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爱你太过刺激(我的狗男人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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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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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逃了!

向槐不知道自己还能忍耐多久。她如果再这样老是从他床上、怀中默默消失,不肯多留,不愿过夜,甚至连说一声都不肯地离开,他发誓,有一天他要把她的衣物全部烧光!让她哪儿也去不成!

跟他在一起,为什么要像做贼一样?

要她陪他出席餐会、应酬,她说不喜欢那样的场合;要她和他去打高尔夫球,她只肯当杆弟;每次缠绵之后,温存留恋的,都是他!

这一次,是要约她和靳伯伯他们吃饭,算是公开两人之间的关系,也解释一下他这阵子以来老是见首不见尾,很少去走动、探望靳伯伯与糖糖的原因;结果,这小姐逃得无影无踪!

说好要过去接她,结果司机车子开到图书馆门口,不见她的人影;向槐下车去找人,里面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告诉他,宋小姐今天早退。

“那你是——”

“我是工读生。”那女孩充满爱慕的眼光,一直流连欣赏着向槐英俊却冷淡的脸庞、以及高大修长的身材。

宋小姐的男朋友好帅喔!可是,宋小姐为什么老是否认?

明明宋小姐也很爱他啊!整个下午失魂落魄的,连新书的条形码都贴错了!

向槐谢过那位陌生工读生,回到车上。他不死心地请司机把车开到宋纭珊住处,途中还一直打她的手机试图联络。

可能——是回家换衣服?时间来不及?虽然工读生说宋小姐下午三点多就走了,时间绝对不会来不及。

找不到就是找不到,住处没人,手机没接。

眼看时间逼近,和长辈的约迟到也不好意思,向槐悻悻然地单独前往。

她是故意的!临阵脱逃!

“你今天是怎么回事,脸色这么难看?”靳永群一见到他就问。

“没事。”

“真的?不是在气大小姐?”靳永群还是改不了口,对宋纭珊依然用旧时称呼。他笑吟吟地看着露出诧异表情的向槐,“是,我知道,你本来要带大小姐一起来吃饭。不过她刚打电话来说先跟别人约了,没办法来,特别要道个歉。我告诉她没关系,下次有机会再说。”

向槐眯起眼,“她有没有说跟谁约、人在哪里?”

靳永群还是笑,“没有。她怎么会跟我说?你才应该知道嘛。怎么,沟通不良?”

向槐闷声不响,他还真没看过靳伯伯这么幸灾乐祸的样子。

半晌,他才闷闷地承认:“她确实——不太合作。”

靳永群终于忍不住,仰首放声大笑了起来,笑声朗朗,非常豪迈,“天理昭彰,你终于也遇到一个让你吃瘪的对象了!”

“有那么夸张吗?”向槐无奈地摊摊手。

一老一少站在后院的大树下,已有丝丝寒意的秋风盘旋着。他望望已然降临的夜幕,身后是年代久远的日式建筑,透出晕黄灯光,以及阵阵的饭菜香气。

靳家,一直都是唯一让他有“家”的感觉的地方。和靳水馨以前在一起,与其说是男女之情,倒不如说是家人似的亲近与习惯。他从小在这里进出,从来不觉得突兀或陌生。

然而现在,他却很想离开这儿,想回到他自己的——应该说,想回到有宋纭珊的地方。

他想抱着她在腿上,一起看电视;或是在书房工作,她在旁边翻书,甚至职业病难改地整理他的书柜;他想在那张大床上,尽情宠爱她,听她娇娇地埋怨,细细地喘息;想和她一起洗澡,不管是淋浴还是泡澡,反正结果都是一样的;想拥着她心满意足地入睡,想在晨光中用轻吻唤醒她,只为看她赖床撒娇的样子——

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中了这么深的毒了?

向槐又下意识地看了看表。

“你三分钟前才看过,不是吗?真的这么归心似箭?”笑得满脸皱纹的靳永群,今天大概是打定了主意要嘲笑他。

向槐被说得耳根子有点痒痒的,不太自在地摸摸耳朵。

“我——”

靳永群抚着自己退休之后慢慢坐大的肚腩,有些感慨地叹了口气,“水馨说得对,她从一开始就断言你喜欢大小姐,要不然像你这种脾气、这么任性的人,哪有可能愿意委屈自己,去服侍千金小姐。”

“我任性?”向槐以为自己听错了。靳水馨——居然敢说他任性!这是哪门子的歪理!“以前那只是因为工作——”

“你可以不接啊。当时水馨和你在交往,你一点也不肯迁就她;可是,对于大小姐,就不一样了。”靳永群拍拍向槐宽平的肩,很和气地说:“你确实是个任性的孩子。工作、生活,甚至感情——都要照着你的方式走。讲好听一点,是很有计划、很有执行力,不过换句话说,也就是很任性。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让你掌控的嘛。”

向槐那天没有留下来吃晚饭,他太震惊了,以至于整个人呈现呆滞的状态。

糖糖要跟他玩,他没反应;水馨招呼他吃饭,他也没反应;瑞平,也就是糖糖的正牌爸爸,问他关于投资方面的信息,他答非所问,最后,靳伯伯受不了了,当场下令要他走。

离开靳家时,向槐还是一直在想,任性的定义到底是什么?

他在多年前自行决定,离开对所有人都好,所以他狠心辞去担任宋纭珊保镖的工作,让她哭成了泪人儿;而几年后,他回来了,算是半强迫地重新介入宋纭珊的生活,变成她的情人——说真的,确实有点霸道没错。

想起以前她百般讨好的模样——向槐真有点不是滋味。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眼里不是只有一个向槐了,还会跟别的男人一起散步——

等一下,跟别的男人一起散步!

向槐猛然坐直身子,贴近玻璃车窗,额头差点撞上去。

司机很贴心地把车开到宋纭珊住处附近。小巷的另一头,俏生生的人儿,正在另一名男子的陪伴下,缓缓走过来。

这辈子还不知道吃醋是什么感觉的向槐,此刻当然也不会知道,那种突如其来,好像胃酸逆流、满肚子酸火的感受,正是标准的吃醋。

他迅速要司机把车停下,下车,用力把门甩上,然后转身,一脸阴霾地挡住了他们的路。

“啊,向先生。”那名男子和向槐差不多年纪,身材也和向槐相仿。长相斯文,唇红齿白,可以称得上文质彬彬。他对向槐客气点点头,随即对宋纭珊说:“那,我就先走了。”

宋纭珊也点点头,乖巧地道别。

她显然是刚和这男人吃过饭回来。穿着简单的一件式洋装,披着薄薄的针织外套,虽然很朴素,颜色也很低调,但是她散发的甜美气质,却令人无法移开目光。

尤其,在她抬头看见向槐时,一瞬间,疏离客气的矜持神态中,一抹红晕悄悄染上她的粉颊。明眸水汪汪的,在路灯映照下,仿佛醇酒般,漾着琥珀色的醉意。

有亲密关系的恋人,是克制不了彼此间的反应与吸引力的,即使其中之一——正浸泡在浓醋里面。

闲杂人等都识相离去之后,他霸道的双臂已经把可恶的小女人揽住了。

然后,他低下头,在裸露诱人的雪嫩颈侧,咬了一口。

“啊!”她重重一震,用力想推开那堵坚硬胸膛,“你是狗啊!怎么老是咬人嘛?”

“他是谁?”向槐把脸埋在她的颈侧,深深汲取她的甜美,语声模糊地问。

“会痛耶!”宋纭珊没有回答,只是埋怨着,“而且——会留下痕迹——呜!”

不回答的小姐又被啃了一口,这次是她小巧可爱的耳垂。

他们还在门外!虽是暗巷里——但总是在公开场所!

“不要这样!”她挣扎着。

在挫败地发现无法挣脱那铁铸般的男性双臂时,宋纭珊气极了,干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拉起游移轻薄着自己的大手,然后,也重重咬了一口!

她可没有怜香惜玉的想法,这一口咬得很重。向槐皱着眉,却没有甩开,让她在他手臂上留下货真价实的齿印。

“谁比较像狗?”向槐只是轻笑,齿印那么深,却好像一点都不疼的样子。他拥紧牙尖嘴利的小女人,“说吧,那男人是谁?”

“江先生嘛。”她的火气都在那一咬中消失了。埋首在他胸膛,宋纭珊放弃了挣扎,有点不甘愿地回答。

“江先生是谁?你为什么跟他吃饭,还不跟我说?”向槐收紧了手臂,简直像要压碎她。

“就是——我外公说——唉。”宋纭珊叹口气,“反正不是很重要,没什么好说的。”

不重要?没什么好说的?

向槐已经尽力在压抑自己想掐死她的冲动,毕竟才刚被讲过任性,但是,这位小姐,真是有让圣人发疯的能力!

“不说?”向槐抬起她的下巴,冷冷盯着那张娇艳的小脸,“我有办法让你说,你信不信?”

向槐能用的“办法”,宋纭珊非常清楚。她的脸更红了。

“讨厌啦。”她小嘴嘟着,昔日的娇憨又回来了几分。

向槐忍不住,暂时先把问题搁在一边,低头吞没那诱人的、不合作的小嘴。

醋意加上酝酿了一下午的焦躁,让他无法抑遏自己的渴望,等到两人纠缠着上楼,一进她小小的套房,关上门,宋纭珊就立刻被压在门板上,无助地承受着狂风骤雨般的侵袭。

“说不说?”

“他是——我外公——派来——关心我的——近况——呜——”她咬着唇,不让那羞人的呻吟逸出。

“只是这样吗?”他好残忍,在这种时候还逼问!“不是门当户对的相亲对象?”

“不是啦——”她难受地轻扭着,“啊——向槐——你最讨厌——”

“我最讨厌,可是江先生就不讨厌?你喜欢那种娘娘腔?”

宋纭珊那双明媚大眼,怨怨地看着他,怨怨地回答:“江先生是——外公的特助,他每隔一阵子就要——来确定一下我的状况,然后跟外公回报——免得我做出什么——任性妄为、丢人现眼的事情,又让他们没面子——”

“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向槐用身体逼供,“你是不是喜欢那种人?”

斯文、客气、温柔的男人?她喜欢那种吗?

所以,才对他若即若离!

“我、我才不喜欢他——我喜欢的——一直都是你啊!可是、可是,你又不喜欢我——你总有一天会——离开我的——”

闻言,向槐愣住了。他停止了所有的动作。

已经被挑逗得昏昏沉沉,亟需纾解的她,抱紧了令她深深迷恋的刚硬身体,主动磨蹭着,乞求他的爱怜,“向槐——向槐——”

那样娇、那样甜的引诱,有谁受得住?

向槐暂时抛开了突如其来的混乱思绪,抱着心上人,往她那张简单的床走过去。

?     ?     ?

宋纭珊在晨光中缓缓苏醒。

她勉强撑起酸软的身子,发现冬天用的电热器被搬出来了,正散发着可喜的温热。她靠过去一点,汲取暖意。

“起来了?”熟悉的嗓音在她身后响起。

回头一看,衣着整齐的向槐,正舒舒服服坐在床边的计算机椅上。神清气爽,英俊得令人心跳加速。

“我的衣服呢?”她恨恨地问。

“衣服嘛,暂时让我保管。”向槐抬了抬下巴,指示她看向那两口大型置物箱。

宋纭珊的衣物不多,平常都收在置物箱里。此刻,那两个箱子并排在一起,向槐的长腿搁跨在上面,舒舒服服地掌握着主控权。

她衣服的主控权为什么在他手上?可恶!

“你到底要做什么?为什么不让我——让我穿衣服?”

“这样你才跑不掉。”向槐显然对自己的方法相当满意,他的薄唇勾起笑意,“我们需要谈一谈。”

“可以让我穿上衣服再谈吗?”

“不行。”他拒绝得又干脆又愉快。

这是向槐吗?这是那个冷酷、毫无幽默感、狠心到可恶的向槐?

可恶还是没变,但是其他的特质——怎么都变了?

宋纭珊蜷缩成小虾米状,还是恨恨瞪着他,“到底要谈什么嘛?”

又贪婪地欣赏了一会儿眼前美景之后,向槐才慢条斯理开口:“谈我们之间的状况,谈未来。我要一个承诺。”

“你要承诺?”宋纭珊以为自己听错了,她瞪大眼睛,“你要我承诺?承诺什么?”

“没错。我要你承诺我——机会。”他的笑意隐去,英俊的脸庞,此刻完完全全是认真到极点的神情,“给我机会,让我追你,不管你逃到哪里。”

宋纭珊眨着大眼睛,迷惘地望着他认真的俊脸。

“我知道你没有安全感,你怕喜欢的人到最后都会离开你,对不对?”他的嗓音那样温柔,让宋纭珊很没出息地鼻酸了,“所以以前你会一直缠着我,会使性子、闹脾气,希望得到注意,后来发现没有用,只好无奈地低头妥协,消极面对一切,什么都不争了。纭珊,是不是这样?”

她的眼眶红了,却咬着下唇,忍耐着,不让泪珠滚落。

怎么可以?三言两语就把她的心境说得清清楚楚,好可恶——

“没关系,我知道你会怕,会矛盾,会担心——都没关系。你逃,我就会追。总有一天,不管是你累了还是跑不动了——反正最后,你一定会安心地待在我身边。”向槐笑了笑,俊眸闪烁着浓浓笑意,“只是,你也不能怪我很怀念、回味以前被你纠缠的感觉就是了。”

一颗晶莹的泪珠,滚落带着红晕的粉颊。

又一颗。

又一颗。

可爱的鼻头红红的,眼睛亮亮的,她哭起来还是那么让人心疼。

多年前,向槐没有、也不能采取行动,而现在,他绝对不会再让她一个人哭泣了。

他迅速起身,大步走到床边坐下,然后,把她抱坐到大腿上,紧紧搂住。

大手在她后脑轻轻使力,把她湿湿的小脸按到自己肩上。

哭吧!这几年来,辛苦她了。

“我不要——不要你——”她哽咽说着,像个最任性的小女孩,“你不可以这样——”

“不行,非要不可。”向槐的任性可是靳永群认证过的,才不会输给宋纭珊,“我已经决定了,没人可以改变我的决心。这你应该很清楚。”

“霸道!”

“没错,我就是霸道。”他笑着轻吻她的头顶心,“你还没习惯吗?”

“我为什么要习惯——”

她知道自己现在像个小女孩,又哭又撒娇的,实在有点丢脸。

可是、可是——

谁能让她安心地撒娇?谁的肩膀愿意慷慨借出、供她尽情哭泣?

以前她是最寂寞的小公主,用最好的、吃最好的、穿最好的,却没有人真正把她当小公主来疼宠溺爱。

现在她是落难的公主,生活不再豪华奢侈,但,她的武士回来了。

她知道他会保护她,为她阻挡一切风雨危难,会忠心耿耿完成任务,简直像只负责尽职、训练有素的警犬!

“你要趁早习惯。我以后会一直跟着你、缠着你——以前你缠我,现在换我缠你,很公平,对不对?我是个最公平的人了。”

“才不对!你最讨厌!”虽是这样说,她光裸娇软的身子却往他怀里钻得更深,贴得更紧,舒舒服服地窝在他的臂弯里,“你——你是看门狗!”

脱口而出多年前向槐被骂过的话,她自己都忍不住“扑哧”一声,破涕为笑。

“是啊,我就是看门狗。”他低头亲吻她敏感的耳朵,轻啃那白玉般的耳垂,让她轻吟着抗议,“那你不就是门了吗?我从来不知道有这么软、这么曲线玲珑的门板——”

“嗯——不要咬我——”

“没办法,你说我是狗,狗会咬人的。”向槐笑声低沉,带着无比私密的亲昵。

“啊!”娇呼声响起。

随即,是渐渐湍急的轻喘,和婉转的轻吟——

当然,再来会发生什么,应该也不用多说了。

反正那天,伟大的、守时到极点的向槐又迟到了,而且,还迟到很久。

尾 声

图书馆的午后,阳光灿烂。

又是夏季了。

“——那这是什么字?”可爱的童音清脆好听,回荡在空旷的阅览室里。

“这是馨,康乃馨的馨。”另一个好听的女声回答。

“那我知道!是我妈妈的名字,靳、水、馨!”小女生兴高采烈,一个字一个字指着,大声念出来,“干妈,那你的呢?你写你的名字给我看好不好?”

宋纭珊低头,握着麦克笔,一笔一画认真写下自己的名字。

她和糖糖并肩坐在窗边长桌前,本来是糖糖在画图,而她在整理预订书籍清单的,结果一大一小两个女生各自忙了一会儿,又玩在一起了。

六岁的糖糖,二十六岁的宋纭珊,简直是一见如故,感情好到连亲人都觉得奇怪。

不过,也没有那么奇怪,向槐的评语是:“她们俩——个性一样,心志年龄也差不多。”

说这话的时候,他如冰雕般的俊美五官,线条陡然柔和了,谁都看得出他眼中毫无遮掩浓浓的宠溺。

“莫名其妙。明明喜欢对方,干吗绕一大圈,这么多年之后才在一起?”靳水馨有一次忍不住这样咕哝。

“以前时机不对嘛。”靳永群呵呵笑。

“而且纭珊不够努力。”向槐理直气壮、大言不惭地说,“如果真的喜欢,那她根本还不够死缠烂打,要像我这样才够厉害。”

“对,你真的很厉害,没看过这么厉害的,可以了吧?”靳水馨摇头。

快一年了,向槐对宋纭珊只有越来越黏,完全没有任何要放松的征兆。

好多次宋纭珊都被他缠得生气了,抱怨说她连跟别人,比如说外公的亲信江先生,吃个饭、喝个咖啡都不行,向槐一定要跟去;想出国玩几天也不行,向槐要随行,而这位向总裁的工作那么忙,等到排出假来——南极都办完奥运了!

连糖糖都会不开心地下令:“Daddy,你去上班嘛!我要跟干妈去图书馆!”

“你变心了,现在只喜欢你干妈,眼里都没有我了。”向槐感叹地对糖糖说。

“Daddy,你也是!你现在只喜欢干妈,都不喜欢别人了!”

向槐能说什么,事实是不容辩驳的,即使是出自一个六岁小女孩的口中。所以,他只是微笑。

周末或是下课后,糖糖常常跑到宋纭珊的图书馆看书、看DVD,没客人的时候,就缠着宋纭珊玩游戏、画画、写字,图书馆俨然变成临时托儿中心。

她最近在学家中众人的名字,宋纭珊一个个帮她写,教她认。

“干妈,那你爸爸的名字是什么?”糖糖抬头,乌亮的大眼睛认真瞅着漂亮的干妈,“还有你妈妈、你外公——干妈,你有没有外公?我外公每天去接我放学,别的小朋友都没有喔。”

宋纭珊没有抬头,她只是继续默默写字。

和糖糖一样,她也有外公,有爸爸,有妈妈——

可是和糖糖不一样,她的外公、爸爸、妈妈都不在身边,也都不是那么疼爱她。

“干妈有外公,也有爸爸、妈妈,只是没有像糖糖的那么好。”她笑笑,尽量轻描淡写地说,不让自己透露太多的落寞情绪。

“没关系,干妈,你有Daddy啊!”糖糖敏感地察觉了,她腻过去黏在干妈身上。

“对啊,幸好还有他。”提到心上人,宋纭珊的笑容立刻甜蜜了。她叹了口气,却是那种甜到骨子里的叹法,“虽然有时候他很烦——”

“我有看到Daddy跟你在亲亲哦。”糖糖秘密宣布。

“有吗?什么时候?”大吃一惊,宋纭珊尴尬得脸红。

“常常啊。Daddy很讨厌,每次都一直跟在你旁边!”小小姐忍不住抱怨,“那么爱跟!”

“咳!”咳嗽声突兀响起,把一大一小正叽叽喳喳说坏话的小姐给吓了一跳。

遭受许多批评的向槐,双手盘在胸前,修长身躯闲闲靠在柜台边,似笑非笑的,“你们要讲我坏话,可不可以等我不在的时候再讲?”

他一直就站在她们身后。大总裁周末不放假,来这里帮忙搬书、排书,等一下要请两位小姐吃饭,还要被埋怨、批评——她们能不能至少对他好一点啊?

“可是你一直都在啊!”糖糖不满地指出,“就叫你去上班嘛!我陪干妈就好了!”

“那可不成。”向槐走过来,笑意在他俊眸里跳跃。他低下头,故意在糖糖面前亲了一下宋纭珊,“你这个干妈很危险,一不小心就跑掉了,要好好看着才行。”

“你看,Daddy又亲你!”糖糖大叫。

“他才不是亲我!”宋纭珊红着脸,狠瞪了身旁笑得好可恶的男人一眼,“你很讨厌耶!你是狗吗?”

他真的不是亲吻,向槐这个坏习惯实在太糟糕,老是喜欢咬她!

虽然咬得很轻,但也够刺激了,足够让她从被轻啃的耳根,一路烧红到脸蛋,甚至发根!

午后的图书馆,今天还是充满了笑声与——埋怨。

不过,埋怨那么甜,任谁听了,都不会错认其中浓浓的撒娇之意吧。

而看门狗还是寸步不离地守护着娇蛮的小姐。

因为小姐的娇蛮——只在他所守护的安全世界中,恣意挥洒。

那就没问题了。她可以娇蛮一辈子——只要有他在身边。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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