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媒介教育论:起源、理论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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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媒介教育研究的基本概念(2)

学者蒋宏曾举出多个学者的定义做比较,如有学者认为,所谓“信息素养”,包括下列使用信息能力的综合:1)了解信息价值的能力。2)知道何处可获得信息的能力。3)检索信息的能力。4)解释、组织、综合信息的能力。5)利用与传播信息的能力。美国学者麦克库劳(C.R.McClure)教授认为,资讯素养(Information Literacy)是解决资讯问题不可缺少的技能。所谓的资讯素养应由4种素养共同结合而成,即传统(文字)素养(Traditional Literacy)、媒介素养(Media Literacy)、电脑素养(Computer Literacy)及网络素养(Network Literacy)。

可以看出,信息素养与媒介素养有着非常类似的定义,但信息素养理念是沿着“资料(Data)-信息(Information)-知识(Knowledge)”这样一个路数思考的。

媒介素养与信息素养的共同点和不同点主要在于关注的对象相同:两者都是有关人的能力或素养以及人与媒介(印刷媒介和电子媒介)的关系的;但侧重点不同:前者主要关注的是媒介及其内容,并不把两者区别对待,后者主要关注的是媒介中的信息(或内容)。事实上,媒介与内容不可分割,同等重要。媒介素养既关心媒介,也关心媒介内容。

4.多元智能

哈佛大学心理学家霍华德·加德纳(Howard Gardner)的研究认为,我们的文化将人的“智力”(IQ)这个概念狭窄化了。20世纪80年代,他在《智能的结构》一书中提出,人至少存在7种基本的智能。最近,他又加入了第8种,并讨论了第9种智能存在的可能性。在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中,他试图扩大人类潜能的范围,从而超越智力分数的界定。加德纳对智力测验的效度问题提出严肃的质疑——即让个体超脱自然的学习环境来完成一些孤立的、从未完成过的任务(可能是永远不会再选择的任务),从而决定个体的智力。与此相对,加德纳提出智能与(1)解决问题的能力及(2)在背景丰富的自然环境中创造产品的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

加德纳将人的各种能力分成8个综合性类别或8种“智能”。这8种智能分别是:言语智能、逻辑-数学智能、空间智能、肢体-动觉智能、音乐智能、人际智能、内省智能、自然观察者智能。以下是他对其中两种智能的表述。

言语智能。口头表达(如:故事家、演说家或政治家)或写作(如:诗人、剧作家、编辑或记者)中有效运用文字的能力。我们看到,这个定义与素养(literacy)的定义几乎同出一辙。

空间智能。准确地感知视觉-空间世界(如:猎人、侦察兵或向导)及完成知觉转换(如:室内装潢设计师、建筑师、艺术家或发明家)的能力。这种智能包括对于颜色、线条、阴影、形状、空间及这些因素间关系的敏感性。它包括视觉能力、以图形的形式呈现视觉或空间思维能力及在空间矩阵中对自己进行准确定位的能力,此定义与媒介素养中的视觉素养内涵也是近似的。如果将本书的媒介素养定义与之相对照,就会发现,媒介素养基本上是上述两种能力的叠加或发展。

他还提出十分重要的理念,多元智能理论具有历史背景(或历史过程性)。在较早的时期,某些智能明显比当前更为重要,就拿自然观察者智能与肢体-动觉智能来说,这两种智能在100多年以前的美国可能更有价值。当大部分人口居住在乡下环境中时,狩猎、收割及建造储藏室的能力更会得到社会的认可。同样,某些智能可能会在未来变得更为重要。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可以从电影、电视、录像以及多媒体CD-ROM等新技术产品上获得信息,空间智能的价值将不断提高。

5.传播素质

众所周知,我们所使用的“传播”一词译自英文单词“Communication”,本身即具有沟通、交流的含义。传播又可主要分为人际传播、组织传播和大众传播形态。有研究者提出了传播素质的概念,并认为,“在媒介发达时代,人有效沟通的能力就是传播素质。”AMIC会议(北京)2005中国传播论坛上的发言。可以想见,把传播与素质两个词相加,应当是指人在各种传播形态中所需的有效沟通能力。事实上,在大众传播形态下,就不仅仅是“人有效沟通”,大众传播形成的庞大的娱乐产业更非“人有效沟通”。国外也有“Communication Ability”和“Communication Literacy”的说法,可译作“传播素质”或“交往能力”。但是,前者常常是用在医学领域,指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能力,某些人由于神经问题,在人际交往中会出现障碍,即出现“交往能力”低下;而后者在美国主要指培养学生应用出版、数据库、绘图工具以及互联网等制作以及发表作品的能力。显然,传播素质与国内、国际媒介教育和媒介素养的定义本质并不一致,试图用一个更大的“传播素质”概念包含媒介教育和媒介素养似乎并不可行,也更容易产生歧义,不利于在中国媒介教育发展的起步阶段理论框架的建构。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就本质而言,通过媒介教育所获得或提升的媒介素养可被视为一种认知能力,是人主动或被动地适应媒介环境的某种结果。

二、媒介教育与教育技术学

国家教育部的学科目录中,在一级学科“教育学”下设二级学科“教育技术学”,是教育学的一个分支,是教育科学领域中技术学层次的方法论性质的学科。教育技术学也称为教育传播与技术,有关“教育传播与技术”的院系被称为“教育技术系(学院)”、“教育信息技术学院”、“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或“传媒科学学院”等,而这些学科的前身为电化教育或视听教育。

教育传播与技术的发展是伴随着媒介进入课堂而产生的,主要研究的是如何借鉴传播理论,并采用现代媒介技术与传统手段结合实施教育,达到优化教学过程之目的。从其发展历史来看,它是在视听教育、程序教学和系统设计教学等方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媒介不断出现,促进教学信息呈现及处理技术的持续升级,带动学校教育不断改进教学过程系统化设计,以提升教学效果。

1994年,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对教育技术作了全新的定义:“教育技术是关于学习资源和学习过程的设计、开发、使用、管理和评价的理论和实践。”一般地,国际学术界大多比较认可上述定义。

1996年,我国教育传播与技术研究专家南国农和李运林先生共同给出的定义是:“教育传播学教育传播学是从教育传播与技术发展而来的概念,一般认为,两者基本可以通用。是综合运用传播学和教育学的理论和方法,去研究和揭示教育信息传播活动的过程和规律,以求得教育最优化的传播效果。”众所周知,教育传播学所研究的现代教育技术主要是运用在课堂教育(多媒体手段运用等)和远程教育(教育电视和网络课程等)两种主要的教育过程和方式中。

学者顾明远认为:“教育技术学是以教育科学的教授理论、学习理论、传播理论和系统科学理念为基础,依据教学过程的客观性、可再现性、可测量性和可控制性,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成果和系统科学的观点与方法,在既定的目标前提下探求提高教学效果的技术手段和教学过程优化的理论、规律和方法。”他还指出了教育技术学的基本内容:“教学中应用的技术手段,即各种教学媒体(软件与硬件)及其理论、设计、制作技术、开发应用;研究教学过程及其管理过程优化的系统方法,其核心内容是教学设计、实施与控制和评价技术。”

这里可以看出,媒介教育与本概念的异同点主要有:

1)两者都是有关媒介与人关系的研究。媒介教育研究“人—媒”关系,而教育技术研究如何利用媒介实施对人的教育。

2)媒介教育关注的是向受教育者传授关于媒介的知识,后者所关注的是在向受教育者实施教育时使用媒介,媒介教育与使用媒介实施教育是不能混淆的。

三、媒介教育与新闻传播教育

在教育部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中,一级学科新闻传播学下设新闻学与传播学两个二级学科,通常被称为新闻传播教育或新闻与传播教育。新闻与传播教育主要是在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中进行,目的是培养从事新闻与传播事业的各类应用型或研究型人才。

显然,新闻传播教育的目标与媒介教育的目标是不一样的,前者着眼职业技能培养,后者则着眼大众对媒介的基本认知。简而言之,前者是对媒介把关人的教育;后者是针对媒介使用者的教育。事实上,新闻传播教育与媒介教育是既有联系,但又有很大区别的两种不同的教育,两者只是在内容上有些交叉。新闻传播教育也可以起到媒介教育的效果,但是,媒介教育不是培养新闻传播所要求的专门人才。

有人认为新闻学包括传播学,也有人认为传播学应包括新闻学。我们认为新闻学或新闻传播学是传播学的一个重要分支。由于中国新闻媒介的特殊性,使得政府对媒介的控制力超过许多西方国家,这就有可能使媒介教育的某些理念在新闻传播学界流传。正是由于新闻传播领域的学者最先发现和感受到媒介对受众的巨大影响,因此也最清楚媒介教育的重要性。这就出现了一个显然与西方不同的现象:也就是让新闻传播者接受媒介教育的某些理念并融合进新闻职业道德教育中,或者说媒介教育的对象也包括了对新闻传播从业者的教育。

倘若如此,这对我国的媒介文化健康发展当是有益的。但是,毕竟,两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是不能完全等同或互相包容的,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我们认为,对媒体从业者的媒介教育有可能成为中国媒介教育的独特现象或理论发展方向。

四、媒介教育与影视艺术教育

如同新闻传播教育一样,影视艺术教育同样是为媒介文化产业输送人才的教育。影视艺术教育中重要的内容便是研习与掌握影视艺术语言,发展鉴赏和评析不同风格、不同类型影视艺术作品的能力,为创作影视艺术作品提供理论基础和实践条件,以提高创作水平。事实上,无论是在英国、美国、加拿大还是澳大利亚这些媒介教育发展较快的国家中,抑或亚洲的日本,中国的香港、台湾地区,大多还是要通过让受教育者掌握一定的媒介制作能力,这对他们更好地理解媒介语言无疑是有帮助的。换言之,“在做中学”还是十分必要的,只不过媒介教育的“做”与影视艺术教育的“做”各有侧重,目的不同而已。

五、媒介教育与素质教育

中国的素质教育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末,至今仍然处于边争论边实施的进程中。1997年,原国家教委印发的《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中,指出“素质教育是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的教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对素质教育的内涵进行了概括: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那么,素质教育的本质是什么呢?刘家丰认为,素质教育是一种深刻的教育哲学理念,是一种进步的教育价值取向。他还指出,教育大致上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培养各行业匠人或人才的职业、专业教育,是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教育;另一种教育是以人的发展为基础,注重引导受教育者主动学习、掌握和运用人类积累起来的一般的基本而广博的文化科学知识,从内部激发、培养和促进他们的智能、品德、身体等整体素质的成长,使他们成为有教养的人的通识或通才教育。显然,素质教育属于后者,是以树人、育人、提高人的整体素质、形成健全人格、提高主体意识、发展良好个性为根本目的的教育。

这里,我们发现,素质教育的内涵的确与媒介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即都是培养人的主体性,激发个性,培养独立精神和创新精神的。我们认为,媒介教育是信息时代素质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在素质教育过程中合理调适“人—媒”关系的必要环节,媒介教育可纳入中小学校素质教育体系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