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多情拿鹤
194700000001

第1章

?多情拿鹤(针叶)

楔子一

风,打起灰色的衣摆,一袭白袍,俊美中带着落拓气质的男人临江而立,黑发飞扬……

左望右望,一望到天边的江水,人们称之为汉水,它是长江的一条支流。在滔滔江水流经之地,生生栖息着无数城镇。这儿,坐落着一个叫“沙洋”的弹丸小县镇。若说这弹丸小县在风起时节就遍地沙飞,在涨水时节就处处汪洋,也……不为过吧,虽然——没那么夸张。

毕竟,此地百姓们安居乐业,人人晨出晚归,不为那飞沙江水所苦,一派安宁。

是的,这是一个宁静而偏远的小镇。

提起偏远,其下之意就不言而喻——田园景色、古柳黄瓜当然不少,更有和乐的老百姓,偶尔有几个地头蛇闹闹事,也无伤大雅,然后,三姑六婆们传传哪家爷取了第几房妾,哪家闺女该出阁了等等,日子也算过得充实。

当然,比起江水尽头那宝马雕车香满路的繁华武昌城,这儿的小官不可不说清廉,就算想出几个贪官,也得看县财库的银子够不够你贪。而比起游侠儿丈剑满天飞的江湖武林,这儿的……嗯,这儿似乎没出过什么大侠呀?虽然它是靠着江没错。

罢罢罢,姑且这样说吧,就算江湖侠客兼烂客们一夜鱼龙狂舞,将武昌城闹个天翻地覆,这儿的人哪,绝对是看戏多过害怕。

咳咳,有人要问为什么这么肯定?

唉,这说来可就话长了,早在三百年以前……呃,扯太远了,还是说说现在吧。

现在啊……

大元朝的百年,虽然弹指间仅是短短一瞬,故事,也多……

啊,言归正传,别看沙洋县田园人家多,也别觉得这儿的富贵地主不起眼,有些可是退隐的江湖侠客哟。虽然……虽然这些曾经叱诧风云的家伙们看上去像种田的、杀猪的、打铁的、放牛……的?

哞——灰色的水牛拖出长鸣,摇摇摆摆从堤下绕过。男人凝望江水的眼移向堤下,莞尔一笑,脚尖微微挑动。

嗦——嗦——江风吹打树叶,引来一阵轻渺的风歌。

江水遥碧,沉沙惊鸥。

嗦——嗦嗦嗦嗦嗦……咻——卜通!

“哎哟!哎哟——徒儿参见师……父。”

被男人弹出的石子射下地的小男孩,捂着小屁股趴在男人身后。他约莫七八岁的样子,龇牙咧嘴地从古槐树上跌下,圆圆的脸上挂着一双骨碌打转的眸子,机灵可爱,眉清目秀得让人直想疼疼,当然也就无暇顾及那杏核儿般大眼中闪动着的顽皮鬼怪的邪恶光芒。

是个古灵精怪的小家伙。

“师父,师娘说了,今天能在你的背上写个字,我就有鸡腿吃。”起身拍打身上的灰尘,男娃儿伺机而动,以一丈为距,学江湖高手过招前的试探,两脚交踏,比着小手绕在男人身后打转。

咻!咻咻!

我射我射,我用力地射——连发三颗石子射向男人,目标是背脊的穴位。

男人黑发轻扬,顺着江风向右横迈一步,且是非常小小小小的……一步。背对男娃,他笑了笑,完全不介意让娃儿听到他不屑的嗤笑,也不在乎是否会重创到小小可爱的纯真心灵。

“臭师父,可恶的臭师父。”

男娃大叫一声,直接向男人扑过去。男人侧身一让,小身影刹不住地越过他,滚下堤去。

骨碌骨碌……骨碌骨碌……呀,一堆牛粪。

小腿暗中使劲蹬地,巧妙地越过牛粪,继续——骨碌骨碌……骨碌骨碌……

哎哟!

哀叫,因为他撞到牛腿上了。

“哇,臭师父欺负我,我要向师娘告状。”

盯着揉着脑袋蹬草地的男娃,男人皱起眉,斥责道:“胡说什么。再不追,牛跑了可没晚饭吃的。”

“臭师父坏师父……臭到——哇,我的牛肉。”觑到牛儿走远,男娃瞪大眼,从地上一跃而起,脚不着地地追上去,“牛肉不要跑。你跑了我吃什么?娘说养你就是为了吃你的。牛肉乖,不要跑……喂喂,我叫你不要跑,你聋子啊!”

哦呜,养来就是吃的呀?

任谁听了他的话都要跑,就算是不懂事的畜生也不例外。原本撒着小步的水牛不知是不是真听懂了他的意思,竟真张开四蹄跑起来,踢得江边沙石飞扬。

一牛一娃越跑越远,直到变成两个小黑点,男人才清嗓扬声:“鹤儿,日落前记得回家吃饭,你娘会担心。”

“哎——知道啦——师——父!”

远远的,牛哞伴着清脆童音,顺风传入男人耳中。从他的视线里,能看到小黑影回身挥了挥手。

“臭小子!”男人笑嗔一句,摇头,“学什么不好,偏要学江湖人。教你一些功夫就叫我师父?若是把书房里的功夫全学会了,你不得叫我老前辈?哼,没听你正正经经叫过我,人家叔叔伯伯婶婶的,你倒叫得亲热。”

男人似乎越说越气,抬脚在地上重重一踏,砺石成粉。

“臭小子,我是你爹!”

楔子二

元,元贞元年,仲春时分。

武昌路。

某条繁华街道,人声鼎沸。

远远的街东处突然传来喧嚷,有人仰马翻之势,那喧嚷犹如巨浪一层层向前推进,势如破竹,已飞快漫延到街西边。

跑跑跑……

喝喝喝……

街西的某个豆花摊边,身着布衣的年轻男子侧首望了望,他双目清亮有神,嘴角勾着讨喜的微笑。

一眼看去,他年约二十岁,穿着十分寻常的蓝布衣褐布裤,黑发简单束在脑后,额边搭下几缕散发。他的容貌称得上俊朗——肤色微铜,夹着一丝机灵,两只眼睛弯弯的,嘴巴也是弯弯的,整张脸看过去非常讨人喜欢,就连卖豆花的摊贩老板也忍不住多盛了一勺给他,还格外加了一勺砂糖。

明确地说,这个年轻小子如果笑起来,绝对是一副桃花相。

他对喧嚷不甚在意,仅是非常随性地看了一眼,又将注意力投射到老板递来的热豆花上。热气腾腾,还有甜甜的糖香,嗯……

“救命啊!”

咻——

“哎哟!”

哐当——

喧嚷已莅临街西,原本观望的行人一下子全作鸟兽散,年轻男子被突然冲跑的人撞到后肩,豆花碗一个不稳跌在地上,散了一地。他也很没志气地撞到身边的另一个男子,顺便踩那人一脚,以借力刹住自己东倒西歪的身子。

“啊,兄台,抱歉。”踩一脚,赶快跳开,他微微替那碗豆花可怜一句,再抬头,看被自己印了一枚泥鞋印的男子。那男子与他差不多年纪,样貌有些沉肃,身着黑色绸袍,头发一丝不乱地束在脑后,腰边悬着一柄细长弯刀。

男子淡淡地看他一眼,没说什么,拉他退到三步外。他正要问,却听到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慢慢逼近。顾不得细问,转身,眼前只觉一阵风过,伴着惊呼——

“救命啊!”

刷——矫健的枣红骏马从街东飞奔而来,马背上的少女东倒西歪,呼救声正是从她口中传来。

“好骏的……马啊!”他喃喃赞了一句,看向方才拉他一把的男子,“多谢兄台。”

男子仍没开口,目光突地射向前方。顺着男子的目光,年轻小子刹那间只觉眼前一花,对面华丽的二层酒楼上,突然跃下一道紫红色的身影,不偏不倚,正好落在飞奔经过的马背上。

“好功夫。”他又赞了一句,再回头,身边的黑绸男子已失去踪影。

“救命……”

马背上,少女仍在尖叫,却听一道清亮爽朗的女子声音比她更响,“长秀,接好了。”

纷纷躲避的行人根本无心顾及谁在说话,年轻男子弯了弯眼,突然瞪大。

“啊——”

飞奔的枣红马背上突然抛起一道黑影,受惊的少女尖叫长鸣,被行人中飞跃而起的黑影稳稳接下。

黑影正是方才被踩了一脚的男子,他落地后本欲放下少女,但少女脸色惨白,死抱着他不放。远远奔腾的马背上,如今只剩方才从酒楼上闪电般跃下的紫红色身影。

跑跑跑……

马蹄声越来越远,隐隐,竟传来一阵阵嘶鸣,以及……少女清亮的大笑。

行人微微聚拢了些,正议论哪家的小姐如此大胆竟敢在街上骑马时,马蹄声再次传来,行人大惊,顾不得讨论,又自行找地方躲避起来。

这次,只有马蹄声,没有喧闹,也没有惊呼。

直到矫健的骏马前蹄飞扬,停在酒楼门前,众人才看清马背上的年轻少女。

紫罗纱衣,外套绯红色纳石失半袖束腰绵袍,苎罗带系成蝴蝶垂在肩头,乌发随性高束,发尾垂辫着玲珑珠玉,神色傲然。

她颜色如玉,眉眼秀丽,脸上虽傲,仍带着微微的稚气。

拉着缰绳,她睨睥众人,却不急着下马。瞧了瞧仍死抱黑绸男子不放的少女,她眸光一转,迎向摊边胆大瞪她的年轻男子,淡淡一笑,转回眼光,她趣意不减地轻哼:“长秀,抱得可舒服?”

黑绸男子神色未变,拉开少女的手,走到马前,轻声道:“小姐,王爷在看着。”

“我知道。”翻身跃下,她看了惨白着脸的少女一眼,不屑嗤语,“武昌路肃政廉访司的女儿原来……只会绣花啊!”

“我……”被抛下马的少女脸色更白,却因惊吓过度说不出话来。

“哈哈哈,这马儿给你骑,真是浪费了。难怪它不服气。”少女盛气嗤笑,“我若不把你扔下来,它只怕会冲到江里去,淹死你。”

吓?她的话引来观望行人的低喝。原来,那少女是被她提着衣领抛下来……的?

酒楼上,一群观看的华服男人之中,一位年约三十、贵气中带着粗犷的男子冲下方叫道:“不得无礼,木默。”

少女撇嘴,“是,王爷。”口中回答恭敬,得意之笑却不减。

清亮大笑一阵,她不再看脸色惨白的少女,丢开马缰走进酒楼,长秀随在身后。

酒楼上,那群华服男人退回酒桌,隐隐传来赞叹:“王爷手下能人无数,木默姑娘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身手,驭马擅骑,了得啊!”

“夸奖了。”男人低沉地回应。

街道上,一行面色焦急的官服随从跑来,怯怯地看了眼酒楼,护着少女,喝开行人后离去。待他们走后,行人又自行聚拢,开始三姑长六婆短。

“哪家官爷的小姐啊?”

“方才骑马受惊的是肃政廉访司大人的千金,听说鲁王半个月前来武昌兴查长江河堤,监管水利,我猜就是酒楼上的那个男人。刚才制服疯马的姑娘不是叫他王爷吗?”

“那人是王爷,那他身边的一些人……”

“有一个我认得,是行御史大人啊。”

“那姑娘好厉害啊!”

“北方人吧,听说大都的姑娘都会骑马射箭,南方的千金小姐当然比不上。我看哪,她是个蒙古小姐,呸!”

众人点头,同意此人的说辞。毕竟,元朝仍蒙古族称皇,版图海阔,海外及西方各国交往十分频繁,蓝眼黄发的异族之人比比皆是。自世祖(即忽必烈)统一天下后,将人分为蒙古、色目、南、汉四等。因这本就是不平之事,长江以南是汉人长居之地,自是对蒙古人并无太好印象。

年轻男子瞪眼听了半晌,突然揉揉自己的眼睛,有些可怜地看向被人踩得不成豆花形的……渣渣。

“好俊……的身手啊!”喃喃自语,他又念了几句可惜,可惜!

赞美,是给那位唤为木默的姑娘;可惜,则是给他那碗没机会进肚子的豆渣渣。

不停念着,他有些发愁。这次出门走得急,带的银两不多,少喝一碗豆花,他就少了几天的精神呢。其实,也不是他自愿出门的啊,若不是被阿娘赶……算了,算了!拍拍肚子,在摊老板回神向他索赔那只摔破的碗之前,眼眸弯弯一笑,赶紧跑进酒楼。

原本他就打算进酒楼填肚子,只是闻到豆花的新鲜香气,才忍不住买一碗尝尝,现在倒好,摔烂了人家的一只碗。

错不在他,错不在他,要赔就找那什么肃政廉访的……司。

不停在心中默念,他坐到酒楼最边角落,唤来小伙计。

晌午了,他真的真的好……饿啊!

1

元,元贞元年,季春时节。

武昌城外,某个官渡处。

一群身着辫线袄的官差正团团围在江边茶楼外,他们身后立着一位脸色发红的官小姐,脸红,是因为被茶楼里的讽刺给气出来的。

“小姐,我们惹不起她。”某个官差在那小姐耳边低道。

“她不过是王爷身边的一个侍卫,又不是侍姬,没名没分,我要办她有何不可?”官小姐正是半个月前在街上骑马的少女。

“哈哈哈……”茶楼内传出狂恣的笑,“小姐,你气势汹汹带人来,只是想和我比比马术?不行,本姑娘今天没空。”

“你……你一个小小侍卫,本小姐和你比,是瞧得起你。”

“小小侍卫?”茶楼内又是一阵大笑,笑得呛咳不止,才压抑了声音道,“本姑娘木默。”清亮声缓缓飘出茶楼,一道人影慢慢踱出来,身后,跟着长秀。

在楼门前站定,她斜扫一眼,笑道:“本姑娘……弘吉烈——木默。”

“弘……弘吉烈氏?”一个差首模样的人脸色大变,他看了眼官小姐,低声道,“小姐,这位姑娘是王爷的人,您还是……”那官小姐听到“弘吉烈”三字,气红的脸早已变为雪白,却因脸面无光而僵立不动。

她当然知道弘吉烈氏仍当朝皇太后一族的姓氏,鲁王弘吉烈木玉昔,皇族外戚,以骁勇善战闻名,年仅三十,尚未娶妻,更无姐妹,她以为木默不过是鲁王身边的一个得宠的小小侍卫,没想到居然是弘吉烈一族。

惹不起,她当然惹不起,就算被嘲笑,她也惹不起。

“如何,还要比?”木默稚气微傲的脸上仍是一派轻嘲,“等你学会如何握缰绳了,再来找本姑娘比驭马吧,现在……哼哼……”眼光上下打量,尽是鄙意,“你先去绣绣花吧,哈哈!”

“你……”

官小姐挣扎半晌,最终被那群官差劝了回去,为首的临行前走到台阶处冲木默低声道歉。

“木默小姐,我家小姐只是一时气傲,还请见谅。”

“无妨,下次别逞能在街上驭马,当心……摔断脖子。”红唇吐字如针,毫不留情。

差首讷讷几句,看了长秀几眼,低头走远。

盯着消失的人影,再看看远远停在江边的华美官渡,她叹口气,转身走回茶桌。

茶楼内坐着五六桌商贾模样的人,木默走到只有两位男子的桌边坐下。

“木默小姐,我等就要起程,你不必再送了。”其中一位商人模样的男子冲她笑了笑。

“要送。王爷今儿个要监察水堤,没空来送行,我当然要代王爷送一送周老板。”木默得体地一笑,收敛了一些傲气。

这男人姓周名达观,奉皇上口谕出使真腊,说是出使,其实仅是商队往来而已。时巧鲁王南下都行水监,与商队同行到此,他们现在要乘渡船顺江而下,继续往南前行。

半个月前,她随手把那没用的官小姐从马上抛下来——她记仇,没想到今天居然跑来找她比骑术,嗤,她既然代王爷送行,哪能送到一半跑去与那官小姐比骑术的道理,随她怎么叫嚣,姑娘她——没空。

众人又说了些无关紧要的话,周达观与那群商人上了官船,直到官船滑向天际,木默才离开楼阁,坐回空无一人的桌边。

低头不知想什么,半晌后抬头,见长秀侧首凝神,她好奇转头,“什么事能惹你注意?”

“那个小子……”长秀未移眼珠,仅微微抬动下巴,“他盯着你看了好久。”

在官小姐来之前,他就注意到角落桌上的年轻男子自打木默进来后,眼珠子就没离开过。

“哦?”木默轻笑,看向年轻男子。盯着半晌,悄声道,“长秀,他盯的不是我,是这一桌子的菜吧?”

长秀收回眼神,未置一词。

木默又看了眼男子,见他冲自己一笑,不由得回以一笑。

年轻男子笑得十分清朗,眼眸像两弯拱桥。见她回以一笑,他笑得更开心,溜溜的眼神不住在她与菜盘间打转,欲言又止。

“这位公子,如不嫌弃,就过来一同用饭吧。”木默突道,瞥到长秀惊讶的目光。

年轻男子闻言,双目遽然一亮,立即没志气地丢开他仅一碟小菜的空桌,拖过长凳坐到她桌边来。

“姑娘如此豪爽,在下真是万分仰慕。”他也不客气,抱以拳头后,拈起筷就吃起来,同时不忘冲长秀笑一笑,再对木默道,“我姓曲,双名拿鹤,多谢姑娘了。我听刚才上船的人叫你木姑娘,我也叫你木姑娘可好?”

“好。”木默点头,同他一起吃起来。她举止不同寻常女子羞怯,倒颇有帼国之气,是故邀他用饭,也不觉得有何不妥。

长秀盯看自报家门的男子,眼中仍有怀疑。

“木姑娘,你很厉害啊!”他边吃边赞。

“何以见得?”她趣味一笑,稚气小脸上有丝骄傲。

他停下筷,瞄她一眼,再瞟瞟长秀,似忸怩地低头道:“那天在街上,我瞧木姑娘制服那匹疯马……”

“是你!”长秀倏然低喝。

他突然低叫,曲拿鹤微惊抬头,木默亦是惊讶模样,两人不约而同看向长秀。

“怎……怎么?是我啊。”不明所以,曲拿鹤仍是点头应了声。

“我记得你。”长秀蹙起眉头,“你那天踩我一脚……”

“哈哈……嘿嘿……兄台记性真好。快吃饭快吃饭,菜凉了。”殷勤不已地替他夹菜,曲拿鹤脸上完全看不出生疏,仿佛两人早已熟识,“兄台贵姓?看兄台年纪轻轻,应该不过二十吧。小弟今年正好二十,不知该不该唤你一声兄长呢!”

长秀瞪着他过于殷勤的举止,不明白他为何故意打哈哈,怀疑之情却不减。他虽是鲁王的人,但他既非侍从也非护卫,他要保护的人只有一个,也只会保护一个。

只是,他不明白木默为何会突然邀这小子同桌用饭。

这小子……嗯,眉清目秀——这是他脑中仅仅跳出的形容词。

只是,木默鲜少会注意到王爷以外的男子啊。

方才那官小姐在外低斥,声音虽小,以他的耳力却听得清楚。她说得没错,他虽称木默为小姐,但在鲁王府里,木默的身份却有些暧昧不明。他曾听王府下人提过,木默是鲁王行军时捡回的姑娘,木默从小就很聪明,骨骼奇佳,鲁王教她养她,幼时已擅骑擅射,近年来随在鲁王身边行军打仗,立过不少功绩,鲁王则越来越宠爱她。也许从小被人娇宠,木默的性子里或多或少也染了王族女子的骄纵之气。

木默是鲁王捡回来的,他则是木默捡回来的。

他并非中土人士,十三岁那年,他饿倒在路边,就像所有穷困的叫花子一样,遇到一时善心的小姐,从阎王爷那儿讨回一条命来。鲁王见了没说什么,却允许他随在木默身边习武。他长木默三岁,初时对她并无任何感情,也不屑被她捡回去,但他不甘心败在年幼的小姑娘手上,本意只想留下,待有朝一日能打败她,渐渐地,他却被她的天姿折服。

她容貌谈不上绝美,也不似蒙古人,静立不动时倒颇有南方人的秀气,但她习武的天分却是他远远不及的——他用十天学会的东西,她三天就能学会——这叫他如何不怄,如何服气?

但,怄过之后,他也不得不服。

若不是被木默捡回王府,他会去寻找一样东西,他来中土也是为此。然而,跟随鲁王……准确点,随在木默身边七年,看着她由一个小姑娘长成颜色如玉的少女,他竟有些舍不得了,舍不得……离开。

这些年他仍在找,却并不如想象中那般急切,如果真找不到那样“东西”,他倒不介意永远做木默的护卫,反正他没什么亲人,留在中土,看着她出嫁也不错。

出嫁啊……木默的心里,应该已经有人了……

出了一会儿神,他的碗中已被殷勤过头的曲拿鹤堆满菜。

“长秀。”盯着碗中越来越高的菜,长秀忍不住回答。若再不回答,他的碗里只会越来越多,“我今年二十,与你同龄。”

“长兄,能认识你真是小弟的荣幸。”弯眼带笑,曲拿鹤对他抱拳一拱,随即不再夹菜,埋头吃起来,活像十天没吃饭的饥民。

盯他半晌,木默突然开口:“这菜很好吃吗?”她可不觉得这茶楼的厨师能有多好火候。

“啊?”曲拿鹤抬头,笑笑地看她一眼,点头,“是啊是啊,很好吃。”

这木姑娘很厉害,他很佩服的。她今天穿着天蓝纳石绵袍,眉目秀美,带着微微傲气,嗯,是个很漂亮的姑娘。老实说,他没想到今天会在这儿遇到她,他本打算乘船回家的……

“曲……”

“曲拿鹤,我叫曲拿鹤。”见她凝眉顿口,以为她未记下他的名字,赶紧提醒。

她一笑,爽朗道:“我知道,你今年二十,我十七,唤你一声曲兄可好?”

他有些呆,搔了搔头,才不好意思道:“好,随便,随便。”

她很不拘小节呢。方才只是眼馋她桌上的菜,没想过她会邀他一起吃饭。是不是他的笑容令她感到亲切,所以才会邀他……啊呀——

他脸色倏变。

他可没忘自己为什么会流落到此啊。如果不是惹了麻烦,他也不会被阿娘一脚赶出家门,让他顺江飘流避“风头”。这木姑娘邀他共餐,该不会……他又惹到麻烦啦?

不要,不要,避风头避出麻烦,他会被阿娘吊起来……抽打啊。

偷偷觑她,再偷偷瞟长秀,见两人齐齐望着他,脸皮僵硬起来。

“你们……你们看我干吗?”

“你的脸色不好。”长秀眼中怀疑更浓。

“哪……哪有,我……我咽着了,咳咳……”赶快装声,他暗吞口水。

木默突地一笑,“曲兄你尽管吃,这一顿我请。”秀目含笑,她摆袖招来小伙计,又叫上五盘荦菜。

她随在王爷身边打仗行军,性子多多少少染了些豪气,方才瞧他笑得顺眼,又眼露馋意,当下不及多想便扬声邀他一起用饭了。既然话出了口,她也懒得再去想为什么。与陌生男子同桌吃饭的情况不是没有,她也不介意。

这人与长秀同年,却比长秀少一份沉稳。他的样貌极讨人喜欢,特别是笑起来时,眼睛像上弦的两弯月牙,不薄不厚的唇则像下弦的弯月牙,看上去非常亲近。布衣布裤布鞋看得出他不是富贵人家,但无妨,她看得顺眼,请他吃一顿也不为过。

“我……我待会要乘船走了。”曲拿鹤咬着筷子,思量半晌才道。

他的意思非常明显,无论她是有目的还是没目的,他吃了这顿就跑路,他们之间也不可能再有机会相遇了。

她仍是笑,“哦,曲兄哪里人?不是武昌人?”

见她的的确确仅是兴致所来邀他共餐,他暗暗吸口气,放下刚才升起的微微不安,“我不是武昌人,我家在江上游,汉水边的一个非常非常小的县城里,木姑娘,就算我说了县名,你也可能没听过。”

她点头,也不多问,只道:“你来武昌是探亲?”

他又吞了下口水,趁小伙计上菜的当口,偷偷打量她,“不……不是探亲。”

“你一人来此?”她冲长秀一笑,转头看他,带起乌发轻摆,辫后珠玉叮当作响。

“是……是啊。”他再瞄她,见她眸光流转,并不专心于他一人,只当他是个过路人般随意问话,心中又宽了宽。

这一顿,他吃是应该没什么……危险吧。

“曲兄为何会一人来武昌?”

他闻言,突地跳了跳肩,撇起嘴,不知该不该说真话。

他一向不爱骗人,为人老实又厚道——这是娘说的——其实,他也一直把这些当成自己的优点看待,只不过,圣人也会有不足的地方,他凡人一个,优点之外有那么点小小的缺点也不过分,是不?所以嘛,他那个小之又小的缺点就是——贪吃。

正是因为贪吃,他才会惹来一身麻烦,才会被阿娘火大地一脚踢出门。

被娘踢啊,他是真的被娘一脚踢上船的……

脸皮又僵硬起来,他动动唇,还是决定老实相告。

没办法,他不会骗人嘛,玩不来勾心斗角的把戏,加上这姑娘好心请他吃饭,若再编谎话骗她就太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

顺着自己的良心,他决定以诚相对。

他的决定很正确,正确到……一个时辰后,他上了船,仍能听到江风中传来她清朗的大笑,是恣意,也是……嘲讽。

呜……

?     ?     ?

“你误吃了县府尹的招婿宴?”

拍桌狂笑,珠玉似的笑声响彻茶楼,引来其他茶客侧目。

少女毫不介意,笑得恣情骄纵,不可抑止,而她身边的黑衣男子则冷眼一一扫过好奇之人,森寒之意立即唬走他们的好奇之心,哪敢多看一眼。

“是啊,木姑娘,你可不可以不要笑得那么……大声。”咬着筷子的年轻男子皱起眉,有些苦恼。

“哈哈……曲兄,你真是……哈哈……哎哟!”

不行,她笑到肚子痛了。这曲拿鹤真是有趣,跟在王爷身边这么多年,还从未见过如此……如此……无赖又诚实的人呢。

矛盾,这人真矛盾。但,好有趣。

捶桌又笑了一阵,见长秀也忍不住弯了唇角,木默笑得更大声。

能让长秀露笑的事极少,今日无意请他吃饭,倒得了一个不错的开心果,也让她方才被官小姐挑起的烦意消散不少。

“我也……不是故意的啊!”他小小抱怨一句,随手塞了自己一大口饭菜。

谁叫那小县尹在府门外的大路上设流水宴,又没说清楚是招婿宴,他瞧着人人都去大吃大喝,嘴上一馋,就去了嘛。

吃一顿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只是……麻烦要找上他,他能怎么办,是不?鬼知道他吃的那碗水饺中,好巧不巧地一只馅中包了银豆子,害他差点咬掉一口美美的大牙不说,硬是被小差爷恭喜艳福不浅,怎么办?只有逃。

以前他也误吃过城中刘家小姐的绣球宴,多亏娘亲出面才消了刘老爷的气,这次,大概犯的错太大,他亲亲阿娘实在不胜烦怒,一气之下将他踢出家门,要他清静反省了再回去。

当时,他正在江边,本想与小妹一起于江心泛舟,顺便钓几条笨鱼孝敬阿爹,被娘一脚踢上船后,小妹不但不帮他,反而躲在娘身后偷笑。

好嘛好嘛,他反省就是了。

躺在乌篷舴艋舟上,他可是很努力很努力地在反省……呃,因为反省得太认真,反省得进入九天仙境——睡过头。待一觉醒来,舴艋舟已经顺着汉水飘流而下,飘啊飘啊……飘入长江,飘到武昌城来了。

飘来武昌不提,他就当顺路游玩好了。可,他的舴艋舟撞上江水里的暗礁,舟底破了个大洞,若不是他眼疾脚快跳上旁边的一条商船,只怕小命玩完……呸呸,胡说,胡说,他水性不错,才不会玩完呢。

在武昌玩了二十来天,他寻思着娘的气也该消得差不多,他的银子已完全用光,还是乖乖回去让娘骂一顿……

“你不是故意?哈哈,长秀,曲兄真是有趣呢。”

“小姐说得是。”

捂嘴狂笑,俏肩不住抖动,木默仍没有停歇的意思,辫后珠玉清脆,伴着她的笑声,颇为动听。

“来来,告诉我曲兄,你娘……是怎么把你一脚踢到船上的?哈哈……”红唇勾出玉贝,木默问得毫无顾忌。

她根本就没当他是一回事。

这个认知没让曲拿鹤伤心,反倒随她一起笑起来。

她笑得很狂很傲,很恣情恣意,仿佛这一刻只要她自己高兴就好,其他人的伤心痛苦和失落全不被她放在眼里。连带地,他忆起当日她飞身纵马的英姿,如果不是酒楼上那名贵气男子喝斥,她必定会对那官小姐说出更不屑的话来吧。那么得意,那么的……目中无人!

她与官家千金不一样,她与县尹小姐也不一样,她更不同于他遇到过的那些姑娘家,就因为她生长在皇族之中吗?

皇族里长大的女子就是她这个模样?他暗暗在心中忖念,不由得拿她与自家妹子比较起来。在他眼里,妹子绝对是可爱又漂亮的,这木姑娘……也不错;他家小妹也骄,但骄得不显山不露水,准确说就是扮猪吃老虎的那一类,常常让他这个二哥很没面子,而她的骄狂外露,背有青山不愁柴,摆明肆无忌惮,眉目间甚至带着点戾气……

也罢,他对姑娘家一向是没什么偏见的,无论年岁几何,他都会一视同仁,以礼、以诚、以善相待——这个观念并非爹娘灌输给他,好像与生俱来,打娘胎里带出来……唔,不行,他要反省,这在娘的心里可算不得好事,他娘恨不能把他重新塞回去再生出来。

“我真的不是故意。”

“嗯……不是故意……不是……哈哈,曲兄,你今天吃我这一顿,打算如何呢?”极力敛去狂笑,饮下一杯酒水,木默趣味盎然地看他。今天这顿饭吃得有趣,待会回去说给王爷听,逗他笑笑。

啪答!

竹筷掉在地上。

木默咽了笑,抬头看他,却见他抱着木凳噌噌噌退后三步,神情戒备地盯着她,吞着口水道:“木姑娘,你这饭……我……我是绝对没银子给的……不然,不然……下次咱们再遇到,换我请你一顿,好不好?”

“我不差你这一顿饭。”他的模样本就讨人喜欢,加上心惊胆战的表情又过于可爱,木默仍带着些稚气的心性,当下恶意逗起他来,“如果我也学那县尹小姐……”

“小姐!”喝斥响起,打断她欲出口的狂言——是长秀。

撇了撇粉唇,她挥动衣袖,不将长秀板下的脸色看在眼里,紧紧盯着那张可爱的桃花苦脸,咄咄逼人,“如何啊,曲拿鹤?”

他鼓起腮,大眼骨骨转动,突地一笑,拖回长凳重新坐到桌边,滑嘴滑舌道:“木姑娘,你若真看得起我,小子我可是求之不得呢。要不,我送你一件东西,你也送我一样东西,就当咱们互换的信物……”

“……”她微僵秀气的脸皮,眨眼瞪他。

“我看人家定亲都有信物的……”

“呸!谁跟你定亲了。”听他越说越离谱,木默沉下脸,不屑地啐一句,待看到他得意的表情,才明白方才那番话是他故意的。

在她十七年的生命里,王爷才是无所不能的男子,又哪能容旁人戏弄。心头微微鄙笑,她傲心再起,不由讽道:“本姑娘就算要嫁人,也不会嫁你这种……”上下打量,她微微顿了顿,嗤笑,“不能跑不能跳的,哼!”

不能跑不能跳?

他吗?

曲拿鹤看看木默,见她瞥开眼,再瞄瞄长秀,见他眸中露出毫不掩饰的轻鄙。

咦咦,他们好像很看不起他耶。这有点侮辱人哦,虽然他是不怎么厉害,学艺不太精,随便跑跑跳跳倒马虎过得去呀……

呜……这姑娘是带刺的!

许是他的表情太可怜,可怜到同为男儿身的长秀也忍不住替他说话起来:“小姐,咱们该回去了。”

简言之,他不值得木默逗下去。

“王爷监察水利未回,我这么早回去干吗?”俏皮皱起琼鼻,木默晃动乌辫,将坠于发尾的珠玉挑到肩上把玩,“曲兄,你要怎么回去……嗯,再被你娘踢?”

呼——暗暗在心中吐气,见她略过方才挖苦的话题,曲拿鹤窃窃一笑,向小伙计讨了干净的新筷,摇头道:“不会啦,这么长时间,娘应该已经说服县尹大人了。”

“你娘……很疼你呀。”看他没事人般地吃起来,木默突地放低了声音。

分神瞄她,他连连摇头,“不不不,木姑娘你一定没有兄弟姐妹对不对?我告诉你呀,只要家中有超过三个的孩子,阿娘绝对是只疼最大的和最小的,中间那个一定是爹不亲娘不爱,哥哥妹妹没事就拿来欺负的。可怜我,你瞧你瞧……”他点点鼻尖,“我就是中间的那一个。”

他的话让她脸色微变,又极快地笑起来。

与其说她对父母的记忆是模糊的,倒不如说根本没有记忆,在她的印象中,只有王爷疼她爱她教她。

兄弟姐妹?哼,哪根葱啊!

她不再说话,静静看了看江上,见渡船拉起风帆,绕回眼神,见他吃得不亦乐乎,不由伸指点点他的肩,“喂,船走了!”

“啊?”咬着一截茄子抬头,他转头,突地大叫,“惨了,这是今日的最后一渡,过了就得等明天才有船,死了死了,木姑娘,我走了,谢谢你的饭,走了走了!”

跳下茶楼,他边跑边回头,同时不忘附赠一张上弯下弯的月牙般笑脸,挥手大叫:“木姑娘,下次有机会,我请你吃饭啊。顺便送件小玩意给你,我这次走得急,身上什么也没带,下次,下次我一定送你。”

看他信誓旦旦的样子,如同两人真会再次相遇一般。

木默笑着摇头,并不将他的话放在心上。他只是今日遇到的一个小插曲而已,回头当笑话说给王爷听听,她又怎会记得他。不过,此时她倒想看看——看他如何赶上那艘已经起帆滑入江心的楼船。

盯着急跑后突然飞跃的身影,她倏地凝眸。身边,长秀沉稳的脸上飞快闪过一丝讶色,双手不由自主地摸向腰后的弯刀。

矫健的身影在凌空翻转三圈,稳稳当当……啪答——危险万分地勾挂在船沿上。

“船家大哥,救命,救命!”

隐隐听他叫了两声,随后被吓去半条魂的船夫拉上甲板,又听船夫骂了句:“你小子找死啊,这么远也敢跳,不怕掉到江里淹死!”

楼船渐行渐远,江风中似乎传来他的道歉声。

木默沉色半晌,突地一笑,转向长秀,“他吊在船沿上,是不是很像……嗯,挂腌鱼。”

“是的,小姐。”长秀拉出极细微的笑容,移至刀柄上的手慢慢松开。

这小子跳跃功夫不错,应该有些轻功底子,但后劲不足,否则也不会像咸鱼般吊在栏沿上。

“他……很有趣。”

“是的,小姐。”长秀转身,招来店伙计付了银钞,走到她身后道,“咱们该回去了,小姐。”

木默点头,负手于背,缓步下楼。

曲拿鹤吗,好,她应该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但,他们不会再相遇了。

*本文版权所有,未经“花季文化”授权,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