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厚黑学全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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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祸从口出(2)

例如孩子发火、闯祸怎么办呢?如果让怒气冲昏头脑,你会脱口就骂“你这浑小子!”这是第一句谎言,“从来不听我的话!”第二句谎言,“从来不照我的话去做!”第三句谎言。

接下来,你会叫他进房间去,给予严厉的处罚。但关上房门后,孩子会有不同的表情,这个小孩在里面被恨浸泡十几个小时,他会哭,辗转反侧,不停地想着:我不是浑小子,我也听话,也照他的话去做过!爸爸不公平,一派胡言,一派胡言!十几个小时之后,他出来了,心情比刚进去的时候还恶劣。

可见,逞口舌之快,使用语言暴力很容易,但是恶言既出不得收回,造成对方永远的伤痛,影响深远你不能不顾。如此这般脱口便骂,素质远不如能自我控制的人。

如果你想责备员工尽管去,但是别在紧要关头说:“你在这公司待不下去了,有办法我一定会开除你,我给你六个月时间观察,这期间没有加薪”,等等。你应该对员工说——正如你该对你儿子说的——“我明天和你谈,再决定怎么办。”如果真要骂人,在这期间,你要盘算事情怎么错法,违规事件到底有多严重,后果如何,若要惩处,何者最有效果,最能改正错误。

气头上的任何决定多半引起反作用,使犯错的人丧失颜面与自尊,处罚不成反成你的负担。记住当你开口骂人的时候,表示你不喜欢他,失去对他的敬意,他便关闭心扉,不再听你的话,你个人的信誉不在,职业道德也荡然无存。可见,气头上伤人并无好处。

嘴要严,不泄密

从呱呱坠地到咿呀学语,人们的三寸之舌从笨拙到灵巧,然后伴随着一生无休的“唠叨”。谁能知道,舌头到底制造了多少绝词妙句、豪言壮语、警世箴铭,同时又制造了多少废话、蠢话乃至一言而失天下?

人们的舌头的确经常惹麻烦、搬弄是非。但是,是否因此就缄口不言,沉默不语,放弃大自然赐予人类最宝贵的天赋呢?

生活的道理如此相通。人们常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其实,嘴的功能亦不能忽视。嘴是心灵的大门。人们常对失言者说:“你嘴上缺个把门的。”

对于这种人,我们奉劝他采取下列措施:

①说话之前先考虑成熟,不成熟的话不要说。

②上帝给了你两只耳朵一张嘴,就是让你多听少说。在聆听的时候,我们的耳朵,往往会根据自己的爱好拣选喜欢的资料,遇上不合自己的东西,不应立刻反驳,甚至批评。

③有些喜欢卖弄知识的人,他们时常引经据典,所用的术语又比较深奥沉闷,作为一个聆听者,很容易表露出疲倦或没有兴趣,这种不礼貌的态度,理应避免。

④社交倾谈时我们会被其它的东西所吸引,而造成心不在焉的毛病,又或因别的事牵挂,而令自己分心,这是应该切忌的。

另外,一定要记住,尽量少采用揭对方短的方法进攻他人,这种方法会让对方“以你之矛攻你之盾”,此法一经使用便覆水难收,你很难再和对方复交了。在道义上来说,尽可能避而不用,尤其是有关生理上的特点——胖猪、矮冬瓜、瘸子、聋子……及身份上的卑贱——乞丐、私生子、拖油瓶、妓女……及白痴、阳痿、性冷淡、无生育能力……一旦触及到上述三点任何一方面时,对方的理智立刻消失,代之而起的是一种动物性的原始的防卫本能。因此,让自己嘴上多个把门的,是避开敌视、赢得友爱的必要手段。

不在背后说人

中国有句俗话:“宁在人前骂人,不在人后说人。”这个意思就是说,别人有缺点有不足之处,你可以当面指出,令他改正,但是千万别当面不说,背后说个没完。这样的人不仅会令被说者讨厌,同样也会令听者讨厌。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背后说人坏话的人却并非少数。有一句话叫做:“谁人背后无人说,谁人背后不说人,”这话虽然说得有些绝对,却也说明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大多数人都多多少少地在背后说过别人,只是所说的是好话还是坏话,就无从考证了。不过有一点,经常在背后说别人坏话的人,肯定不会是受欢迎的人。因为凡是有点儿头脑的人,都会自然而然地这么想:“这次你在我面前说别人的坏话,下次你就有可能在别人面前说我的坏话。”这样一来,你在别人的印象中就不可能好到哪里去。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别人在你面前说另一个人的坏话,对此,你就得端正态度,用辩证的思维去考虑这种事。因为说对方坏话的人,总是有着各种各样的原因,充分地分析讲话者的心理及原因,对做到端正自身大有益处。王先生就有过这样的体会——我的朋友中,有两个朋友因为一个女人而闹得互相之间很不愉快,两个人虽然平时见面还都装着一副无所谓的样子,但是一旦分开,就会对第三者发起“攻击”,将对方的“坏”处添油加醋地讲出来。身为朋友,我当然成了他们双方发泄对对方不满的汇集点。我知道他们之间的一切原因,所以当甲对我说乙的坏话时,我尽可能地保持沉默,在适当的时候加进一两句劝导的话,不对乙加任何评语;当乙对我说甲的坏话时,我也同样不对甲加任何评语,同样在适当的时候对乙劝导几句。同时我还做到一点:所有的话,无论是甲说的还是乙说的,都让它们到我这里截止,再不外传。

一段时间过后,当甲乙二人都冷静下来时,回想起他们在我面前所说的那些话,他们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由于我处理得当,致使他们之间的矛盾没有进一步激化,好朋友终究还是好朋友,后来甲乙二人都对我感激不尽,对我更加尊重,并且愿意将所有的心里话对我倾诉。

如果换一种情形,王先生是对他们一意奉承,在甲面前附和着说乙不好,在乙面前附和着说甲坏话,那么结果可想而知。

从这件事中,我们得到了一个经验,那就是当别人对你说第三者的坏话时,无论你是否明白其中的原因,你都必须保证做到一点,那就是“入耳封存”,同时还得充分了解对方,如果发现对方是无缘无故,只是天生有背后说第三者坏话的习惯,那么你就得注意,在以后的应酬中有意识地疏远他。

当你当着对方把第三者说得一无是处的时候,你自己的形象在对方的心目中也同样已经一无是处了。所以我们在日常应酬中,尤其应该注意,尽可能地不在交谈对象面前说第三者的坏话。如果别人有什么缺点,你可以寻找适当的机会当面向他提出,背后议论别人的方法绝不可取。

不伤别人自尊心

你可以用眼色、语调或手势代替语言示意某人的不对。如果你直接说他不对,你想他能同意吗?绝对不会,因为你说话时就已经伤了他的自尊心。

这样做,他可能要报复你,但他绝不会改变自己的见解。你可以用柏拉图和康德的所有逻辑观点来说服他,但未必能使他改变主张,因为你伤了他的感情。

任何时候都不要以这样的话开头:“我来给你证实一下。”这不好。这实际上等于说:“我比你聪明。我跟你一说准能让你改变自己的观点。”这是一种挑衅行为。它能使对方在你刚同他谈话时就反对你的意见。

即使在最有利的情况下你也难以改变别人的主张。何必自找难堪呢?如果你想论证些什么,你就要尽量使人不知道你的意图。说得巧妙点,不要让对方发觉你在试图说服他。

假如某人提出一个主张,你认为不对或确信是错误的,再好不过的方式是这样对他说:“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我的看法可能也是错误的,我是经常犯错误的。如果我哪里说得不对,请你给予纠正。咱们共同实事求是地分析一下。”这是很有魔力的话。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会反对这种说法。

科学家们正是这样做的。有一次我和在极圈度过了11个春秋,其中有6年光是靠食肉和饮水过活的着名发明家、科学家斯蒂芬逊聊天。他向我介绍了一条经验,我遂问他想以此来证明什么。我永远忘不了他的回答。他说:“科学家从来不想证明什么,他只是想寻求事实。”你也希望提高自己的科学思维能力,不是吗?要知道,除你自己外谁也不会妨碍你提高思维能力。

倘若你勇于承认自己难免犯错误,就永远不会陷入窘境,也会使对方像你一样开诚布公,促使他承认自己也难免犯错误。

假如你明明知道某人有错误,于是就直截了当地给他指出,那结果会怎样呢?让我给你举个具体例子。

C先生是纽约市的一个年轻律师,前不久,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一宗涉及巨款和违法的重大案件时他出庭辩护。该律师发言时一名法官对他讲:“根据军舰制造厂限制条款,你的当事人应判6年刑,难道量刑不当吗?”C先生停下来,看了法官一眼,尔后开门见山地说:“尊敬的法官,这种条款是不存在的。”

事后C先生说:“法庭鸦雀无声,室内温度好似突然降到了零下。我是对的,法官是错误的。于是我就向法官直言陈述了自己的观点。可你想他能同意我的观点吗?不会的。但我仍然相信自己的观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我觉得这次辩护发言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成功,但就是没有说服法官。当我向这位着名学者指出其不对时,我已经是在犯-个大错。”

只有很小一部分人的思想是符合逻辑的。大多数人生来就具有偏见、嫉妒、贪婪和高傲等。人们一般是不愿改变自己的观点的,不管是否涉及宗教等原因。

假如你喜欢对别人的不妥之处加以指责,那就请你每天早晨把哈维·鲁宾逊教授所着一书中的这段话读一遍:“我们有时会在没有受任何指责、没有引起内心不快的情况下改变自己的主张。要是有人直言不讳地说我们不对就会引起我们的不满和怨恨。我们经常对自己的信念是否对没有把握,当有人劝我们回心转意时,我们却又固执己见。显然,观念并不值钱,值钱的是我们受到威胁的自尊心……‘我的’这一不甚显要的字眼是人生和整个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一个词。懂得这一点就说明开始变聪明了。该词无论同什么词搭配使用,对一个人来说都具有同等意义,‘我的’午餐、‘我的’狗、‘我的’房子或‘我的’父亲、‘我的’国家、‘我的’上帝。我们都喜欢继续相信我们早就以为正确的东西,如果有人怀疑我们的主张是否正确,我们当然感到不满,就会寻找能说明自己正确的理由,以坚持自己的主张。”

否定一个人很容易,但也容易伤害到他人。在这里,我们要掌握说“不”的艺术。

何必让人反咬一口

袒露之心如一封摊开在众人面前的信,会使你受人摆布。对人交心是危险的,因为你有了让人控制的把柄,会成为任人驱使的奴隶而不能自主。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悄悄话都能长久悄悄下去。有以下三种话即便“悄悄地”也不能说:

(1)捕风捉影的话不要说

捉贼要赃,拿奸要双,这就要求我们说话办事要有真凭实据。如果我们向对方说的悄悄话,如风如影,纯属无稽之谈,那是很危险的,尤其是对一个人的隐私更是不可在私下信口开河,胡编乱造。如你说,某男与某女(均有家室)在街道的树荫下拥抱亲吻,那情景真比演电影还卖力。若被听者传出,当事人可能恨你骂你,伺机报复你,甚至当面计较,对抗,要你说出个所以然来,你怎么说呢?把悄悄话再说一遍,请拿出证据来!你当时又没有摄像,又没有录音,怎么能够证明某男与某女曾有这种热烈的表演呢?只有掌嘴!不赔礼道歉还行吗?人家本有如此这般的举动,而你并无证据,这样的悄悄话,属捕风捉影一类,是万万说不得的。人心难测,不一定对,但不无道理,我们说悄悄话也不能只图一时痛快,而不计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