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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后——
元,大德元年。(元贞两年后,元成宗改年号为大德。)
武昌路,江水滔滔,生生不息。
六月,黄鹄矶头的喧闹大街上,车马交行,各色商铺林立,小贩往来,酒旗迎风。
“小姐,小姐!”腰悬细刀的年轻男子追着一位华服姑娘,脸上是抹劝慰。
“我这么大的人,能走到哪儿去,你让我静一静好不好。”女子脚步未停,语气极为不耐。
男子足下使劲,赶上女子,与她并肩而行,“王爷留你一人在此监察江堤,也许……是为你好……”
“好什么?”女子顿脚,冷冷横他一眼,骄纵尽现。
男子横了眼四周,低头道:“小姐息怒,王爷已差人传信,小姐明日可回大都。你又何必在临行前一天为了小事生气。”
“小事?”女子冷哼,又开始移动脚步,“长秀,我没用鞭子甩花他们的脸,不是吗,你劝什么?行了行了,你别跟着我。”
长秀并不放心,仍紧紧跟在身侧。她的脾气虽然敛了,可也只是表面上平静,鬼知道下一刻若再遇到什么人,以她现在的心情,只怕不掀得人仰马翻血溅五尺才叫稀奇。
“我叫你别跟着,日落了我自然会回去。”女子辫尾轻甩,珠玉叮当。
她眉眼间隐隐流转着怒气,看得出压抑情绪使得她非常不快,秀美的容貌因为怒气染了抹戾色。一身着夏蓝罗纱,足下是一双白绸短靴,靴边绣着云雾金线,而她的发辫却是男儿家梳扮,一如两年前……
两年前来此,她纵意轻狂;两年后来此,她戾气更盛。
没错,她正是木默,深得鲁王宠爱的木默。
鲁王乃当朝皇太后娘家子弟,又得皇上宠爱,而最得鲁王宠纵的她,当然是春风得意,心想事成啦……对,她的确是春风得意,得意到她想杀敌泄愤……
鲁王宠她爱她,从没给过难看脸色,如今却为了一个狗官的无心之言让她反省,趁着今年视察武昌,竟然命她留下监察江堤期尾,借此叫她在此冷静冷静,自己却在一个月前回大都了。
冷静什么?
“养虎必为患,小狮也可伤人。”
那狗官居然敢对王爷这么说,活得不耐烦了。什么叫养虎为患,她是王爷养的虎吗?放屁。
她长年随在王爷身边,什么世面没见过。王爷养她宠她,为了什么?难道是为培养她成为朝廷有用的人才?
绝对不是。
她是聪明没错,她也知道自己不笨,但尽忠朝廷……抱歉啊,她没什么雄心壮志,也比不得帼国红巾,更是从没拿王爷当……爹看过啊。
王爷从未正面澄清过什么,但是人就会猜测,会思量,十多年的相处,王爷的心思她自认可把握九分。十六岁之前,她懵懵懂懂,只知道王爷是世间最厉害的人,直到有一天,某个官夫人问她可有许配人家,让王爷多留意些时,她才明白,原来,她一直就喜欢着王爷。
她喜欢王爷,也不刻意隐瞒,在鲁王府人尽皆知,而王爷宠她纵她,也没否认过对她的喜爱啊,她一直以为……以为……以为王爷会娶她的,她是真的真的这么认为的啊。
然而,她的“以为”在今年有了变化,而这小小的变化,令得她非常不适应。
为什么,宠她不好吗?她可以助他杀敌,可以陪他说笑,甚至可以与他谈兵论阵,她不会害他,绝对不会。
宠她不好吗?自从听了狗官的话,王爷竟对她严厉起来,说她……竟说她……
“木默,近年我真有些太纵容你了,若非施大人提醒,我还不觉得。你,的确有些恃宠而骄。”
王爷半年前的话,她一字不忘。
骄?她哪里骄?因为他的宠爱,她得意一点不行吗?不过在皇宫里嘲讽了几名没用的公主,在军营里鞭打了几名牢犯,在远征安南时将安南军营炸个面目全非而已。大元的火炮厉害,那些安南兵没用嘛。这——有什么大不了?何况,她也不认为她的所行所做有何不妥。
明日起程回大都,她的心情原本不错,却因为堤边两名监工的无心戏言惹来不快。若不看在明日回程的分上,她定要他们滚到江里喂王八。
“小姐,他们也是无心。”长秀摇头。
“你还跟着?”木默瞟他一眼。
“我……”长秀正要劝慰,身后小巷突然蹿出一道黑影。
黑影身后,深远的巷头处,稀奇追着一群衣衫整齐的男女,有老有少,口里全叫着“姑爷等等”。
黑影一阵风地从两人站立的缝隙间冲过,木默双眉一皱,戾气入眼。长秀两手早已握在弯刀上,眯眼间正要追上黑影,却因反冲回头的黑影收住步子,戒备看着跑回头好奇打量他的男子。
男子衣衫朴素,笑容看上去有些眼熟,似乎曾在哪里见过。
“你,你!”男子伸出手指点点长秀,又回头点点木默,眼中惊喜闪闪,“还记不记得我啊,木姑娘!”
木默微退一步,冷眼看他。
极少有人叫她木姑娘,木默是她的名字,若要说姓氏,应是弘吉烈才对。这名男子看去约二十出头,看到她似乎很开心,笑容满面。他的长相很讨人喜欢,也有些面熟。弯弯的眼睛笑成月牙形状……
她眨了眨眼,似乎有些愉快的回忆闪入脑中,“你是……”
“曲拿鹤啊,我是曲拿鹤。你不记得啦?”男子跳近一步,指指自己鼻头,“难怪,也难怪,咱们两年没见了,木姑娘可能不记得我吧。我就是你那天在江边请吃……”
“曲拿鹤!”她拍掌低叫,唇边有了一抹笑意。
“是我是我。”瞧她笑起来,他笑得更欢。
正想说什么,却听长秀道:“曲公子,巷子里跑来的人……是叫你吗?”
“啊——”惨叫一声,曲拿鹤跳脚起来,“这次完了,长兄,木姑娘,今儿个我有空,待会请你们吃饭。啊,现在我得躲一躲。长兄,如果有人问你看没看见一个人跑过,你就说没看见,千万别说看见我了啊。”
交待完毕,越来越逼近的人群也容不得他解释太多,两人互看一眼,只见他飞快闪进巷口边某个小摊贩的车后,如猫儿般缩着腰,顺道拿起一个竹笼挡在前面。
真像一只猫……
两人眨眼,对视,面无表情。
静静立了半晌,长秀见她面容缓缓升笑,除了小心戒备,对这突来的意外之人也不反感。
片刻后,人群跑近,其中一人果然问长秀,他正要摇头,却听木默道:“看见了。”
啊——低低的抽气声在喧闹的大街上等于没有,但长秀自信耳力不错,敛眼在心底笑了声,眼角若有若无地瞟向竹笼。
“他往那边去了。”指指街口,木默神色平静。
“多谢姑娘。”为首的肥胖男子躬手抱拳,回头大叫一句“快追,说什么也不能让姑爷跑了”,言毕,一群人随即浩浩荡荡冲杀而去。
两人再对视……
“小姐聪明。”长秀垂眼低赞。
勾唇一笑,木默走到竹笼边,脚尖踢了踢竹笼,“曲拿鹤,他们已经走了。”
“呼,吓死我了。”丢开竹笼,带笑的脸露出来。
一扫方才的不快,木默勾起耳边垂下的乌丝绕玩,笑问:“你这次又被你娘踢出来了?”
“是啊!”他也不否认,拍拍身上的灰,冲小贩笑了笑,回头对她道,“不过……这次麻烦大了点……我本想过几天就回去,谁知今日一早撞上王员外的小姐,被她的绣球给打中……啊,木姑娘你千万别误会,我不是故意的,也没误吃宴饺,是那球飞得太远才打到我,我这次可是远远地在看影戏,远远地。”特别强调后三字。
“……桃花相。”长秀咕了句。
木默听着,只是笑了笑,打量他。
两年没见,他的笑脸上仍是三弯月牙——两弯上弦月如眼,一弯下弦月如唇——俊秀的脸虽比长秀好看,却没有王爷的沉稳之气。除了多些成年男子的气息,他似乎与当日离开时没什么区别。
没区别呢,不似她……唉……
“木姑娘有不开心的事啊?”
有又如何,她的心事又是他岂能管的。
淡看一眼,她甩袖笑了笑,举步前行,心知长秀仍会跟着,也知他会随上来。
是的,她不开心,非常非常不开心,不像他,随时都能挂出一副讨人喜欢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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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
“我呢……听我爹说啊,娘生我的时候,正好有一群白鹤在江滩上飞舞,我爹当时非常高兴,本来要给我取‘飞鹤’这个名字的,不过我哭了一声,惊走了那群白鹤,爹一下子又不高兴起来,就叫我拿鹤了。不过呢……嘻嘻!”他捂嘴笑了一阵,拉紧灰色斗篷,将脑袋移到她耳边,保持着适当的距离,以只有两人听得见的声音道,“我爹会弹琴,他总想教我,我学了一段时间,不过每次我弹琴的时候,江边的鹤不是惊吓飞走,就是有几只从天上掉下来摔死。”
摔死?
木默喉头哑了哑,不知该说什么。
曲拿鹤,曲拿鹤,难怪哪难怪,果然是……人如其名。
她看看身上的灰斗篷,再看看远远表演的傀儡戏(即木偶戏),不太明白自己怎会随他一同前来,还是在回大都的前一天夜里。
白天遇到他,勾起一些愉快的回忆。他说要请她与长秀共餐,她是没什么兴趣的,也不差那一顿饭;长秀则未置一词,两人统一的结果是——拒绝他。
他有点失望,在脸上能看出来。随后他也没再强求,互相打量一阵,说些无关紧要的见闻,她与长秀回了落脚的官设驿店,他则反方向而行。不想到了夜里,他鬼鬼祟祟抱了两件灰斗篷,猫腰从墙外跳进来。她看得分明,以他笨手笨脚的武功,没惊动守夜的官卫真该叫菩萨保佑。
不明白他有何目的,原以为他知道自己与皇族人有关,是为讨好巴结而来,意外的是,他说要逗她开心。
“我从来是有恩必报,有仇报了再忘的。”月色下,他抱着灰斗篷拍胸,“木姑娘,我瞧你心里不高兴,晚上我带你去玩玩,偷偷地,不要告诉长兄,保管玩过之后你就高兴起来了。”
她呢,明明准备歇息了,鬼使神差地竟会答应他一起溜出来。
为何轻易就随他溜了出来,和这个只见过两次面、根本称不上朋友的男人?
天知道,或许是他猫腰的样子太好笑,或许愉快的回忆让她心情短暂轻松,总之,听他说——“披着斗篷,你今晚别想着自己是什么王爷啊公主的,我带你偷偷地乐”——之后,她倒真想看看他口中的“偷偷地乐”到底是个什么意境。
人是出来了,结果……混在人堆里看傀儡戏。
这算什么“偷偷地乐”?
她翻个白眼,撇嘴。皇宫里王府里常有戏看,声色皆比寻常百姓演得好,真不明白蹲在嘈杂的人群里有什么快乐可言。但不否认,这不像前呼后拥的皇宫王府,也不比兵阵肃严的军营前阵,多少令她有那么些些的、小如米粒大小的……新鲜感。
相处时间不长,由言谈中能看出他没什么坏心,武功……很欠火候。
无聊地拉了拉斗篷,她没有不耐烦,也谈不上什么快乐,心思却不在戏上。恍惚飘了一阵,突听他道:“木姑娘,我可以……可以叫你木默吗?”
她侧首,点头。
得到她的首肯,他似乎很高兴,突拉起她,退出看戏的人群后,笑道:“不看了,今晚的戏不好看,我带你喝酒去。”
他隔着斗篷拉她的手,很自然的样子,她瞟一眼,没说什么,也没抽回。
他注意到她不以为然的表情了吗?
她在王爷身边长大,同龄的玩伴并不多,除了长秀几乎没有。王爷从不曾如此牵过她,最多只是拍拍她的肩……
“木默,我不知道你有什么不开心,不过呢,姑娘家要多笑才好看。呐,你对我有一饭之恩,当年漂母饭信,韩信成名后不忘当年送他饭吃的洗衣妇人,我曲拿鹤虽然没什么名气,但逗你开心还是可以。要记得,今晚你只是一个小百姓,不管遇到什么人什么事,咱们只偷偷看着,保管你会很高兴,就像……嗯……嗯……”他倾头,似乎考虑用什么词更形象些,“像……啊,就像偷儿溜进家里,但主人没睡,气定神闲地盯着偷儿作乱,最后突然出声吓唬那偷儿,自己哈哈大笑。”
“……”
“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她点头,默默走着。
总算……有些明白他所谓的“偷偷地乐”是什么意思了啊。他是想让她暂时忘掉一切,体会一下百姓的夜间生活吗?还是让她学恶作剧的小孩童,玩一把躲在墙角扮鬼吓人的游戏?
若是三年前的她,或许会有点兴趣,如今的她……这并没有什么乐趣啊。
走了一会,他拉她站定,小心叮嘱她等在酒馆外,见她神色平静,不由冲她笑了笑,摸着腰上的银袋跑进酒馆。
酒馆在黄鹄矶头,以她现在的位置,远远能看到矶上的雕楼。黄鹄矶面临长江,位势颇高,若再攀得高些,应该能看到江水。那酒馆不大,四周挂了一排灯笼,无形间吸引了一些小贩在酒馆外叫卖。夜里喝酒的人很多,看衣着多是井市小民。她站的地方离酒馆较远,若不出声,没人会注意树下有人。
立在茂密的槐树下,她无聊地掀了掀斗篷。六月的夜里,穿件夏衫裙就够了,偏偏他鬼鬼祟祟要包着斗篷,真看不出有什么乐趣,而且——有点热。
拉下斗篷,她随意踢出一粒石子。
“哎哟!”
糟,打到人啦?她急忙抬眼,却见到槐树一丈远的地方,四五个地痞模样的男人正围着一个老乞丐,方才的哀叫是老乞丐受惊吓叫出。
她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明明无能,却偏要仗着半斤八两的样子欺负他人的人。五指轻握成拳,正要扬声,眼角突瞥到酒馆中慢慢走出的人,微一顿,心头的不屑暂时咽下。
她今晚是小百姓,是小百姓……大不了待会给那老乞丐一些钞银,明天顺便请武昌的达鲁花赤加强夜巡,教训那群地痞。现在,她是小百姓……
“喂喂,几位大哥,你们欺负老伯一人不太好哦。”抱着酒坛的人不知何时跑过来,冲到地痞身后。
她微讶,缓缓勾起笑,倒想看看他的三脚猫功夫如何解决这些人。
他推开老乞丐,将四个地痞引到自己身边,然后……然后……
她努力眨眼,斗篷在手中抖了抖。
他的武功还真不是普通的……欠火候啊。
抱着一坛酒,只瞧到他左躲右闪,就是不与地痞正面交锋。在四人空隙间穿来钻去,他嘻嬉笑着,有点得意。突地,一人伸腿绊倒他,其他三人相视奸笑,一齐向他扑去。
她没打算帮忙,心中也根本没有出手的冲动。仿佛,他不是那种会被人轻易欺负到的人——他们也许算不上朋友,但她就是笃定。
他被绊倒,怀中的酒坛却完好护住,四人在他身上拳打脚踢了一会,她紧了紧拳,却没听到他的哀叫。打了一阵,他仍没什么声响,她有些急了。地痞低骂了两句,大抵是怪他让老乞丐跑了,要拿他身上的银钞代替。
无意识盯着斗篷,念了数遍她今夜是小百姓,她考虑要不要出声。
老实说,瞧到他被打,心中实在没什么感觉,不觉得他没用,也不觉得他有用,照理,以他的性子不应该如此……
倏地,她骇然瞪眼。
以他的性子?以他的性子?她方才竟这么认为的吗?
见面仅有两次,相处不到十个时辰,他什么性子,她又怎会知道?
摇头,丢开莫名其妙的预感,她正要上前,缩在地上抱酒坛的人终于有了声音:“喂,我让你们打够了,非得要我的银子吗?你们欺负老伯本来就不对,人家老伯的银子是自己讨来的,你们有手有脚,也比老伯有气力,有本事自己去讨嘛,抢人家的多没德行。”
“臭小子,老子想抢谁就抢谁,你管得倒是宽。”地痞之一呸了他一口。
“我不是管你们,我只是实话实说嘛。呐,你们是男人吧,是男人就要自己养活自己,别像偷腥的猫儿一样……”
偷腥的猫儿……应该不是这么用的吧。
他似乎还要说什么,她却听不下去了,“曲拿鹤……”
快步奔近,秀美高傲的丽颜让地痞们双眼一亮。
“哟,小子,半夜买酒,是为了会老相好吧,哪家的小姐呀,真漂亮……啊——”
惨叫声伴着肉体落地,出言无礼的人已被一脚踢飞,反弹撞上树杆再扑向地面。
“找死。”昏晕的树下,木默咬牙吐出二字,清丽的脸上有丝阴戾。
那一脚非她所踢,阴冷瞪着哀叫的地痞,她转头一看——
酒坛仍牢牢抱在怀中,被人乱脚踢过的人缓缓收了腿,撑起一只手跃立而起。
他仍在笑,却是一种做错事后的腆笑。重重叹气,他道:“我让你们打够了,你们还不走。”这句是冲三个发呆的地痞说,随即转向她,小心翼翼赔笑道:“木默,你……别生气,千万别生气,今晚你是小百姓,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会……”
“臭小子,敢打我大哥,活得不耐烦了。”
他充耳不闻,拍净身上的灰尘,走向她,“我买好酒了,其实呢,我是想带你去黄鹤楼上看风景,顺便喝些酒,你就会开心……”
“大哥,你没断气吧?别吓兄弟我啊,你们看什么,上上上,打死那小子。”
在不断叫嚣中,他走到她身边,低头盯着地面,她抬眼,能瞧到他多变的脸色,撇嘴,无奈,皱眉,苦笑……
“其实,我不想惹麻烦的。”轻轻喃道,将酒坛递给她,“这个……你暂时帮我拿一下。别生气,我待会儿带你去黄鹤楼上喝酒看风景,你一定会开心的。明天我还带你去放纸鸢,啊,我上次答应若再见面,要送你一件小玩意,我带着呢,待会给你。”
送东西给她?明天带她放纸鸢?
是啊,他不知道她明日起程回大都。
心头绕了几遍,终究将话吞在肚里。她默默接过酒坛,正要警告他身后有人偷袭,下一刻,那地痞却飞撞到槐树上,抱着肚子哀叫不已。
她诧异,无意识地抱紧了酒坛。
他的武功……一招一式若行云流水,顺畅而华丽,却没什么威胁感。依她所见,地痞撞上树杆,是他本身的气力造成,而非武学内力所为。特别是,他口中喃喃念着——
“给你们打,你们不知足,非得要我动手才服气呀。我的银子也敢抢,你们的手脚白长了,看我的拈花惹草腿……”
嘭——踢中一个。
“再看我的头昏眼花拳,打你呀。”
嘭——击中一个。
“最后,你别跑,你也有份,看我……水性杨花掌……”
嘭——磨磨蹭蹭死撑片刻,最后一个倒地。
收拳收腿,他四下扫了眼,忽然扬起笑,拍掌道:“现在……乖乖把你们身上的银子交出来。”
啊——已爬坐而起的三人“扑”地一屁股坐在地上,再也不愿起来。
有趣,这人真有趣!
她低头,感到唇角上翘,笑声自自然然飘了出来。
呵呵,拈花惹草腿,头昏眼花拳,水性杨花掌……是他自行为招式取的名儿吗,真是……异于常人啊。若长秀知道,想必会好奇试他一试。常听他提到要找一本什么经书,但迄今为止,他一点线索也没有,这也造成每每遇到招式奇特的学武之人,长秀总会想方设法盘问一番,而多数是没什么结果的。
这个曲拿鹤……长秀曾说他武功后劲不足,她刚才也以为他尚欠火候,但……他也许并不厉害,却绝不是轻易被人欺负到的人哪,难怪他娘能放心将他踢出门,任他在外游荡。
除了长秀,她几乎没有朋友。长秀知道她不开心,会劝她陪她,却不会刻意去逗她。这曲拿鹤……他们才第二次见面,不是吗,甚至,她白天并没给他太好的脸色看,也没想过他会在夜里偷偷溜进官驿。可这人……想逗她开心呢。
王爷让她读书习武,让她随在身边东奔西征,闺中密友对她而言是陌生的词,绣花弹琴更与她无缘。若真要细细算来,她没有朋友呢,可今夜,不去思念王爷,她想交一个朋友了。
她想——交这个有趣的曲拿鹤做朋友了。
不管他是做什么的,不管他有什么好与不好的习惯,也不必理会自己什么身份,今夜,她只想交一个朋友,一个单纯的、愿意逗她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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