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电视与未成年人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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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来自传者的内因(3)

第二,经费原因。在编辑过程中,传者有时会因为涉及到费用的问题,为了多出几期节目而“故意凑点时间”。因费用的问题所造成的“节目本位”,表现为故意延迟节目时间,而用不足的素材去编制更多期的节目,使得节目节奏拖沓、焦点不集中。

第三,全社会缺少少儿电视发展的“大平台”。传者在对节目本位的自我归因中认为,少儿电视发展的局限来自于整个社会对儿童的关注浮于表面,这也是在操作中无法处处实现儿童本位的因素之一。因为电视在大众眼中属于娱乐媒体,小学、中学等合作单位往往会因耽误学生学习或者休息时间不好联系学生等理由而推脱或者拒绝合作。全社会对儿童的关注都过于表面或者是阶段性,在日常的节目运作中,缺少少儿电视发展的“大平台”,也是传者在实践中依循节目本位的原因之一。

(二)竞标方案与日常运作机制的“两层皮”

目前,中国少儿电视节目与其他节目类型同样,以电视台收视率末位淘汰或者频道整体发展需求为出发点,在实践中不断面临更新与改版,于是,会出现节目竞标机制,召开有专业评委参加的节目竞标会。竞聘者在会前,根据个人喜好以及频道要求准备参加竞聘的节目方案。竞聘方案大体包括这样几个环节:节目定位、节目核心理念与功能、节目形式、节目特色、节目组人员及财务管理、方案实施的必要保证分析等。竞标会上竞聘者根据公平、民主的原则,申报竞聘人员依次陈述个人的竞聘方案,由专业评委现场提问并打分,为制片人的最后确定提供依据。为了保证竞聘成功,竞聘者往往要在会前花费较多的精力去做出新栏目的策划,找专业人士做收视率对比报告,制作精美的投影,以配合声情并茂的现场演讲,极尽其所能去获得竞聘的成功。尽管即使成功的竞标方案中也会出现不尽如人意之处,但是从整体看来一般还是蕴涵了特定阶段的优秀创意。而一旦某个人或某个团队竞聘成功之后,在日常的运作中,会出现与竞标方案内容“两层皮”的现象。这种“两层皮”现象的出现,使得节目的真实形态游离于竞标方案之外,造成经传者编码的节目所形成的表达方式与未成年受众心理错位的进一步放大化。这种“两层皮”的现象具体表现如下。

1.年龄定位的“两层皮”

少儿电视节目的竞标方案中一般都会明确指出该节目的年龄定位,节目的形态以及理念、功能都是为特定年龄的受众对象所服务的。如果节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的拟定受众对象与方案中的受众对象有所偏移,则节目的理念、功能以及基本形态都要随之做出相应的调整。那么,实践中少儿电视节目的受众年龄与方案中的年龄定位是否吻合呢?实践中,少儿电视节目的实际受众年龄与策划方案中的年龄定位往往发生偏移。也往往在对象的认识上还停留在“雅俗共赏”、“成人与孩子都喜欢”的浅层需求上,遵循“大一统”的原则,其结果是没有满足不同儿童发展阶段的少儿电视节目的对象化的需求。

这种在制作环节出现的受众对象与方案中受众年龄定位的“两层皮”也并没有根据其实际受众群体的年龄而将节目的形态、理念与功能做出相应的调整,而是在实践中“碰巧”出现了一定的收视群体就一味地做下去。

受众年龄定位的“两层皮”现象也是与电视节目对象化的发展趋势相背离的。电视节目对象化是电视传播适应技术与社会发展所带来变化的途径之一。所谓对象化,就是针对电视传播互动化、立体化、受众多层次化、观众选择自主化的发展趋势,以节目为中心,以受众为本位,调动各种技术和艺术手段,使频道专业化、栏目个性化、节目精品化,具有具体对象性地发展电视节目。少儿电视节目是为儿童所制作、满足儿童需求的电视节目,也就是说少儿电视节目是以儿童为主要收视对象的。如前所述,传者如果遵循“大一统”的原则,忽视了儿童受众的个性特征、心理特征与收视习惯的差异,这种“两层皮”现象因与特定年龄段的儿童需求不完全对应所带来的错位现象将增多。

传者在实践中忽视节目年龄定位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收视率误区”。电视台对儿童节目的测评是以收视率为基础的,节目的末位淘汰使得一线采编人员也不得不以收视率作为评判节目内容的依据。于是,为了提高收视率或者保证暂时的收视群体稳定,在实践中往往打“擦边球”,造成少儿节目实际上有时并未以少儿为主要的收视群体。

而实践中受众年龄与策划方案中的年龄定位不吻合,并没有在实践中及时地将其他策划要素加以修正,节目在现实传播中的“无对象性”或“对象不稳定”是发生错位现象的原因之一。

2.过多的导演意图

少儿电视传播的特性决定其操作起来相对复杂化,而且实践中导演意图过多是造成策划和操作“两层皮”现象的原因。在策划环节的节目定位是符合儿童心理规律的,而与之相对应的,在操作环节由于传者对科学的少儿节目制作理念认识不足,使其在操作中不自觉地陷入节目层面,造成策划方案无法有效地实施,节目中融入了过多的导演意图。其结果是出现策划方案与日常运作的“两层皮”现象。比如,在学骑小车的拍摄中,策划时要求每期节目至少要跟拍三天,但是实践中可能却都是一天拍完的,一天之中换三件衣服来模拟三天的情况:第一天不会骑小车,摔倒了,有父母和主持人给她擦药膏的镜头;第二天骑得比较不错了;第三天骑得非常棒了,能跟爸爸妈妈比了。在操作中,传者因为电视拍摄相对麻烦,而凭借编导意识,随意缩短了拍摄时间,使得儿童在其中并未真正体验或感受参与节目中的游戏环节的乐趣,传者还会利用电视“蒙太奇”手段的“造假”,做出儿童获得真正的娱乐感受的“假象”,这些都是造成少儿电视节目传播表达方式方面出现问题的原因所在。

四、编创理念上的传者内因

少儿电视节目与未成年人心理发展应对中所存在的问题,除策划、制作环节的原因之外,本节还将考察传者所具备的儿童观、儿童节目观与二者之间的结合、传者的编创理念以及作为中国人的传者所固有的思维方式等三个与传者编创理念相关的因素。

1.儿童观与节目观念有所脱离

前文中,笔者将儿童电视节目的传者界定为儿童成长过程中“间接的重要他人”。其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尽管不是和教师、家长一样的直接,但是却发挥着潜在的重要作用。教师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观念对教学效果起制约作用,同样,电视节目传者的儿童电视观念也影响着电视传播致效。

“观念”一词属哲学范畴,指个体对真理或事实的认识,是个体长期生活经验和认识过程的综合产物。作为一个被广泛运用于教育学与心理学的概念,观念被认为是一种内在的、具有一定稳定性的主体性认识,并作为个体行为的心理指导对其各方面行为产生直接而深刻的影响。“教育观念是教师有关儿童发展与教育的看法或观点的总和,是在教育教学中所形成的对相关教育现象,特别是对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所教学生的主体性认识。”在诸多观念中,儿童观和教育观是教师教育观念的核心。儿童观是指教师关于儿童的基本看法,包括对儿童身心发展特点、规律和心理发展动力等一系列问题的一般性认识等。儿童观是教师教育观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影响教师的教育观,而且直接影响其教育教学行为和方式,进而决定了儿童发展的不同结果。

少儿电视节目传者的“少儿电视观念”也如同教师的教育观念,包括很多方面,其中传者的儿童观与儿童节目编创观念最为关键。传者的儿童观包括对儿童身心发展特点、规律和心理发展动力的认识;传者的少儿节目编制观念包括传者对少儿节目在儿童发展中的作用、传者对少儿节目与成人节目的评价标准、传者对少儿节目制作特性等方面的认识。传者的少儿电视观念是传者从事少儿节目创作的心理背景与依据,直接决定传者的基本态度、策略、方法和行为等,并通过节目形态加以外化,进而影响儿童发展。已有研究表明,教师教育观念、教育行为对儿童认知发展、社会性发展,特别是自我概念的发展和心理健康具有重要影响同上,第85页。。传者的儿童电视观念与教师的教育观念尽管不尽相同,但是传者的传播行为也在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儿童,传者是根据自己的儿童电视观念来认识和解释外在信息并对其进行编码的,最后以节目的形式作用于儿童发展。比如在现场录制过程中,传者与儿童在沟通时,传者的儿童观从某种程度上说制约了传者对待现场儿童受众及嘉宾的态度与行为,直接影响儿童受众;每期节目解说词的语言风格、画面编辑点的选取、甚至是特技手法的运用与字幕的出屏方式都与传者的儿童电视观念相联系,是传者的儿童电视观念通过电视手段的间接体现,儿童受众在收视过程中受到传者的儿童电视观念的间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