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文化产业比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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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文化体验(4)

2.“无锡灵山大佛”成为行业发展典范

无锡灵山大佛位于无锡马山秦履峰南侧的小灵山地区,该处原为唐宋名刹祥符禅寺之旧址,为保存古迹,弘扬文化,落实宗教政策,决定由修复祥符禅寺、建造大佛立像筹建委筹划,在重建祥符禅寺的同时,兴建一尊露天青铜释迦牟尼佛立像。随着耗资数亿元、88米高的亚洲第一大佛和占地几千平方米的广场建成,灵山景区从众多拥有古刹名寺的景区中脱颖而出、独树一帜,凭借深厚的历史积淀迅速发展成为全面展示江南佛教文化的代表性景区,并成为许多人尤其是佛教信徒顶礼膜拜的圣地。灵山景区1997年正式开园,短短的十几年时间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2008年已实现年门票收入1.2亿元,衍生的旅游产品收入也超过了2亿元,成为无锡市继太湖之后的又一张旅游名片。2000年、2002年先后被评为中国首批4A级景区和中国旅游知名品牌。2009年3月27日,国家旅游局再次为灵山景区授牌,灵山景区荣获“国家5A级旅游景区”殊荣。

灵山大佛在未修建之前就打算在灵山独特的文化资源上做文章。在无锡延伸入太湖中的半岛上,小灵山是岛上几十个山峰中最与众不同的,小灵山脚下的千年古刹祥符禅寺在历史上规模宏大、高僧辈出,唐代高僧玄奘法师因见寺后主峰与天竺佛陀说法处的灵鹫山颇为相似,遂将其命名为“小灵山”。

进入20世纪90年代,由中国佛教协会和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发起,恢复了千年古刹祥符禅寺,并邀请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茗山法师出任住持。同时,为促进佛教文化的交流,满足海内外广大佛教信众宗教生活的需要,完善中国佛教五方五佛的信仰体系,发展无锡地区的旅游业,在寺后的小灵山上修建了一座高达88米高的亚洲第一大佛———灵山大佛。“五方五佛”是前全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对传统佛教概念的全新解释和演绎。赵朴初认为,神州大地上东、南、西、北、中五个方位分别有五尊大佛———东方灵山大佛、南方天坛大佛、西方乐山大佛、北方云冈大佛、中央龙门大佛,这五尊大佛构成了中国主要的佛教信仰和佛教观光体系。赵朴初的“五方五佛”理念,从根本上肯定了年轻的灵山大佛在中国佛教界的崇高地位,为灵山大佛景区发展成为江南佛教文化的代表性丛林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1997年,灵山大佛刚刚建成,在国内旅游行业还缺乏知名度。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造势聚气,抓住种种机会迅速提升灵山的知名度,成了灵山人的当务之急。灵山大佛开光大典成为灵山打开知名度的一个契机。公元1997年11月15日,灵山大佛隆重举行开光盛典。由于灵山大佛的落成是中国佛教史上近百年来最大的一件盛事,因此世界佛教三大教派数十位大德高僧共同主持开光盛典。各地信众从凌晨四时起就陆续赶来,车流绵延20多公里。包括凤凰卫视在内的几十家媒体对开光典礼做了报道,灵山的知名度获得了极大提升,为灵山顺利走向市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随后,为了进一步充实景区文化内涵,灵山景区在经营管理上又实施了一系列的创举:与中央电视台联手举办了“综艺大观”和“两岸三地大团圆”活动,充分发挥出灵山大佛在港澳台和海外华人中的感召力,增强海峡两岸的认同感和凝聚力;开发、包装除夕撞钟大型活动,使之成为周边地区欢度春节的新时尚;通过中央电视台第四套节目,让中国的灵山大佛与美国的自由女神对话,开创东西方旅游、文化交流全新境界;举办集自然山水和佛教文化于一身、融休闲娱乐与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灵山文化旅游节;开展将太湖和灵山这无锡旅游的两大亮点有机结合的“游灵山,免费坐船游太湖”活动以及气势宏大、充满中华传统文化浓烈气息的灵山风筝展等等。

通过不断创新,灵山景区的魅力和影响得到不断强化和扩大,迅速成为华东旅游的亮点和热点,影响遍及全国乃至世界。

面对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灵山人又提出了“超越昨天,创造感动”的全新理念。

2002年,灵山投入2.5亿元巨资,用200天时间,组织共300多位院士、教授、设计师和艺术家,运用最前沿的航天技术,创造了18项园林工程建设和造像技术的纪录,完成了“灵山胜境文化园区”的建设。文化园区正式开放以来,成为华东乃至全国受“非典”影响之后旅游复苏和增长最快的景区,游客入园人数跃升至全国主题景区前三位。

2003年10月27日,世界旅游组织副秘书长戴继德·威利尔斯先生率领世界旅游组织考察团一行来到灵山,赞叹灵山文化园区“是一个精美而伟大的创举!”

此外,灵山人还提出了“经营景区”向“经营品牌”转变的理念,通过品牌的创新和运作,实施多元化发展,构建大型旅游产业集团。在此理念的指导下,灵山通过自身的努力,形成了旅游、餐饮、食品、香烛、旅游工艺品、房地产、生物科技等为主的多元化产业链,景区的形象和层次都得以大大提升。

二、成败原因解析

不同的做法导致不同的结果。促成“华夏第一祖龙”失败和“无锡灵山大佛”成功的原因有很多,我们不能简单地对人造景观建造的是非问题妄下定论。下面笔者就成败原因提出了几点看法并做简要分析,或许会对人造景观发展路子的探索有一定帮助。

1.对文化的重视和利用程度的差异

对于人文景观来说,景区文化是景区的精神核心。没有文化的景区没有深度,没有辐射力,是苍白的。文化产业赚的是文化钱,要的是项目创意的文化含量,靠的是项目本身的文化意蕴。中华祖龙和灵山大佛原本都是以“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为发展路线而建造起来。灵山大佛的“文化台子”搭得结实有力,为经济这个主角的“表演”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相反,“祖龙”却一味将重心放在经济利益这个主角身上,忽略了文化的重要性,最终这出戏注定垮台。

祖龙项目从一开始就过于强调其商业利益,这体现了其在发展文化旅游产业观念上的落后。虽然祖龙的始建者从一开始宣称:中华五千年文明离不开龙文化,为了发扬我国龙文化,利用黄帝故里———新郑如此地利的地方修建一条物化的龙是“很有意义”的。此外还宣称,祖龙建成后,始祖山将成为“中国最大的龙文化博物馆”,“龙子龙孙都会来看的”。但建造者们并没有通过对新郑本土文化的全力挖掘将当地文化的发展与建造组龙结合起来。我们看到的是关于祖龙修建后能申请多少项世界吉尼斯纪录的“宏伟”计划书,看到的是在祖龙项目可行性报告中建设者绘制的一幅“美妙”的蓝图:21公里长的龙身鳞片共有130万块,供游人留影、留笔迹,每片售价5000元,666、888、999等特殊号码更是价格不菲。龙腹内外企业广告收入计划达30多亿元,游人吃喝购礼近1.5亿,以此计算,在20年中,扣除各种消耗,每年平均利润6亿多。如此诱人的数字,让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人看到了巨大的商业价值,而政府对于这样一项有着“良好”创收前景的项目当然不会反对,况且,政府不投一分钱,工程项目资金全部由筹建者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解决。理所当然,“祖龙”被列为新郑市招商项目之一。

在这样的情况下,“华夏第一祖龙”这一耗资巨大的项目便在始祖山上浩浩荡荡开起工来。发扬龙文化是没有错,可这样发扬是否也太功利了?为此,有评论说,祖龙发扬“龙文化”是借“黄帝故里”、“民族圣地”的始祖山这块“风水宝地”搞综合开发。

而灵山大佛之所以能顺利成为人造景观行业发展的典范,是跟它从一开始就注重文化内涵、以发扬佛教文化为宗旨这一明智的适应现代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策略分不开的。灵山人并没有急着贪大求洋,以要造一座“创纪录”的雕像做噱头,而是以挖掘本土文化为重点,首先从恢复千年古刹祥符禅寺入手,同时,对外宣传以促进佛教文化的交流、满足海内外广大佛教信众宗教生活需要为宗旨,以中国佛教“五方五佛”的信仰体系为支撑。“五方五佛”这一佛教概念将灵山大佛放到与南方天坛大佛、西方乐山大佛、北方云冈大佛、中央龙门大佛四尊大佛齐名的位置。这从一开始就从根本上肯定了年轻的灵山大佛在中国佛教界的崇高地位,为灵山大佛景区发展成为江南佛教文化的代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大佛建成后,又成功地将一系列商业化的运作融入文化活动中,不仅有除夕撞钟、“游灵山,免费坐船游太湖”、灵山风筝展等活动,还有融休闲娱乐与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灵山文化旅游节,这一系列的运作不仅充分弘扬了灵山文化和传统佛教文化,同时也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充分体现了其成熟的文化商业化互动手段,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佛教主题景区发展道路。

灵山人始终以文化为核心竞争力。在成为著名佛教主题景区后,灵山人继续努力,以申办世界佛教论坛为契机,以灵山慈济基金会和灵山佛教文化网站为重点,全面提升灵山佛教文化的核心竞争力,以此为灵山各项事业和产业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由此看来,经济和文化两者并不矛盾,不能忽略文化只顾经济效益,也不能忽略经济只抱着老祖宗留下的遗产故步自封。发展文化的同时发展经济也是适应市场经济的两全途径,双管齐下才是发展文化产业的妙招。

2.盲目滥造与科学严谨

修建人造景观,首先要在修建之前进行严格的科学论证,在可行的情况下才能有下一步的行动。其次,人造景观的建造应该充分尊重自然,要和其所处的自然环境相协调,不能对周围环境和生态造成不良后果。

祖龙项目的失败不仅体现在它从一开始就过分强调经济利益,商业化气息过重而忽略对文化的挖掘与利用,还体现在其修建过程中暴露出来的一系列问题:光有噱头,缺乏科学论证,盲目上马;乱占土地,破坏地方植被和生态环境。根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祖龙工程在修建之前并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在立项审批时当地有关职能部门也并没有严格把关,该项目根本没有通过立项审批和环保测评,是典型的“未批先建”的违法项目。

2001年11月,祖龙项目经新郑市计委批复正式立项。2002年4月,祖龙项目合作协议签订。旅游局在协议中承诺无偿划拨建龙所有用地,并办理土地使用证。年底,项目正式开工。2003年初,祖龙项目因违反土地征用手续和规划手续被当地政府要求停工。但2005年10月和11月,该项目又欲重建,在新郑市发改委分别批复的有关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报告两份文件中都同意建设该项目。2006年4月,新郑市旅游局就开发祖龙项目专程向省旅游局发文,申请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11月,“新郑始祖山华夏祖龙旅游项目专家评审会”在始祖山景区内召开,参会者包括河南省4家单位的7名专家以及新郑旅游局、商务局的两名官员。在这份附有专家们亲笔签名的会议记录中,几乎是清一色的“赞誉”。2007年2月5日,祖龙项目又获得新郑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同意备案”。

可以说,从以上资料显示,政府对待这个项目的态度是不谨慎的。这样一个明目张胆的违规建设项目,当地政府一些部门明里暗里给予支持,不仅有计委、发改委的草率批复,更有旅游部门为“合作开发”而作出的越权承诺:“无偿划拨建龙所有用地,并办理土地使用证。”而“龙”头所在地的风后岭村村委会仅凭与开发商签订的一纸“土地租用合同”,就将本属于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范围内的1000多亩土地拱手出让。真正拥有土地审批和违规处罚职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祖龙项目建建停停的5年间却始终没有声音。各级环保、林业等部门也只是在“祖龙”事件被曝光之后,才开始介入对项目的审查。

事实上,2000年7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始祖山山顶的轩辕庙等景点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5年,始祖山被批准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按照土地法,征用土地至少需要省级政府批复。祖龙公司觉得麻烦,就没有征用这些土地。他们只是和当地村委会一起合作开发,租用其土地。公司有关人士称,他们是与当地签订的租用协议。

村民为了表示对造龙行为的支持,没有收一分钱租金。“租用协议为50年”,承建祖龙项目的祖龙公司董事长李树民说,“祖龙建成以后,可能把整个项目交给政府运营。以后是续租还是征地,那是政府的事情。”除了土地征用,项目自始至终没有通过环保部门的测评。郑州市环保局办公室一位负责人称,环保局在2007年才首次收到该项目的测评报告,但由于测评内容过于简单,郑州市环保局没有批准,同时要求该公司提交更为全面的环评报告。此外,在项目被叫停后,新郑市政府责令祖龙公司尽快组织有关专家对此项目重新进行科学论证。组织有关专家对此项目重新科学论证没错,但为何要祖龙公司组织重新论证?难道不知道祖龙公司与该工程间存在直接的利害关系?

显然,将论证的组织权交给祖龙公司不妥,而需要由相对中立的组织和机构组织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