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变局,共享大发展
孟子有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在孟子看来,英明的君主,是要将民众放在首位,国家其次,君在最后。这是因为,有了民众,才需要建立国家;有了国家,才需要有个“君”。古时君主自称“天子”,这个天不是日月,而应该是民众。国家为民众而建立,要为民众谋福利,若不能保障民众的权利,国家就失去了存在的逻辑依据,也就无所谓“君王”。故而,国家政治,一切均应“以人为本,以民为先”。
改善民生,就是改善社稷的根本,这是第一要义。所谓上承天意,下顺民心。须知,民心即为天意,天意不在高处,只在芸芸众生中。
改善民生,要惠及全民,这是第二要义。要着眼和着力于全体民众的民生,而不是将视线和力量偏移于一部分所谓的“民”。具体地说,就是要公平、公正、均衡地解决好全体国民的收入倍增问题,住房安居问题,医疗卫生问题,教育共享问题等和事关全体国民的福祉的问题,真正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让民众真真切切感受到“中国梦”的现实温度。
改善民生,才可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是第三要义。一个国家,如若国富民贫,国强民弱,恐怕是外强中干。民生的羸弱,意味着发展失衡。唯有壮实民生肌体,实现从国富到民强的华丽转身,才会有民族复兴的可持续动力存在。
要实现中国梦,发展是核心,民生是基础,改革是动力。“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我们的政府,必须以这样的人本思想和民本情怀,少空谈,多实干,顺应民心,尊重民意,凝聚民智,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带领全民去“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收入分配体制改革被上一届政府认为是“最困难的几件事之一”。《中国青年报》曾组织的一次万人民调显示,有75.4%的人认为未来十年最有可能阻碍中国发展的因素是贫富分化严重;未来十年的众多改革中,关注收入分配改革的占到66.6%;二者均处于所有被调查要素的首位。
改革,必须顺民心、听民意。在民众心中,收入问题是民生问题的核心,而改善收入分配和缩小收入差距是收入问题的核心。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在这样的目标下,尤其要处理好“做蛋糕”和“分蛋糕”的关系,妥善对待财富的重新洗牌。切不可再一次拉开距离,否则,距离产生了,美没了,那时恐怕就不仅仅是尴尬了。
第一节 改善收入分配背后的逻辑
中共十八大提出:“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而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提高民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个目的,也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必须同时重视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而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收入问题,应当是民生问题解决的先决条件。从这个逻辑而言,改善收入分配,应成为落实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的重中之重。
一、改善收入分配原则是战略问题
蛋糕做大了,该如何分配?
一直以来,这是个难题。从目前中国的现状来讲,改善收入分配格局,就等于是从既得利益者的身上“割肉”来分给弱势群体。蛋糕虽然已经足够大,但在贪念作用下,既得利益者永远都不嫌分得多。一直以来,他们以“蛋糕还不够大”为借口,一次次延缓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早从2004年起,政府就启动了收入分配方案的起草工作,时至今日,已达9年之久。是什么阻力让中国的收入分配改革在众人的期待中一再被搁置?由于收入分配改革实际上就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有声音指出,是垄断行业不愿割舍既得利益。收入分配改革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讲,事实上就是“反垄断”的过程。
不难看到,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大发展,尤其在经济领域成就显著。据数据显示,2003年至2011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10.7%。2011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47.2万亿元人民币,经济总量居世界位次稳步提升,2010年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2年,中国人均GDP达到6100美元,被世界银行列入“中上等收入国家”。
中国从一个低收入国家提升到“中上等收入国家”,应该说主要是依靠了改革开放后的外向型经济战略。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们为发展外向型经济,赚取可能赚到的外汇,付出了巨大代价,做出了千方百计的努力。在这期间,不止是中国,实际上所有新兴经济体国家都是走了这样一条道路。
但是,时至今日,中国和世界形势已经有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仅依靠出口拉动经济增长的可能性已经明显减弱。
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机的余毒仍然在发挥作用,新的危机风险依然存在,具体表现在全球各国市场萎缩,需求不振。与此同时,美国也提出了加大出口,减少进口的策略,国外市场的容量就更为有限。在这样的情势下,我们的出口拉动型战略已经逐渐碰上了天花板。
所以,我们必须顺应形势,把握发展全局,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走好经济转型,提升内需并靠内需拉动发展的道路。在进一步搞好对外开放的前提下,更多依靠国内市场,把扩大内需作为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
从中国城乡居民的存款看,中国的内需潜能巨大,至2012年年底,中国城乡居民存款近40万亿元。但不得不看到,启动内需这驾“经济马车”也面临着不小的困难。在中国社会保障还不足以让广大百姓免除教育、医疗、失业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居民会将更多的收入用作储蓄,而不是消费。再者,由于中国存在着严重的收入差距问题,富人群体尽管有较大的消费能力,但总归由于占总人口的比重太小,不会成为中国消费的主体力量。
据2012年胡润财富报告,中国富豪平均年消费176万元,仅占平均财富3%。所以,解放占总人口绝大多数的广大百姓的消费能量,才是扩大内需的根本着力点。
201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接近52万亿元。201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7167亿元,居民消费额占GDP的比重约为39.8%,而发达国家的这个比重多在70%左右。如果中国居民消费水准能提升到GDP的60%,按2012年的52万亿元的GDP计算,中国内需可以达到31.2万亿元,可以提升的空间在10.5万亿元左右,这必将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巨大潜力。
所以,从国际国内形势看,改善收入分配是中国经济全球化中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因为只有改善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优化消费人群结构,才可以充分挖掘居民巨大的消费潜力,以此来提升内需水平,减少对国外市场的依赖。这样,才可以实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迈向新时期现代化的路上更加稳健有力。
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改善收入分配,就是要从实际出发,将改善收入分配制度纳入到落实“主题”与“主线”的要求中,并将其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上,认真对待和解决。
二、改善收入分配原则,需多股力量拧成一股绳
改善收入分配,既不能操之过急一蹴而就,也不能行动缓慢,没有紧迫感。
在改善收入分配问题上,很长时间以来一些专家和官员较少听取群众的呼声和意见。特别是由于既得利益者位居强势,话语权较大,致使改善收入分配这个问题长期只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
早在中国第十个五年计划中,就已经提出“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防止收入差距过分扩大”的要求,但时至今日,收入差距不仅没缩小,而且扩大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一方面说明政令的执行力遇到了问题,另一方面说明了来自既得利益集团的阻力十分强大。
改善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不只是收入分配向劳动者倾斜,提高工人工资就可以解决的。收入分配的改善是需要通过同时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行业差距来协调推进的,需多股力量拧成一股绳。收入差距是整个大环境造成的,所以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但现实情况是,在致力于缩小城乡差距时,遇到了来自城市的阻力;在设法缩小地区差距时,遇到了来自富裕和发达地区的阻力;在努力缩小行业差距时,遇到了来自垄断行业的阻力;在提高工人工资待遇时,又遇到了来自资方的阻力。缩小收入差距的工作看起来十分艰难。
为了克服阻力,做好收入分配工作,很有必要总结历史经验,必须在增强紧迫感的同时,做到认真二字。“世界上的事怕就怕认真二字”,只有认真去做了,才不会再把这件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无休止地拖延下去。
改善收入分配,实现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在协调推进多方面改革的同时,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十八大报告提出:“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总之,改善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是为了坚持走共同富裕道路,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民;是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让全民共同参与民族复兴,亲历“中国梦”的实现历程。
第二节 中国贫富差距问题是谁造成的
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悬殊,不仅是今日中国的一大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政府高度重视收入差距拉大的现实,早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就已经提出了关注收入问题,并提出“要提高低收入者收入”。但由于收入问题的复杂性,十多年来,居民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而且有了明显扩大。
针对这一问题越来越突出的情形,中共近几届代表大会都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十八大报告又一次提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随后,国务院批转了《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
为了查找中国贫富差距的现状和成因,寻求有效的解决办法,从2011年起,我们对此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中国居民贫富差距不断扩大的现状
我们在研究贫富差距问题的过程中,发现低收入人群多集中于贫困地区和农村,也往往是社会底层从事体力劳动收入微薄的人群。因此,我们认为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行业差距与工资收入一样,也是造成贫富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
为此,应当把收入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行业差距放在一起研究,以期找出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有效办法。
1.家庭收入差距
据国家财政部2009年的调查,中国居民家庭中,占比10%的富裕家庭,其财产占城市居民财产的45%;而占比10%的低收入家庭,其财产仅占全部居民财产的1.4%,相差32倍。
在世界183个国家中,10%的最富裕家庭的财富占社会财富比例超过45%的国家仅有4个,即哥伦比亚(45.9%),海地(47.8%),博茨瓦纳(51%)和纳米比亚(65%);10%的最穷困家庭的财富占社会总财富的比例低于1.4%的国家仅有17个。又据世界银行报告,中国1%的家庭掌握全国41.4%的财富,其财富集中度远远超过美国。中国百万富翁人均掌握资产510万美元,远高于亚太地区340万美元的平均值。
2010年胡润财富报告指出,中国已有1900位十亿富豪和140位百亿富豪。2012年,这些数字还在进一步加大,中国有7500位十亿富豪和260个百亿富豪;与此相反,全国贫困人口的数量(按2011年提高后的新的贫困标准,即年收入2300元以下的人口)仍有1.28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10%。
基尼系数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贫富差距的指标。中国基尼系数在1981年为0.288,1988年为0.341,1995年为0.389,1999年为0.397。从2000年开始超过国际公认的0.4的贫富差距警戒线,2012年官方披露的中国的基尼系数为0.474,呈现扩大趋势。由此可见中国居民的贫富差距已非常严重,两极分化已十分明显。
2.城乡收入差距
中国农村居民的家庭收入自改革开放以来虽有大幅度提高,但同城市居民相比,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还在不断拉大。
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20世纪80年代为1.8倍,20世纪90年代中期达到2.5倍,2007年为3.3倍。2013年1月,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2年经济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总收入为26959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2012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7917元,城镇居民收入约为农村居民收入的3.1倍,差距仍然很大。
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城乡收入差距在1.5倍以下,只有极个别国家达到2倍左右。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余斌等的研究,城镇10%高收入居民与农村居民收入之比,2005年为26.96倍,2009年则达到30.22倍。
3.地区收入差距
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是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之一。中国各省市的人均GDP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在2002年为1:13,而同时期的美国50个州为1:2,英国12个郡是1:1.68。实行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的发展战略之后,中西部发展有了很大变化,但中西部同东部的差距非但没有缩小,反而又有所扩大。
2000年,东、中、西城镇居民收入比为1.49:1.06:1,到2009年变为1.49:1:1;东部与西部的差距没有缩小,而东部与中部的差距有了明显拉大。东、中、西部农村居民收入则扩大到1.95:1.37:1。同是东部,一个县的不同乡镇间也有很大差距,如江苏省兴化县的戴南镇,同该县周益乡财政收入相差42倍。
4.行业收入差距
根据2009年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国证券业的工资水平比全国职工平均工资高出6倍左右,收入最高和最低行业差距达11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资研究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行业收入差距为16倍。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金融保险业的职工收入是建筑业、餐饮业、纺织业的20~40倍。少数金融机构高管年薪是社会平均工资上百倍,甚至是上千倍。而同一时间日本、英国、法国的行业收入差距为1.6~2倍,德国、美国、韩国为2.3~3倍,中国行业间的收入差是世界平均值的43倍。
以上四大差距导致的严重的贫富差距问题,不仅使社会秩序失范,群体事件不断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而且也影响了通过调动内需来拉动消费的效果,干扰和抑制了经济的持续发展。
二、中国居民贫富差距悬殊的成因
1.投资走向缺乏调控
中国让少数地区和少数人先富起来的发展战略,虽然提高了发展效率,促进了沿海地区和大城市的发展。但是,由于经济发展的马太效应,导致了资金投入不断地向富裕地区聚集。
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谬尔达尔指出的,不均衡发展到了一定阶段,一定要向均衡发展转变,这个均衡发展,仅靠市场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必须要靠政府的力量进行牵引和导航。
但是,我们的投资中,无论外资、民资、国有资本,还是银行贷款以及各种专项财政投入,一直都是按照效益最大化、效率优先的原则运行的,这就必然造成农村和欠发达地区长期缺少投资的投入,而使其发展明显滞后,地区差距不断拉大。
例如,按照2012年全国各省市的固定资产投入统计数据,西部地区的西藏投资额为670.52亿元,甘肃投资额为5040.53亿元;而东部地区的江苏投资额为30427.25亿元,前二者分别为后者的2.2%和16.6%。又如人口超过800万的河南驻马店地区,其固定资产投入远远比不了仅有68万人的江苏省昆山县,2007年昆山固定资产投入为321.02亿元,而人口超昆山近12倍的驻马店仅为298.7亿元。
有研究显示,中国财富的85%是由资本创造的。在很多农业地区,由于投入过少,资本严重缺乏,自然就无钱可赚。因此,投资一味向富裕地区和城市集中,缺乏有力的政府干预和政策引导,是区域差距拉大的根本原因之一。
2.城镇化推进不力
中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绝大比重的国家,长期“剪刀差”政策,使农村为工业化和城市发展贡献了数以万亿元计的资金,而同时削弱了农村实力。
因此,要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就必须把“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农村作为投资和基本建设的重点。尤其需要从人多地少的实际出发,下大力气分流农民和减少农民数量,推进城镇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推进“农民市民化”。
但由于种种原因,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不够,特别是分流农民和推进农民市民化的工作严重受阻。
由此可见,我们目前的城镇化率(2012年为52.57%),名不副实,城镇化的推进力度不够。从无数的现象可以看到,过去中国各个行业兴盛的产业局面,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农民工的劳动红利,而有的农民工在城市里生活30多年,却还居住在城乡结合部,医疗、教育、退休和养老等仍没有保障。
其他的社会问题也比比皆是,如2000多万的“随迁儿童”求学无门,5800多万“留守儿童”常年见不到父母,还有数以千万计的农村“空巢老人”,老来无人赡养;再如,“春运”问题令人咂舌,一票难求现象年年出现。这些问题都是由于城镇化推进缓慢,人口过度集中于少数发达城市造成的,其负面影响不可低估。
3.土地和资产流转不公平
土地流转不公平,也是造成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中国农民没有土地买卖权。
但是经实地调研发现,在中国农村的很多地方,一些“有权人”利用职权进行土地买卖,一些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也能够以国家项目的名义廉价征地,他们以极低价格从农民那里征得土地,无限制地囤积,坐待升值,通过这样的伎俩,很多人空手套白狼成为大富翁。
有个鲜活的例子。有人1997年通过运作“关系”投入30万元购入土地和房产,十年后资产超过了60亿元;再如2005年有价出让土地面积为16.3万公顷,其中通过招拍挂方式的仅占1/3多一点,非招拍挂的方式出让的10.1万公顷土地,国家则少收了5400亿元土地出让金,成了开发商的暴利和某些官员的灰色收入。
而众多失地的农民则变成了无土地、无职业、无收入的“三无”人员,严重造成了社会的不公平,并导致两极分化的形成。
除了土地流转不公外,国有资产的流转不公也是贫富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例如某电子研究所,是经过几代人经营的老研究所,几个管理人想占为己有,以经营不善为名,联合上级主管部门以极低价格被几个人收购。而后不久,该研究所的评估价就上升到7亿元。他们以防止吃大锅饭为由,把广大研究人员拒之门外,变成了私企雇员。此种情况随处可见。
因为土地和资产流转不公平,还会引发严重的社会群体事件。2011年的广东乌坎事件,便是由于土地问题引起的群体事件。
4.灰色收入问题突出
灰色收入问题严重也会造成收入差距的扩大。据2008年学者王小鲁所主持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08年全国存在5.4万亿元灰色收入,较2005年增长了一倍。2008年灰色收入占GDP的15%,80%以上的灰色收入集中在20%的城市高收入家庭。
灰色收入的来源,一是财政使用不透明,大量国家资金被滥用,以各种各样的名义流进了私人腰包。再就是投资项目层层转包,工程款层层剥皮,造成资金跑冒滴漏严重。有些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拿到的工程款不到总额的1/3。
二是金融机构贷款的“潜规则”造成的向私人额外付费额占贷款总额的9%。按2006年贷款总额22万亿元计,这个额外付费接近2万亿元,流入了私人腰包。
三是腐败敛钱所造成。如历史上曾出现的苏州、杭州副市长均受贿亿元以上的案例,说明腐败问题,虽然加强了治理,但实际上仍然严重。
5.劳动报酬占分配比重过低
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扩大收入分配总额占GDP的比重,扩大劳动报酬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但在事实上,这个问题至今未能很好解决。
根据省际收入法GDP构成数据,中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1990年为53.4%,2000年为51.4%,2011年为44.9%。2004年,国家统计局尽管把个体经营业主的收入从劳动报酬转变为营业利润,然而,这也未能改变2004年之前劳动报酬比重不断下降,2004年之后劳动报酬比重仍下降的总体趋势。
我们的收入分配结构中,劳动分配比重过低,资本分配比重过大。杨承训教授的调查资料显示,一般经营业主的收入比职工收入高25倍,资本为千万元的经营业主收入是职工的1000倍左右,资本上亿元的经营业主收入,则高达职工的3900倍。
在国企和垄断行业,高管人员的收入可达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元,而员工的收入又以“二元结构”体现,“不在编”的非正式员工的收入与高管人员可相差几百倍。
据刘植荣研究,2008年国企高管年平均收入至少为68万元,是全国人均GDP的31倍,是最低工资的113倍,是人均工资的23倍。而挪威、瑞典、法国、英国、美国、加拿大、新加坡和日本等国家,国企高管年薪仅是本国人均GDP的2.1倍,最低工资的5.5倍,全国平均工资的2.2倍。
6.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严重
收入差距拉大大部分是人为造成的,而权钱交易潜规则则加剧了收入差距的扩大。根据我们的调查,至少存在以下一些情况,拉大了收入差距。
①招标采购为一些人捞钱创造了商机
在云南调查中,节能的烤烟机不能被招标,而不节能的烤烟机却被招标15000台,由此给国家造成了损失,给农民造成了伤害,引起了一些投标商人的极大不满。我们的政府采购,一些企业用钱开路,结果,大多中标的产品往往是最贵的。
②国有企业采购原材料的黑洞十分惊人
一个老板曾向我描述他的原始积累其实是“捡来的”8000万元,这8000万元事实上是某个重点国家工程项目原材料的采购黑洞。该工程建厂时,该老板作为中间商,为国家定做所需配件,一个原价仅2.6元的配件,他报价6元、9元、26元都没得到采购方的认可,采购团为了吃回扣,最后要求他报价26万元一件,结果总价值1000多元的390个配件,一下子卖到了1亿元。该中间商用2000多万元打点了这个国有企业后,净赚了8000万元。
③出口配额和进口许可证被少数人高价倒卖
有一次有人由古巴进口一船糖,拟由北海上岸,只因严打走私,被停留在公海上,于是当事人找我帮忙在北京办理一张白砂糖进口许可证,我竭力而为。最后找到了提供许可证的人,但没想到的是这张允许进口一船糖的许可证却索价1250万元。
④权钱交易把不义之财送到某些人的手中
少数管房建的领导和部门以极低价购买住房,进行权钱交易。一位朋友向我反映,他在某小区买了一套房,这房本是开发商为一建设局长提供的,这套装修好的500平方米的住房,仅象征性收取20万元。当其转手时,卖了700万元,仅这一处房,那位局长就净赚680万元。在这个小区里,有一座20000平方米的大楼,100户左右,也都是以这样形式“卖”给某些人物了,于是百姓们称这座楼为腐败楼,其业主迟迟不敢入住,大多都在几年之后像局长那样转手了。
诸如此类,各方面存在的权钱交易现象是值得我们高度重视的。尤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干部人事、公务消费、招标采购、医药购销以及多种的认证、评审和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权钱交易和潜规则等,都是收入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
第三节 完善收入分配原则,解决贫富差距的路径
针对中国居民贫富差距悬殊的上述成因,通过改善收入分配原则,解决中国居民贫富差距的问题,可以依托以下思路,既要重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也要抓准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重点。
一、改善收入分配原则,制度改革和创新是入口
收入差距问题是近几年历届“两会”的热点,在近些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收入分配问题都占了很大的篇幅,足可见政府承认并积极面对这个问题。2012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被纳入工作议程。
能否搞好这方面的改革,改善收入分配原则,缩小收入差距,仍然存在着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但问题的根本是如何统一认识,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切重时弊对症下药地搞好理论创新和制度改革。
解决收入差距严重拉大的问题,要以“共富理论”来统一认识,增强共识。必须快刀斩乱麻,果敢地走出认识误区,突破既得利益者的重围。要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关于让少数人、少数地区先富起来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的论断。
1.创新市场经济理论,完善收入分配原则,突出按劳分配
改革开放后,将西方市场经济理论拿来为我所用是正确和必要的,但是需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其同我们的优势相结合。要在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创新思维的基础上,建立与中国实际相适应的市场经济理论,创新分配原则,杜绝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在经济总量已跃居世界第二位的今天,必须由不均衡发展向均衡发展转变,做好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并需区分经济的存量与增量,民营与国有,对哪些更应该市场化,哪些更应该加强计划区别对待。不能不分青红皂白,不管什么时候,不论什么经济成分都强调市场化。只有加强对增量和国有成分的牵引和导航,下决心克服市场经济的自由化、趋利性、盲目性和不确定性,才有可能遏制富的更富、穷的更穷这一恶性循环。在创新分配原则方面,我们同样需要拿出新的理论来。
对于分配原则,曾有人提出,工人除了获取被雇用所应得的工资外,还应该“以劳为本”,参与企业的分红。
我们认为,很有必要在这方面进行理论和实践方面的突破。劳动力是极其重要的生产要素,无论是生产制造部门的劳动者,还是服务业的劳动者,他们拿到的工资仅是企业成本的那部分,而企业的红利分配却与他们无关。按照马克思关于剩余价值理论的观点,劳动者是剩劳动力剩余价值的唯一来源。
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企业所产生的红利应该有劳动者的一定份额,如果都被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占有,势必就剥夺了劳动力要素享有剩余价值的分配权。我们应该对劳动者参与剩余价值的分配制度进行研究,并以此为突破口,突出按劳分配,理顺分配关系,做好分配制度的改革。
2.引导投资和贷款的走向,把分流和减少农民数量作为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的战略举措
要缩小收入差距,减少贫富分化,在中国除了改革收入分配原则外,还必须解决好投资与贷款的配置和走向。如前文所述,中国贫富分化很大程度上与投资的过度集中和贷款的“嫌贫爱富”直接相关。
为此,我们必须要对投资和贷款的方向进行政策引导。对贷款配置和走向进行必要的调整,要克服自由化市场中的马太效应,促进财政资金和国企投入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特别是要向农业产区和农村倾斜。国有控股银行的贷款也必须切出一定比例投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不然,就很难缩小地区和城乡差距,进而引起收入差距向两极分化。
此外,正如我们反复强调的,要缩小收入差距,必须千方百计地推进中国的城镇化,要把分流和减少农民,促“农民变市民”作为中国城镇化的根本任务。只有更多的农民工在城市落户了,住有所居了,才能使数千万留守儿童解除远离父母之苦,才能使众多的农村空巢老人得到儿女的亲情眷顾。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现在的建设项目、资金投入的绝大部分都规划投入到副省级以上城市,而随资金、项目流动的农民工也必然绝大部分集中于副省级以上城市,副省级以上城市中的1/3甚至半数以上人口基本是农民工或是来自农村的小商、小贩。而这些城市不放开户籍限制,就必然造成大批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村空巢老人问题的长期存在,难以解决。
3.建立最低和最高工资制度,实行国企利润上缴,建设节约型政府
我们有13亿多人口,虽然经济总量已经跃居世界第二,人均GDP也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但贫富差距巨大,财富分布极不平衡。有人花天酒地、挥霍浪费,有人却还在贫困线上挣扎;有人在大街上乞讨为治病救命,而有人在赌场里不惜一掷千金。
中小企业融资难,国企的开支却不断膨胀,铺张浪费十分严重。这些问题如不能放在战略的高度合理解决,我们的GDP即使再增加一倍,收入差距也不可能缩小,两极分化会更严重。
据刘植荣《世界工资研究报告与借鉴》报告显示,中国最低工资值是人均GDP的25%,世界平均值为58%;中国最低工资值是平均工资值的21%,世界平均值为50%;中国公务员工资值是最低工资的6倍,世界平均值为2倍;中国国企高管工资值是最低工资的98倍,世界平均值为5倍;中国行业工资差高达3000%,世界平均值为70%。
报告通过对世界183个国家和地区的工资制度的对比指出,包括世界最富的欧洲以及世界最穷的非洲,都与人们在课本上了解的和想象的世界截然不同——在资本主义制度的欧洲,国家财富惠及每个百姓,低收入群体享受数百种福利,有的城市公交免费,政府为市民免费提供自行车,百姓不再为生老病死担忧;在世界最穷的非洲,也有32个国家的最低收入超过中国,一些国家虽然贫穷,但民众却也安居乐业。
由此,报告得出的结论是,中国工资水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工资制度,工资统计覆盖面不到15%,因此才会有每年在公布全国平均工资的时候,存在百姓为自己的工资“被增长”而愤怒的情况。所以,国家必须建立最低和最高工资制度,需要建立一个能够覆盖所有从业人员的统计制度,建立可比性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利益回避制度等,理顺工资关系,该降的降,该涨的涨,让民众更加满意,让社会更加和谐。
首先,必须建立最低和最高工资制度。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对最高工资也应该进行限制。在最高工资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一是使企业高管的工资与公务员最高工资持平,特别是那些在政府与企业间可以随意流动的高级官员,其工资收入应该与高级公务员保持一致。而公务员的工资,应该依消费水准划分地区工资标准,同一工资标准地区的省、地、县工资水准应该趋同,不同地区间也不易差别过大,最高工资应以不高于全国平均工资的5倍为宜。
其次,实行国企利润上缴,这也是国际惯例。
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新西兰、瑞典、韩国、挪威都是如此。他们上缴利润比例最高的达80%~90%。中国的国企几经呼吁才上缴10%左右的利润。国有企业,从所有权上来讲,本来属于国家,属于全体国民。而很多国企随意支配本属于民众的钱,大吃大喝,大搞福利。作为所有者的民众,没有获得企业的任何收益。为了缩小收入差距,合理有效地分配和利用国企利润,应下决心实行利润上缴制度。必须使国企的收益纳入公共财政,而不是让企业将利润留存分配,而且国企的人事聘用必须向社会公开,而非内部顶替,或封闭指定。
再者,必须要减少政府开支,建设节约型政府。
根据国家统计局报告,2012年国家财政收入达11.7万亿元。要搞好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十几万亿元的财政收入该怎样切、怎样用极为重要。其一,要认真解决“三公”消费问题(2011年,91个部门公布“三公”支出总数约为60.5亿元);其二,要研究内保维稳费用和社保开支的关系。有资料显示,我们的内保经费年年大增,现在已经超过军费开支,有的省内保经费远超过了社保经费。有的地方因财力不足,为了不压缩内保维稳费用,不惜以降低农业投入和教育投入来保障内保维稳。我曾经去广东惠阳一个中学调研,2010年校园血案发生后,该校增加了8个保安、4个警察,学校增设98个安全摄像头,年增开支达几十万元之多。虽然说从短期来讲,这些措施是安保必要措施,但总归治标不治本。如果全社会都只是花大力气、花大钱来防止类似的恶性事件的发生,而不把精力和财力用在缩小收入差距,提高百姓收入,加大对社会保障上,那无疑是南辕北辙、背道而驰。
4.健全工薪阶层收入增长机制,扩大社会保障,改革税收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国民收入和国家财政收入均提高百倍以上,但是广大居民的收入虽有明显增长,而同前两者的增幅相比却相差甚多,特别是工薪阶层的收入,在平均数的掩盖下,收入增长就更显得滞后。
要解决这个问题,一是需要改变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在国有企业对工薪阶层要实行同工同酬,避免“二元制”薪酬歧视,编内编外应同工同酬;在民营企业要实行工资协商制度,并做好相应立法,以保证实施有效,保障员工利益。二是需要实行职工工资与物价指数挂钩制度。与经济增长速度挂钩,确保不因物价上涨,而致职工实际收入降低,确保职工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确保经济发展成果让民众共享。
扩大社会保障,是搞好二次分配的具体的实践。
2012年,全国财政收入为117210亿元,较上年增长12.8%。增长速度虽然比近十年来每年20%以上的增速趋缓,但还是高于GDP增长率。这一大笔收入,该怎么花呢?
收入的使用重点需逐步转移到社会保障上。如果社会保障不能有突破性的增长,财政收入这块蛋糕做得再大,仍然会因为蛋糕的切法有问题,给社会和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以2008年为例,中国社保总投入仅占国家财政收入的7.5%,远低于德国的55.5%,加拿大的45.6%,美国的30.2%。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指出,按2011年的数字,政府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简称“城职保”),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以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城居保”)三方面的补贴总计不到3000亿元,不到10万亿元财政预算的3%。该中心秘书长唐钧称,目前国内企业职工已经负担很高的社保费用,以常说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保“五险”计算,目前企业缴费占比30%多,企业职工个人负担的费用占比11%左右,如果再加上目前高达1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这样的社保缴费率在全世界已经是最高水平”。
由此看到,我们财政对社保的投入还有巨大的空间,加大财政对社保的投入会对缩小收入差距做出重要贡献。
再就是,需要认真做好税制改革。首先要增加遗产税,增加赠与税,恢复存款税,实施物业税。
我们1984年去英国考察时,那里的工业部长告诉我们,英国的遗产税几乎80%是要交给国家的,这部分成为社会养老金的主要来源。中国当今的贪污腐败现象,很多是为了儿孙后代,如果没有高额的遗产税问世,贪污腐败现象也无法得到有效扼制。
因此,为了减少贪污腐败,也为了更好地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应该尽早出台遗产税、赠与税、存款税和物业税等,这些税种不仅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而且也有利于房地产的良性发展和治理贪污腐败乱象。
对这几种税的起征点和累加征收办法的制定,都应该以缩小收入差距为原则,切不可被既得利益者干扰和左右。不能像此前存款税那样,存多存少都收利息的20%,要立足于广大百姓的基本情况,留足起征空间,达不到起征点数额的应予免税,而一旦达到起征点的,就应按累计税率加大税收力度,依其财产额度进行高额累加,否则绝起不到税收的调节作用。
5.排除四大危险,搞好反腐倡廉
如前文所述,中国贫富差距问题的重要根源之一,是贪污腐败和灰色收入。所以,切除这两个根源,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贫富差距的问题。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瑟·刘易斯讲“收入分配的变化是发展过程中最具有政治意义的事情,也是最容易诱发妒忌心理和社会动荡混乱的问题”。因此,一定要把解决收入分配视为重大问题。
为此,首先需要建设好强有力的领导干部队伍,既要反对某些人作为既得利益者阻拦收入结构调整改革,也要杜绝某些人对缩小收入差距问题持漠不关心的态度。
十八大报告提出,“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面前。要努力排除这“四大危险”,搞好反腐倡廉。
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约70%的被调整者认为权力腐败是导致当前社会不公的最主要原因之一。权力腐败和社会不公两大问题紧密相关。要搞好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就必须在干部队伍中排除四大危险,在反腐倡廉方面狠下功夫。
对权利和体制的要求,一是应该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克己奉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二是要坚决改变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和一人说了算的局面,要充分发扬民主,搞好权力制衡和权力监督。三是要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改变挂一漏万的反腐现状,建立预防腐败和发现腐败的制度,重视和扩大群众监督力度。四是要搞好税收征管,既要防止纳税方偷税、漏税,又要防止收税方该收不收,营私舞弊。五是过去给予戎马一生的开国元勋们制定的高级干部的退休待遇,今天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变化进行必要的改革,只有上面做出榜样了,下面的问题才能解决。六是要处理好制定政策与落实政策的关系。绝不能让中央的政策仅停留在文件上,也不能满足于一般号召,必须加强政府的执行力,把政策、法律、法规切切实实地贯彻到实践当中。
二、改善收入分配原则,分配体制改革是通途
2003年以来,中央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重要的执政理念和发展目标。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强农惠农、扶贫攻坚、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实施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城乡居民收入比连续下降,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增速明显超过高收入居民。
但总体上看,收入分配问题仍未得到根本改观,城乡居民收入比仍高达3:1,行业间收入差距悬殊,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财富分配非常不均。收入分配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内需扩大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改善收入分配原则,缩小收入差距,需切实推进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抓好体制改革的重点。2012年“两会”期间,中国总理提出“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解决贫富差距的问题,需要政府主导,深化改革加以实现。
收入差距巨大,从根本上来说,是因为收入分配体制不合理。《论语》有云“不患寡而患不均”。这里的“患不均”,不仅仅指要警惕分配结果不均衡,更重要的是要警惕分配机制不公正。“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人们首先关注的是分配机制是否公正合理。只要分配机制公正合理,哪怕是收入分配存在一定的差距,也容易被接受。
当前,中国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初次分配环节,由于在一些领域市场化改革滞后,市场在这些领域不能发挥作用,收入分配的主观随意性很大,导致“得”“劳”不符,“得”“才”不符。具体包括:一是垄断行业的高工资、高福利问题;二是一些国有企业存在“预算软约束”,即使企业盈利不多甚至是亏损,也照样发放高工资;三是土地、矿产等公共资源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尚不完善,导致权力寻租,国有资产流失,少数人暴富。
在再分配环节,政府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超国民待遇。一些地方违规搞实物分房,违规发放津贴和劳务费。这些事件往往被社会舆论片面放大,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上述这些分配问题,主要与国有企业、国家部门和国有资源有关,是“国字号”问题。
究其根源,一方面中国政府掌握着各项改革的主导权,改与不改,决定权在政府;另一方面中国的民意表达方式相对温和,政府“压力”不大。西方国家通过选民“用脚投票”的机制,实现了政府、企业、公民之间的利益平衡,但在中国还很难做到这点。在此背景下,政府很难主动对自己的利益范围进行改革。这也是当前中国收入分配体制改革的最大困难之一。
但是,我们的执政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府在民众面前是不应该有私利的。收入分配制度中存在的这些矛盾必须改革。此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本质是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只有政府部门敢于进行自身改革,才能对其他利益群体起到示范作用,为新时期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因此,我们建议把规范国有经济和财政供养部门的分配秩序,作为当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务。在初次分配环节,重点推进国有企业和国有矿产、土地等生产要素的市场化改革。在再分配环节,重点理顺和规范财政供养部门的分配秩序,健全再调节机制。
具体建议如下:
(1)推进烟草、盐、铁路、能源等行政垄断行业的市场化改革。对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要强化成本控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强化其预算约束力。
(2)加强国有资产和资源的管理。一切自然资源勘探开发权的转让,均应实行严格的招拍挂制度,坚决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和资源权益出让所得,要纳入各级社保基金,用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3)精简机构,压缩开支。努力减少行政审批内容,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以此减少财政供养机构。对于新设财政供养机构,应当经过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审议前要向社会公示。
(4)继续以“三公”经费公开为突破口,加大政府收支公开的力度,让政府的每一笔支出都得到有效监督。推进公务员医疗、养老、住房等福利的货币化改革,逐步消除“双轨制”。尽快实施公职人员财产公示制度,以利全社会监督。
(5)完善再分配机制。在税收政策方面,对于中低收入者用于基本生活方面的支出,如住房贷款支出、教育支出、家庭社保支出,应实行抵税政策。提高奢侈品消费税率。在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方面,要减少中低收入者的个人负担部分。
三、改善收入分配原则,落实六大方略
1.加大社会保障水平和覆盖面
社会保障是社会财富的二次再分配,考虑到国家财政收入每年都有大幅度的增长,在财政总收入已经超过10多万亿元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大力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目前中国社会保障全口径支出相当于GDP的6%,较之发达国家的25%~30%的情况,有很大差距。社会保障占财政支出比例,高收入国家普遍达到35%~45%,中等收入国家也在25%~30%,而中国仅为12%左右。如果将政府财政预算中非财政收入计算在内,这一比重大约还要降低40%,即财政投入比重7%左右,这投入实在太低。在社会保障方面不是没有资金,而是财政收入没有用对地方。
我曾经去过一个欠发达地区,一个300万人口的地级市,其市政府早期的办公用房面积为1500平方米,20世纪90年代建了新的市政府大楼,现在觉得落后了,又花了12亿元建了一个12万平方米的新办公大楼,门前的广场面积达1平方公里,广场与办公大楼面积加起来相当于是1.5公里宽、2.5公里长的一块场地。
无独有偶,我还在一个县电业局看到,一个科级电业局长,不仅有一个约40平方米的接待室,还有宽大的办公室、休息室和盥洗室。种种现象表明,政府不是没有钱,而是不愿意把钱用在百姓的社会保障上。
另外,我们到处都在讲维稳,但怎样维稳?是头痛医头,还是治本为主?这很值得研究。各地为维稳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财政投入毫不吝惜。但当涉及民生保障的项目,却是叫苦喊穷。我们的政府何不把钱用在保障民生的项目上,用治本的办法来维稳?如此一石二鸟,既可改善民众的生活,又能在根本上奠定社会稳定基础。何乐而不为呢?
2.创造条件让百姓创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改革开放初,群众创办企业的环境和条件十分宽松,那时不要求办公地点,不付注册费,就可以创办企业搞经营。由此,扶持起一大批人走向了致富道路。例如曾经令人瞩目的下岗工人一条街,为各地群众就业和发展创造了很好的条件。
小企业是百姓创业的舞台,也是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途径。一般来说,第二产业投入大、门槛高,所创造的效益大部分被资本所有者占有,劳动所得较低;而第三产业投入较少,劳动所得在所得收入的分配份额中占比较大。劳动者收入差距过大,与第三产业不发达,小型和微型企业生存环境不宽松直接相关。
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第三产业比重较低。2011年,中国GDP构成中,第三产业增加值仅占43.4%,不仅低于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的78.4%、71.9%,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如印度的54.7%。
为了缩小贫富差距,我们应该认真改革工商管理,支持私人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尤其要鼓励大学生创业。中国大学生创业人数比例不到大学生人数2%,每年有上百万大学生失业和待业。有报道指出在国外大学生个人创业的比例高达15%~20%。建议对大学生创业、经营实行备案制,可以不要注册,不要求注册资金和办公地点,放开政策支持其发展。
3.改革国有企业利润分配、投资掌控及人员招聘制度
目前的行业收入差扩大到1:15,差距是国外的好几倍,其主要原因是因为国有企业的垄断资源造成的。国有企业利润不上交,很多花费直接计入成本,投资自我掌控,人员招聘不对外公开,这些不仅引起了百姓的不满,滋生了腐败,而且也成了收入差距扩大的重要根源。
我曾到一个大型国企去调研,他们为搞循环经济,以煤中夹杂的石头做原料,投入巨资建起了一个砖厂和一个高岭土厂,厂子的规模很大,也十分豪华。但是,因为成本高、没市场,不得不停产。另外,在我们一些水电企业,企业技术工每小时工资高达200元,而农民工在电站干重体力活1天才赚30元。当地人讲,水电站建设存在“三望三叹”,农民工虽然为水电站建设提供了土地、付出了艰辛,到头来却造成吃水困难、用电困难,因此形成了望水兴叹,望电兴叹,望站兴叹!
前文提到,为了解决收入差距问题,国有企业的利润需要实行大部分上交的政策,设立国有企业收入专户银行进行专门管理;对于再投资的项目,要经过国家有关专家团论证审批后,再由专户银行进行拨付。关于国有企业工资额度,应该透明、公开,接受人大、政协的公开监督。
国有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再投资要更多地为缩小地区和城乡差距服务,也要公开、透明。国有企业的员工聘用,应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本企业职工子女,应与社会报名者进行公平竞争。
4.切实管好和用好国家的土地
现在的收入差距拉大,很大程度是土地惹的祸。国家没有管好和用好土地,一方面造成“三无”人员增多,给社会带来负担;另一方面却造就了大量的巨富。有些人利用职权,从农民手里低价取得土地,或囤积,或倒卖。
因此,如何管好和用好国家的土地,建议如下:首先,从农民手中获得土地时,要尽可能以高价给农民进行补偿,以减少农民失地后成为贫困户的情况发生。其次,土地交易权只限于政府,任何用地单位不得进行土地转手交易。开发商不按期利用土地的,应由政府原价收回。当前需对土地进行一次大清理,超过两年未开发者,应一律予以收回。
5.以国有资本为主体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要担负起使命
有钱才能赚钱,这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如今中国存在的地区差距、城乡差距和贫富差距扩大现象,国有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银行嫌贫爱富,长期把资金投入城市和大企业。
解决收入差距问题,如果没有金融做支撑,没有银行贷款支持,一切将是空谈。因此,我们的金融系统特别是银行一定要改变工作作风,解放思想,多向欠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贷款,多做一点扶贫济困、雪中送炭的事情。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持有国家资本的银行应该学习国外的做法,以一定百分比切出一部分资金专门用于农村贷款,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用于大学生创业贷款。国家也应该为此立法,并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以保证缩小贫富差距的目标更好实现。
6.激励企业增强社会责任,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制度
中央电视台曾做过一期节目,嘉宾是日本京瓷集团的创始人稻盛和夫。他一生创办的两个企业都成了世界500强。稻盛和夫75岁时,又拯救了即将破产的日航公司,使其起死回生。
稻盛和夫介绍的基本经验是“重善行、思利他、敬天爱人”。这是一种企业家精神,只有讲良知、讲良心,才能善待职工,善待百姓,才能办好企业。
而我们的一些企业家只追逐个人利益,不顾职工死活。我在广东发现一家牛仔布生产厂,车间工人的脸都是蓝色的,一些人因没劳动保护而患了病。苏州一家企业,本来生产环节中是使用酒精的,但为了降低成本,将酒精改成了戊烷,很多职工因此患病。
中国的很多工矿企业里患矽肺病的矿工大量存在,企业却很少对他们负责。这些情形不仅对劳动者造成了人身伤害,也给贫富差距拉大埋下了祸根。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缩小收入差距,一方面我们应激励企业家学习日本的稻盛和夫和美国的比尔·盖茨,增强社会责任,改善职工工作条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另一方面,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制度。工会组织应真正代表广大职工与企业主就工资问题进行协商,保障职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