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广播电视法律制度概论(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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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广播电视节目制度(4)

(4)适于19岁以上年龄者收看的节目:主题和内容以成年人为目标受众,限制19岁以下观众收看;有以现实形象方式描写杀人或血腥的过分暴力场面;有以现实形象方式描写部分裸露、暗示的性接触、性行为等性暗示的展现;出现有辱人格或辱骂的语言、诅咒、下流举止等信息。

美国1996年联邦通讯法规定:从1998年起所有屏幕宽度大于或等于13英寸的新电视机,在设计上要能使观众对电视节目可进行选择性收看,即要加入Vchip芯片。1996年12月美国电视业界宣布实行节目等级制度,与V-chip技术结合起来在电视节目中应用。美国将儿童电视节目分为两种等级:TV-K:适合所有儿童;TV-K7:适合7岁及以上儿童观看,如果含有非现实的暴力场面,节目则定级为TV-K7-FV。将一般电视节目分为四级:TV-G:适合所有年龄的观众;TV-PG:节目中包含有限的暴力行为、部分性爱场面、偶尔出现粗口、少量性暗示对话,不适合年龄较小的少年儿童观看;TV-14:节目中有过激的暴力场面、较多的性爱场面、有粗口、性暗示极强的对话,不适合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观看;TV-M:适合成人观看,节目中有血腥暴力场面、露骨的性爱场面或赤裸裸的粗口,不适合17岁以下少年观看。英国独立电视委员会节目准则要求:任何频道不得在晚上8点以前播出“12”级内容,晚上9点以前不得播出“15”级内容,晚上10点以前不得播出“18”级内容,在任何时间均不得播出“R18”级内容和被英国电影审查局拒绝颁发许可证书的内容。法国最高视听委员会1996年开始在不加密的无线频道推行电视节目五级分类法,1998年加密频道开始实施,2000年有线频道开始实施。一级为大众皆宜。

二级为10岁以下不宜。三级为12岁以下不宜,此类节目普通频道不可在晚上10点前播放。四级为16岁以下不宜,此类节目普通频道不可在晚上10点30分之前播放,预告片不能在晚上8点30分之前播放。五级为18岁以下不宜,主要指色情、暴力的成人节目,此类节目除了一些授权的频道可以播放外,其他频道一律禁止,此类节目必须加密播出,早上5点至晚上12点之间不能播出。一般在节目开始时,电视频道都会说明节目等级,三、四、五级节目的标志符号会在整个播出时间呈现,二级节目标志要么在节目开始时呈现5分钟、在节目中再次呈现1分钟,要么在节目开始时呈现12分钟。我国香港《电视通用业务守则-节目标准》规定:合家欣赏时间为每日下午4时至晚上8时30分,这段时间里不准播映任何不适宜儿童观看的材料;晚上8时30分以后,父母应当分担为子女挑选合适电视节目的责任;被划为“家长指引”或“成年观众”的节目不得在合家欣赏时间里播放;被划为“成年观众”的节目只可在晚上11时30分至早上6时之间播放。我国台湾地区将电视节目分为四级:限制级、辅导级、保护级和普遍级。限制级,未满18岁者不宜观看;辅导级,未满12岁者不宜观看,12岁以上未满18岁者需父母或师长辅导观看;保护级,未满6岁者不宜观看,6岁以上未满12岁者需父母、师长或成年亲友陪伴观看;普遍级,一般观众皆可观看。限制级节目包括:(1)描述赌博、吸毒、贩毒、抢劫、绑架、杀人或其他犯罪行为细节、自杀过程细节;(2)有恐怖、血腥、残暴、变态等情节,表现方式强烈,但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3)以动作、影像、语言、文字、对白、声音表现淫秽情态或强烈性暗示,一般成年人尚可接受者。限制级节目应当锁码加密播送。

二、限制儿童节目中的广告

由于儿童身心正处于发育过程中,尚未有足够的判断广告信息真伪的能力,各国对以儿童为对象的广告特别是电视广告进行严格的限制,以防止儿童受到伤害。

比如,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将儿童作为特殊的受众群体,禁止儿童节目主持人直接向儿童促销产品,限制儿童节目中的广告数量;1990年美国儿童电视法要求:每家商业电台、电视台应当将儿童节目中的广告时间长度限制在周末不超过每小时9分钟30秒,工作日不超过每小时12分钟。瑞典1991年颁布法律禁止针对12岁以下儿童的电视广告。爱尔兰主管机关严禁儿童仰慕的名人代言儿童广告,并要求糖果广告需要特别提醒刷牙。希腊禁止在早晨7点至晚上10点播放有关玩具的电视广告。意大利则禁止14岁以下儿童拍摄电视广告。英国广告法规对儿童节目前后禁止播放的产品广告种类、广告中儿童形象的表现以及不得出现儿童的场面等作了具体的规定,禁止在针对10岁以下儿童播出的电视节目中插播“垃圾食品”广告,不得面向16岁以下未成年人播出药品广告。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际广告协会制定的《国际广告从业准则》规定了儿童节目广告准则:在儿童节目中或在儿童所喜爱的节目中不应做足以伤害儿童身心及道德的广告;也不容许利用儿童轻信之天性或忠诚心,做不正当之广告。

三、加大对暴力、色情等节目的惩治力度

暴力和色情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影响巨大,各国都严格限制暴力和色情内容向未成年人传播,一般都禁止在面向未成年人的节目中播出暴力、色情等易使少年儿童陷入违反道德、违反法律危险的内容,防止未成年人模仿。2005年2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广播电视反低俗法案,对电台、电视台播出淫秽、下流、色情内容的单次最高罚款金额由过去的3.25万美元提高到50万美元,对任何一个表演低俗节目的演艺人员的单次最高罚款金额由过去的1.1万美元提高到50万美元。同年3月,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广播电视淫秽与暴力内容控制法案,要求FCC对广播电视节目分级制度实施状况和暴力、淫秽等内容的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每年应向参议院提供评估结果。2005年7月30日下午,韩国发生了该国历史上首次电视直播裸体镜头事件,在韩国文化广播公司MBC电视台的《现场直播音乐营》节目中,在舞台上表演的2名成员突然脱掉自己的裤子,露出性器官的裸体画面直播了出去,持续了6秒钟,MBC主持人当即向观众道歉,并通过新闻节目进一步向观众赔礼道歉,同时决定停止《现场直播音乐营》节目,对节目制作人等进行处分。韩国警方以涉嫌公演淫乱及妨碍业务罪对两名肇事者进行立案,韩国立法机关考虑修订广播法,制定更加严厉的惩罚措施惩制电视台的违法行为。

[案例]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因节目中的色情内容而受重罚

2004年2月,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直播美国超级杯橄榄球比赛,珍妮·杰克逊和男歌星贾斯汀在中场休息时上台献唱,在表演过程中,后者弄掉了珍妮·杰克逊的紧身胸衣,“露乳”画面被直播了出去,在美国社会掀起了轩然大波。经过7个月的调查,美国FCC于9月做出裁决,对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罚款55万美元。2006年3月15日美国FCC又发起了针对电视节目中淫秽内容的新一轮打击,宣布对哥伦比亚广播公司及其旗下多家电视台处以363万美元的罚款,理由是CBS在2004年播放的电视剧集《寻人密探组》(Withouta Trace)中,有美国青少年放荡的色情场面。这笔空前的大额罚款将由CBS下属111家电视台分担。尽管这两笔罚单还没有被美国国会通过,但是表明FCC严厉打击淫秽内容的决心。正如FCC主席凯文·马丁(Kevin Martin)在针对CBS的巨额罚款的声明中说的那样,“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整个机构的罚款决定,都表明FCC在兑现它的承诺,整肃法律,禁止电视台播放淫秽内容。”

[简评]暴力、色情、低俗是电视荧屏内容的顽症,不仅我国存在,西方发达国家也存在,是全球化的问题,直接影响到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因此,各国重拳出击,净化荧屏声频,努力清除广播电视中的暴力、色情、低俗等反文明、不文明的内容。这是一场持久战,任重而道远。

四、我国广播电视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国非常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991年我国颁布实施了《未成年人保护法》,1999年我国颁布实施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06年修订),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该《意见》规定:各类大众传媒都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把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制作、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各级电台、电视台都要开设和办好少儿专栏或专题节目,中央电视台要进一步办好少儿频道,各地要切实抓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省(区、市)和副省级城市电视台要创造条件逐步开设少儿频道。少儿节目要符合少年儿童的欣赏情趣,适应不同年龄层次少年儿童的欣赏需求,做到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教育性相统一。加强少年儿童影视片的创作生产,积极扶持国产动画片的创作、拍摄、制作和播出,逐步形成具有民族特色、适合未成年人特点、展示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动画片系列。

2004年,广电总局制定下发了《广播影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广发编字[2004]394号),实施保护未成年人的“建设工程”、“净化工程”、“防护工程”和“督察工程”,在实施“净化工程”中要求:(1)要严格控制渲染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的剧目。各级电视台的所有频道播出含有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的涉案题材电视剧、电影片、电视电影以及用真实再现手法表现案件的纪实电视专题节目,必须在每晚23暶00以后播放,特殊需要的须向国家广电总局专项报批。(2)要杜绝色情描写、淫秽画面、下流语言。坚决制止以色情和性为“噱头”、“卖点”等格调不高的广播影视节目,坚决制止宣扬与正常伦理道德相悖的不健康情感的内容,杜绝涉及未成年人的早恋、性行为等语言、画面和情节。(3)要杜绝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情节和内容。要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封建迷信、伪科学、反动思想、腐朽道德、邪教学说、有害思想和不良习气侵蚀毒害未成年人。要正确宣传国家的宗教政策,不得以宗教信仰自由为由,宣扬和传播宗教思想和教义教规。(4)要抵制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倾向,清除浮华媚俗、低级无聊等内容。在节目中不能宣扬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得表现奢靡铺张,豪华排场,贪图享受,展示颓废等情节,努力避免庸俗浮夸、铺张浪费、空虚无聊、格调低下等内容。(5)不要渲染吸毒、赌博等不法行为,避免出现吸烟、吐痰等不文明举止。(6)要坚决纠正节目主持人在着装、发型、语言以及整体风格方面低俗媚俗现象。主持人不宜穿着过分暴露和样式怪异的服装,避免佩戴带有明显不良含义标志图案的服饰,主持人的发型不宜古怪夸张,不要为迎合少数观众的猎奇心理、畸形心态而极尽夸张怪诞的言行与表情。(7)要注意维护祖国语言文字的纯洁和规范。要提倡语言美,倡导文明用语、规范用语,净化语言文字环境,不能使用粗话脏话;除特殊需要外,节目主持人必须使用普通话,不要以追求时尚为由,在普通话中夹杂外文,不要模仿港台语的表达方式和发音。(8)要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不予公开报道。特殊情况需要报道的,要严格保护未成年人的姓名和肖像隐私权,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加以处理。(9)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不得开设电脑网络游戏类栏目,不得播出电脑网络游戏节目。

2006年,广电总局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广播电视法制宣传工作的意见》专门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内容:严格控制绑架、劫持人质、爆炸、投毒、纵火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和恶性刑事案件的报道;不得过细地披露政法机关的办案细节、侦破手段、侦破方案等;不得对犯罪行为、作案手段、犯罪心理做过细的描写和分析;不得渲染凶杀、暴力、色情、恐怖等情节和场景;不得以犯罪情节、作案手段、案情变化以及司法机关的侦破方法、审讯技巧等设置竞猜题目;不得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涉案报道,不得对犯罪细节进行情景再现;不得报道涉案的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等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内容。

近年来,广电总局一直把反低俗化作为净化荧屏的工作重点,对《超级女声》、《快乐男声》等模仿秀节目进行了规范,对情感类节目、婚恋类节目进行了治理引导。2010年7月23日,胡锦涛同志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提出,要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反低俗化、净化荧屏声频,是我国广播电视时刻不能松懈的长期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