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玄幻白麟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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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9 琢玉成器

白麟初在繁英斋里找到任一笑,拎着那件衣服走到他面前。

“你的?”他问。

任一笑看了他一眼,嘴角微微一扬,“昨晚睡得好吗?”

“还你。”

衣服递了过去,任一笑不接,“你们用了一晚,洗过了吗?”

白麟初当下把袍子往他身上一扔,掉脸走人。却不想腕间被用力捉住,任一笑的手指搭在了他的脉上。

他转头,怒瞪过去。刚要挣动,对方又已经松开了手。任一笑不愠不火地开口道:“那粒内丹你也算勉强消化掉了,但不得法,留着后遗症,以后每隔九日的内气相冲有你受的。”

他说着,突然捏住了白麟初的下巴,另一只手中不知什么时候多出了一粒药丸,往他口中一塞,再一抬他的下巴。白麟初张着眼睛,还未看清,“咕嘟”一下就把药丸吞下肚了。

“你!”他大叫出来,被任一笑一掌拍在脑门上,跌坐在几步远的地上,一阵猛咳。抬起头就看见任一笑似笑非笑的脸。

“那粒丹药有助你条理内息,免得你受苦。我小时候常吃的。”

白麟初寒着脸,“你什么意思?”

药是好的,一下肚就释放出一股热流,引着依旧闲散的几缕寒气归顺在一起,极舒服地流经四肢百骸。可是,他为什么要给他这种药?白麟初记得,他说过,自己是他的“对手”,既是敌人,有这么体贴敌人的吗?

“没什么意思,高兴而已。”他说,“与你为敌为友,我都高兴。所以不希望你就这么废了。”

“哼。”白麟初扭过头。药是那家伙自己硬塞的,他可不领这个情。说什么为敌为友,敌人随时都是,说到友,他可是连想也没想过。

这位任大少真的会有朋友吗?就算那家伙有,他也没有。

绿波不算。或许更小的时候他们的关系可以称做朋友,可是现在,她在他心里已经远远超过朋友的定义了。

“对了,我再跟你说件事吧。”任一笑又开口道,“是关于那位绿姑娘的。”

白麟初已经走到门口,这时转过头,飞快地把目光射到他脸上。

任一笑满意地笑起来,说:“我听说明年他们那一辈的就不在这里了,真的吗?”

“是。”

“那你不是一整年都见不到她了吗?”

白麟初咬上嘴,沉着脸瞪着他。

“这样吧。”任一笑眼中闪起一丝狡黠的笑,“我给你出了个主意……”

飘雪的时节,白麟初和绿波一起回到了蜜花村。宋婶笑盈盈地拍着他的头说:“哟,外面去了一年,小娃娃也长高了不少嘛。”

这话竟格外地合他心。他立刻四处去找竹竿拉着绿波量身高了。

后山已经被封到山脚下了。村里的人告诉他们,去年星部来了几位大人,从山里进去了一趟出来,就嘱咐村人不要轻易上山了。

“这山阴气重,山腰往上树少石头多,怕是积了不少煞气了。”

老人们的忧心忡忡却挡不住两个孩子的玩兴。白麟初和绿波徘徊在山脚下,此时望见的只是茫茫的一片纯白。雪在下,即使只有一小块范围,他们依然可以尽情地打雪仗、堆雪人、躺在雪橇上数雪花的瓣。

绿波想着下一年,心里既兴奋又不舍。仲字辈的她,将会离开学校,前往风华大陆其他的地方进行一年的实践训练。一年里,可再也见不到小初和小雪了。

白麟初也在想着下一年,心里有点郁闷还有点烦躁。他知道明年绿波要走了,可是绿波不知道,他也要走了。

“绿,有件事……我要告诉你。”

“什么?”绿波搂着小雪取暖,靠在他身边。

他犹豫着,还是一口气说了出来:“明年……我通过了考试,已经成为仲字辈弟子了。”

她眨了眨乌黑的大眼睛,终于惊叫出声:“什么?小初你要成我的同辈了?”

“是呀。”他说,“我这就是你的同辈了。”

“那明年你也要去训练地吗?太危险了,你还这么小……”

他板起脸,“谁还小?既然是同辈,我就是和你一样大了。”

绿波依然止不住吃惊,他则开始得意。

“想见她,只有成为同辈了。”

任一笑这么说,白麟初最终去申请了考试,成了她的同辈。无聊的是那家伙也跟着考了上来。

算了,不管怎么说,下一年可以一直和她在一起了。

白麟初想着,心情舒畅起来。他此时却忘了一些基本的道理。

如意算盘常落空。

道学院开学的第三天,仲字辈所有人都集合在了会馆门口,准备前往风华大陆的各个训练点。

这里说的是“各个”,而不是“一个”。

白麟初很快就发现,他们这一辈的百来号人,原来是要分组前往不同的驻地去的。

一个连一个的大挪移阵发动起来。每人领到一张石牌,文昌师傅嘱咐大家,各个地点都有等候在那里的领队星者,过去的第一项任务就是顺利找到领队,交付石牌证明自己的身份。今后的一年里,由领队布置具体的任务,最终的成绩也由其评判。

绿波要走了。四人一组的队伍,和她一起的还有狼夜、张涵、李向晨。进阵之前她转身跑来,含泪拉住白麟初的手,“小初,你要保重……”

她的身影很快在阵中消失了。一批又一批的弟子被送走,人数还剩下一两组的时候,出现了一个问题。其中一队站了五个人,诸良也在其中,他和三名队员是一开始就排列好的。可是此时,另一个瘦瘦小小的弟子硬是哭哭啼啼地要加入他们。而再看看剩下的一组,只有任一笑和白麟初两人。

白麟初漫不经心地整了整身上背着的大包。任一笑则一脸寒气地瞧着那边的五个人。

诸良看看队友们,犹豫了一下,虎叹一声跨着大步走了过去。

他走到了白麟初和任一笑的旁边,抬起粗壮的胳膊朝原先的队友们一摆手,当做告别。

白光闪耀,道学院会馆门口的玉兰花香转眼消逝。三个人张开眼睛望去,周围是一片雾茫茫的湖面。

这湖叫做章湖,往南有山叫揭石山,往北,就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雾灵森。

虽然没来过这里,不过对于这几个地名白麟初可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因为揭石山,就是他和绿波从小玩到大的“后山”。

然而此时从这里往南看,只能隐隐看见山的一个轮廓。湖面的雾气太大。这些雾,都是从北面的雾灵森传来的。

由于雾浓山险,雾灵森长久以来都被人们叫做迷幻森林,又称北方之森。

很快,眺望了一番雾茫茫的远景之后,三个人接连发出了惊叫声。他们本来都有处惊不变的定力,只是一时瞧见的景象实在惊人。

烟雾缭绕的湖面上,他们正站在中心。确切地说,是湖中心的一片小石滩,刚好够六只脚落地的大小,再一寸也不多了。水面差不多没过石头半寸,在脚边急躁地流动。即便是水,也只看得清方圆三尺左右,再往远处就只剩雾霭重重了。

首先得过这章湖。任一笑最先想出了对策,他只念了几声咒,天空中就传了一声鸟鸣。巨大的黑鸟冲破烟雾飞到他身边。任一笑往鸟背上一跳,在诸良的目瞪口呆中很快消失在了云空里。

诸良也没有愁很久。他收拾好吃惊的表情,脱下上衣,露出一副结实壮硕的身板,一咬牙就跳进了湖水里。这倒让白麟初惊了一跳。

小雪从包里伸出头来,他苦笑着拍拍它,“我知道你不会游泳啦,我自己想办法。”

他也不会游泳。望着脚下湍急流过的水,他轻声念出几句咒诀,前方的一小块水面凝结成一片冰石。他点足跳过去,又在前方凝水为冰,就这样一条路行到对岸。

任一笑就在雾灵森入口出不远,白麟初很快就看到了他,停下脚步,不大甘愿地开口问道:“那个大个子来了没有?”

任一笑摇摇头,于是两人在原地等待。任一笑用手梳理着大黑鸟的羽毛,白麟初枕着灵獒状小雪的背,互不搭理。

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两个人一觉醒来,仍不见诸良的踪影。

他不会淹死了吧?

“还等吗?”任一笑终于问了一句话。

白麟初回头望望一片愈加浓厚的烟雾,打消了再回到湖边的念头。

“先走吧。”他说。说不定大块头已经先找到领队了。

在山脚下,他们碰到的第一个人是一个猎户。一听说他们要去林子里找人,猎人立刻皱眉摆手,“别去,林子里危险,有妖鬼,雾又大得很,出来都难。我们村里的人只敢在这块山脚砍柴打猎。”

有妖鬼的地方正是他们的目标所在了。两个人向森林深处走去,果然很快就见到了妖鬼。

赤心鬼、地鬼、石鬼、木妖一个个狰狞着面孔向他们扑过来。

就这些货色?任一笑轻蔑地哼了两声,一路切菜般地杀过去。

白麟初顺手解决了几只扑到面前的。再加上小雪与大黑鸟,他们走过的路上络绎不绝地回荡着妖鬼凄厉的惨叫声。

妖鬼一旦被杀,身体顷刻就会消散,唯一留下的只有一团“魄”。如果不管它,它慢慢就会没入土地中。这“魄”人类并不能保留,也做不了什么用处,只有小雪以及大黑鸟这样的灵兽或妖兽,才能一口吞下肚去,固气养身,炼化灵性。

一路上,两只兽吃得十分饱食,而两个人则越来越饿。快要天黑的时候,已经足足饿了两天的任一笑与白麟初,几乎连走路的力气也没有了。

这该死的鬼森林!居然除了妖鬼连一只野兽也没有吗?

突然眼前白光一闪,两个人双眼同时一亮。那跑过去的是……一只兔子!

两人精神大振,拔腿就追,可是兔儿跑得飞快,凭任一笑的速度居然还被甩下了一大截。冰火雷电的法术、飞镖、雷火弹通通都用上了,白兔在一片赤橙黄绿、烟火飞扬中跳跃得甚为精彩,连毛也没掉下一根。

“小雪,上!”

“铃铛,绕到前面截住它!”

终于两个人倾其所有地动用了一起可以动用的力量。

在飞奔的过程中,白麟初面色古怪地瞥了任一笑一眼,“铃铛?这名字还真够恶俗。”他低声咕哝。

任一笑当然听到了,马上反击:“哼,你以为‘小雪’就是什么好名字了吗?”

“那不是我起的。”

“光凭这点‘铃铛’就一定是个好名字了。”

两个人怒目而视,追赶的工作就稍稍分了一点心。前方突然传来的尖啸与吼叫声让他们紧急回过了神。但还是慢了一步。

周身被一片突然升起的火光围住,他们竟毫无察觉地踏入了别人布的阵!雷光连着火光顷刻在四周织成了网。

任一笑想强行突破,谁知肩膀一碰上那张雷网立刻就被打翻在地,在他的脸上竟也出现了十分痛苦的表情。

看来布阵者应该是个远非他们能及的绝顶高手了。

小雪和铃铛被困在前方十步的一个陷阱里,非常不甘地挣动着。那只白兔居然还在,这时望正凝望着动弹不得的一行人,很惬意地摆了摆耳朵。

人猎兔?兔猎人?

白麟初盯着那只兔子,半晌之后终于听到了从林里传来的脚步声。一个高大的男子走到陷阱边,一弯身就抱起了那只小白兔。他三十岁左右的年纪,裹着宽大的旧斗篷,额上绑着一条头巾。他的五官深刻,眉眼浓重,下巴上还留着零零碎碎的胡碴。

他摸摸怀里的白兔,用低沉而温和的声音说:“美美,怎么又跑出去了?让我找了好久。什么,你说有人追你?”鹰一般的视线射过来,让白麟初一时顿住了呼吸,“呵呵,别怕,不过是一只小鸟和小狗,你看,一点也不可怕。”

说着他伸手在小雪头上拍了一下,小雪呜咽一声,转眼变成一点大,而灵珠却到了那男子的手里。

白麟初吼叫出来:“你要对它怎样?”

小雪要是出了什么差池,他如何向绿波交代?

那人根本不理,手又对着巨大的黑鸟一指,上百道的灵气条在大鸟周身围了一圈,光芒一过,竟变成一只钢铁般坚硬的鸟笼。铃铛如此庞大的身形,居然也成了笼中鸟!

“放了铃铛!”任一笑也吼叫起来。

那人依然不理,把小雪往笼子里一丢,一手举起笼子,一手抱着兔子兀自向前走去。那个大鸟笼足有他的人高,加上里面的铃铛和小雪,他举在手上竟比拿着一只苹果还轻松。

这时阵里的白麟初和任一笑再也顾不得厉雷,大声叫着:“站住!放下它们!”拼了命往外冲。

那人停住脚步,回头看看他们,开口道:“你们吓坏了我家美美,我抓住你们的小狗与小鸟,有什么不对的?”

顾不上面子了,白麟初先焦急地说:“是我们不好,不该追那只白兔!请你饶了小雪!”他居然也学会哀求。

任一笑也大声说:“放了铃铛,要我们怎样什么都行!”他居然也开始妥协。

那人冷笑一声,走到他们面前,挥了挥手,阵法就消失了。白麟初和任一笑刚一冲上前,就见一闪之下,鸟笼在他的手上消失了。

“你把铃铛弄到哪里去了?!”

任一笑拔出匕首就刺过去,被对方一根手指挡住,轻轻一弹,飞出丈余远。

白麟初定定看着那个男子,说:“它们没事吧?”

“没死。”对方回答得十分轻快。

“你要怎样才能把它们还给我们?”

“简单。替我……非也,替美美做三件事。”

他提出的第一件事就是砍两人三刀,“你们吓着了美美,我只是替她出出气。如果三刀后你们没死,自然可以去做第二件事。”他笑得轻松,接着从斗篷里抽出了一把两尺多长、两头弯弯的刀。木刀。

任一笑咬着牙爬起来,站到他面前,“来吧。”即便是对方的力量强得夸张,木刀他还受得住。

“等等!”白麟初大叫起来的时候,骇人的刀气已经袭向了任一笑。他只来得及扔过去一个“抗魔法身”,就看见任一笑又被冲飞出去,咳出一口鲜血。

白麟初紧盯着对方手中的木刀,一字一句道:“修罗逆木刀。”

男子转向他,咧嘴一笑,“小子,挺识货的。接一刀如何?”

未容他回答,刀气如惊涛骇浪般地席卷而来。他立即念道:“少净神火!”火本燃木,终究抵去了两分戾气。他依然被击飞出去,脸色惨白,比起任一笑来却好了不少。

两人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第三波刀气又袭过来。两人相互一点头,同时念起了火系道法。火光与刀气狠狠地冲撞在一起。这一次,两人只是被逼退了十余步,却还是站着的。

那人“嘿嘿”笑了两声,收起木刀,“既然接过了三刀,你们就去办第二件事吧。”他把白兔抱在怀里抚摩,说,“美美爱吃山下村子里胡萝卜种的萝卜,你们去弄一些来。”

两个人听得面面相觑。直到找到了山脚下的那个小村庄才打听到,原来村里有个姓胡的人,种的萝卜特别好吃,因此大家也叫他胡萝卜。不过此人十分小气,除非用重金去买,否则他宁愿把吃不了的萝卜腌小菜或拿去喂猪,也不白送给别人。

白麟初与任一笑两人自然不会向他买,两人身上其实连一文钱也没带。他们直接跑到了胡萝卜的萝卜田里。

田埂上,一个矮胖地老头儿正蜷腿坐着“吧嗒吧嗒”地抽旱烟,一见有人走来,滴溜溜的两只眼睛立刻瞅了过去。

他拔起鞋跟走到两个人面前,开口就问:“你们是不是饿了?身上是不是一个铜板也没有?”

白麟初与任一笑都是一愣,相互看看。莫非他们遇上乐善好施的好心人,要请他们吃饭?当下两人纷纷点头。

谁知那老头儿立时板了脸,教训起来:“没人告诉过你们肚饿不走萝卜林,人穷不上亲戚门吗?我虽不是你们家亲戚,也不会白赏你们一顿饭吃。快走快走,不要在这里踩坏了我的田土。”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开始磨牙。死老头儿,这算哪门子萝卜林?萝卜早给收光了,就剩一眼的土。连土都要死守着,看来就是那个小气得抠门的胡萝卜。

白麟初笑一笑,朗声道:“老伯,您误会了。我们是外村来的,听说您的萝卜好,特地来跟您买萝卜的。铜板虽然没带一个,银子却带了不少。您要有货,有多少我们要多少。”

胡萝卜将信将疑地打量着两人,“确实不是村里的。你们要买萝卜,有银子吗?可不是蒙我?话先说在前头,我胡萝卜的萝卜可比外面的贵了不少。”

任一笑拍拍腰包,里面传来重重的金属相撞声。其实都是飞刀铁弹子之类的东西,可听在胡萝卜的耳中全变成了白花花的银子。他的眼睛“刷”地一亮,马上热情地拉住两人,“家里来、家里来!”

胡萝卜从地窖里扛出一大麻包水灵灵的白萝卜,说:“这是前日刚收的,鲜甜。全买去一两八钱银子一斤!”

白麟初皱着眉头说:“太贵太贵,怎么比肉都贵上这么多?减一半价的话还差不多。”

“好,看你俩特意从外村跑来的,这次就算个半价。”

“很好。”白麟初说,“你再拿个包,把这些分成两份,我兄弟二人好携带。”

很快萝卜分好称好了,胡萝卜眼巴巴地等着两人掏银子。谁知任一笑拎起一包掉脸就走。

他急了,追上前去,“钱,还没给钱呀!”

白麟初白了他一眼,“不是说好卖给我们半价吗?那一半我们不要了,不是正好吗?还给什么钱呀?”

胡萝卜眨着小眼想,想得头都晕了还是没想通。眼看着两人走远了,他又呼喝着追上去,换来了任一笑一记狠瞪。那眼神似乎在说,再追过来就揍你。他不敢上前了,瘫在田地上呼天抢地地哀悼自己被骗的萝卜。

大老板看到这袋萝卜十分满意,白兔当下就“咯吱咯吱”地享用起来。

白麟初无力地说:“还有一件什么事?”

那人笑着说:“美美想要一块玉璧做挂坠,你们去替我种出来吧。

两个人又呆住了。什么什么?白兔要玉坠?而且玉是可以种出来的吗?

那人扔给他们一粒小石子,懒懒道:“这山顶上有一顷土地,就是种玉的田地。你们去那里,把玉种来给我吧。”

雾灵森所在的这座山高有八十里,峰峦耸立,松柏茂盛,却无水,只有雾。白麟初和任一笑爬到山顶,一眼就看见四座三丈高的巨大石柱矗立在四角,而石柱之中正是软烂烂的一顷土地。

那个逼他们上来的男人叫做艾罗乙,他抢了他们的灵兽,扣下了他们的石牌非要他们种出玉来才肯归还。

可是,玉是可以从土里长出来的吗?

艾罗乙说,种玉不同于种菜,工夫下得要多些。每天要浇四遍水,每个三个时辰浇一次。要松土,要摘每日的鲜果给它当做肥料,还要持续地注入灵力作为养分。

“这样用心两个月,差不多就能长出青玉了。”他说。

两个人当场就怒了,“你还要把铃铛它们关上两个月?它们究竟怎样了?!”

“还没死。”艾罗乙说得十分轻松,“不过两个月后要是交不出玉的话我就不敢保证了。”

从来都是桀骜不驯的两人这次终于撞了墙。白麟初和任一笑咬着牙留在了山顶。艾罗乙给的石子一下土,整片的软泥突然变得坚硬如石。两人这才傻了眼,对种玉的事情将信将疑起来。

于是每一天,他们分工四次,山上山下来回一百六十里地打水浇地。水一渗入,土地显出一丝潮湿的柔软,这时他们就开始松土。两个人用刀掘,一连掘断了任一笑的五把匕首。艾罗乙上来看的时候一脚踢在他们屁股上,把人踹翻在地。

“笨蛋。”他骂道,“松个土也这么窝囊。姿势要用对,力气也要用对。什么都对了,石头就变得像豆腐了。”

两个人瞪大眼睛看着他的一只大掌像耙土似的,几下就把一片石地抓得烂烂的了。那可是连任一笑的雷火弹也炸不开的硬地呀。

“瞧见了吗?都要这样。”艾罗乙笑得轻蔑,“别告诉我你们连这点小事也学不会。”

除了松土,还要摘果施肥。这山上共有一百六十六种野果,要一起下土,最娇嫩的一种摘下来不出一刻就蔫了。他们每次只能最后摘这种果子,偏偏它又生在最费事的地方,一处悬崖下峭壁的洞窟里。

每一天摘一次果,每一次都像催命似的赶。

往地里灌输灵气或许算是最轻松的一件事了。一开始他们是以掌对地一点点挤压进去,后来渐渐学会了端坐地上,闭目养神间也能将灵力来回运转输入顺畅了。

这两个月里,他们的食宿还得自理。

每天浇水一百六十里两人各跑两趟。不久白麟初想了一个办法。他在山上筑了一个大水缸,每次多挑一桶水倒在里面。他当初是想,这样存满了一缸,可以省好久的事了。谁知第二天一看,缸里竟连一滴水也没有了。原来在这雾灵森里,一夜之间水都化成雾了。他白忙活了一场,之后只能老老实实地按时去提水。

他和任一笑在湖里抓鱼吃,在山里挖菜采果吃。任一笑还常常摘来蜂窝,烤什么都要涂蜜在上面。白麟初对此格外不齿。

他们身上的衣服越来越破烂,脚下的步子却越来越轻盈。

日子过去得连他们自己也模糊不清了。一天灌输完了灵气,两人睁开眼,赫然发现土里一块块青澄滑润的石头若隐若现。

是碧玉!

两个人收得了五块玉,脸上都是掩不住的惊喜。他们竟然真的种出了玉!

艾罗乙说话果真算数,立刻就把小雪与铃铛送回到两人的面前。一大一小一禽一兽没有丝毫差池,活蹦乱跳,还与小白兔玩耍得甚欢。

白麟初拿回小雪的灵珠,将小白狗往包里一丢,立马转身走人。

“等等。”艾罗乙喊住他,“你不想继续种玉了吗?两个月种的是碧玉,半年可以种出白玉,八个月后能收到黄玉,耕耘一年的话,就是最稀罕的红玉了。”

他们其实都清楚了,种玉就是练功,从身法到内息,一轮玉种下来,长进是平日的数倍。若是真种出了最稀罕的红玉,功力的精进简直是难以估算的了。

尽管如此,白麟初还是说:“不想。”依然要走。

艾罗乙拿出了他的石牌在手中晃,“那你连这个也不想要了吗?”

白麟初恍然一惊。他几乎忘了这个东西了,可那偏偏又是不能丢的。他回过头冷冷地瞧着艾罗乙,说:“那是我们要交给领队的东西。”

如果对方执意不还,他就回去如实相报,说被坏人抢走了。此刻他并不急着争夺,只等艾罗乙的下文。

“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就不必走了。”艾罗乙又把石牌收了起来,“因为我就你们要找的领队。”

突如其来的这句话使得一时僵住的两个人片刻之后就正式开始了尚存十个月的种玉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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