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媒介公共服务: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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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政治理念与社会实践(6)

新自由主义又称自由主义新右派,这是因为以哈耶克(Friedrich von Hayek)和佛雷德曼(Milton Friedman)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理论直接承继的是古典自由主义,而非现代自由主义。首先,在对待经济问题上,推崇放任自由的市场主义,相信用亚当·斯密所言的“看不见的手”来左右市场和调节经济运行,远比国家干预要有效得多。针对凯恩斯主义所倡导的需求管理和通过国家干预来提高社会福利和降低失业率等理论,新自由主义提出了货币主义(monetarism)和供给经济(supply-side economics),政府的职能仅是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和维护自由市场的正常运行,通货膨胀和失业等滞胀问题只能靠市场的自我调节来消除。也就是说经济运行中的货币数量多寡决定了市场价格水平,市场中流通的货币数量大于产品和服务时,货币的实际购买力下降,从而导致通货膨胀,反之亦然。而这种此消彼长的现象是自由市场经济运行的一种规律,故此,一定的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是正常的,政府可以通过缩减政府开支来降低通货膨胀率,从而缓解就业问题,但这些问题最终要靠市场来调节。此外,政府通过降低个人和企业的税收来促使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增加,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选择。可见,在新自由主义者看来,与其说国家干预能解决经济问题倒不如说许多经济问题正是因此而滋生的。因此,政府的主要职能就是促使和保证自由市场的正常运行,而非直接插手经济活动。其次,新自由主义在政治理念上信奉个人自由,而且这种自由是重返古典自由主义的消极自由,是排除任何外在约束的自由。它把20世纪以来政府基于提高福利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扩张,视为对个人自由的最大威胁,因为社会福利本身导致而非医治不平等,福利完全是个人事务。[Heywood,Andrew.(1998),Political Ideologies:An Introduction(second edition).London:Macmillan Press Ltd,p.96.]因此,尊重个人自由的选择、满足其所需就成了一种公共服务。这也是皮考克报告以来,英国广播电视政策所提出的消费者至上、促使节目内容多样化和市场结构多元化等的根由所在。二战结束后,特别是在20世纪60年代,英美年轻的一代开始质疑和批判传统的道德与社会规范,传统的价值理念趋于崩溃。加之新自由主义对个人主义的强化,年轻人有权选择自己的道德理念和社会方式,这导致许多并不道德的行为、甚至是错误的生活方式,造成多样、杂乱和相互抵牾的价值理念的产生和并存,这无疑会降低社会的凝聚力和民族的认同感。为此,新保守主义强调社会秩序、权威和纪律等传统价值理念,试图强化民族认同感和塑造强大的国家。撒切尔夫人倡导和支持维多利亚时代的价值和国威,而美国政府高扬重视家庭的传统价值理念,故此,新保守主义又被称为保守主义新右派。要重塑国威和加强社会凝聚力,不外乎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可以通过武力征服他国或地区来彰显国家之强大,比如1982年英国发动的马岛战役和1975年美国的越南战争等;二是通过媒介,特别是电视来弘扬传统历史文化、增强民族认同等。

新右派是在矫正凯恩斯主义和与前苏联为首的共产主义对垒中发展壮大的,随着东欧剧变和中央计划经济体制的失败,自由市场主义固有的弊端也就显露出来了,就像19世纪末期的古典自由主义那样,短期经济危机的频发、社会不平等的加剧等问题又重现,而个人主义同样在加剧竞争的无序、社会的变化与不稳定。尽管新保守主义试图用传统价值来促使社会凝聚,然而放任的市场与个人却促使了新右派的衰落。在1997年的大选中,完成了自我嬗变的工党在沉寂了10多年后重新执掌英国政坛,并三次获得大选胜利,这也是英国工党历史上绝无仅有的。如果说二战后的凯恩斯主义和工党国有化与公有制的执政理念是激进的“左派”,而奉行市场自由主义和推行私有化与传统价值的撒切尔主义是激进的右派的话,那么第三条道路就是力图吸纳二者基本价值理念的中庸之道。首先,从哲学理念上讲,第三条道路力图打破意识形态领域二元对立的观念,寻求在国家干预与自由市场、国家与市民社会等之间新的平衡点,以兼顾效率与平等、发展与正义、权利和义务、个人责任与集体责任,建构新的个人与社会关系。[Giddens,Anthony(1998),The Third Way:the Renewel of Social Democracy,Cambridge:Polity Press,pp.64~65.]可见,第三条道路承袭了社会民主主义的基本思想,同时吸纳新右派的合理内核,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一种自我演化。其次,在政治上淡化传统意识形态间对峙的理念,推行旨在促进地方分权的宪政改革,改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增强地方议会自主权和推进政府民主化进程等。再次,在经济上推行公私并存的混合经济模式,试图克服纯粹的国家干预与自由市场的弊端,将这两者都视为促进经济发展和调控经济运行的必要手段。最后,在社会管理上,倡导参与性社会,强调社会公正,改革社会福利制度,试图通过市场机制来改造传统的福利制度,实现社会福利的多元供给。

对我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构的几点思考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执政理念与媒介政策变迁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尽管自改革开放以来推行市场取向的改革,但我们最终要建立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而且我们对于共同价值和人类行为的认识是基于社会主义价值理念的。社会主义的核心理念包括:首先,人是社会的动物,人的利己性并不是人的本性,而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物,人只有通过集体行动来解决社会和经济问题,实现共同价值,因此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其次,人与人之间更多的是合作而非竞争关系,公平是废止私有财产的结果平等,那么实行共同产权就是顺理成章之路,体现为国有制与中央计划经济模式[Heywood,Andrew(1998).Political Ideologies—An Introduction(second edition).London:Macmillan Press Ltd,pp.105~115.]。也就是说,自私自利的个人不足以实现共同价值,而作为人民代言人的国家(政府)才是有效的手段,我国广播电视政策变迁正是基于这些价值理念的变革而变化的。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以来的国有化运动,我国媒介业成为肩负党、政府和人民喉舌功能的事业单位,在组织机构和治理结构上是按照行政机构来建构的,电台电视台成为党和政府的宣传机构。自1978年以来,我国步入了改革开放时代,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由集中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不过在1983年之前,改革的重点集中在体制外的非国有领域,即以鼓励农村包产到户和非国有企业增长的增量发展为主。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才明确了市场取向的改革趋向,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触及了工业、商业和科技、教育等,改革开始全面推进。到1992年中共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在20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吴敬琏:《当代中国经济改革》,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44~45页。]。党的十六大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战略。

我国广播电视政策有比较明显的变化同样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步入了前WTO的改革时代,在这期间有两个具有标志性的文件:一是1983年中共中央〔1983〕37号文件,重在促进广电业的增量发展,推行“四级办广播、四级办电视、四级混合覆盖”的事业建设体制,允许电台和电视台下设的公司可以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经营”的运营模式,开始默许、允许进而鼓励媒介进行广告、自办发行等商业活动;二是1999年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批准了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82号文件),旨在减量增质、提升广电业的整体实力,实行“四级变两级”的广播电视改革体制,并推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其行政区域内组建包括广播电台、电视台在内的广播电视集团。2001年11月10日,我国正式加入WTO,标志着中国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又向前迈进了一步。这意味着我国广电政策须遵循WTO的基本原则(透明度、平等和市场准入等),须面对全球化时代国际政治经济力量变化所形成的外部格局和经过20多年高速发展后的国内政治和经济的特殊情景(表现在广电业达到了相当的规模和资本积累,政府规模在缩小,其职能在转变,等等)。此外,从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政府已将包括媒介在内的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到统一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范畴,即2003年开始,文化体制全面置于市场经济基础之上。凡此种种为我国广电政策变迁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参照系,广电政策进入了后WTO时代,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体现在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文件中:一是2001年8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办17号文件),该文件的核心是以资本和业务为纽带,组建多媒体兼营和跨地区经营的媒介集团,蕴含着以下几点变化:(1)政府的职能开始转变,即从经济活动主体开始转变为政策、条例等的制定者与监督者;电台、电视台机构由事业单位向市场主体转变,成为独立的事业法人实体,开始相对自主的资本运营和结构调整等经济活动。(2)政府进一步放松对媒介的经济干预,开始强调依托资本和业务进行资源整合,放宽媒介市场准入。二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宣传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1号文件)和新闻出版总署下发的《关于促进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意见》,旨在将广电业划分为公益性事业和经营性产业两类,并放开对经营性资源的资本运作,允许各类所有制机构作为经营主体进入非新闻宣传类的其他项目运营,推进经营性资源的区域整合和跨地区经营,步入了资本化的历程。

这次政策调整突出的变化表现在:(1)政府对广电业干预的范围和程度有了相对明确的分野。公益性事业是指以宣传为主的新闻节目内容,属于意识形态宣传范畴,由政府来主导;经营性产业由市场来调节,政府进一步放松了对其的经济规制。(2)政府开始由主宰一切经济活动向提供公共物品和宏观管理转移,从而对广电产品与服务的产供组合方式有了新的认识。也就是说,广电产品与服务的生产和供给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得以实现,不一定完全由政府来主导产供,政府开始将广电产品与服务的生产权、供给权、资源配置权等交于市场和社会公众。这样一来,广播电视的公共服务职能得以进一步廓清。此后,广电总局把2005年作为建设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年,推进村村通工程,发展农村广播电视公益性事业。2006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在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强调指出,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高度重视农村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曲志红:《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28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人民日报》,2006年3月31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