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瞭望之路:中国广播电视新闻改革研究课题报告
19695500000046

第46章 规制(18)

8.3新时期中国广播电视新闻体制的初步构想

新的经费供给分配机制的优点在于,它通过设立公共资金,优先保障新闻节目运作的最基本经费供给,确保新闻采编以固有的新闻专业主义理念进行,避免为政治权力和市场逻辑所牵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广告收入与从业者、广电媒介收益之间的局部挂钩关系,以适度的激励机制调动新闻运作各主体的积极性,同时充分体现不同新闻节目之间公共属性强弱的差别。

与上述经费供给分配机制相配套,能否将广播电视新闻的编辑权进一步从电台、电视台分离出来,归属于独立的监管部门,例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之下。这样,既能确保新闻在执政党的宏观领导之下,又能使新闻保持政治上的相对独立性。

“历史证明,一切改革都从观念更新开始,最后都将遭遇制度壁垒。如果制度能够顺势创新,那么改革将会继续向前,否则改革就会毁于一旦。制度安排才是改革的落脚点。”时代变革和社会转型的复杂性,决定了广播电视新闻体制的改革过程并非一个封闭的行业内部改造,而是一个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理想体制的构建和实现,必将裹挟着复杂多变、进退游移和各种利益主体的激烈博弈,甚至不乏失败的探索。或许政治、经济和各种社会元素之间存在永远无法调和的现实冲突,也或许根本不存在最终彻底解决存在的矛盾,使得博弈各方进入到根本平衡的方法,但是也不等于说,存在不需要努力就能达到的相对平衡。

8.3.1既往研究摘录

新闻体制改革,或许正如从业者所言,“它是政治体制层面上的问题”,“不是我们能够决定的”,“没有什么探讨的实际意义”,体制层面可探索的空间实在有限。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学者,从新闻改革初期开始就一直致力于这一领域的执着探寻。

1978年以来,新闻学界主要形成以下几个主流观点:反映多种观点,发展舆论监督这一观点还可以细化为:多种声音、一个方向;扩大报道面;建立意见市场;发展社会主义新闻自由。代表学者为甘惜分、孙旭培等。发展多层次新闻业、加强新闻立法,实行企业化管理。其中有:1984年,孙旭培在《新闻改革之管见》一文中初步提出,发展以党报为中心,以机关报为主体,兼有非机关报在内的多层次、多类型的报业结构。1988年,孙旭培在《新闻体制改革略议》一文中进一步主张,“报纸可以有党报与非党报之分,机关报与非机关报之分,有政治报与非政治报之分,有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之分,公办民办之分。”1995年,李良荣在《试论当前我国新闻事业的双重性》一文中提出中国传媒具有上层建筑和信息产业双重属性的概念:

作为上层建筑的新闻媒介,它追求的是社会效果;而作为产业的新闻媒介,它在企业化经营中追求的就是以赢利为目的的经济效益……在我国新闻媒介空前发展和繁荣的情况下,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混乱。

进入新世纪,中国传媒业以不同的办刊(台)方针、不同的功能定位、不同的受众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事业性质,企业化运作”这一模式虽然引发了媒体经济的腾飞,但“计划的脑袋”与“市场的肚子”之间的深刻冲突,也深深困扰中国传媒业。2003年李良荣撰文《论中国新闻媒体的双轨制》,对新闻媒体的双重属性进行重新廓清,并首次提出了实行“双轨制”的构想。一年之后,李良荣再次就这一问题撰文《中国传媒业的性质定位和制度创新》,认为中国传媒业实际上具有三重属性,并以“机关化管理、事业性要求、企业化操作”作为运作模式。“媒体三重属性的内在冲突,在媒体的实际运作中出现种种扭曲和畸变……结构失衡、竞争失序、运作失规、管理失范。”李良荣认为在接受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可以将中国传媒分成政治性媒体、事业性媒体和企业性媒体三种。同时,按媒体的不同属性,李良荣具体提出与构建了不同的办刊(台)方针、政策和管理模式。

从1984年孙旭培提出构建多层次、多类型的报业体系,到2004年李良荣主张把中国媒介分成政治性、事业性和企业性三种类型,二十多年的理论探索并非一种“空中楼阁”式的自说自话,其行进轨迹是建立在对中国媒介现实困境进行深刻剖析之上的,也是与实务界的探索相伴而行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以孙旭培和李良荣为代表的学者,只是提出一个笼统的制度框架,并未对报纸、广播、电视和新兴的网络媒体加以区别对待。而且,新闻作为一种特殊的媒介内容依旧与其他媒介内容被放在同一起跑线上,始终没有被单列出来,也未实行特殊的监管方式和经费供给制度。更重要的是,编辑权和经营权之间的关系,这一困扰当前广播电视新闻的核心问题,在他们的制度构想中也并未得到明晰的体现和解决。

我们认为,要克服广播电视新闻现阶段所遭遇的诸多困境,真正发挥监督权力、扩大民主参与的功能,或许就得从制度安排上为广播电视新闻营造一个纯粹的生存土壤。而要营造这种纯粹的生存土壤,首先必须实现的可能是,从经济上保证新闻的自立,实现与经营环节的适度分离,并根据功能差异和公共性强弱,实行不同的经费供给制度,以确保新闻免受市场逻辑的直接影响,保持自身应有的“公共领域”属性。

8.3.2广电新闻体制改革的重心:经费供给分配机制

一般来说,公共提供、市场提供和混合提供是社会产品的三种基本提供方式。纯公共产品一般采取公共提供,实行的是政府配置方式。私人产品一般采取市场提供,采取的是市场配置方式。而像信息传播这样的准公共产品,究竟采取何种提供方式,由于自身属性的模糊性,给实际操作带来了巨大的复杂因素,从而成为业界和学界持续争论的经济学话题。因此,在决策广播电视新闻采取何种经费供给分配机制时,必须遵循一些必不可少的原则。

8.3.2.1效率原则

提供方式的选择实际上就是资源配置方式的选择,不同的提供方式对资源配置的效率是不同的。对具有部分私人产品特征的准公共产品,引入市场提供的意义在于,它确立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有利于改进效率,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当然,市场提供也存在着自身无法克服的局限性,比如强烈的功利性和盲目性等等。特别是对于准公共产品来说,如果完全采取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提供,会使得一些公共性强、纯度较高,而市场收益低的准公共产品得不到应有的发展,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相对的,对准公共产品采用公共提供,优越性在于,政府可以根据社会需求从宏观的角度,对资源进行有计划的配置,纠正市场机制固有缺陷。但是公共提供的致命弱点在于缺失资源配置的激励与惩罚机制,政府行为的任何决策失误,都将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广播电视的两种主流模式——商业体制和公共体制所采取的正好是提供方式的两个极端,市场提供和公共提供各自的优劣利弊也在两者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商业体制完全采取市场提供的方式,虽然确立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提高效率,实现资源良性配置,但编辑把关权与经营权的合一导致的后果常常是“把关人”的角色被“经营者”的寻利本质轻易淹没,媒介本应承担的社会功能被商业利润“收编”。这种现象不仅普遍存在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体制中,在我国一些主要以市场为诉求的新闻节目中也呈蔓延趋势。因此,完全采取市场提供的商业体制的核心弊端在于经营权与编辑把关权的合一。反之,公共体制采取公共提供的方式,虽然实现了经营权与编辑把关权的分离,但又浪费了因为观众对于新闻天然的信息需求而产生的收视率,也就置广告资源于闲置状态,扔掉了新闻固有的盈利能力,并且进一步带来了连锁反应——“衣食无忧”也助长和滋养了从业者的惰性,使之过分依赖来自政府和法律的保护,而不自觉地停止更好满足公众需要的努力。即远离市场、缺失资源配置的机制必将因缺乏激励导致无视受众需求、自说自话的“传者本位”思维。与极尽迎合之能事的商业体制相比,公共体制机构臃肿、成本高昂、效率低下、节目呆板、创新不足等等积弊日深。因而,在商业体制占据主流的美国,公共体制注定难以生存。而在商业广播电视迅速崛起的西欧,昔日位居垄断地位的公共体制,来自政府、公众和垄断企业此起彼伏的声讨浪潮,也使之“朝不保夕”。所以,完全采取公共提供的公共体制,其核心弊端在于缺乏一套市场配置的激励机制。

8.3.2.2公平依据

公平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强调投入与收入相对称。任何一种准公共产品都兼有社会收益和个人收益,如果单纯由公共提供,消费者免费受益,使得个人收益率远远大于社会收益率,造成受益与负担的脱节,不符合经济公平的要求。反之,如果单纯由市场提供,则使社会免费受益,使得社会收益率远远大于个人收益率,也造成受益与负担的脱节,不符合经济公平的要求。所以,公共提供和市场提供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公平缺损。显然,对于广播电视新闻这种准公共产品来说,受益者应当包括从业者、民众和广告商。以投入与收入相对称而言,不管是公共体制完全由收视费供给,还是商业体制完全由广告费供给,都不是公平的经费供给机制,在运行中必然会导致或此或彼的弊端。

与上述两种提供方式相比,由公共提供和市场提供组合而成的混合提供,则实现了两种配置机制的相互补充,有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混合提供还可以通过调整其公共提供成分和市场提供成分的比重,来适应各种公共性或私人性强度不同的准公共产品。而且,它也体现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最符合经济公平的要求。因此,混合提供具有广泛适用性,是一种比较理想的,适合于广播电视新闻的提供方式。

8.3.2.3兼顾参与各方的利益

广播电视新闻自身准公共产品的属性,决定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必然作为一个经济主体参与竞争。因此,不管广播电视新闻的属性如何特殊,也不管行业本身具有如何厚实的专业主义吁求,如何崇高的职业精神,一旦置身市场,无论是媒介机构还是从业者个人,“理性经济人”的自利倾向与行为不仅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合理的。一位新闻部门的中层干部说得相当实在:

不是说记者们爱钱,也不是说这些人贪图物质享受,想有车开,有房子住。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怎么能)在这个社会上难以维持基本的体面,以及与人平等的一个地位。你穿什么、戴什么、有什么样的交通方式,跟人家在哪里见面,都会影响到你的工作状态,影响到你的情绪。如果记者觉得自己处于社会底层,那么心态会极不正常,怎么会保证用一个公平公允的心态来看待社会事件?

因此,除了在经费供给上应体现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外,在利益的分配上,同样需要体现出不同媒介机构和从业者能力的差别和贡献的大小,从而才能调动参与各方的积极性。实际上,正是在供给上实行效率与公平的原则,才给利益分配实行“多劳多得”提供坚实基础。相反,只有在利益分配上体现参与各方的能力与贡献,才能最大程度彰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这是一个循环,机制构建得好就是良性循环,反之则是恶性循环。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因素是,纵然不同广播电视节目之间定位、功能和诉求存在巨大的差异,然而任何一个节目制作者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是,公众对广播电视的视听期待——娱乐,这已经被多年的收视收听调查屡屡证明。广播电视的媒介特质更加诉求视听感官、收听收视环境的日渐复杂化与日常化,以及社会转型背景下的社会思潮演变等等,都是造成这一现实的原因。但受众的这种收听收视心态对广播电视不可忽视的影响,值得节目制作者充分注意,以免重蹈公共体制的覆辙。因此,一些抽象的数据,例如收视率,作为受众对节目评价的一个表征,也是我们在构建新的经费供给分配机制中应该纳入和参照的变量,尽管这样的节目评价标准与体系存在明显的缺陷。实际上,只要遵循并理顺上述三个原则,这一问题自然会得到相应的考虑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