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解读青少年心理文丛:把握青少年心理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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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心理健康篇(2)

自私是一种近似本能的欲望,处于一个人的心灵深处。人有许多需求,如生理的需求、物质的需求、精神的需求、机会的需求等。需求是人的行为的原始推动力,人的许多行为就是为了满足需求。但是,需求要受到社会规范、道德伦理、法律法令的制约,不顾社会历史条件的要求,一味想满足自己的各种私欲的人就是具有自私心理的人。自私之心隐藏在个人的需求结构之中,是深层次的心理活动。

(2)下意识性。

正因为自私心理潜藏较深,它的存在与表现便常常不为个人所意识到。有自私行为的人并非已经意识到是干一种自私的事,相反他在侵占别人利益时往往心安理得。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将自私称为病态社会心理。

(3)隐秘性。

也有一种人,因自私行为而引起公愤,但已养成习惯,为了逃避舆论谴责和社会惩罚,便常常口唱高调,故作姿态,或者偷偷摸摸地占别人的便宜,在谎言和假象之中,隐藏其内心自私的本性。例如明明是多吃多占,却说是工作需要;明明是损人利己,却说是替他人着想。自私是一种羞于见人的病态行为,自私之人常常会以各种手段掩饰自己,因而自私具有隐秘性。

3.自私心理的成因分析

自私行为的病因可从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来分析。从客观方面看,我国是个人口众多,自然与社会资源(自然资源包括耕地、山林、淡水、物产、消费物资等;社会资源包括财富、权力、信息与社会关系等)十分有限的国家。社会中任何个体或群体、集团都需要一定的资源,但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目前我国各项资源的数量、种类在占有和配置方面都有在许多不平衡、不合理之处,对资源的权力、行业、部门垄断还比较严重。

于是,缺乏资源的一方不得不用非正当的方式去交换。由此,一方面以权谋私,另一方面以钱谋私,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相互交换。另外,病态文化的沉积和社会控制不严,也是客观原因。从主观方面看,个人的需求若是脱离社会规范的不合理的需求,人就可能倾向于自私。另据有关专家的研究表明,个人的自我敏感性、价值取向与社会行为有着一定的内在联系。

所谓社会行为,是指包括助人行为在内的,有益于社会的个体行为;自我敏感性,是指一个人关心他自己的问题,感到需要别人的帮助,以及的确得到别人的帮助后的心理感受;价值取向,是指在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评价事物的标准和态度。高度的自我敏感性可以外化为对他人的敏感性,即“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但也可能成为一种只顾自己的倾向。自私自利之人往往是自我敏感性极高,以自我为中心,对社会对他人极度依赖与索取,而不具备社会价值取向(对他人与社会缺乏责任感)的人。

4.自私的表现与危害

自私作为一种病态社会心理,有很强的渗透性。我们认为除了社会上少数品德高尚的仁人志士外,大多数社会公民在不同程度上都存有私心杂念。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不讲公德。

公德是指广大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可是有些人却漠然视之:如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乱穿马路;你这里刚坐下学习,他那里把音响开得震天响;有的居民楼,每家每户收拾得干干净净,但走廊过道上垃圾成堆等。将自个人的东西看得紧,公家的财产随意浪费,这也是不讲公德。

(2)嫉妒他人。

自私的人嫉妒心强,心目中只有自己,根本不能容纳别人。如果谁的本事比他强,取得了好成绩,甚至在容貌、身材、年龄方面超过他,都会感到难受,于是多方设法诋毁、诬陷、为难比他强的人。嫉妒心有时会使人陷入疯狂的状态,甚至会导致伤害别人、毁容等违法行为。

(3)感情自私。

在恋爱婚姻家庭中常有感情自私的现象。有些人为满足自己的私欲,在恋爱中玩爱情游戏,玩弄异性,用甜言蜜语欺骗青年男女;有些人为了自己的所好,插足他人家庭,不惜充当第三者;有些人因职务升迁或成为款爷后,就抛下结发妻儿,另觅新欢;有些人在配偶身染重疾、处境艰难时,竟提出离婚要求;还有些人隐瞒个人隐私或自身缺陷,用欺骗手段获取爱情,结果导致婚姻的悲剧等。

(4)技术垄断与剽窃。

过去社会上有些手艺人、大师傅学有专长,身怀绝活,但从不肯轻易将技术授予他人,怕“授予徒弟,饿死师傅”;有的人“传儿不传女”、“传女不出嫁”;有的人则终身不授后人、将技术带入坟墓,结果使我国许多优秀民间传统手艺销声匿迹。现在还出现了另外一种情况,有些技术人员将本企业的某些专利技术窃取给其他企业,以换取个人的好处;有的假冒著名商标;有的盗用版权,以谋私利等。

(5)以钱谋私。

社会上有些人为了拉关系、走后门,不惜用金钱、礼品去贿赂有权之人,用孔方兄打开谋私的门户。过去曾流行这样一句话:“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现在仍有一些人用金钱去兴名买利,甚至用金钱操纵地方人大换届选举,这对社会风气危害极大。

(6)以权谋私。

这主要表现在某些掌握管理权、经营权、行政权的人身上。他们以权谋私,以至党风、政风、行业之风不正。少数人在权力金字招牌之下为所欲为,肆无忌惮,用权力下赌注,做交易,贩卖肮脏和腐臭的东西。

以上介绍了自私行为的几种表现。凡自私的人,都有这样的病态社会心理,即“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宁肯我负天下人,不愿天下人负我”,“公家的事小,自己的事大”,“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利人者是傻子,利己者是聪明人”,“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白吃谁不吃”,这些心态经社会心理的传播,逐渐变成了一种流行的畸形心态。由于社会制约机制尚不健全,某些自私自利的人确实从中捞到了某些好处,更使得自私之风盛行不衰。然而,自私导致腐败,导致极端的个人主义,导致社会丑恶现象的出现,它使得社会风气败坏,是违法违纪的根源。

5.自私的心理调适

自私作为一种病态社会心理,可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予以克服。自私的心理调适有如下方法:

(1)内省法。

这是构造心理学派主张的方法,是指通过内省,即用自我观察的陈述方法来研究自身的心理现象。自私常常是一种下意识的心理倾向,要克服自私心理,就要经常对自己的心态与行为进行自我观察。观察时要有一定的客观标准,就是社会公德与社会规范。而要反省自己的过错,就必须加强学习,更新观念,强化社会价值取向,向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模范学习,对照榜样与模范找差距。并从自己自私行为的不良后果中看危害找问题,总结改正错误的方式方法。

(2)多做利他行为。

一个想要改正自私心态的人,不妨多做些利他行为。例如关心和帮助他人,给希望工程捐款,为他人排忧解难等。私心很重的人,可以从让座、借东西给他人这些小事情做起,多做好事,可在行为中纠正过去那些不正常的心态,从他人的赞许中得到利他的乐趣,使自己的灵魂得到净化。

(3)回避性训练。

这是心理学上以操作性反射原理为基础,以负强化为手段而进行的一种训练方法。通俗地说,凡下决心改正自私心态的人,只要意识到自私的念头或行为,就可用缚在手腕上的一根橡皮弹环弹击自己,从痛觉中意识到自私是不好的,促使自己纠正。

二、贪婪心理

1.贪婪的涵义与特点

“贪”的本义指爱财,“婪”的本义指爱食,“贪婪”指贪得无厌,意即对与自己的力量不相称的某一过分的欲求。它是一种病态心理,与正常的欲望相比,贪婪没有满足的时候,反而是越满足,胃口就越大。“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人之求利,情理之常,但什么都想要,而且想无本万利、无视等价交换,鲸吞社会与他人财产,就是反常,就有害和有罪了。古人用“贪冒”、“贪鄙”、“贪墨”来形容那些贪图钱财,欲望过分的行为,认为是“不洁”、“不干净”、“不知足”的。老百姓用“贪官污吏”、“硕鼠”、“蛀虫”来讽刺那些贪得无厌的人,可见贪婪是不得人心的。

贪婪心理有以下特点:

(1)无满足性。

贪婪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人心不足,蛇吞象”。俄国作家普希金在其作品《渔夫与金鱼》中就描写了一个十分贪婪的老太婆,和这个老太婆一样,有贪婪病态心理的人,在对待金钱、权力、女色、美食、财产等方面永远是贪得无厌的。如广州民航局售票员易芳利用职务之便,伪造机票,贪污公款几万元,她尝到甜头后变本加厉,在短短两年时间内,伪造3.73万余张机票,贪污人民币313万余元,等于一架“波音737”飞机在天空中白白地飞行一年。

(2)公开性。

凡贪婪之人,都是利欲熏心的。古代有一则寓言叫“齐人盗金”,说的是古代齐国有一个十分贪婪的人。一天他走过集市,看见摊子上摆着待出售的黄金,于是拿起一块就走,被人捉住后,他说:“吾不见人,徒见金。”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有贪婪心理的人往往会丧失理智,不顾社会道德、法规的约束和舆论的谴责,疯狂地贪污,无耻地索要,用种种借口挪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私用。例如某县一个经济效益较好的小厂,职工们拼死拼活干一年,好不容易盈利30万元,可厂长却将这笔钱买了一辆“蓝鸟”自己乘坐,并到处吹嘘说:“别看厂子小,咱也有蓝鸟。”可职工们却愤怒地骂道:“职工拼命干,挣了30万。买个乌龟壳,坐个王八蛋。”

(3)侥幸性。

贪婪行为是一种侵犯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行为,历来为党纪国法所不容。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寒微,十分痛恨贪官污吏,他规定凡贪污白银60两的官员就要斩首,并把此人的皮囊制成标本放在衙门大堂侧边,以敬示继任者。我国政府历来就重视打击惩处贪污行为,建国初期就依法枪决了两名贪污公款的党政高级干部,以后相继开展了“三反五反”、“四清运动”,近年又建立健全了各种监察举报制度,但是有贪婪心理的人,贼胆包天,仍要伸出贪婪的黑手。他们个个心存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被发现,不会绳之以法。偶尔侥幸逃脱了监督与检查,便洋洋得意,自认手段高明,本事通天,给果在泥坑里越陷越深。

(4)意志薄弱性。

贪污之人大都是意志薄弱者,在金钱与物质面前,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他们知道贪婪之心不好,有的在谋得不义之财后,也曾想过金盆洗手,但也只是就此为止,在诱惑面前,仍然犹豫不决,把后悔与迟疑置于脑后,再一次伸出贪婪之手。

2.贪婪心理的成因分析

贪婪心理的成因可从客观与主观两个方面来分析。

(1)客观原因。

①社会病态文化的消极影响。中国古代就有“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的说法,反映了不劳而获的投机心理。它宣扬的不是勤劳致富而是谋取不义之财。受这种观念的影响,社会上确有一些不务正业,靠贪污、行骗过活的不法分子。

②社会舆论的误导。改革开放初期,媒体详尽地报道“万元户”的收入与成果,却没有报道万元户是如何通过艰辛的劳动致富的,以致激发了社会各阶层人员的致富攀比心理。当然有不少人通过另谋职业、业务进修、加班加点等方式来增加自己的收入,但利用职务、权力、岗位、行业之便,用非法手段谋取私利也大有人在,误导极大地刺激了这些人的贪婪之心。

③社会控制不严。改革开放以来,为了搞活经济,各地“放”得较多,造成很多弊端。一些地方开始搞有奖募捐、有奖销售活动,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房也悄然登场,赌徒们在赌局中一夜之间输赢达几百万元。边境地区的毒品贸易猖獗,沿海地区的海上走私活动异常频繁。内地一些不法分子哄抢国家矿山资源、铁道运输物资,割断通讯电缆,制造伪劣产品坑害顾客,拐卖妇女儿童等,这些不法分子尝到了甜头,在社会控制不严的情况下,屡屡作祟。目前在一些地区最先致富的人,不乏靠不法手段的,客观地刺激了附近地区人们的贪婪之心。

(2)主观原因。

①错误的价值观念,认为社会是为自己而存在的,天下之物皆为自己拥有。这种人存在极端的个人主义,认为人生就是“捞世界”。为了“潇洒走一回”,不惜“拿青春赌明天”。“捞世界”的人是永远不会满足的,得陇望蜀,有了票子,想房子;有了房子,想位子;有了位子,想女子;有了女子,想儿子;即便“五子登科”,也不会满足。

②行为的强化作用。有贪婪之心的人,初次伸出黑手时,多有惧怕心理,一怕引起公愤,二怕被捉。一旦得手,便喜上心头,屡屡尝到甜头后,胆子就越来越大。每一次侥幸过关对他都是一种条件刺激,不断强化着那颗贪婪的心。

③攀比心理。有些人原本也是清白之人,但是看到原来与自己境况差不多的同事、同学、战友、邻居、朋友、亲戚、下属、小辈,甚至原来那些与自己相比各种条件差得远的人都发了财,心理就不平衡了,觉得自己活得太冤枉,由此生萌发一股攀比之念,也学着伸出了贪婪的双手。

④补偿心理。有些人原来家境贫寒,或者生活中有一段坎坷的经历,便觉得社会对自己不公平,一旦其地位、身份上升,就会利用手中权力向社会索取不义之财,以补偿以往的不足。

3.贪婪行为的表现及其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