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多情拿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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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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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滚快点滚……

快点快点滚滚滚……

皱眉头瞪眼睛,堪比庙里张牙舞爪的镇鬼天王,站在长秀身边的人口中念念有词,而且——不是什么好词!

“你念什么?”盯着马车边的男女,长秀问的是曲拿鹤,且能做到目——不斜视。如果他斜视,难保不会为拿鹤手中绞得不成形的帽子悲哀。

这小子在质孙宴上就不对劲,老是跟在他身后欲言又止,却没听他问个什么出来。特别是,他不仅吃遍全场,盯着木默的眼神仿佛是看一盘多么珍美的食物……真是个土包子。

暗暗啐一口,长秀向右跨出一步,省得听那和尚念经的嗡嗡声。

快滚快滚快点滚……

不理长秀,念经的人紧了紧拳,盯着下车的华服男子,开始跺脚,“他怎么还不走,木默已经说得很明白了,她要休息了嘛。”

有些事没问清楚,所以他可以压下心里莫名其妙的冲动,压压压,压得他现在想跳脚想打人想发发积缩于心尖的一股怒气。

那个该死的木玉昔,他竟然敢……竟然狠心到如此地步。

“他到底什么时候滚蛋。”忍不住了,他实在忍不住了,木默距人千里的表情那么明显,那只猪王爷到底懂不懂啊。正要冲过去,一柄长刀横在他鼻尖。

“小姐没生气,轮不到你出面。”长秀没好气地瞟他。

一丈处,木玉昔绕过马头,想抬手扶住木默,木默微惊,袖尾轻拂,迅速转身走出两步,不让他站在自己身后。

“多谢王爷抬爱,木默要休息,王爷也累了,请回。”秀眉半敛,红唇吐香,秀丽女子一身华服罗纱,珠玉如帘,飞垂颊畔,颊上两抹健康的红润。很柔婉,但,唇边无笑。

“木默,你还是要住在郊外吗?也好……这儿湖光水榭,对你的身子也好。”略显尴尬地收回手,木玉昔眼中一黯。是他的错,都是他的错啊。

“这儿是不错。”走了两步,抬头对上瞪如铜钟的大眼,她讶讶一怔,勾起一抹淡笑。他在瞪什么,她瞧他在质孙宴上吃得蛮开心的呀。

笑声很轻,而木玉昔听到了,他微喜,走上一步,“你……真的不回王府吗?你的院子,我命下人天天打扫,里面的东西原封不动。在城外住终究不是……”

话没说完已遭人打断:“王爷,木默在这儿住挺好,不劳王爷费心。”

“对,不劳那家伙费心,快滚!”有人小声咕哝,仗着人远听不到。

“木默……”木玉昔突然一把拉住佳人袖袍,但没让他有太多机会,木默飞快旋身,下意识摆出防备姿态。

“王爷,木默要休息了。”

“你……你还在恨我。”

“恨?”听到一个多么有趣的词啊,她笑了笑,“怎么敢?木默怎么敢呢,王爷。我今天随王爷参加质孙宴,得幸让王爷送回家,得到王爷的关心爱护,木默怎会恨王爷呢。”

“你……你以前不怕我的。”

“哼!”唇笑眼未笑,她嗤了声,“王爷,我既然能再一次面对你,站在这儿与你说话,就表示我不怕你,没有故意躲开你。”眼前是她爱的王爷吗?为何……心头竟只有淡淡的波纹。

恨他吗?

不,她只是……放不开,若非拿鹤一语惊醒,她只怕仍不想去面对他,面对这个她爱了多少年的王爷啊。

“……你明理许多。”木玉昔感慨。

“这还多劳王爷教导有、方。”最后两字隐隐有些咬牙。

“……”木玉昔嘴辫微掀,似一言难尽,他叹口气,扫了眼门边等候的两人,见其中一人目露憎意,皱眉道:“他又是你在哪儿捡的?”

谁?侧首,她竟有些莞尔。

那人,竟把帽子拧成麻绳,脸上也没有常见的月牙笑,是吃得不尽兴所以不高兴吗,满脸委屈?难道……皇宫的美食都不够他吃。

摇头微笑,秀目在粗犷的脸上梭巡而过,见他微有怔态,却不想知道什么让他这个王爷发怔,“他是我的朋友。多谢王爷许木默带他参宴。”

“我若不答应,你……还会去吗?”木玉昔问得略有迟疑。清晨见这小子,年纪轻轻,想他必定只为见见世面。如今见木默脸上泛笑,而那笑竟不是因他而起,心中隐隐升起恼意。他此时想必不介意下人知道自己的恼意,故全然露在脸上。

木默淡淡看他,眸光未做太多流连,反问:“王爷以为呢?”

懒得顾及他会如何回答,她转身往大门走来。行了数步,她脚下有些迟疑,似想回头,但终究忍下来,对长秀道:“长秀,送客。”

“是。”长秀走到马车边,抱拳对木昔玉道了声“请”。

“木默,本王要纳你为……”

“王爷!”猛地转身,裙袍旋出美丽的波纹,缓缓憩息在她脚边,明眸大眼闪过一丝难堪,“有些话,请……王爷想清楚再说。”

红唇咬出一排牙印,她不再停留,越过下人冲入院内。

“等我等我!”丢开帽子,皱了半天眉头的人忙不迭地追着绛罗裙而去,哪管他什么狗屁王爷。

木玉昔见他粗鲁无礼,粗犷的脸庞闪过一抹暗恼,他睨了长秀一眼,“好好照顾她。”

“我会。”长秀点头,用的……不是敬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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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默,别跑那么快。哇,你顶着这么高的木桩子还能跑得那么快,我早就想问你,脑袋累不累……咦咦,停下来啦,不跑啦!”

“你胡说什么?”双颊微红的女子回首嗔视。方才千丝万缕的难受似吹散不少。

“你的……唔,好像是咕咕冠吧,蒙古人都喜欢在头上顶木桩子吗?”随着她放缓步子,曲拿鹤狠狠揉了揉脸,将皱到僵硬的肌肉揉舒开,复而扬起笑。

“……是罟罟冠。”咕咕冠?他唤老母鸡呢。

绕着湖池缓行,他低头小心瞧她,想了想,突兀道:“王爷有什么好?”

很惊讶他会这么问,心不在焉盯着袖尾,她没多想,只道:“大权在握,呼风唤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锦衣玉食良田万顷,有什么不好。”

心中暗暗比较,他摇头,“那……做王妃有什么好?”

“……谁准你这么问?”飘散的眸倏然一凝,她语气犀利起来。

他缩了缩肩,小声道:“我想问。”

眼神慢慢聚冷,突然,烦闷自心头升起,一把拉下头上的罟罟冠,随手往湖中扔去,她低叫:“吃你的玩你的,你爱住多久都行,少来烦我。”

一掌拍向湖栏石兽,她拂袖而去。未行三步,耳畔竟传来他急切的声音:“痛不痛?”

衣袖被人拉起,手竟被他捉在大掌中翻来复去。

“你……放手。”颊上生韵,她暗暗咬牙。这人难道没男女之别,莫怪被人追在身后叫姑爷,是他活该。

“痛不痛?”见她掌心微红,掌中肌肤滑如凝脂,他心头微跳,下意识反手捏紧,而后才觉得此举不当,缓缓放开,眼中竟有依依不舍之意。

“痛什么?曲拿鹤,你好大胆。”毕竟成长于皇族,生气后,眉宇间隐隐闪出傲气。

他不以为意,反倒探身瞧了瞧在湖面打转的罟罟冠,笑道:“木默,还好你扔了那东西,我以为你要顶到晚上去呢。”

“……”

“你戴这种帽子不好看,我喜欢……你辫儿后坠着珠玉的样子。”

“……”

“其实,当王妃有什么好,你想想,王爷肯定和皇上一样,百来个妃子是一定的,你若做了王妃,岂不要和许多女人一起分一个王爷?呐,就像一块饼,你一人吃正好能填饱肚子,若是十个人和你分,你就只能吃饼儿皮了。”对着湖水说了一通,他转身,才发现被人狠狠瞪着。

“你是不是没吃饱?”

“……”浅笑的脸瞬间僵住。

呜……他知道自己文采不好,“拐弯抹角”的本领没学到家。反省,用力地反省……

“我不是……”张口欲辩,但——没人耐心听他辩解,木默用力瞪一眼,转身往湖尽头的小院走去。

没趣地撇嘴,苦月牙挂上脸,他赶紧追上,“木默,等等,呐呐,你穿这件绛罗裙……”

纤影顿住,“不、好、看、吗?”

“不是不是,漂亮,很漂亮。不过……”他在她身后搔搔后脑勺,“你昨日穿的绣袍比这个更漂亮。”

“……”给他气死。努力吸口气,告诉自己他是朋友,说的话也是无心之言,不气不气。

脚步未停,绛罗在脚边翻飞时,挂在脖上的沉重玳瑁链被抛在地上。

脚间坠垂的络玉带……扔了。

手腕圈戴的万两宝石镯……扔了。

扔了扔了,全扔了。

来到湖道尽头,她只觉全身轻晃晃,不再复有沉重之感。

耸耸肩,走入阁楼,正想呼口气,却被一道声音吓个半死——

“这些东西好像很值钱?”

吓?惊讶回头,竟发现那原本被她抛在湖心的男子,怀中正抱着她扔了一路的珠玉首饰,眼中估量得极为明显。

“你……谁准你进来的?”她走入阁楼,暗暗定下惊跳的心,怒问。

“呃?”他有些腆意,看看门外的婢女,笑道:“两位姐姐没拦,我就走进来了。”

走进来?

她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叹气挥手,“出去。”

“木默,你不开心。”

“我不开心也不关你的事。”

“怎么不关我的事,我吃你的住你的,逗你开心也是应该。”将首饰交给婢女,他说得好正经。

“你……我要更衣,你出不出去?”

“好,我帮你。”

啊——三声抽气。两声来自婢女,一声来自送客返回的长秀。

你看我,我看他,静了半晌,知“错”的人才讷讷道:“呃……我……我真的想帮你……”

完了,多说多错。

“你好大胆。”秀脸飞红,戾气入眼,木默双掌一缩一推,狠狠击向他胸骨,将他打飞出阁楼,滚了三圈,靠上一根“木桩”——长秀。

婢女暗暗对视,赶紧走入阁楼,关了门,加上锁,还特地将窗也关了。

关窗前,她们最后见到的画面,是一柄细长弯刀凉凉地……横在曲拿鹤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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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滑的、闪烁着阴冷寒气的刀尖……抵在脖下……

喉结上下滚动,俊郎男子不但不怕,反倒放软身子靠在某人的大腿上,根本当某人是软柱子。反正他已经在地上滚了三圈,也不怕衣衫沾多一点灰。

巨大的关门声没打掉他的笑脸,反倒让他兴奋地笑出声。嘿嘿,他就说嘛……

“说什么?”手腕使力,冰冷的刀尖压近一寸。

曲拿鹤昂头看了眼长秀,将下巴搁在刀尖上,笑眯眯地道:“我就说嘛,长兄,木默生气起来比较漂亮。”

一扫落寞的神色,骄恣狂傲,甚至带点不屑,这才是他记忆中的木默啊。

长秀垂下眼,没接口,唇角却向上勾起。他何尝不知道木默心中的结,她的身子是恢复了,却总显得有些虚弱,不比以前矫健。他以为那是王爷扣的死结,只有王爷能解。如今……想起他方才的大胆,长秀眯眼瞪他,“曲拿鹤,你色胆不小。”

“承让承让!”

“你!”没料到他会如此回答,长秀下额紧收,怒道,“找死。”

“哇!”避开划过的利刃,他就地一滚,绕到长秀腿后,反手抱住他的腰,借力站起,笑嘻嘻拍下他的刀柄,在他耳边吹气道,“长兄,小弟有些事想请教。”

这小子何时伏在他背后?

刀势一顿,来不及思考,长秀只觉得耳边一阵麻痒,侧首竟发现他在耳边吹气……吹……吓?

想也不想,一掌推开他,长秀光滑的脸上升起薄红。这小子还当真没什么男女有别的念头,抱他一个堂堂大男人干吗?

“长兄,十个月前,木默到底怎么受的伤?”他没什么客气的意识,退开后直视长秀,笑问。

“……看来,你在质孙宴上听到不少闲言闲语。我瞧你和施大人的两个侍卫颇熟啊!”收了刀,长秀瞟他,心中暗暗提醒自己离他远些。

“长兄,你当时……在吧?”

“在又如何?”

“你……告诉我,那天发生什么事,你最清楚,告诉我。”

“……小姐愿意告诉你,你自会知道。”他只是嗜武,可不是多嘴的男人。

“长兄!”曲拿鹤斜斜睨他,笑眼中飘过一丝怒意,出其不意搭上他的肩,小声道,“我呢,对姑娘家从来就是以诚以礼以善相待,这是我的三以原则,长兄你可以学一学,我保证倾囊相授。我可不想惹木默不高兴,你认为我会去问她发生了什么事吗?”

“……”离他远点,两个大男人勾勾搭搭成何体统。

“来吧来吧,我们把酒言欢。长兄你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被推开的人又缠上来。

长秀的脸黑了三分,看到院外下人好奇的回视,头上青筋又跳三跳,“放手。”

“不放。”

拖行两步,长秀咬牙,“你放是不放?”当他是柱子,靠得舒服是吧?

“不放。”

“……曲拿鹤,你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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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其实不讨厌这小子,最多有点怨气、轻视、不屑……简言之,瞧不起而已。只不过,被人从下午缠到夜里亥时,的确吃不消。

自从搬来南郊别苑,木默鲜少出门,夜时也早早睡下。在这间小院,双层阁楼是木默的居所,侧边阁楼则他的房间,为了方便照顾木默。他从未当自己是王府的下人,当然也就不必顾忌鲁王。

那小子在宴上曾多次绕在首平章施大人的两名侍从身边,鬼鬼祟祟不知说些什么,回来后突然问起木默的伤势,想必是从那两人口中听闻到什么。

三以原则?什么东西呀,那小子平常就一副笑眯眯的脸,说什么对姑娘家以诚以礼以善……桃花相,哼!

他以为世间女子皆迷他那张脸吗?他以为木默也会如那些寻常女子一般……该死!长秀突地瞪向在身边绕圈的人。

是笑脸,但这小子的眼中似乎有些……心痛?

对谁?对木默?他突然对“那件事”如此好奇,为了什么?

“长兄,你不说清楚呢,我不是介意和你彻夜长谈的。”赖皮的话从某个不知看人脸色的土包子嘴里滑出来。

换下鸦青质孙服,曲拿鹤穿上自己的补丁布衫,当时说了句“还是旧衣服穿着舒服”,差点没把长秀气死。而他那件鸦青质孙……全是泥土,前胸星星点点满是油渍,哪还有精致的原样。

猜测着他的心思,厉狠慢慢聚于长秀眼中。这小子……突然出现在大都,为了什么?

神思飞转,他已攻向探身在窗边的人。

他们本在长秀卧房外,曲拿鹤并没防备身后突来的掌风,趔趄哀叫后,非常干脆地摔到院中。

“长兄,你干吗?”

无意理他,长秀拳脚并用,直攻他上中下三路。撇嘴笑了笑,他也不介意,闪身躲过,口中也不闲,“长兄,你就爽快些告诉我嘛,要不,我请你吃饭。”

我躲……我闪……

五十招过后,长秀收势凝息,眼中的狂热毫不掩饰。他没有手下留情,招招皆能致人重创,但曲拿鹤不但毫发不伤,甚至,气也不见喘。

目不转睛盯着曲拿鹤,他徐徐上前两步,道:“我听说……中土曾有一本《九色秋千经》,乃一百年前一位沙门德道高僧与一位武学奇才所创,你……可有听说?”

“很厉害吗?”见他神色异常,曲拿鹤退后一步,小心翼翼。

“曲拿鹤,你师从何门?”

“没有哇,我想叫爹师父的,但自从十岁后他就不准我乱叫,一点也不疼我。”

“我儿时听家父提过,《九色秋千经》以柔制人。当年高僧弟子东渡扶桑,只学了经书的七式,听说武者后人手中有完整的《九色秋千经》。我远渡而来,正是为了它。”过招时,曲拿鹤躲闪的招式并无杀伤力,抬臂踢腿间却精准华美,如风过柳絮。他来中土正是为了寻找这本经书,若说它是一本武学秘笈也不为过。无论这小子说的话是真是假,他绝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看招。”

二话不说,举掌攻了上去。

曲拿鹤竟一反常态,直接接下他一掌。两人同时震退五步,月牙笑又出现在脸上,“长兄,你对那个……《九色秋千经》好像很有兴趣哦!”

长秀不理,运气于掌,正要再攻,却被他突来的话僵住,如隔空被人点了穴。

“其实呢,你听的传闻可能有小小的误会。呐呐……咱们呢,还是把酒长谈好了,我告诉你《九色秋千经》,你告诉我木默受伤那天到底发生什么,好不好?”

传闻有误?

信他才有鬼。僵了片刻,长秀不再迟疑,五指成爪擒向他。

“长兄不信?”他也不恼,晏晏一笑,突敛去笑容,右掌左推右缩,幻化出层层迭迭的掌影,曲腿弯腰,轻易闪过长秀的攻势,右臂已缠上他的手,一掌击在胸口。

收势,他口中叫着:“长兄,我说真的,什么高僧武者,根本就是两个喝糊涂了的老头子……哇,你还来、还来,你……你打我脑袋……好,我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什么叫酒——色——秋千——经。第一式,水性杨花——掌!”

啧,什么九色秋千经嘛,有那么厉害吗?他怎么不觉得。

老实说,他从老爹口中听到的是:一个老和尚和曲家不知第几代的爷爷臭味相投,两把老骨头某天喝醉了酒,看到林子里有位……据说是瑰姿艳逸又仪静体闲、芳泽无加又云髻峨峨,总之非常美丽迷人风华绝代的千金小姐在荡秋千,两把老骨头不知哪根筋不对,原本还谈禅论理,谁知谈着谈着竟谈到那女子身上,一时玩笑起了斗志,想比比谁能先引来小姐的青睐。和尚若赢了,自家那不知第几代的爷爷就得为寺庙连续五年贡上千两香油,反之,而和尚将寺中所藏的达摩经藏抄一份给自家不知第几代的爷爷……

诚然,两把老骨头的武功不差,但一时起兴又在酒后创出的武学,本身就存在粗制滥造的招式,两人回家后各自记下,也没花太多心思。随后两人的后辈偶尔闻之,将旧卷翻出来细细推敲了一阵,修正不当处,融入自己的武学心得,才有了今天的《九色秋千经》。

九色,实为“酒色”也。

不信?行,听听曲拿鹤嘴里念的什么——

“长兄,二三四五式来啦。看我的拈花惹草——腿、头昏眼花——拳、唯吾独尊——掌、千叶花开——腿!”

我劈劈劈……我踢我推我扫我勾……

两道瘦长的人影时而交错,时而翻跃。长秀逐一接下,怀疑却如发酵的面团在心中涨起。

曲拿鹤的招式……他引以为傲的功夫,竟然躲不开他的攻势,这就是以不变应万变的以柔制刚?不,不像,他的招式如行云流水,每一个动作都华丽而精准,没有一丝多余,可以攻人,但,不伤人。

如此的功夫,值得父亲穷尽一生研究吗?值得他远离故土寻找吗?

“好啦,长兄,六七八式来了,接好——实相无相拳、达摩开山腿、守株待兔——拳。”

不伤人,完全不伤人。就算被他击中胸腹,他也只感到一股浅薄而无后劲的内力。

“最后一式,长兄,当心了。”前招未变,曲拿鹤反身冲向他。长秀习惯地推出一掌……蓦地,他心中一惊。

不同,与刚才的招式完全不同,为何背脊突来一股寒意?离那小子三尺距离,他竟感到一股强大的吸力将他拉过去。

“嘿嘿,长兄,酒色秋千最后一式,红粉骷髅——吸!”

吸字唇边绕,长秀已不受控制地冲向他等待的巨大吸力中,而吸力在两人接近的一瞬间突然变成反弹,一吸一推间……

啪!一掌——定输赢。

他输了……

“来吧来吧,告诉我那个王爷到底做了什么,我就将秋千经默一份给你,好不好?好不好?你想怎么研究都行。”

“你……”这土包子大方得过头了吧,如此武学秘笈人人要想,他居然随便就能默一份?

“长兄,怎么样怎么样,你不要发呆了,我又没打伤你,不许骗我你受了重伤,故意要我赔诊疗费哦,我没银子。”振振有词,他事先申明。

“曲拿鹤,你可知,我名为长秀,却姓中条。”他的姓氏除了木默外,从未向他人道起,人人只知他叫长秀,是木默的侍从。被木默收留时,他已来中土两年,就连鲁王也看不出他其实是……日本人。他不信中土的学武之人能抛开民族和门户之见,将万人争相抢夺的武学秘笈白白给他。

“……”笑脸有些僵。

果然。心中哼了哼,长秀垂眼。

“原来……长兄是日本人啊。没关系没关系。”难怪觉得他握刀的姿势有眯眯怪。啊,他好像听人提过,本朝曾多次出兵日本,因为海上风浪危险,没什么成绩。只是……他知道长秀无父无母,会不会是给大元的兵杀害的啊。他……应该不会算到他的头上吧。但,这个对他而言不重要,“我把秋千经默给你,你就干脆一点,告诉我到底发生什么事。长兄,你婆婆妈妈的让小弟有点怀疑哦,你到底是不是男人!爽快点啦,不要磨磨蹭蹭犹豫不决。”他对男人向来没耐心。

“……”

“长兄……”

“你为什么想知道?”静呆半刻,长秀终于明白,他是真的想默经书给他,也真的不在意他是什么人。

“……嘿嘿嘿,这是秘密。”

“九色秋千经对你……不重要?”长秀试问。

“不,一点也不。”他好大声地回答。

呐!有人倒地——服了。

他花费二十多年寻找的东西,对这土包子而言竟然无足轻重?他是真的真的服了这满心桃花的曲拿鹤。但有一点,他一定要问清楚——

“你为何突然想知道那天发生的事?”

嘿嘿……傻笑以对。

为什么?

其实很……简单,他只是遵从娘的吩咐,娶个媳妇回家嘛。

弄明白了,他总算弄明白自己为何不远千里来大都。老实说,他也不是那种要人管吃管住爱占便易的人,来大都,因为……因为木默在这儿。

他的“三以原则”只要见到姑娘家就会自动生效,只是对木默,好像又多了点什么。

四年前初见,她昂首大笑,得意又骄傲,他想,那种纵意恣情的神色他是永远也学不来的,加上飒爽的驭马英姿,令得他佩服不已。然而,若非临行前再次遇上她,而她又对他有了“一饭之恩”,当时的木默之于他,或许仅是一个让他用“三以原则”相待的姑娘吧。

时隔两年的偶遇,她毫不忸怩地随他夜攀黄鹤楼,告诉他心有所属,当时的心情怎样,他已经不太记得了,只知道隔天醒来不见她,有些怅然若失。

唉,他蠢他笨,直到两年后一刀划在胸口上,才知道自己对她……比“三以”多啊。只是,当时她心中有人,就算“三以”原则多了些什么,他也当天生对姑娘家的喜爱,不愿去细想。哪知,他死压活压地压在心里的东西,在质孙宴上让突来的一刀捅穿心冲了出来,再也压不回去。

唔……二十四岁,他也是该娶媳妇啦。别的姑娘他不要,他只要那个让他觉得比“三以”原则还多的姑娘。

那多出来的……是什么呢?

他想,他应该知道。

六岁以前随爹在家中读书放牛又放羊,随后估计爹也教他教烦了,丢他在县学堂混了十年——要他选,他宁愿成天练书房中的武功,也不愿抄一遍《论语》,更别说《周髀算经》了,真不明白大哥为何可以天天对着这些书也不觉得累闷。

又因为贪吃,十六岁后进小酒楼做学徒,但看别人吃的滋味可不好,想了想,干脆自己开个小小寒食店,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十八岁后,他的麻烦慢慢变多,害得他常有机会顺江而下——通常是睡过头。

孤家寡人一个在外,乘船途中,常有人问他为何不娶妻。不是不娶,他只是……想娶一个自己爱的姑娘家嘛。

娘曾说过,若哪天他遇到一个除了“三以”原则外,他还想更加去喜欢去包容去关心、又惦记在心里磨得心头难受的姑娘,那就一定是爱上那个姑娘了。

鹤儿,如果遇到,千万别想太多,直接拐回家就行了——当时,娘好像是这么告诉他的。

两年前不是“想太多”,他是根本没想过,错过得他好扼腕。如今来大都,心底其实有一丝丝依稀的……期待,想确定她是不是还爱着那王爷,嫁人了吗?更想眼见为实,想给心底越来越不老实的东西上加块巨石,压压压——原本,原本他是这么认为。但事实好像脱离了他的“以为”。

哼,哼!不管木默心中还有没有那个王爷,他都要拐她回家做媳妇。

定了,非常肯定了。

当然,这些没必要告诉长秀,但他倒不介意与长秀分享一些其他。

所以,反手搭上长秀的肩,凑在他耳边坚定地说:“我要横、刀、夺、爱!”

五指成拳,誓出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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