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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潮流与趋势(7)

话说春晚“仪式秀”

春晚自1983年创办以来,一直是每个岁末年初人们的热点话题。对春晚有夸赞,有批评;有肯定,有指责。近年来,关于春晚批评和指责的声音似乎越来越强。尽管春晚创作班子每年都在节目内容和形式上竭尽全力地力图创新,但结果却常常是差强人意,许多观众依然将春晚视为“鸡肋”,“嚼之无味,弃之可惜”。春晚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对此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仅就春晚“仪式秀”这一命题对春晚创新的潜力与空间作一探讨。

一、春晚:从“仪式”到“仪式秀”

所谓“仪式”,就是一种典礼的形式、行为,它是一种相对客观的存在;而“仪式秀”则是对这种“仪式”的主观呈现、表现方式。20多年来,春晚在节目内容上花样百出、变化多端,但有几个环节几乎不曾有过太大的变化,如开场时刻,喜气洋洋的歌舞、热热闹闹的锣鼓声、全体主持人共同表达新年祝福;转场期间,边防士兵、驻外使领馆、留学生团体的拜年祝福;零点时刻的倒计时;结束曲《难忘今宵》等,这些重要的时刻以及其他元素共同构成了春晚的“仪式”。

春晚这些“仪式”从诞生起就已经深入人心,成为所谓“春晚新民俗”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这样的情形下,放弃或取消这种“仪式”是不现实的。我们认为,春晚的创新不在于摒除春晚固有的“仪式”,而在于如何创造性地呈现这种“仪式”,这就是春晚“仪式秀”的问题。“仪式秀”又包括了“由谁秀”、“秀什么”和“怎么秀”等问题。

二、春晚“仪式秀”的历史轨迹

中国电视从内容生产的意义来看,迄今为止大概经历了三个阶段,即宣传品阶段、作品阶段和产品阶段。春晚作为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一种新的电视节目形态,其发展过程同样经历了上述三个阶段。从“仪式秀”视角来看,可以说经历了“宣传品仪式秀”阶段、“作品仪式秀”阶段和“产品仪式秀”阶段。

在春晚“宣传品仪式秀”阶段,春晚的创作主体更多承担的是宣传者的角色,因此,春晚“仪式秀”更多地把功夫下在了导向把握上。对于创作主体而言,首要任务就是如何选择好、把握好、表现好这些内容,使之成为合格的“宣传品”。于是,春晚“仪式秀”更多围绕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中心内容,围绕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最重要的人物、事件和话题,按照意识形态需要、宣传需要来展开,这在晚会主题的选择、基调的确立、节目的编排,甚至场景的设置,乃至一些细小环节上都有充分的体现。

在春晚“作品仪式秀”阶段,春晚的创作主体更多承担的是创作者的角色,因此,“仪式秀”常常会出现一些个性化的方式,例如1995年的春晚,三位台湾同胞在晚会现场接受祖国人民送给的“宝贵礼物”——黄河水,1998年他们再次来到春晚现场,并把日月潭的水带来,与三峡截流工程和小浪底工程的工作人员分别带来的长江水、黄河水一起,放在了一个系着红绸带、戴着大红花的大瓶子当中,整个过程都是在倪萍动情的话语,现场庄严的音乐声和热烈的掌声中进行的,极具仪式感。这些独具特色的“仪式秀”给晚会现场观众、电视机前的观众制造一种深深的仪式庄严感、神圣感的同时,也完成了颇具特色的合格“作品”,自然也深深地吸引了观众,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春晚“产品仪式秀”阶段,春晚的创作主体更多承担的是迎合者的角色,迎合与满足广大观众的时代性心理与审美需求,让更多观众参与到晚会的情景当中。春晚“仪式秀”不再是某种意识形态极浓的“宣传秀”,也不再是某个人或某个团队的“创作秀”,而是双方互动的“全民秀”。从晚会的嘉宾、演员、主持人等人员的选择,到场外短信平台、热线电话等互动方式的确立等,都体现了这一特点。2006年的春晚,全国人民短信投票普选赠送给台湾大熊猫的名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作为一个环节,贯穿整台晚会的始终,使所有观众都有机会参与到春晚的情景及进程当中。

三、春晚“仪式秀”的功能及其现实思考

春晚“仪式秀”有着多样的功能,一方面,它要负载春节仪式的传统功能,像欢聚、祈福、辞旧迎新等的表现和传达;另一方面,它也被不断地赋予着新的功能。在春晚“仪式秀”传统与现代多种功能的实现过程中,目前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值得深思。

关于宣传导向与情感表现。春晚“仪式”是意识形态宣传的重要时机,同时也是百姓获得国家与民族荣誉感、认同感、自豪感、凝聚感的一个重要时机。我们可以看到,宣传导向是一种自上而下、由外而内的行为,而情感表现则是一种自下而上、由内及外的一种行为。因此,在春晚“仪式秀”中,如何让外在的宣传导向被观众内在的情感所接受,正确处理二者内外之间、上下之间的关系,是春晚“仪式秀”始终需要面对的重要问题。我们认为应当强调“寓宣传导向于情感表现”之中,在“动之以情”中“晓之以理”。

在“寓宣传导向于情感表现”的过程当中,我们应注意处理好两个问题:一是情感表现“大”与“小”的关系;二是情感表现“多”与“少”的关系。情感有大小之分,“大情”有民族之情、国家之情,“小情”包括亲情、友情、爱情等。“小情”是“大情”的基础,“大情”是“小情”的升华。我们认为大小情感应当相互依存、相得益彰,过于强调“大情”难免有“宏大叙事”、“大而不当”之嫌;过于强调“小情”,又容易琐碎、琐屑、不够大气。春晚“仪式秀”情感表现欠缺,就是“无情”、“少情”,容易说教味十足,干瘪而无内容,空洞而不鲜活,呆板而无生机;但是情感表现过多,则容易给人“多情”、“滥情”、“矫情”甚至是“伪情”的感受。所以说,春晚“仪式秀”把宣传导向寓于情感的表达之中,只是第一步,如何把握好情感表现的“度”,做到圆润、自然、真诚、委婉地表达情感,才是关键。

关于感官诉求和心理诉求。观众的感官诉求是外在的、相对简单的,对春晚“仪式秀”的要求就是要注重视听艺术元素的开发和挖掘;而心理诉求却是内在的、丰富的,它要求春晚“仪式秀”不仅要重视“秀”的形式,还要注重“秀”的内涵。从某种意义上讲,春晚“仪式秀”就是为观众不同心理提供诉求的平台,不仅仅只是为了满足观众的感官刺激而已。但遗憾的是,在相当长时间里,春晚“仪式秀”似乎更钟情于外在感官形式的表现,形形色色的“明星秀”、“主持人秀”、“服装秀”、“舞台秀”、声光电“电视元素秀”,成为春晚“仪式秀”的主角,而百姓的心理诉求则表现得不够到位。春晚“仪式秀”注重形式包装本无可厚非,但对此孤注一掷,就会出问题。2007年,春晚旗帜鲜明地提出“春晚瘦身”的口号,就是对这种极端注重形式的否定。

观众的心理诉求可以简单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现实心理诉求,二是历史心理诉求。前者侧重当下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事情,具有暂时性;后者则是由长期的历史文化积淀所赋予的,具有延续性。所以,对它的把握不能简单化,春晚“仪式秀”的创作主体应该从现实与历史两个维度去把握:一方面,要体现“以人为本”,关注当下百姓的生活状态、生存状态,反映这种状态下的百姓的心理状况,拉近与观众的距离;另一方面,也要满足百姓历史文化心理的诉求,在现实意义和历史价值两个层面上深入开掘。

总之,对于春晚“仪式秀”而言,不管承担什么样的功能,都要做到“内外兼修”,有形式,更要有内涵,“秀”得“有形”,更“秀”得“有情”、“有心”,注重可视性、可听性的同时,也不乏对思想、品位、内涵、意蕴、深度、高度的追求。似乎唯有此,春晚“仪式秀”才有可能达到预想的传播效果。

(本文与周建新合作,发表于《当代电视》2006年第12期)

“故事”热浪的背后

最近一个时期,“故事”成了中国电视业内外相当流行的一个词汇或字眼。不仅虚构类电视内容(如电视剧)在讲,介于虚构与非虚构之间的电视内容(如综艺类节目)也在讲,甚至非虚构类的电视新闻、纪录片也在讲;节目在讲,栏目在讲,某些频道甚至是整个媒体都在讲。我们注意到,各种类型节目,如少儿节目、法制节目、对农节目在讲故事,健康服务节目、科教节目也在讲故事,一些频道如四川卫视、重庆卫视则已经把“故事”升格为频道定位的高度去推广。这种景观在以往是相当罕见的。为什么在近一个时期里“故事”被大家广泛而热烈地探讨,各种节目、栏目、频道纷纷打出故事牌?“故事”热浪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我个人以为至少有以下几种理由。

其一,把电视内容理解为“故事”,体现了今天电视人对电视内容本质的一种新的理解。简单梳理一下,最近十几年来,电视人对电视内容的认识有这样的变化:相当长一个时期,主宰我们对电视内容的认识是一种功能性的评价,如“导向”、“宣传”、“政治性”、“思想性”,不管内容是什么,只要能够体现这种功能,就应该是合格的电视内容;此后,我们对电视内容的认识开始倾向于“个别性”、“特殊性”的评价,如“原创的”、“独特的”、“我的”一种评价标准,能够体现这种特点的就可能成为一种受欢迎的电视内容;而近几年来,毫无疑问,“类型化”的、“模式化”的一种内容标准更多地主宰着电视内容的生产与传播。一种节目形态、栏目形态、内容形态一旦获得成功就会被迅速克隆、抄袭,造成“雷同化”、“同质化”的景象,这就是我经常讲到的“宣传品”、“作品”、“产品”三个阶段的内容差异。而这“三品”评价标准对应的主题词应当是“思想”、“信息”、“互动”。如果说“思想”更多地来自于宣传意识形态的导向性要求,“信息”更多地指向电视人独特的发现、采集、加工、提炼和传送,“互动”则更多地指向受众和市场的接受,是传受之间、电视媒体与市场之间双向关系的建构。而故事恰恰是“互动”中为市场和观念所接受,产生互动效应的有效载体。这是一个认识上的变化。

其二,来自于电视媒体的激烈竞争。之所以许多电视节目内容故事化,许多电视栏目内容故事化,频道选择故事化的生存道路,首当其冲的原因来自于观众需求的压力、电视竞争的压力。同样的“思想”,同样的“信息”如何能够卓尔不群地传播,达到最优化的效果,对观众产生足够的吸引力,在实战经验中,电视人逐渐发现只有把特定的思想和信息演化为有情节、有趣味的故事才能形成差异性,而差异性恰恰有可能使电视节目、栏目和频道与众不同,从而形成独特的竞争力。

其三,来自于观众一以贯之的审美取向和审美趣味的要求。古今中外,我们发现听故事、说故事、讲故事或许是体现人类最为日常的、普遍的一种审美取向和审美趣味的重要方式。之所以电视剧至今仍是电视媒体最有竞争力的节目内容,恰恰是因为电视剧说的、讲的都是一些虚构的故事。而一些具有相当市场号召力的专栏节目也往往是依赖和依托着故事,如“情感类故事”、“传奇类故事”,这给电视节目中一些非虚构类的节目如电视新闻和纪录片带来一种相当大的压迫。所谓的“新闻娱乐化”倾向,就意味着非虚构类的新闻节目也因此而向着讲故事的方向寻找出路。我想这就是人们传统与现代不变的审美取向和审美趣味的自然延伸。

当然,“故事”成为当前电视内容生产、传播的一种热浪,还会有其他一些缘由,如电视传媒的传播特质、电视传媒的叙事特质、电视传媒的文本特质……因此,电视媒体各层面、各环节热谈“故事”、热说“故事”也就不足为奇了。

(本文发表于《媒介方法》2006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