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奥林匹克的传播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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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带来的机遇与挑战(2)

参与奥运会转播的国际团队,为保持国际领先的体育转播水准,十分注意追踪各个项目最先进的转播技术,不断更新自己的转播手段和转播设备。比如,田径场跑道边的“电兔子”,能稳定地跟运动员同步赛跑;跳水台边的垂直跟踪摄像机,能从起跳开始一直跟踪运动员进入水中;放在射箭靶心的摄像机,能让观众直接体验飞箭扑面而来的刺激,等等。

BOB的成立和运转,将西方媒体管理和运行的理念、经验带到了中国,在未来3年多的时间里,必然对中国的媒体管理产生很大的影响。全球最大的奥运转播商NBC,专门发明设计了一套能够整体移动的转播技术设备系统,他们用100个大型专用集装箱将连接好的设备固定在一起,从上一届奥运会所在地直接运往下一届奥运会所在地,不用反复拆卸安装,打开四面围板,直接可以连接使用。NBC在电视节目策划安排、内部分工管理等方面都有一套成熟的做法,值得我国媒体认真细致地学习和借鉴。

奥运会电视转播给我们带来百年不遇的机会的同时,也给我们带来了从未经历过的严峻挑战,督促我们及早审视并制定相应的对策。

一、内容安全和技术安全方面存在复杂因素,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于我

有利的舆论环境奥运会公用信号是由国际团队联合制作的,这个团队的成员来自不同社会制度,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和价值观念,他们对中国的政治、历史、文化、习俗所知甚少,对中国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认同程度不尽一样,不能期待他们像中国媒体人员那样有党性原则和宣传纪律的约束。当然,奥运会电视转播、报道的基本原则和国际惯例是不涉及政治,我们有权要求各国媒体人员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中国的政治、宗教、文化、历史传统和习俗,并且会通过协议等形式将这一点确定为他们的责任和义务。但是,即便如此,仍然不能排除个别一贯对我国存有敌意的媒体人员做一些手脚,不能排除一些突发事件“碰巧闯入”电视镜头而造成政治影响。雅典奥运会期间,就发生过多起政治性事件,如某比赛颁奖仪式转播中观众席背景短暂出现过不利于中国的政治性标语,在固定风景镜头中长时间出现“鲍威尔滚回去”的政治性条幅,等等。要尽可能避免类似的事情发生在北京奥运会上,需要我们在机制、人员、预防措施和处理手段上有缜密的考虑和安排。特别是,近年来“法轮功”邪教组织一再采用非法手段公然袭击我国广播电视有线网和卫星,越是重大活动期间他们的非法活动就越活跃,可以预料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他们还会有所动作,这需要我们采取完善的技术手段和措施,严密防范“法轮功”的袭击,最大限度地保护转播商和观众的利益,确保国家舆论安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我国媒体从业人员队伍一时难以适应奥运电视转播的国际化、标准化的需求,

须有计划地系统培训提高与奥运会电视转播的要求相比,我国现有广播电视人才队伍在某些方面存在着巨大差距。如体育转播人才稀缺,奥运会转播经验不足,特别是语言问题成为我们走向国际的一个重大障碍。BOB目前人员招聘工作中,就遭遇了人才“瓶颈”。中央电视台最近举办的“谁将解说北京奥运”主持人大赛是为北京奥运会储备人才的一个重要举措,但是,这种零散的活动型的措施不能取代系统的人才培养计划。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应该从中国广播电视“走出去”工程长远战略考虑,以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制订实施国际型人才培养计划,通过人员选调、借调、交流、培训、输出等多种方式,提高素质,锻炼队伍。特别是应该抓紧所剩不多的三年多的时间,加强外语培训。还可以充分利用北京奥组委、BOB以及其他转播商需要大量人才的机会,派出部分骨干人员参与奥运转播筹备实践,积累经验。

三、现行法律法规与奥运会惯例的冲突,要求我们作出适当的调整以保证一届

“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刘淇同志指出,“高水平的媒体服务和良好的舆论评价”是高水平奥运会的八项标准之一。要保证高水平的媒体服务,最低标准就是要达到国际奥委会媒体指南的规定和往届奥运会形成的惯例,此外还应创造条件提高我们的服务水平。但是,目前我国一些法律法规及政策与奥运会惯例在某些方面还不相适应,有些政策可能需要作临时性或长期性调整。如境外媒体入境采访申请程序、采访区域限制、雇佣本地员工许可、外籍人员在华工作许可、奥林匹克区域境外卫星电视落地许可、奥林匹克区域境外报刊零售、航拍许可、媒体设备入出境程序等等。为圆满完成奥运电视转播任务,有关政府部门在法律法规尚不允许外资进入广播电视领域的情况下,报请国务院特别批准成立了中外合作的企业BOB,显示出我国政府的诚意和创造性。陈至立同志指出,“要加强学习,深入研究,形成符合国际规则和我国国情的筹办规则模式,中央、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要为筹办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支持。”未来几年政府有关部门将有一系列围绕奥运会的政策研究和调整工作。

四、要改变力量分散、各自为战的局面,政府部门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我们

的体制优势我们常说,我们有举国办奥运的优势,即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可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利用政府的力量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是中国的一个特色。截至2003年底,我国共有308座电台、363座电视台,以及24万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才。这么多的人力、技术、设备资源,如果分兵作战、各自为战,成不了多大的气候;而如果能把资源整合起来,把力量集中起来,就会形成一股不可忽视的巨大力量。广电系统应当积极参与奥运转播工作,把奥运转播当做自己的一项使命和责任,充分借助系统的力量整合、调动资源,在奥运转播中发挥较大作用。2005年5月18日,由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外交部、信息产业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海关总署、北京市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和北京奥组委共同组成了奥林匹克转播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有关政府部门和广播电视机构,为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工作在政策法规、人员队伍、技术设备、转播安全、出入境、进出口、税收政策、无线电频率协调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证。5月25日,北京奥组委、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向全国广电系统发出《关于做好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积极参与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工作,争取让中国转播团队承揽更多的转播项目,制定特殊政策向BOB输送业务骨干,抓住机遇推动技术创新和事业发展。中国广播电视系统已开始全面参与到北京奥运会电视转播工作中。

百年奥运,中华圆梦。我们面对的是一场竞争、一次考试、诸多机遇、诸多挑战,中国广播电视在2008年奥运会转播中应该大有作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百年梦想。

【附】:北京奥运会广播电视转播背景名词

转播权及持权转播商:奥运会广播电视转播权由国际奥委会拥有,国际奥委会统一向全球广播电视机构销售奥运会广播电视转播权,将净收入的49%拨付组委会作为筹备经费。北京奥委会筹办经费中有8亿多美元来自国际奥委会拨付的转播权收入。购买了转播权的广播电视机构被称作持权转播商,每届奥运会持权转播商一般有200多家。如,中央电视台已经购买了2008年奥运会中国内地的转播权,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花费8.9亿美元购买了2008年奥运会在美国本土的转播权。

主转播机构:根据主办城市合同,奥运会组委会有义务成立一个广播电视转播组织,作为主转播机构制作和提供国际广播电视信号,为持权转播商提供电视转播专业服务。由北京奥组委与奥林匹克广播服务公司合作成立的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BOB)是北京奥运会的主转播机构,将负责为世界各国广播电视媒体提供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公用信号及相关服务。BOB董事长是北京奥组委执行副主席蒋效愚,副董事长是国际奥委会第29届奥运会协调委员会主席维尔布鲁根,首席执行官是西班牙人马诺罗?罗梅罗,首席运营官是中央电视台体育中心主任马国力。BOB赛时将有4000人,奥运会结束后将解散。

国际广播中心:奥运会期间主转播机构及持权转播商工作的总部,届时将有超过1万名广播电视媒体从业人员在里面工作。北京奥运会国际广播中心正在规划设计建设中,位于奥林匹克中心区内,紧邻国家主体育场、游泳中心及国家体育馆,面积在8万平米以上,赛后为会议中心,用于展览会议等。

广播电视转播委员会(OBC):该委员会将由北京奥组委及相关政府部门组成,负责联络协调中国各政府部门及当地广播电视媒体,解决BOB及持权广播商转播筹备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该委员会将于今年上半年成立。

媒体运行:根据主办城市合同中《国际奥委会媒体指南》的要求,媒体运行是为采访奥运会的21600余名媒体人员提供设施和服务,服务对象包括文字/摄影媒体人员5600名及广播电视媒体人员16000名(含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BOB工作人员4000人)。2004年4月北京奥组委成立了媒体运行部,具体负责文字媒体运行和广播电视运行工作。

〔高长力:北京奥组委媒体运行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