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特许经营中国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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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特许合同

特许人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通常由一系列合同组成,这些合同包括:特许经营合同、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而且也可以根据需要签订专利许可使用类、技术引进类、原材料和设备配送类、培训类等其他类型的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的签订确立了特许经营体系,以及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的权利与义务。因此,特许人要确保特许体系的规范、统一发展,确保特许体系的商誉能够得到很好的维护,就需要谨慎地制定特许经营合同条款,详细地规定加盟商的责任和义务,以及未能承担这些责任义务的后果。

特许合同除满足《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对合同主要内容所做的规定外,还应特别注意如下内容的约定:

(1)授权约定,包括特许权的内容、使用期限、使用地点、使用范围等。

(2)特许费,如加盟费、使用费、广告费、服务费等项目应列举清楚,并确定收取内容、方式和保证金的返还条件等。

(3)特许人的权利、义务约定,如培训,手册、文件的提供,持续的支持,以保证体系的发展,以及体系创新与体系控制等。

(4)被特许人的权利、义务约定,如遵守运营规则,保守商业秘密,按时支付费用,正确使用特许品牌,避免不正当竞争等。

(5)质量标准,如零售、餐饮特许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服务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标准,店铺、后台、厨房的装修装饰标准、清洁标准,生产产品或服务的各个环节上的程序和标准,机器设备的操作、维护标准等。

(6)转让约定,如合同终止与竞业禁止。

(7)保密条款,如违约条款及后果,仲裁与诉讼。

(8)合约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确定在不同状况解约后的解约金、损害赔偿等,并明确金额退还比例与方式。

案例1-8

澳德巴克斯的合同附件构成。

1)店铺外观设计示意图

2)商标使用再许可授权书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①“AUTOBACS”商标,注册证号:3305356

②“澳德巴克斯”商标,注册证号:3827208

4)商标及标志使用规范

5)开业通知书

其主要条款包括:特许体系说明,开业相关规定,商标使用许可相关规定,运营条款,合同终止条款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作为特许人需要确定特许经营合同签订的合理期限,而且,还需要制定有关合同续签期限的规定。《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特许经营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长期的特许经营合同是非常有用的,因为长期合同会激励加盟商遵守特许体系的规则,还可以使加盟商不用那么担心在合同到期后,特许者不再续签特许经营合同。但是,获得长期合同的这些好处是有代价的,因为与特许经营合同到期不续签相比,合同期间终止加盟商的特许经营权要困难得多。因此,当特许经营合同期限较长时,需要有合适的有关终止特许经营权的条款,可以确保终止不合格的加盟商的特许经营权时,不会花费太多成本或是遭遇过多麻烦。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因此,特许总部在合同条款设计时要特别注意,设计相应条款以确保总部正当利益不被侵犯。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被特许人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期限具体为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