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电视剧历史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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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初创时期的中国电视剧(1958-1966)(2)

第二节 初创时期电视剧的社会角色

1958年6月15日,以电视剧《一口菜饼子》在北京电视台的播出为标志,宣告了这种艺术样式的诞生。正如《一口菜饼子》是为了配合党中央关于“忆苦思甜”、“节约粮食”的宣传精神一样,初创时期的电视剧,同其他文艺样式一样,离不开政治,强调的是“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加之电视媒体主要是一种新闻媒体,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各类题材的电视剧难免具有时代政治的宣教色彩。另外,从创作和传播技术层面来看,电视剧的传播和表演都势必受到演播室直播的一定限制,制约着电视剧表现生活的深度和广度。基于这种时代背景和技术条件,以及电视剧作为一种独立的艺术形式其美学品格还不为多数艺术家认识的实际,再加上前面说到的电视机远没有普及到寻常百姓家中,因此它的影响也是有限的。1958年到1966年,在长达8年的电视剧早期,播出的电视剧只有200集左右。从总体考察,限于当时电视剧创作无法回避政治宣传教育的社会形势和文化态势,日益泛滥的“左”的文艺思潮,也直接妨碍了电视剧取得更大的成就。

如何看待这个时期电视剧艺术和政治的关系?

电视媒体作为党和政府重要宣传机构的独特属性,使它拥有了独特的政治资源,义不容辞地要承担政治宣传的职责和任务。早期的电视文艺节目(包括电视剧)是当时广播电视以新闻节目为主之外,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必要的补充,这是中国电视传播艺术的重要特色所在。

“既受到政治任务、宣传职责的限制,又拥有较为独特、权威的政治资源,这是中国电视的特质,也是中国电视传播艺术实施所需首要考虑的特质。”文艺与政治的关系一直是新中国文艺无法绕开和回避的问题。文艺“从属于一定的政治路线”、“为政治服务”一直是新中国文艺的指导方针。直至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邓小平提出今后不再提“文艺为政治服务”这样的口号,“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新方针避免了对艺术与意识形态关系的庸俗化理解,但并不是说从此艺术与政治无关。在所要表现的政治思想的审美化上,即思想性与艺术性的完美结合上,电视剧艺术作品不可能是躲在象牙塔里的纯粹艺术品。“电视的政治功能和作用,主要体现在政治文化的传播上”,“政治文化在不同历史时期,会呈现出不同的文化样态来。

这种样态,首先应体现在意识形态的政治身份以及它的角色定位。”电视剧的思想性理应是审美化、艺术化的,电视剧的艺术性理应尽可能承载着既深且广的思想内涵只有追求有艺术的思想与有思想的艺术的和谐统一,才能既与公式化、概念化的非艺术划清界限,也与“为艺术而艺术”的非政治划清界限。正确看待一种艺术样式与政治的关系,寻求电视剧艺术与时代政治导向的关系,构成了中国电视剧艺术真实的独特内涵。政治作为具有特定时代内涵的范畴,是与一定历史阶段我们党和政府的奋斗目标相联系的,是关系到国家、民族和党的命运的大事。总的来说,电视艺术作为在党和政府“喉舌”的电视传媒播出的一种艺术,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社会属性,肩负着神圣的社会职责,可谓“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不难发现,早期的电视剧主要是政治艺术化的产物。诸如《一口菜饼子》的“忆苦思甜”,《新的一代》对新中国成立后北京“十大建筑”建设火热生活的表现,《相亲记》对新社会人民当家做主的歌颂,还有诸如《养猪姑娘》、《桃园女儿嫁窝谷》、《家庭问题》等一大批反映现实生活的电视剧,都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电视剧反映社会生活迅速,表现时代精神快捷的优势。这些作品反映了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既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在艺术形象的创造上也比较生动,既注重从工农兵生活中发现新时代的政治生活内容,也注重对当代生活方方面面的表现和开掘,较为准确地反映了当时人们的精神面貌和生活状况。显然,离开了政治,电视剧艺术就难以达到一定的思想高度;但艺术如果成为政治的传声筒,也会扼杀艺术的生命力。

总的看来,“直播”是早期中国电视剧的最突出的特点,“直播”使得电视剧具有了电影艺术望尘莫及的宣传时效,使得电视剧具有舞台艺术、电影艺术在短时间内不能得到的宣传上的广泛性,加上电视机能够深入到千家万户,因而早期电视剧担当起文艺轻骑兵的角色。它在如何审美地表达政治理念和政治思想上,仍然存在配合任务乃至图解政策的明显印记。

思考题:

1.如何看待初创时期中国电视剧取得的成就?

2.如何理解初创时期电视剧与政治的关系?

【第二章】中国早期电视剧的美学形态

主要内容

★电视剧和电影、广播剧、戏剧的联系与区别

★初创时期电视剧的两种主要形态:电视小戏和电视报道剧

★电视小戏和电视报道剧的艺术特征

初创时期对中国电视剧的认识是建立在“演播室里播出的戏剧”这一观念基础上的。那就是:“在演播室里演出的戏剧,经过多机拍摄,镜头分切的处理,运用电子传播手段,通过电视屏幕,传达给观众的特定的艺术样式。”

这种观念的形成,是对早期电视剧表现手段的概括。早期电视剧的表现手段,很多直接受益于戏剧、电影和广播剧的创作经验。在中国电视剧问世时,电影和广播剧这两种艺术形式已比较成熟了。中国电影事业的开端是以1905年《定军山》的拍摄为标志的,但从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秋,中国人就首次见识到了“西洋影戏”这种早期的电影形式,经过半个多世纪,中国电影工作者向西方电影学习拍摄技巧和艺术手段,尤其是新中国电影向苏联学习电影,在制片方针、组织机构、制片管理、培养干部以及发行放映、电影工业等方面建立了一整套管理方法,使新中国的电影事业迈向了正规化的生产,也使得完备的电影管理体制得以建立。电视剧的创作与电影创作由于具有更多的相似性,因此,电影艺术的创作经验,理所当然地成了电视剧创作的主要借鉴。对于广播剧而言,中国的广播事业发端于旧中国无线电事业,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使得广播事业的发展带有浓重的殖民色彩,1923年1月,在中国上海办起的第一座广播电台,就是由美国人开办的。除美国外,日本、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瑞士等都在中国开办过电台,“他们所办的电台累计近100座,时间前后达二十余年之久”。这些广播电台运用于商业、军事和侵略中国获取情报的目的十分明确,而国民党政府办的电台主要也是在于政治宣传,他们不可能重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的需求。1940年12月,延安新华广播电台的诞生标志着人民广播事业的开始,它继承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与“旧中国广播事业没有直接的继承关系”,广播剧这种新的艺术样式也就是伴随着人民广播和新中国的广播事业发展起来的,并为电视剧创作在声音的运用方面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至于戏剧,是多种叙事艺术样式生成的母体,电影就是拄着戏剧的拐杖一路走过来的,电视剧的“剧”的特征较之电影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些早期的电视剧干脆就是经过排练再播出的舞台戏剧。

这种观念的形成,还来自于早期电视主创人员的创作理念。尽管电视剧和电影、广播剧一样,都是上个世纪作为新兴的现代艺术形式出现的,都还不足以与源远流长的自成体系的戏剧艺术相提并论,可从形式上要区别电视剧与电影、广播剧的差别,尤其是彼此比较接近的电视剧与电影的差别,在当时是有一定难度的。当时,对于电视剧和电影差别的普遍认识就是:“直播”是电视剧和电影、戏剧最根本的区别。尽管初创时期的电视剧创作人员就已经注意到直播对于电视剧艺术创作的诸多致命的弱点,对此持有不同的意见,但这种观点却未引起电视剧创作界的足够重视。作为较早地阐述电视剧艺术特性的学者,赵玉嵘在《电视剧浅议》一文中从技术批评的角度探讨了“直播不可能达到高质量”的理由:由于电影的拍摄和制作是建立在长时间的排练、布光、摄影、洗印、剪辑、配音等步骤的基础上,它有比较充裕的时间来“一步步精雕细刻地完成”,而“直播电视剧,要求一气呵成,尽管在播出前有几次带机排练,也只能使之配合得稍微协调一些,而不可能达到环环合拍、丝丝入扣的程度”,“就表演、摄像、导演剪辑三方面来讲,达到统一的节奏就很难”,“那么当演员、摄像、录音、导演、音乐、特技、效果、照明……所有创作部门同时动作的情况下就可想而知了。”赵玉嵘还从直播不能充分发挥蒙太奇的作用,直播电视剧的图像存在严重的透视歪曲,从摄像角度提出的“调度”无法同人物动作取得必然的联系,以及可能出现的演播事故等不同方面,对这一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证,从而得出结论:“种种由于直播引来的缺欠,使直播电视剧难以达到高度思想性和完美的艺术形式的统一”。当然,随着对电视剧艺术本体的深入认识,如今已没有必要再对“直播”是区别电视剧和电影、戏剧的属性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但正是当时“直播”的理念,使得电视剧的创作形式受到很大的限制。

第一节 电视小戏

描述中国早期电视剧的美学形态,当以“电视小戏”为先。“一条故事线,二三个景,四五个主要人物,一二百个镜头”,形象地道出了早期电视剧“简单”的艺术特征。所谓“小戏”,是相对“大戏”而言的。路应昆在《戏曲艺术论》中称小戏“为一种民间俗称,一方面有亲昵感,体现出民众对这种戏曲形式的一定喜爱,一方面也多少带有揶揄意味。小戏毕竟堂庑小,不论戏班阵容、演艺水准、行头档次、作品质量、演出规格等都明显低于大戏,而且小戏中庸俗情节常常不少,故小戏不仅是小型之戏,在人们心目中,也常有分量轻、品质低、格调不高等印象。”而本书所言的电视小戏的“小”,首先在于角色的“少”,即演员人数的“少”;其次,在于“小戏”反映民间生活趣味与思想情感时,其故事情节和内容都相对简单。“电视小戏”是立足于电视剧艺术表现的戏剧化模式以及文本的虚构审美特征对初创时期的电视剧创作实践作出的一种描述。

中国电视剧诞生伊始,其开创者遇到的难题便是他们对电视剧的审美特征的认识不足。

对于什么是“电视剧”以及这个称谓的由来,也不是基于对电视剧艺术特征做出充分认识后的界定。据早期电视剧创作的当事人胡旭回忆,类似中国最早的电视剧《一口菜饼子》的表现形式,由于“既不同于舞台剧演出实况转播,又不像是电影那种样式。当时不知该叫什么名称,我就说叫它电视剧吧。”另外,从事电视剧艺术创作的主创人员没有一个对电视剧是懂行的,没有一个人看过电视剧,更没有一个人是干过电视剧的。电视剧该是什么模样,谁的心里都没有准谱。对于中国早期电视剧创作而言,既然“适合广播播出的戏剧”是广播剧,那么,“适合电视播出的戏剧”便是电视剧了。

在早期中国电视剧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受艺术传播方式——直播的影响最为显著。北京电视台早期播出的90部 电视剧基本上都是直播剧。直播电视剧是以电视剧的播放与收视行为同步传播为特色的艺术形式。这种艺术传播方式决定了在电视剧的生产过程中,要求导演、演员、摄像师、美工、电视技术人员各个部门紧密合作,严格按照导演的计划安排,演员的表演和所有的协作人员的工作不能中断,必须一气呵成,且画面、声音均不能出差错,一旦出错,就无法弥补。此外,剧中场景的绝大多数必须集中搭建在能以输出播出信号的演播室中。

受早期演播室空间的限制,在1960年前制作电视剧时所用的演播室,其实就是一个约60平方米大的办公室。在这样一个狭小的空间里,要搭上几堂景,再架上两三台庞大而笨重的摄像机,还要安放照明灯、话筒杆、音响效果的器材设备以及大小道具、服装等等,环境可谓拥挤不堪。中国第一代电视剧工作者在回顾中国早期电视剧发展状况时描述了当时的情况:地面上粗细电缆纵横交织,人员来往摩肩接踵。播出指示灯一亮,一切都得紧张有序地进行。为使场上不出现不符合剧中规定情景的杂音,摄像机后面必须有三五个人抱着大小电缆,从头至尾轻手轻脚地跟着摄像机不断地移动。场后,人员间的交流全得靠眼神和手语。演员换场时,候场人就会蜂拥而上,帮着抢妆、换装以及提供道具。场上,演员表演和摄像机、录音话筒的配合要求准确;导播室中的导演向摄像、音乐各部门发出提示必须及时;镜头切换的节奏、接点也必须丝毫不差……直到1960年,中央电视台新建的600平方米的演播室投入使用,电视剧的演播和创作才有了较大的空间。但是由于室内布景不能太大、太多,加上各创作部门之间配合的难度加大,使剧情的自由展开受到很大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