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性别与传播:文化研究的理路与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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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传播与性别研究概述(7)

她回顾了教席三年来的行动与思考,比如2006年的“三八”节,教席举办了与驻华女外交官共度妇女节的联谊活动,此前的调研中,教席成员发现一种现象,那就是,原本应该称为“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的“三八”节,在媒介呈现中已经演变为纯粹的节日,作为一个象征符号,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原本符号中权益的意义已经衰减、弱化,而欢庆的元素被添加进来,并逐渐服务于商业化、娱乐化的目的。由此,教席把这次活动定位为对女性发展的责任与使命的一次重温,在一片喜气洋洋的节日气氛中,提出在“男女出生性别比不平衡”的现象中,媒体关注的重点是“男多女少”的直接社会后果——“男孩子长大后娶妻难”,而透过性别的视角,同样的事实,教席成员反思的却是女孩子被剥夺了出生的权力。于是,当大家都在为一个性别择偶权而忧虑时,教席则更关注了另一个性别的生命权。尽管这看起来和节日的气氛不太吻合,但是她们坚守了性别的视角。而坚守性别的视角,就是坚守性别的立场。因而可知,多元的选择是一种接纳,一种从容,一种自信。

香港城市大学教授Vivienne Wee的发言题目是“通过传播支持妇女主动性和妇女自我赋权”。她的发言基于穆斯林语境下的妇女赋权研究项目的成果。她指出,千年发展目标的第三项——提升性别平等和赋权妇女——被认为是减少贫穷和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前提而得到了最广泛的认可。WEMC(穆斯林语境下的妇女赋权)项目承担了对中国、印度、伊拉克、巴基斯坦的妇女赋权进行比较研究和跨边界语境研究的任务。其目标是发展基于妇女生活现实的语境为妇女赋权的新叙述(new narrative)。因为一直以来总有关于妇女缺乏赋权的主动性的教训,而无视她们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她指出,赋权只有在妇女自己迈开了赋权的步伐时才真正地发生了,而不是妇女被动地成为受惠者。她从翻译的角度指出empower这个词在英语中是以power(权力)为词根的,而中国的语境在强调empower时,更多是指right(权利)。法律上对妇女不可剥夺的权利的认定会带来很多机会,使妇女和女孩在发展政策、项目和计划中被含纳进来。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女孩和妇女会自动地受益于这样的机会,因为每个女孩和妇女生活在被性别秩序所建构的社会中,她们在男人和女人所具有的地位和生活中被分派予不同的角色。这个性别秩序形构了女孩和妇女如何看待她自己以及如何想象她未来的生活。因此,仅从正规政策和法律的宏观层面来理解妇女的权利是不够的。而问题是,女孩和妇女如何从她们生活的微观层面来从事非正规的性别系统的重写?因此,WEMC组织实施了妇女赋权行动作为“增强质疑、挑战和全面地改革不理想的性别权力关系和关于‘文化’命名的正当性的能力。”WEMC的研究成果提供了不同国家的案例,这些案例表明女孩和妇女如何不仅为她们个人的权利而奋斗,以及如何为女性整体的权利而努力。

对于所出现的合作性的行动来说,传播的作用是格外重要的。妇女对于其他妇女赋权主动性的问题必须见多识广,这对于她们是否面对了相似的挑战,是否她们与其他妇女一起共同面对挑战是有用的。她们必须搞清楚主动性已经取得了成功还是失败了,以及这种状况为什么发生。这样的传播能够通过不同媒介来实现形式的多样性,但必须总能够对其特定的受众具有恰当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研究员卜卫发表了《媒介、性别与性别行动主义》的演讲,她以传播行动主义概念和分析框架,描述和分析了中国1995年以来妇女NGOs促进性别平等信息流动的积极行动,以及面临的16项挑战和未来行动的方向。

她介绍说,行动主义一般被定义为有组织地试图带来社会变化的行动。女权主义的行动主义与性别议题密切相关,如生殖权利、家庭暴力、产假、平等付酬、性骚扰、基于性别的暴力等。传播行动主义,即通过传播技术手段(包括大众媒介、新媒介和传统媒介)来推动社会运动。与传播行动主义略有不同,媒介行动主义被定义为草根社会活动家推动替代性媒介(alternative media)的行动或实践。采用传播行动主义的框架的一个重要假设是:社会是需要改变的,媒介传播的现状是需要改变的,所以才需要行动。无论是媒介监测运动还是对媒介制度的质疑和批判,事实上都是在关注媒介是否能扮演一个民主社会所应扮演的角色。

卜卫介绍说,1995年以来,我国妇联组织、民间妇女组织和妇女活动家进行了多种媒介干预活动。这些干预活动具有鲜明的传播行动主义的特征,其目标是推动社会变革。这一领域的研究,不仅作为行动的工具,如进行政策游说,也作为赋权的工具,力图帮助基层妇女认识、理解和利用媒介创造信息,以传播自己的声音。十年来,最重要的行动可分为四类,即:(1)媒介监测运动及其倡导;(2)利用大众媒介进行倡导;(3)社会性别参与式培训;(4)发展妇女替代性媒介。这篇论文也比较了国际妇女运动中的“妇女媒介行动”的四种模式,即政治-媒介(politics to media);媒介职业-政治(media profession to politics);倡导改变(advocate change agent);妇女媒介企业(women's media enterprises)与上述四类行动的异同。这四类传播行动的共同的重要目标是提高社会性别意识(或觉悟)及其敏感性。其理论来源为20世纪30—6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传播学批判学派、文化研究和西方马克思主义。

此次会议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北京办事处主任Abhimanyu Singh,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丁俊杰,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副书记李焕生,《中国妇女报》副总编辑孙钱斌,中国人才研究会妇女人才专业委员会会长马延军,加拿大大使夫人Mrs. Ambassadors,以及美国专家Caryn Voskuil的支持。

此外,首都师范大学副教授荒林,中央编译局日文处专家大滨庆子,香港城市大学教授Lin Chew,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水镜君,甘肃省社科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教授、西北少数民族女性与性别研究中心主任马亚萍,兰州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民族学系主任、民族学研究所所长徐黎丽,中国艺术研究院影视研究所副研究员秦喜清等在专家论坛发表了精彩的演讲,就“西方女性主义的传播和中国本土女性主义的生产”、“超越理论:西方女性电影在中国的传播”、“从电视剧看大陆女性政治意识的觉醒”、“当代教育格局中女性与非物质文化的传播”、“改革开放三十年电视剧荧屏上的当代女性形象反思”、“主持人话语中的性别意识”、“共同阐释:女寺空间的定位与价值”等研究议题,和与会者进行了分享和讨论。

第五节 本土化研究概述

一、著作与论文

中国的传播与性别大发展与中国性别研究的发展一脉相承。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前后,国外真正以女性主义观点进行传播研究的媒介与女性著作才大量出现。国内从80年代开始,除了引介著作打开了国内的妇女学研究和女性主义研究的视窗之外,一些针对女性发展和性别研究问题的科研论文也开始出现。而针对传播与女性的研究基本上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才开始起步,而且主要是受到九五“世妇会”的推动和影响。在“世妇会”之后,国内的女性研究受到较多的关注,也在各个研究领域获得较为快速的发展,媒介传播领域的一些学者开始介绍和引进国外媒介与性别研究的成果,并尝试进行本土化的研究。

到90年代末,文化研究的兴起也促进了一些学者对传播与性别关系的深入探讨,使得这一研究获得更多的发展。这期间关于传播与性别研究的论文有了较大数量的增长,但是专著和大型的实证研究还相当有限。目前已出版的重要专著主要有:1994年台湾学者张锦华出版的专著《媒介文化、意识形态与女性——理论与实例》,2001年卜卫的《媒介与性别》,以及2004年刘利群的《社会性别与媒介传播》、2008年曹晋的《媒介与社会性别研究:理论与实例》等。此外,一些学者也在专著中专门论及了“大众传媒与女性”的议题,比如骆晓戈2004年出版的专著《女性学》。

截至2008年8月,对《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2000—2008年的数据进行检索,以“性别”和“传播”为关键词,共搜索文章81篇。其中,与媒介与性别研究无关的文章33篇,属于媒介与性别研究范畴的文章48篇。

二、研究议题

在传播学领域,女性主义批评越来越受到重视。女性主义的传播研究涵盖了以下主题:男性的语言偏见如何影响了两性之间的关系;男性的宰制如何限制了与女性有关的传播;女性如何适应和抵制男性的口头和书面语言模式;女性传播形式的影响力等。

中国的性别与传播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议题:

(一)对学科研究的深入探索

1.2001年,陈阳在《人文杂志》上发表《传播学研究的一个“边缘”课题:女性与传播》,在《国际新闻界》发表了《性别与传播》两篇文章,提出“女性与传播”研究,也可称为“女性主义媒介研究”或“女性主义传播研究”,是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出发研究传播现象及本质。而“性别与传播”的课题脱胎于20世纪60年代在西方风起云涌的女性主义运动,由此“社会性别”的研究逐渐成为女性研究的重点。具体而言,传播学与性别研究的结合出现在70年代末。因而可知,强调女性与传播的研究,侧重在“女性主义”与传播的结合,而强调性别与传播的研究,则是强调“社会性别”与传播的结合。

陈阳认为,无论是性别与传播,还是女性与传播,其理论基础主要有两个——女性学和传播学。它有三个最主要的研究领域:女性传播者(从业人员)、传播内容(女性形象问题)和女性受众。

在“对媒介制作的研究”中,一个有益的发现是:女性从业人数的增加并不能表明媒介业内的性别歧视就会自然减少,受组织、结构、社会及专业等因素的制约,媒介组织内的性别歧视并未消失。而且,女记者会碰到比男同事更多的问题,体现在:其一,“双职的矛盾”。一方面在公共领域内、职场上打拼,另一方面在私人领域的家庭内,恪守“女职”;其二,“双性的矛盾”。一方面在工作中要刻意回避女性的身份,以适应职业特征;另一方面在家庭中要凸显女性的身份,以强化女性对于家务与家庭的责任。在“对媒介内容的研究”中,女性主义电影理论认为,女性在电影文本中是:(1)女性是被典型化了的;(2)女性是符号;(3)女性是缺乏;(4)女性是“社会建构”的。对媒介内容进行女性主义研究就是要揭露媒介文本中被编码的性别含义,而媒介文本不仅包括文字,也包括图片和图像。

在“对媒介接收的研究”中,特别要重视大众文化对女性的影响。而且,需要引入研究者的视角,来分析文本与受众之间的关系。必须在这三个结点之间,得出结论。因为有研究发现,女性受众在接收媒介时并未因其中的性别歧视内容而不快,相反她们得到了享受和愉悦,喜欢这样的内容。因此,问题不仅包括女性为什么和怎样接收、阐释媒介,而且也包括媒介文本与受众之间的互动如何影响了性别话语的获得、协商和维持。

2.2004年,江宇在《新闻与传播研究》上发表了《社会性别论:传播与性别研究的基础理论》,提出学者们之所以引入社会性别视角审视媒介内容,源于从理论的实质核心来说,社会性别理论和传播学中的社会组织论有相似之处。传媒影响着两性差异的社会化形成是社会组织论与社会性别理论所共同强调的,因而传播研究者会将社会性别视角引入到传播研究领域。

江宇认为,“社会性别”是西方的产物,但此概念的本土性并不排斥它的可借鉴性。作者提出,传播学者从社会性别角度去研究分析传媒中的性别形象时,要注意:(1)以承认两性生理差别为前提;(2)以个体差异为依据;(3)以差异分优劣为准绳。特别是要警惕传媒内容中会出现走向男女一律的极端。因为与西方把男女两性关系视为斗争关系不同,中国女性的解放是通过民族国家的建立而获得的,不是从和男性对立中夺来的。再者,中国历史文化具有集体主义的特征,中国人长期把男女关系视为协调互补的关系。阴阳调和、阴阳互补这些中国传统性别观念,是我国传播学者运用“社会性别”来观照传媒内容时必须正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