,以支付对方50万元的条件,换回本该属于自己的专利权。

专利权作为一种财产,可以在市场中进行交易,它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使用。

273.申请专利的好处与原则

申请专利的好处主要有:

①拥有一项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成果,不怕"泄密",不怕因本单位技术人员的"跳槽"使技术成果流失。

②增加了无形资产的存量,提高了企业的品位。

③可独家"垄断"专利产品销售市场,独自实施专利,获得经济效益。

④通过转让专利技术或实施专利许可,获得经济效益。

⑤可以利用专利技术作为产品宣传的卖点,提高产品档次。

⑥专利权可以用来质押,向银行贷款或作为保证进行融资。

⑦专利达到一定的数量时,可申请科技企业享受政府税收、出口贸易等优惠政策。

⑧对专利侵权者要求赔偿。

创业者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应注意以下原则:

(1)书面原则

专利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在办理各种手续时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有关申请手续不得采用口头形式,也不得以电报、电话、电传、胶片等形式代替书面形式,更不得以向专利局提交实物的方式代替书面形式;而且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书面文件必须使用专利局指定的格式,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这样有利于专利申请文件的阅读、处理和长期保存。另外,申请专利时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外文材料应当在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

(2)先申请原则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种先申请原则。包括我国,只有美国、菲律宾等国家采用的是先发明原则。

(3)单一性原则

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就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便于专利局对专利申请进行分类检索和审查,也有利于将来专利权的转让和专利许可合同的签订。

安徽万燕公司曾因推出"中国第一台VCD机"而辉煌一时。当时已经开创出一个市场,并形成一整套成熟技术的万燕公司,本应拥有占据VCD全部市场而独霸天下的绝对优势。然而"申请不申请专利似乎意义不大,关键是要让产品占领市场"这一念之差,致使万燕人把VCD生产销售的大好河山拱手送给了别人,以致形成了日后VCD商家分占市场的局面。正是因为没有专利保护,万燕推出的第一批1000台VCD机几乎被国内外各家电厂商全部买去作为样机,成为解剖对象和日后争夺VCD市场的"依靠"。万燕公司面对自己千辛万苦研制的新产品在为他人做嫁衣,却只得无可奈何。没有专利保护,使得推出中国第一台VCD机的安徽万燕公司丢掉了市场,失去了商机。

如果你想将自己的创意卖钱,那你就要先将创意变成专利!因为"创意"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你的创意。

274.创业者要有法律意识

市场经济作为一种法制经济,其根本就在于市场经济本身是创业者进行创业经营活动的舞台,而法律则是创业者在这个舞台上活动的规则。如果一个创业者没有强烈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那么他和他的企业最终必将为市场经济所淘汰。

首先,因为市场经济是一种多元化的经济,在这之间所产生的产权、经营和交换关系,均由法律加以规范。这要求创业者必须依法经营,不能发生侵权行为。

其次,市场经济强调契约并由法律确认这种关系,这要求创业者、经营者均要诚实守法,不能有欺诈行为。

再次,市场经济强调公平,它要求每一位创业者、经营者都要公平地开展竞争,而不能不择手段;另外,市场经济还要求每一位创业者必须服从国家宏观调控,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

最后,市场经济作为一种开放型经济,它还要求创业者不能搞任何形式的地区封锁,特别强调打破地方性保护主义。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创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环境的改善,为创业者们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从整体上来说,如果创业者借助于市场经济完全可以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一方面自身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又可以为社会作出重大的贡献。但问题是现在中国创业者的队伍素质普遍不高,尤其是法律意识淡薄,既不懂得依法办事,也不懂得依法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这一群体为数不少。

有的创业者在市场经济的潮流之中,不辨是非,乱闯法律禁地,最终导致了自己的违法犯罪;有的创业者又曲解了市场经济的含义,不管各种法律规章,肆意制造、贩卖假冒伪劣产品,非法牟取暴利,不仅危害了国家和社会,同时也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有一些创业者鼠目寸光,为了一己之私利,最终做出了严重危害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事情;而有一些创业者本身干出了一些成绩,但由于不懂法律,甚至一窍不通,直到糊里糊涂进了监狱方才醒悟,但是悔之晚矣,元气大伤之后,振兴谈何容易;更有的创业者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是求助于法律的工具,而是采用一些"以牙还牙"的错误方法和非法手段,最后自己也严重地违反了国家法规和制度。可以这么说,正是因为缺乏法律意识,不仅阻碍了创业者整体素质的提升,而且也妨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康有序的发展。

有这样一个创业者不懂法律文字的荒诞案例。

甲、乙口头约定,乙向甲借款10万元。后来,乙归还了部分借款,甲为乙出具一张凭据"还欠款8万元"。后来,甲因乙迟迟不归还余款,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余款2万元。这就出现了两种理解方法:一种认为,甲为乙出具的是一张收条,其真实意思是,实际收到了乙归还的欠款8万元,乙仍然欠款2万元,这里的"还"应读为huan;另一种意见认为,甲出具的条子是一张证明,它证明了甲与乙之间现存的欠款标的额,此处的"还"应当读为hai,意思为,乙还有8万元未归还,故应判令乙归还甲8万元。你看一个字就值数万元,法律文字如果不严谨是多么可怕。

不懂得运用法律为自己维权,凭经验去处理,一定会吃亏,甚至吃大亏。所以说,要想稳稳当当地创业,一定要摘掉"法盲"的帽子。

275.创业者如何打官司

创业是许多人的梦想,也有许多人正在实践着自己的这个梦想。然而创业之路却充满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因为没有积极地采取规范的风险防范措施,有许多人倒在了创业的路上。

某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其定位为市场调研、营销策划、销售代理、长期顾问及企业形象系统设计的公司,使其一度陷入困境的是一家贸易公司。2010年4月,该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提供了咨询顾问业务,公司上下为其服务了半年左右,并为这家贸易公司提供了详细的咨询方案和公关服务。这家贸易公司因此获益丰厚。但在该企业策划有限公司收取服务费时,该贸易公司却无故拖欠服务费用,并终止了和公司的合作。这不仅给该企业策划有限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还严重损害了其信誉。几十万元对大企业来说也许不算什么,可是对一个刚刚创业企业来说却是毁灭性的打击。

可见,创业仅靠热情是远远不够的,创业意味着冒险和付出,也意味着失败和挫折,创业之路可谓荆棘丛生。

在创业的过程中,产生经济纠纷后,当事人之间若不能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去解决,最终就可能走上法庭,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打官司。"打官司"是法律用词"诉讼"的俗称。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争议的情况下,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的行为。由于诉讼所解决的争讼案件的性质和所依据的实体法律不同,可以将诉讼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我国,一般将诉讼划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这三类诉讼由于性质不同、依据的实体法不同,在具体内容和形式上也各有不同。

当事人的起诉并不必然引起诉讼程序的开始,法院对于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则裁定不予受理。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明确的被告"是指被告的基本情况要清楚,如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要明确、具体。指控对象要实际存在,已死亡的公民或已注销的法人单位不能作为当事人;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告状首先得有状纸--起诉状。起诉状的主要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由、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当事人的摹本情况包括: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工作单位、住所地、法人的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当事人之间讼争的法律关系及其争议,通俗地说就是打的是什么官司。例如,你因为讨债打官司,案由就写民间借贷纠纷。

写明请求解决争议的权益和争议的事实,以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例如请求还款、履行合同、要求赔偿等。有几项请求的,要一一列出。

事实部分,要明确写清双方纠纷的原因、经过、现状等。理由部分,要针对事实,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引用相关法条加以证明。

最后要注明致送法院的名称,写清起诉人和起诉的时间。自然人要由本人签字,法人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的公章。

提交起诉状的同时,还要附上证据及证据清单。

至于到哪个法院告状就是诉讼管辖问题。以民事诉讼为例,管辖主要有以下规定:

一是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法律规定: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法院直接受理的一审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即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地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

二是地域管辖。就是划分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范围。我国对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被告的住所地在哪个法院管辖,就由哪个法院受理。

此外,还有特殊地域管辖或专属管辖,这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所确定的管辖。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那么举证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根据证据规则,如果一方提出诉讼请求,就必须对其所依据的事实加以举证,如果一方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或者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那么,反驳方或反诉方就应当对其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举证。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