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财富的规则
20074000000027

第27章 价值的创造

【案例分析:价值之谜】

李嘉图(David Ricardo)到处宣扬他的劳动决定价值的理论,有一次在他演讲时,有个听众问了他一个问题:有两瓶葡萄酒,一瓶生产出来后,马上拿到市场上出售,可以卖一个价10块钱;另一瓶呢,没有马上出售,而是窖藏起来了。过了十年再去卖,卖价是100块钱。这多出来的90块钱,是谁创造的呢,劳动吗?还是上帝?这个问题很厉害,无论回答是劳动还是不是劳动创造90块的价值,劳动价值论都将被彻底击倒。李嘉图被这个问题难倒了,他非常痛苦,甚至声称自己想彻底放弃劳动价值学。关于李嘉图的价值之谜,我们想知道的是,那么到底价值何来呢?经济中到底什么在创造价值和财富?

从商品交换角度来看——商品必须按照其价值量相等的原则,实现等价交换。作为市场经济财富的集中载体,商品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关系,也集中了市场主体的利益规则,因此。价值规律是市场经济中最为基本的问题,这是因为作为其基本内容的价值决定和价值实现准则,体现着商品经济中不同经济行为主体之间的最基本的利益关系。

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是以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为基础来看待价值的规律的。马克思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对劳动力要素进行详细的分析,阐明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经济关系,揭示了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即剩余价值规律,得出劳动创造一切价值的结论,为19世纪后的无产阶级革命提供了理论武器。

当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也有一个发展的过程,早期:恩格斯认为价值是由成本和效用两个要素所决定,而只有消灭私有制后,价值才真正地由劳动时间所决定。马克思认为在私有制下,价值没有实在意义,真正存在的是由供求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劳动决定价值是一种“虚假的抽象”。后来,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神圣家庭》一书中,推翻了自己以前的主张,认为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核心观点是只有劳动创造价值。

事实上在经济学说的历史上,价值理论有很多种,但最重要的只有两种:一种是劳动价值理论。认为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甚至认为劳动创造一切,交换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商品中的劳动量。这种认为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因素的价值论被称之为客观价值论,也叫做一元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的基本观点最早是由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提出来的,亚当·斯密考察了价值规律,大卫·李嘉图1817年发表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巅峰之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他在亚当·斯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扩展了劳动价值论,提出商品的价值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在计算上,他认为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最差水平的时间。

另外一种价值理论是要素价值论。这种理论认为:劳动、资本、管理、技术等生产要素共同作用创造价值,因此应按各要素作为分配的依据。要素价值论还主张商品的价值和价格都是对商品的效用的主观评价,效用是价值的源泉。在市场上,商品的价值和价格是由供求双方所共同决定的。由于要素价值论从主观因素和多要素角度来考察商品价值,因而被称为主观价值论或多元价值论。要素价值论由马歇尔《经济学原理》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总之,价值理论的根本对立在于:价值是主观感受还是客观存在?创造价值的主体是一元还是多元?理论上劳动价值论早在19世纪末就因为李嘉图劳动价值论的内在逻辑性错误而被“边际革命”所彻底击垮;实践上劳动价值论更是没有容身之地,这场争论其实从理论到实践在经济学界都已经终结。要素价值论一直牢牢地占据理论和实践的主导地位。我们来看为什么。

从理论上看,传统的政治经济学根据商品交换存在着确定的比例,断言商品是按照价值量进行等价交换。但是:虽然价格是商品价值的唯一表现形式,但价值却不是决定价格的唯一因素。只有排除了其他因素,才能下结论说,这个比例完全是由价值决定的,但实际上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价值不是价格的绝对的度量,绝对的价值是绝对不存在的;实际上完全客观的价值是不存在的,只有商品进行交换时,商品才有价值;永远不可能有客观的等价,现实市场经济之中,所有的交换实际上都是不等价交换。另外,假设唯有劳动创造价值、决定商品价值量,那么什么决定劳动的价值?劳动力再生产所需要的基本生活资料?这仍然还是商品,这是典型的循环论证。

从产业结构来看。第一产业:土地是否创造剩余价值?农民种粮食,谁创造粮食的价值?粮食完全是农民创造出来的么?我们能吃到粮食,是土地作用更根本还是农民作用更根本?当然是土地!离开了土地,再牛的农民也种不出粮食;而没有农民的劳动,土地自己也可以长出粮食来,人类的祖先就是靠着土地的自然赐予而活下来的。粮食价值是多少,不仅取决于你浇了多少水,更取决于它结了多少果实。两个农民种地,张三撒上种苗就不管了,李四付出了大量的劳动;但是因为土地等因素,结果张三的收成越高于李四,谁创造多的价值?

第二产业:机器设备是否创造剩余价值?科技和资本等要素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是以包括机器的物化劳动形式参与生产,所以这个问题也就是物化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的问题?传统政治经济学认为机器、技术不会创造价值“很容易设想,机器本身似乎能创造价值,因为它起着劳动生产力的作用。不过,如果机器不需要任何[活]劳动,那它倒是能增加使用价值,然而,它所创造的交换价值决不能大于它本身的生产费用,大于它本身的价值,即物化在机器中的劳动。机器创造价值,不是因为它代替[活]劳动,而只是因为它是增加剩余劳动的手段,并且只有劳动才是借助于机器创造出来的剩余价值的尺度和实体。”人之所以创造价值是因为人作为劳动力是用一定价格购买的,这个价格是以工资形式表现出来的。而实际人创造的价值要远远高于工资,所以可以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人的工资是用来劳动力再生的。但是机器设备没有工资,它的劳动力没有价值衡量方式,它也没有办法再生劳动力,所以机器人就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那么现实中第二产业的产品数万倍的上升,雇佣的工人成倍地下降,大量的活劳动从何而来?如果说是制造机器工人为制造机器的企业创造剩余价值也为使用机器的企业创造剩余价值的话,这个价值链条理论上可以无限延续下去,这个制造机器的工人创造的价值岂非是一个天文数字么?难道能说因为父母生育培养了我们就说我们的工作不创造财富,而是父母创造了我们劳动的财富?

第三产业迅速发展。传统政治经济学认为只有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劳动才创造价值,从而才是生产劳动,其他部门的劳动都是非生产劳动,是不创造价值的,是靠社会再分配来获取收入。结果形成重生产领域轻流通领域,重第一、第二产业的物质资料生产的部分,忽视第三产业服务行业,认为前者是创造实际价值的,后者是不创造价值的,使国民经济结构长期不合理、不协调,影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国民经济的发展。而市场经济国家从实际出发,不拘泥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认为第三产业也创造国民生产总值,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使第三产业得到空前发展,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的标志。发达国家第三产业占国民经济的主导地位。美国服务业占国民经济总产值GDP的80%,吸纳了80%左右的就业人口。

总的来说,从现实看,现代社会生产要素的内容发生了变化。三次科技革命和知识经济的出现,生产三要素突破了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科技、管理、信息等因素逐步成为相对独立的生产要素并开始发挥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管理和科技构成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两大主要因素。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也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实力和经济竞争力大小的重要指标。科学技术对现代社会经济增长的贡献比例高达70%以上。经济学家约翰·肯德克在1980年对1929—1980年美国经济做了数量分析测出,美国生产力的增长中,40%是由知识和技术创新获得的,有12%是由劳动力的知识文化素质的提高获得的。管理在社会化生产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将熊熊一窝”。管理者素质决定着一个企业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一个国家经济的兴衰。

同时现代社会劳动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三大产业中体力劳动的中心地位已经被科技、管理等脑力劳动所取代。劳动者的文化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大为提高,出现了白领化、知识化、脑力化和技能化的发展倾向。在美国,脑力劳动代表的白领雇员,1860年只有75万,到1940年达到1250万,到1970年上升到5000万。2007年,美国总就业人口1.38亿,行业分布:农业占0.58%;工业占16%;服务行业占84%。其中:政府职员占20%;教育和卫生占15%;专业性服务占15%;零售业占13%;休闲服务业占ll%,其他占26%。即使在第一、二产业中,科技管理人员数目也超过直接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脑力劳动的比例目前已经超过了劳动者总数的70-80%。随着新经济的发展,现代社会第一、第二产业中的劳动力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少,如果一定要区分物质资料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就已经没有意义了。

多要素创造价值和我们从现实中观察的现象是一致的。人类最近三十年所创造的财富和价值超过人类历史三千年的总和,与此对应的是社会产品价值中的劳动量不断减少,物化劳动含量日益增多,从社会总体宏观层次来说,一方面是社会总财富和价值的数量空前壮大,而另一方面却是社会总的活劳动量不断减少,那么这么多天量的财富和价值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因此其他要素以及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早期经济学家都不约而同地把价值,两种商品交换的依据,归结于劳动。这是因为,在人类社会的初期,人们获取食物和衣着就是靠简单的体力劳动,比如捕鱼和狩猎。为了获得食物和衣着,只要劳动就够了,根本就不用机器,只需要简单的工具,这些工具,都可以免费获取,比如树枝和石块。可是只靠劳动就能生产的时代过去了。为了生产,需要投入多种要素,劳动虽然也必要,但是它不再是唯一的,多数时候还不是主要的要素了。比如微软操作系统Windows,价值很高,劳动的含量很低,技术和资本的含量很高。因此,决定价值的,或者交换依据的,不再只是劳动,劳动价值论需要与时俱进了。

有些人和学者反对多要素创造商品的价值,认为这是为剥削阶级辩护,但我们说事实就是事实,它不会因为你视而不见而改变。实际上,从方向性和质上来说,多要素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并不否认劳动者同样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它没有否认劳动力受剥削的事实,资本主义制度之下劳动者当然受剥削,资本家不是慈善家,没有利益的事情他通常是不做的,如果没有丝毫的益处和价值,那么雇佣劳动力也就不存在可能。从程度上和量上来说,是不是所有的价值都是劳动者创造的却被资本家占有?我们说物化劳动不仅转移价值(成本部分),并且价值和剩余价值的总额里面,有一部分新的价值应当归之于物化劳动的生产资料所创造,这部分应当被机器的所有方资本所占有,而这种占有并不是剥削。从理论上来说,物化劳动创造价值是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的深化,二者的根本精神是一致的。因此,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从质的方向上是正确的,即工人确实受了剥削,但从量上而言,工人受剥削的程度究竟是多大,我们需要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