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华传统美德百字经·和: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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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导言

和平,即用和解的方法、文明的协商方式来解决人与人、集团与集团、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分歧与矛盾。

和平共处的内涵是倡导仁与善,推崇宽容、谅解,反对暴力,反对复仇。那么矛盾如何解决呢?提倡对话,了解不同的感受,共同寻求事件发生的真相与解决的途径。和平共处的根基是仁爱,也就是说,今天世界各国人民基本上认同非暴力的原则,认同仁爱的原则,相信爱的力量是无比巨大的。这就是和平力量的基础。

中华民族历来以爱好和平著称于世,爱好和平渗透在中国人的国民性格、价值观念、人生态度和道德伦理中,成为中华民族精神不可分割的、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诚如孙中山先生所说,“爱好和平”、“协和万邦”、“亲仁善邻”是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

爱好和平、和睦相处也是中国处理各民族关系的基本准则。中华民族大家庭拥有众多的成员,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兄弟民族的关系一直是以和睦相处为主流。历史证明,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一次次地衰而复振,转危为安,傲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是与各民族和睦相处、患难与共的精神联系在一起的。在新的历史时期,爱好和平也是中华民族根深蒂固的信仰,更是处理国际关系、民族关系问题的重要方针。

对于安邦治国之道,和平友好的发展环境更是至关重要。翻开浩瀚的中国古代经典名著,关于“和”的论述和记载多如牛毛。两千多年前,中华民族的先哲孔子,曾沿黄河奔波,把“和为贵”的信条四处传播。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他也把治理国家、克敌制胜的法宝,归结为人的和衷共济、团结一致。

值得强调的是,“和”字,并不是单纯的苟同附和,而是讲究“君子和而不同”,求“和”的过程中绝不盲目求同,而是彼此承认差异,相互尊重和理解,不强迫认同的“和”,是承认各自不同价值观的基础上达成的理解。《国语·郑语》曰:“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更是言明了阴阳相和万物生,完全相同的东西则无所生的哲理。只有矛盾多样性达到统一,存在差异的不同事物相融相合,彼此平等,和谐相处,才能产生新事物,人类社会才会不断向前发展。这种以“和”相生的理想,是谋求共处的“和”,是化干戈为玉帛的“和”。它博大精深,对世界文化产生着巨大的影响,这个“和”字,终将给世界带来更多的进步和发展。

和平与发展不仅是当今时代的主题,而且是今后历史大时代永恒的企盼。和平与发展时代是高于战争与革命时代的一个历史时代,是历史大时代的高级阶段。因此,避免国际社会的动荡,促进各国的共同发展和维护世界的稳定与安宁,是世界各国和全人类崇高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