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我们为什么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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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娱乐让我们不快乐(4)

而中国的媒体干的就是这样的事情,本届世界杯上,他们依然如此肆无忌惮地干着。拍金钱马屁不遗余力,捧金钱臭脚不避“香港脚”。向世界学习,只把金钱崇拜学得惟妙惟肖。一切荣耀只属于金钱,还让不让穷人做人?非得把穷人逼到不得不用“非法”手段获得财富的绝路上吗?

说到“非法”,想起这届世界杯的另一个印象——广告。广告就是让有钱人更加有钱的办法,就是刺激穷人把钱交给有钱人的办法。但是,有钱人往往没什么文化,因为,金钱并不等于文化。这次世界杯的转播,央视有个主要广告中有一句话“2010FIFA南非世界杯指定……”之类。生活当中有一些假洋鬼子,说起话来总喜欢夹几个英语单词,以显得自己与世界先进的接轨。这一广告也是这类假洋鬼子的惯例。但是,有没有动一点脑子:“FIFA南非世界杯”这种中英混杂的说法,在中文听觉上,彻底就是“非法南非世界杯”。这个广告岂不等于说自己是“非法”的?装洋文化到这种地步,也算是一绝了。

另一个印象是娱乐。本届世界杯最具娱乐色彩的是章鱼保罗,它使得娱乐超出了人类的范畴,或者说,人类也像软体动物一样娱乐。这个高度的娱乐化,还带来另一个副产品,那就是足球界的阴谋论。如果一切事情都符合规律,阴谋论就少有生存的空间。如果不符合规律的事情太多,阴谋论自然容易大行其道。那么,一条章鱼能够猜中所有比赛结果,太不符合规律了。人们要解剖章鱼保罗,或者保卫章鱼保罗,都是探求阴谋真相或捍卫阴谋的变种。然而,我怀疑,预测百发百中的章鱼保罗,是否是同一条章鱼?这条“章鱼神”的存在,岂不端了赌球公司的饭碗?本人也有几次预测,有准的,有不准的。对此,我应该感到庆幸:我不是章鱼。

这届世界杯的另一个印象是裁判。裁判是规则和公平的体现,但是,尽情地娱乐又不要求有严格的规则,于是,裁判也便有了像章鱼保罗一样的娱乐气息,也成为“阴谋论”的一个生长点。公平有吗?难说。在金钱至上、豪门独裁下,公平总是容易被挑战。但是,公平也可能存在,那就是金钱的公平:谁的钱多谁获胜。到头来,金钱就是娱乐,娱乐就是为了金钱。公平就是金钱,金钱就是公平。足球最早在英国诞生的时候,裁判是穿西装的。现在,裁判穿得同球员一样,但口袋里的黄牌、红牌还是与球员不一样。时不时地掏出来亮一下,不过是增加一点娱乐色彩。喜剧片、悬疑片、恐怖片,按这个路子理解裁判的红黄牌就对了。计较它没意义,还真把娱乐当正经事?导演是干吗的?就是把假的弄成像真的一样。

苏亚雷斯的故意手球让有些人讨论道德问题。难道不知道有“犯规战术”?黑社会说:朋友是用来出卖的。体育比赛说:规则就是用来违反的,否则要裁判干吗?“犯规战术”从道德和法律的关系上说,其本质就是:只要能获利,法律就是可以违反的,法律是不必遵守的。说道德不可笑吗?经济学家说了:道德值几个钱?体育比赛和体育产业,早已把“犯规战术”这样的获利技巧传播给大众。

裁判难道不懂?裁判也懂“犯规战术”,一是球员的“犯规战术”,二是裁判自己的“犯规战术”,是否采用这一“战术”,只在于判断清楚是否获利。各种各样厚皮厚脸的无耻层出不穷,就是这个“犯规战术”的精髓,从体育场走到了社会。如果没有裁判或法律,人们将失去多少惊心动魄的娱乐?金钱早已决定了让人们怎么娱乐。最后,关于振兴中国足球的种种向往,我看,那不过是另一个亟待加强的抢钱技能。

明星的慈善行为

台湾著名作家李敖在他的某本书里曾经讲过一个小故事,在这里凭记忆引用一下。

有一个小女孩放学回家后,对爸爸说:给我10元钱。

爸爸问她:要10元钱干什么?

小女孩说:学校组织慈善活动,给穷孩子买文具。

爸爸很爽快地给了女儿10元钱。

过了一会儿,爸爸看到女儿在吃冰淇淋,便问女儿:你哪来的钱买冰淇淋?

女孩说:你刚才给我的啊!

爸爸说:你不是说那个钱要捐给穷孩子吗?

女孩说:我跟卖冰淇淋的阿婆说了,让她把我给她的10元钱捐给穷孩子,不是更好吗?

如果你是女孩的爸爸,你会说什么?

这个故事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明星的慈善演唱会。为了体现爱心,明星们经常会搞一些义演之类的活动,宣传口号一般很醒目:演唱会的所有收入都捐给灾民。于是,富有爱心的公众在明星的号召下,慷慨解囊。但是,有多少人知道一个行内的规矩,义演活动捐出的钱,要扣除义演的成本,这个成本怎么算很有技巧。比如,明星的机票、住宿费是不是算入成本?

仔细一想,明星的这种行为和故事里小女孩的行为好像没什么两样,都是拿别人的钱去捐给别人。当然,这个话说得有点绝对,我们确实也看到部分明星从自己的口袋里掏钱出来,捐给灾民。但是,这种现象并不普遍。除了不普遍之外,还存在一个不对等的现象。

我们确实见到个别明星自掏腰包几十万元,当场捐献。但也有只捐一两万元的。所谓不对等表现在哪里呢?比方说义演的门票平均价格是300元一张,大概是北京目前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分之一。也就是说,如果一个观众响应了明星的号召,买了门票来看演唱会,然后捐给了灾民,等于捐出了自己月收入的1/3。按照这个比例,明星要捐钱,如果达到与观众对等的程度,年收入1000万的明星至少应该捐300万元。而我们看到的是,某明星一部电影的片酬就在1000万元以上,但是,在这场义演中,他捐了多少呢?所以,明星做慈善大多是拿别人的钱去做好事。

有人会说,明星其实也捐了很多,因为他们参加这场义演没有拿出场费,本来,出场费也有几十万上百万的。从纯粹经济学的角度,这种看法好像有道理,但是,换一个角度看,一个明星获得一个慈善的名声要花多少钱才能买来?所以,明星放弃出场费,只能算做他们博取一个好名声的代价,是亏是赚,自己心知肚明。出场费与好名声抵消(就算抵消了)之后,明星如果要与普通人对等,就不该只拿老百姓的血汗钱去做好事,况且明星赚钱的机会要比普通老百姓多得多。

美国歌星“小甜甜”布兰妮是我见过的明星中最绝的,她直接把慈善活动变成了自己两头获利的商业行为。布兰妮有一个MTV,画面内容组成了一个故事。某一天,布兰妮演出结束,已经很晚了。但是,演出场地外仍然围了大批的歌迷。经纪人和保镖为了让“小甜甜”早点休息,把歌迷拦在外面。“小甜甜”卸完妆后,看到了围观等候的众多歌迷,便主动上前打招呼,然后与歌迷们一起载歌载舞。这还不算完,“小甜甜”挑选了一个衣着邋遢的黑人流浪汉,提出要到他的住处去,围观的歌迷陷入疯狂。只见MTV的导演露出绝佳的高招,当场掀开一个下水道的井盖,流浪汉就住在这里。“小甜甜”进入下水道,与激动得泪流满面的流浪汉促膝谈心。

这个镜头有点像中国的战争教学片《地道战》那样,拍摄的是地道的横截面。如果生活中“小甜甜”真的做了这么一个行动,也确实值得大书特书,但是,上述文字描述的一切,都是一个载歌载舞的MTV!“小甜甜”布兰妮既通过这个MTV获得了一个关爱弱势群体的好名声,又通过这个MTV推销了自己的新专辑,多么美妙的构思!但是,有点太虚伪了吧!明星的慈善行为向投资行为的转换,在这个MTV里面,彻底表露无遗。她的这个构思比单纯地出席慈善活动要高明得多。所以,每当我听到明星又在搞义演的时候,感觉总是很奇怪。我情愿自己直接去捐钱,不愿让他们拿我的钱去做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