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咳喘病用药与配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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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治疗咳喘病中药配伍宜忌

中药配伍是指有目的地按病情需要和药性特点,有选择地将两味以上药物配合同用。

2.配伍相忌 古人提出了著名的:“十八反”、“十九畏”,目前仍被普遍认同和应用。

(1)十九畏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2)十八反

甘草反甘遂、大戟、芫花、海藻;

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及;

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八反、十九畏当中所列出的很多药物也都是治疗哮喘病的常用药物,如甘草、细辛、贝母、半夏、丹参、沙参、玄参、芍药、郁金、人参等。因此在应用上一定要注意,以免出现不良后果。

(3)妊娠用药禁忌 咳喘病的患者为妊娠妇女,用药应时刻注意:某些药物具有损害胎元以致堕胎的不良反应,所以应该作为妊娠禁忌的药物。根据药物对于胎元损害的程度不同,一般可分为禁用和慎用两类。如巴豆、牵牛、大戟、斑蝥、商陆、麝香、三棱、莪术、水蛭等毒性较强,或药性猛烈为禁用药物;慎用的包括通经去瘀、行气破滞,以及辛热等药物,如桃仁、红花、大黄、枳实、附子、干姜、肉桂等。治疗咳喘病通常这些药物都可应用,对怀孕期间的咳喘病妇女,凡禁用的药物,绝对不能使用;慎用的药物,则可根据孕妇的患病情况,酌情使用,但没有特殊必要时,应尽量避免。