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论新闻学学科地位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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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重温中国共产党新闻事业的历史传统(2)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党中央对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又有许多新的认识和新的要求。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专门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提出要“在党内普遍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再教育”,并要求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要“多宣传群众,充分反映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指战员的创造性劳动、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

在2002年召开的党的十六大的政治报告中,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又被赋予了新的内容。报告指出:“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根本目的。”

近年来,党中央提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一些全新的执政理念,大大扩展和延伸了为人民服务的内涵,这就为新闻事业更好地贯彻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方针,当好人民的耳目喉舌提供了思想指南,确定了明确的方向。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

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倡导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求包括新闻工作者在内的广大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生活,进行踏踏实实的调查研究工作,同时注意在采访调查过程中虚心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毛泽东就经常教育领导干部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多做些调查研究。在战争年代,他率先实践,深入农村展开调查研究,为全党树立了榜样。他做的湖南五县调查、福建上杭才溪乡调查、江西兴国长冈乡调查及寻乌调查等,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范例。

刘少奇把记者看做是“专门的调查研究人员”,他在1948年对华北记者团的谈话中,就鼓励记者深入实际去考察党的政策是不是正确的,而且说:“你们根据许多材料,证明政策需要修改,就提出来,这是好的。”

在延安时期,当时解放区的新闻工作者就深入根据地的农村、工厂和部队采写了一批反映根据地军民生产、生活和对敌斗争事迹的典型报道。赵占魁等一批边区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就是在记者深入采访调查后,才写出来的真实感人的报道。同时,对各地执行党的土地政策中的经验和问题也作了真实的反映。

在和平建设时期,广大新闻工作者坚持到工厂、下农村、进部队,同工人、农民、战士和基层干部在一起,与他们同劳动、同生活,采写出了像大庆、大寨、南京路上好八连这样的战斗集体,以及王进喜、焦裕禄、雷锋等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一批批反映改革开放新成果、新经验和新人物、新气象的好作品也都得益于记者们深入细致的采访调查。

还有一大批记者不辞辛苦,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各地在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出现的问题,以及基层群众的疾苦、要求和呼声,采写了一批很有参考价值的内参稿。近些年来一批反映农村改革和城市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农民负担过重问题等方面的内参稿,受到了中央的重视,促进了这方面一些问题的解决,也使党所倡导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新的执政理念深入民心。

当然也要看到,近些年来,面向实际、深入调研的作风在一些新闻单位也有减弱的趋势。一些人总爱浮在上面,满足于跑机关、泡会议、听汇报、抄材料,敷衍报道,马虎了事,而不愿下到基层,深入改革开放和社会生活的第一线去,做些细致的调查研究,写些有内容、有新意的东西。即使下去,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人到心未到,无法采集到现实生活中那些鲜活的具有新闻价值的东西。

针对这些问题,1991年,江泽民曾向新闻界提出了“学习,学习,再学习;深入,深入,再深入”的要求。十六大以后,党中央又向新闻界提出了“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这些都为新闻工作者在新形势下发扬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优良传统指明了方向。

四、坚持真实性原则,坚决反对虚假新闻和“有偿新闻”

一切新闻都必须真实,这是新闻存在的基本条件和特有优势,也是人们对新闻报道最基本的要求。无产阶级新闻事业历来都把真实作为新闻的生命。

陆定一1982年在接受《新闻战线》记者采访时曾意味深长地说:“新闻工作搞来搞去还是个真实问题。新闻学千头万绪,根本性的还是这个问题。有了这一条,就有信用了。有信用,报纸就有人看了。”

刘少奇说得更明白,“新闻第一要真实”。他对华北记者团的同志们说:“你们搞报道一定要真实,不要加油加醋,不要戴有色眼镜。群众对我们,是反对就是反对,是欢迎就是欢迎,是误解就是误解,不要害怕真实地反映这些东西。”

为了保证新闻报道的真实,中共中央在历史上曾多次做出决议或制定相关条例,对新闻工作的真实性提出明确要求,做出严格规定。几十年来,各级新闻机构和广大新闻工作者遵照中央的要求和新闻工作的惯例,认真坚持真实性原则,努力使自己的报道真实可信,以满足群众的要求。

从历史上看,在坚持真实性原则方面,总体看来我们的媒体是做得好的。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的媒体都能注意坚持实事求是地反映和报道事物,不浮夸,不掺假,不避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尽可能地向读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新闻报道。例如战争年代的新闻报道,“缴获敌人一支枪,就说一支,不讲两支;俘虏一个敌人,就说一个,不讲两个。退出什么地方,就说退出,决不说向别的地方‘转进’。打下什么地方,就说打下什么地方,没有打下,是决不讲打下的。这样子,人家就信服。你吹牛皮,缴了两支枪,你说是四支,打了败仗说是胜仗,人家就不服。”

正因为新闻报道的真实准确,我们的新闻宣传不但受到了根据地群众的欢迎,而且连国民党统治区的群众也愿意接受,甚至一些国民党官兵要想了解真实情况,也要看我们的报纸,听我们的广播。

但是,我们的新闻宣传在坚持真实性原则方面也有做得不好的时候。例如“大跃进”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这些时期出现了许多浮夸、虚假的报道。那时候,像“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这样一些完全不顾事实,不讲科学的口号居然也上了我们的党报。“文革”中,一些新闻报道甚至完全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指鹿为马,公开造假。其结果,不但损坏了新闻媒体自己的声誉,而且也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这方面的教训极其深刻。

近年来,一些媒体和一部分新闻从业人员,在市场因素和某些社会因素的影响下,抛开真实性原则,公开搞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有的还搞“有偿不闻”(指因接受对方钱财,而为其掩盖事实真相),严重败坏了党的新闻工作的优良传统。这些做法与长期以来党的新闻事业所坚持的真实性原则的光荣传统是格格不入的。我们应当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来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