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公共管理案例教学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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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实 战 篇(30)

(2)从静态来看,呈现出“诸侯行政”。凡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央的方针政策,有利则卖力执行,无利或者有害则束之高阁,甚至釜底抽薪,改头换面,只有在压力特别大的时候,才会做一点“违心”的行政操作。这种违规违法行为,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因为违规违法撞上风头被逮住了,倒成了某种偶然。唯一的忌惮只剩下了程度的限制和对偶然性的防范。而对偶然性的防范,除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就是信息的控制(防火、防盗、防记者、制止上访)。如果实在防不了,还可以拖、抗、顶、磨。

案例4:西坑事件65

“甘坑别墅群是西坑村的示范点,建成后立即成为当地政府大力宣传的明星小康村”、“隔三差五就有当官的、拍照的来参观”、“最多的时候,这里一天停过30多辆参观车,来了上千人”…… 某省西坑村过去是闻名遐迩的模范“小康村”,“家家住别墅、人人盖新楼”的山乡新景曾引得众口称赞。

西坑村位于距县城20多公里的山区内,乍一看,40多幢黄白相间的小别墅排列整齐,大理石柱、绿化草地、停车场、升旗台……在阳光的映衬下,别墅群格外醒目,胜似一个旅游胜地。

但是,1997年西坑村的人均收入只有7000多元,村民的家庭经济还比较困难,用于修建这些别墅的资金并不是村民们自己的钱,而是村民们向当地信用社的贷款。事实上,村民们并不想建这么好的房子,但当地干部们挨家挨户动员,做工作,不说通就不走。最后,大部分村民都贷了3万元至5万元的款,不少村民还向亲戚朋友借了钱。负债别墅建好后,有些村民欠债住进了别墅,但更多的别墅却被闲置起来。为了子女上学、医疗等费用,村民们还要另花钱租房,沉重的负债压得村民们喘不过气来,不堪重负。村民赖淑丽说:“我们当时也不是非要建房,政府把旧房拆了,我们没地方住,只好贷款建房。现在欠账越积越多,政府又撒手不管,老百姓怎么办?这个债我们背得窝囊!”

农村信用社贷出去的款,本金都收不回,也很冤枉。最近,由于村民们向信用社申请的贷款已到期,举债修建别墅的村民无力归还贷款,当地信用社已决定向法院起诉这些村民。当地农村信用社一位负责人说,当时给西坑村放贷也有顾虑,但县、镇两级干部号召信用社给村民们放贷,并要求到村里现场办公。为了符合放贷要求,当时村民填写的贷款用途为种果树生产费用。这几年信用社催款催得都不好意思了,但村民们就是不认账,信用社认为建房是干部要求的,自己是“奉命贷款”。几年来,信用社贷给西坑村43户村民修建别墅的80多万元贷款,本息一分未还,现在只能去法院起诉这些村民了。

案例分析提示与思考:

1. 请分析试评价西坑村事件中的政府行为。

2. 请结合本案例,谈谈这一事件给你的启示。

相关知识链接:

1.所谓公共政策,是指一定的政治实体在特定的环境中,为达到预期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行动准则,是一系列谋略、法令、措施、办法、方法、条例等的总称。政府进行公共管理主要是应用公共政策的实践过程,也就是通过对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等过程进行的管理。

2.公共政策的制定,可以理解为公共政策形成的过程,即从问题的界定到方案的选择及合法化的过程。制定政策是因为有问题需要解决,因而发现问题是制定政策的关键,但不是所有问题都可以成为政策问题。一般来讲,政策问题可以归为三类:一是社会普遍存在的大问题;二是急需解决的新问题;三是复杂的社会问题。为制定正确的政策,决策者必须善于分析问题,分析、诊断问题的症结所在,判明问题的产生的原因和问题的性质、影响范围、程度,搞清问题的界限,从而有效、正确地制定政策,主要程序为:确定目标方案、拟定政策方案、评估政策方案和择优政策方案。

3.公共政策的执行,是指执行主体通过特定的组织形式,采取相应的手段和措施实现政策目标的过程。公共政策执行的理论模式主要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两种模式。前一种从传统的行政理论出发,强调行政组织的集权和有层级,认为上级负责制定政策,下级负责执行政策。而后一种则认为政策执行机关应有一定的自主空间,重视政策执行过程中各级组织的互惠和沟通。

4.公共政策的评估,是指政策评估专业人员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估技术和方法,对政策方案的内容、执行情况、执行结果的估计与评价。其功能是:有利于提高政策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有利于促进政策的实施进程;有利于检测政策实施的效果。政策评估的一般标准是事实标准和价值标准。其主要障碍是:政策目标的不确定性;政策效果的多样性;政策资源的阻滞性和政策问题的复杂性。

案例5:引进外资项目

2004年7月,某市A区在与某台商多次谈判引进一家台商投资企业,合同利用外资8000万美元。台商以3000万美金的总投资额在A区的高科技园区成立一家研发、生产高科技产品的企业,但前提条件是以低于市价的价格租用区高科技园区的土地,用于修建厂房及配套建筑,并要求于2005年6月以前完成该地块所有的拆迁和报建工作。此时这块地的使用权还归属于当地的村委会,市规划局也还未对该地块进行批建,仍有一百多户村民在此居住,A区的高科技园区无权将该地块低价租给台商,引进项目的土地使用问题解决起来有相当难度。

为了引进这一项目,促进当地利用外资的水平和地方经济发展,A区的区级主要领导毅然同意了台商的条件,并于2005年8月参加了这一项目的合约签字仪式。仪式结束后,区领导将该项目列为区级督办项目,立即召开了项目协调促进会,责成区规划局、区国土局、高科技园区管委会、区招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落实项目的土地使用等问题,使这一项目尽快顺利在高科技园区落户。

针对台商项目的具体情况,各部门各施其职,立刻开展了工作。区国土局负责人多次到上级主管部门协调工作,落实土地的使用政策;规划局负责人也多次到市规划局了解情况,积极协调;高科技园区管委会和招商局作了大量的项目服务工作。

2005年初,离合约规定的时限只有5个月了,该项目的土地问题仍然没有实质性进展。在一次区领导召开的项目协调会上,各部门的负责人诉说了自己的苦衷。国土局说:“我们跑上级主管部门十几次了,可是人家说,土地的使用要看到相应的规划许可才可以申请征用该地块”。规划局说:“不是我们没有尽力向市局协调,主要是这块地的规划申请材料迟迟未向我局申报,我们也无法向上级机关申报”。话音未落,招商局的同志也按捺不住:“规划局要求的资料实在太苛刻,在短期内无法解决到位,能不能请区领导出面,申请特事特办,简化一下这一项目规划许可的申报材料,以争取时间。”……就这样,球又踢回到了区领导的脚下,协调未果。

一个月后,区领导向市领导汇报了项目的情况,请求市领导出面协调,经过积极协商,各项工作总算有了进展。2005年6月,土地问题总算得到了解决,但是拆迁工作还未展开,台商要求6月交付的土地被迫延期一个月。为了得到台商的理解,区领导带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亲自登门向台商道歉。谁知台商不但不责怪,反而连连夸赞A区的办事效率高:“我原本还以为土地最快也要到年底才能交给我们,没想到贵区的办事效率就是高啊,才延误了一个月就可以交付了,这在其他地方是不可能做到的,我们公司在B市的项目就因为类似的问题被拖延了一年多,现在都还没动工呢,贵区真是协商得力,办事有方啊……”在座的部门负责人听后无不汗颜。

案例分析提示与思考:

1. 请对A区的这次招商引资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评析。

2. 请就如何做好协调、沟通工作谈谈你的看法。

相关知识链接:

1.行政执行是一项复杂的管理活动,为了有效地做好执行工作,就必须制定行政执行的工作程序,并做到各个环节之间的有效协调。行政执行的一般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其中,行政执行的实施阶段是整个行政执行过程的关键,直接关系到行政执行能否获得理想的成果,关系到行政决策的目标能否实现。在行政执行的实施阶段,行政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要做好指挥、沟通、协调、控制等方面的工作。它们构成了行政执行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2.所谓行政沟通,是指行政组织、行政人员之间相互交流信息,谋求共识与合作的行政行为。它是行政执行得以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通过加强行政沟通,就可以交换意见,交流思想和感情,取得共识,达成谅解,加强团结,改善各方面的关系,使政令畅通,执行有力。所谓行政协调,是指引导行政组织之间、行政人员之间建立起良好的互相协作、互相配合的关系,以共同实现行政目标的行政行为。它的实质是一种把相关的组织和个人力量进行凝聚、集合,从而形成共同行动的技巧,也是行政执行活动的重要环节。只有加强协调,使每个部门明确各自的职责,使每个工作人员尽职尽责,才能使行政执行沿着决策目标和方向有序地进行,才能完成行政执行任务。

3.行政协调与行政沟通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其中,行政沟通是行政协调的前提和基础,主要是求得思想上达成共识;而行政协调是行政沟通的结果,主要是谋求行动上保持一致。只有参与行政执行的各个方面首先在思想上统一了,才有可能达到行动上的一致。所以,行政沟通与行政协调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共同推动行政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案例6:政府对SARS危机的处理66

1. SARS概念及疫情的突发

尽管一场灾难的阴霾已烟消云散,但若将记忆的镜头定格在2003年的中华大地,人们谈起来势凶猛的SARS,仍然心有余悸。这种英文简称SARS的致命性病毒,全称是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由于临床主要表现为肺炎,所以又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或非典)。

广东是我国最早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例的地区。2002年11月2日,广州发现第一例非典病人。随后,在深圳、北京、上海等地也产生了第一例非典病人。新加坡、加拿大、美国、俄罗斯等几十个国家也同样出现了非典疫情。据卫生部新闻办公室报告,截止2003年7月11日,全球累计报告病例为8437人,中国内地为5327人。8月16日,中国内地最后一批非典合并症患者结束在北京地坛医院的治疗,康复出院回归社会。这意味着肆虐全球半年多的SARS,经过人们的努力斗争得到了有效控制,但胜利来自不易。

二、中央指示与人事变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3年4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会议认为:(1)要把控制疫情作为当前卫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卫生部部长为组长的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由国务院副秘书长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2)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疫情。近日由卫生部举行中外记者招待会,向社会公布疫情和预防控制措施。(3)进一步与世界卫生组织开展有效合作。(4)抓紧建立国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监测,全面掌握疫情动态,千方百计控制疫情扩散蔓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

2003年4月3日下午,张文康作为卫生部长出席了国务院新闻办举行记者招待会。他说:“在座的各位,戴口罩、不戴口罩,我相信都是安全的。”那时,张文康做梦也没想到,大概半个月后,他会被自己曾经藐视的病毒拉下马。4月26日,刚刚继任卫生部部长1个月的张文康被免职。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担任国务院防治非典指挥部总指挥,并兼任卫生部部长。

三、相关法律、法规与条例

2003年4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下发了《卫生部关于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列入法定管理传染病的通知》。4月下旬,我国政府宣布将非典列入《传染病防治法》,作为法定传染病进行管理。 5月12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376号令,公布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从提议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只用了二十几天,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出台速度最快的一部法规。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随着法律宣传的广泛深入,人们渐渐明白了,诸如隔离等措施,都是非常时期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的,其目的是为了切断传染源,保护大家,从而由无奈转变为思想上的理解和行动上的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