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法: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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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为遵纪护法喋血(1)

李离失职自刎颈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

李离(生卒年不详),春秋战国时晋国司法官,以断案严明、舍身护法著称于世。

春秋时代,李离担任晋国的最高司法官。他精明干练,做事认真,很有办案经验,对于疑难案件常能准确无误地给出判断。因此,晋文公十分器重他。

李离知道,司法人员手中掌握着生杀大权,审案时稍有疏漏就会铸成大错。为了使各级司法人员都能忠于职守,他立下规矩:无论是谁办案,都要取足人证、物证,仔细调查审问,不可马虎。如果把案子判错了,司法人员就要视情节轻重量刑受罚。尤其是错判别人死刑的,司法官本人也要被处死。后来,他还把这条规矩载入刑书。

李离经手办的案子很多,都没有出过差错。可有一次在复审一件疑难案件时,因为情节过分复杂,担任初审的下属官员又作了误导,致使他把一个罪不当诛的人判了死刑。当李离发现这个错漏的时候,那个犯人已经被杀掉了。

李离为此难过得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仅两三天时间就憔悴得如同大病一场。有人劝他说:“你秉公执法、认真办案是有目共睹的事实,无意中错杀了一个人,也算不了什么大事,以后注意一点就行了。”

李离回答说:“你这话可说错了。我是晋国的最高司法官,理当以身作则,维护法律的尊严。现在已经把错杀人者偿命的规矩载入刑书,就应该判我的死刑。”

第二天,李离亲自到那个被错杀的人家里承认错误,还将自己的积蓄作为抚恤金给了他们。这些事办妥以后,他回到官衙,为自己写了一份死刑判决书,接着就穿上囚衣进入死牢,准备以死偿命。

晋文公闻讯吃了一惊。他赶忙派人把李离从死牢里接出来,问明情由后就好言劝慰说:“你的心情我完全理解。不过这次错判是因为下属官员审案不细,发生误导造成的,不能完全归罪于你。现在你脱下囚衣上班去吧,还有许多大事等着你去办呢!”

李离听出来这是晋文公要为他开脱罪责,就果断地摇头说:“这次错杀是我最后拍的板。这是我的失职,绝不能把责任推在下属身上。”

晋文公看见李离的倔强劲儿是很难劝说过来的,也就顺水推舟地说:“好吧,就算你犯了死罪,但我现在宣布赦免你,这总可以了吧?”

在场的大臣也都劝李离不要太固执,还是叩头谢恩的好。

岂知李离不顾大家的劝阻,大声地说:“我错杀了人,论律当死。在法律面前是不能有例外的。”

说完,李离乘人不备,一下子从旁边侍卫的身上抽出宝剑,“唰”的一声,自刎而死。

李离失职自刎的消息在晋国朝野引起很大震动。晋文公要求大家都把李离当做一面镜子,来鞭策监督自己更好地遵守法律。

◎故事感悟

李离以死捍卫了法律的公正性,从而让人们更加自觉地去遵守法纪。他这种知错必改、勇于承担责任的品质是我们应当敬佩的。

◎史海撷英

晋文公即位

公元前636年,秦穆公护送重耳回晋国。重耳即位,称晋文公。即位后他在诸侯中威信很高。侍奉晋惠公的旧臣吕省和郄芮害怕遭到晋文公的迫害,所以想谋杀他。他们计划放火烧他的宫室。勃鞮听到了他们的阴谋,想通知晋文公,但是文公拒绝让他觐见,因为他曾经试图刺杀文公两次。勃鞮回答他当时奉命行事,提醒他“过去齐桓公没有记恨管仲向他射箭”。晋文公听了,便接待了勃鞮,勃鞮就揭露了吕省和郄芮的阴谋。吕省和郄芮逃走,但是最终秦穆公把他们俘获杀死了。

公元前635年,周襄王的弟弟王子带发起动乱,周襄王逃到郑国并向晋文公紧急请求援助。同时,秦国人正准备去救周王。晋文公想当霸主,他乘这个机会显示他的权力和威力,所以不顾晋国刚刚才安定的局面,决定在秦国人行动之前拯救周王,不想让秦国人得到功劳。因此,他答应了周襄王,打败了王子带,并护送周襄王回京城。为了感谢晋文公的恩惠,周王把河内、阳樊等地区赏赐给了晋国。

◎文苑拾萃

晋文公墓

晋文公墓在山西省绛县卫庄下村。文公系春秋诸侯,晋献公次子,太子申生之弟,名重耳。献公宠爱骊姬,杀太子申生,重耳逃奔到狄(翟)国,在外流亡19年。后借助秦穆公的军队返晋复国,诛王子带,纳周襄王,救宋破楚,继齐桓公为盟主。其在位9年,谥号文。晋文公在位之时,国都在绛(今山西绛县)。死后葬于绛县卫庄下村西岭。

陵墓依地形而设,高达30余米,犹如山丘。据传,新中国成立前墓地松柏如盖,绿草如茵,郁郁葱葱,庄严静穆。墓后岭顶建有祠庙,抗战期间被日寇拆毁,树木砍伐一空。现在所看到的景象是蔚然深秀的国槐遍布山丘,明代《晋文公墓》纪念碑矗立路旁,雄伟壮观。

石奢以身殉法

◎必须提高纪律性,坚决执行命令,执行政策,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民一致,军政一致,官兵一致,全军一致,不允许任何破坏纪律的现象存在。——毛泽东

楚昭王熊壬(约公元前523—前489年),芈姓,熊氏,又名轸。楚平王之子。公元前516年,楚平王死,不满10岁的太子壬继立,改名熊轸(珍),是为昭王。

春秋时期,楚国大臣石奢奉命巡视全国。临行前,楚昭王对他说:“你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乡看一看了,这次可以顺路回去住几天。”

石奢听了十分高兴。说实话,家乡的一山一水他都感到非常亲切,尤其是年过花甲的父母双亲,更使他日夜挂念。只是他在朝中公务繁忙,加之家乡位于偏僻的山野之地,路途遥远,交通不便,回一次家很不容易。这一次楚昭王主动提出让他回家探亲,他的心里非常感激。

巡视工作完毕后,石奢让随从人员先回都城,自己独自一人踏上了回乡的小路。眼看已经走到村边,忽听远处树林里传来两人斗嘴和呼救的声音。这是谁在打架?他急匆匆地向呼救处奔去。离打架的人只有十几步远了,他看见有个人正在举刀向另一个人砍去。

“啊呀!不好,有人在行凶!”

说时迟,那时快,石奢一个箭步奔过去,紧紧地抓住了杀人的凶犯。可就在这时,他惊呆了。原来这凶犯竟然是自己的父亲。

石奢抓着父亲的领口,很气愤地说:“你怎么能随便杀人?这可是犯死罪的事呀!”

父亲惊恐地望着石奢,哀求他说:“这事只要你不管,就不会有人知道。如果你是我的儿子,就放我走吧!”

石奢的内心十分矛盾,也很痛苦。在不知不觉中,他的手渐渐地松开了。父亲乘机奔逃而去。

这时,石奢再也没有进村探望父母的兴致了。他日夜兼程地返回都城,立即把在路上遇见父亲杀人和自己放纵父亲逃走的事情报告了秦昭王。他说:“杀人凶手是我的父亲,如果我把他抓住并且判了死刑,是违背孝道的,所以我不忍心这么做;但是把父亲放了,我就犯了放纵杀人凶犯的大罪。我作为大臣知法犯法,是应当判处死刑的。请求大王把我处死吧!”

楚昭王是很爱惜人才的。他觉得石奢年轻有为,廉洁公正,办事井井有条,实在是国家的栋梁之才。现在突然出了这么一件事,如果按照法律把石奢处死,真是可惜得很。怎么办呢?他想了好一阵,便开口说:“在这件事情上,你并没有责任,因为并不是你故意放走了杀人凶手,而是你父亲趁机自己挣脱逃走的。我看不要再追究这件事了,你就继续安心料理政事吧。”

但是石奢又说:“对于大王的恩典,我是很感激的。但对我来讲,不偏袒自己的父亲,就不是孝子;不按国家的法律办事,就不是忠臣。我做了孝子,却违背了国法。因此,即使大王赦免了我,我当臣子的,也有责任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石奢说完,就向楚昭王拜谢告辞。当他一走出宫门,就拔剑刎颈而死。楚昭王和众官员看了,都惊叹不已,为楚国损失了这样一位奉公守法的优秀人才而感到惋惜。

◎故事感悟

石奢放走了犯法的父亲然后引颈自刎,既保全了孝道,又维护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应该说是很理想的,但他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道同舍命执法

◎法行于贱而屈于贵,天下将不服。天下不服,而求法之行,不可得也。——苏辙

道同(?—1380年),明河间(今属河北)人。先辈为蒙古族。洪武初推荐为太常寺赞礼郎,后出知番禺(今属广东)。为人刚正不阿,民赖以安。因屡忤永嘉侯朱亮祖,被诛。

明朝开国以后,挑选了一批品学兼优的人才去各地担任地方官吏。住在河间(今河北省河间县)的蒙古族人道同也被派到广东番禺(广州府治所在地)做了知县。

道同做官刚正不阿,当地百姓交口称誉。有一天,他和几个随从在街上散步,正遇一伙歹徒殴打两个做买卖的小贩。其中一个小贩已被打倒在地,满脸是血。道同见状,喝住打人的歹徒,又命随从查验被打者的伤势,岂知那人已经被活活地打死了。

既然出了人命,道同就立即差人把歹徒拿进县衙。他升堂问明案情后,便把两个主犯囚进大木笼里,摆在十字街口示众,并准备奏请朝廷按律问斩。

住在番禺县城里的明朝开国功臣朱亮祖,听说此事后也到街头一看,才知道囚在木笼里的歹徒是两个和他交往很深的当地乡绅。于是,他赶紧发出请帖,把道同叫进府里,当面交代说:

“你囚在木笼里的那两个犯人都是我的朋友。他们有什么错,我教训几句就可以了,你就放了他们吧!”

道同不卑不亢,很严肃地回答说:“您的吩咐我断然不敢听从,因为我拿了朝廷的俸禄,就要为国安民。那两个歹徒打死了人,按照法律是要偿命的。我绝不会容情卖法。”说完,他拂袖而去。

朱亮祖万万没有料到,一个小小的七品芝麻官竟敢拒绝他的要求。他恼羞成怒,就派出一队家丁到十字街口私自砸毁木笼,放走囚犯,还当众侮辱和鞭打了道同。

道同并未在恶势力的面前低头屈服。他不顾自己官小职卑,立即给明太祖朱元璋写了一份奏折,报告朱亮祖目无王法,私放囚徒的不法行为。他还在奏折中历数朱亮祖和他儿子横行一方、欺压百姓的种种事实。可是朱亮祖也很狡诈,他恶人先告状,早已抢在道同的前面上奏了朝廷,诬蔑道同蔑视功臣,心怀不轨,建议处以重刑。

明太祖朱元璋接到朱亮祖的奏折后,没有仔细考虑,就下诏将道同“杀无赦”。几天以后,他接到道同的奏折,才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他为道同执法不避权贵的凛然正气所感动,赶忙下了赦免道同的诏书。可惜这份诏书到达广东时,道同已经被朱亮祖杀害了。

明太祖朱元璋得知道同被杀的消息后,心中非常后悔。他暗责自己处理此事不够慎重。为了挽回影响,他派人到番禺重审道同遗留下的旧案,将杀人的歹徒处以死刑。不久,明太祖朱元璋把道同告发朱亮祖和他儿子朱暹的种种罪行也逐一查实,将这对作恶多端的父子召回南京法办了。

◎故事感悟

道同不畏权势,秉公依法办案,最终以身殉职。他的行为维护了法律的尊严,是我们所敬佩的榜样。

◎史海撷英

郑和下西洋

郑和下西洋是指明朝初期郑和奉命出使西洋的航海活动。郑和先后7次下西洋,其时间之长、规模之大、范围之广都是空前的。它不仅在航海活动上达到了当时世界航海事业的顶峰,而且对发展中国与亚洲各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友好关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1405年7月11日﹙明永乐三年﹚,明成祖命郑和率领庞大的由二百四十多艘海船、2.74万名士兵和船员组成的远航船队出使西洋,先后访问了三十多个在西太平洋和印度洋的国家和地区,加深了中国同东南亚、东非的友好关系。每次都由苏州刘家港出发,一直到1433年(明宣德八年)。最后一次,宣德八年四月回程到古里时,郑和在船上因病过世。民间故事《三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将他的旅行探险称之为三保太监下西洋。

郑和曾到达过爪哇、苏门答腊、苏禄、彭亨、真腊、古里、暹罗、阿丹、天方(阿拉伯国家)、左法尔、忽鲁谟斯、木骨都束等三十多个国家,最远曾达非洲东海岸,红海、麦加(伊斯兰教圣地),并有可能到过今天的澳大利亚。

◎文苑拾萃

《普济方》

《普济方》由明太祖第五子周定王主持,滕硕、刘醇等人执笔汇编而成,刊于1406年,初刻本已散佚。几百年来,除少数藏书家藏有一些残卷,如永乐刻本存19卷,明抄本存35卷等外,惟《四库全书》收有全文。原作168卷。

本书是我国古代最大的一部方书。全书大致分为12部分,卷1—5为方脉,卷6—12为运气,卷13—43为脏腑,卷44—86为五官,卷87—250为内科杂病,卷251—267为杂治,卷268—270为杂录和符禁,卷271—315为外伤科,卷316—357为妇科,卷358—408为儿科,卷409—424为针灸,卷425—426为本草。编次条理清晰,内容十分丰富。自古经方,本书最为完备。资料除取之历代方书外,还兼收史传、杂说、道藏、佛典中的有关内容。

胡建正军法先斩后奏

◎举事不私,听狱不阿。——晏子春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